作为一个改革者,除了拥有智慧之外,必须拥有强大的实力。
他想要雷霆手段,将这个国家挽救,那就必须手握军功和一支强大的兵马。
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光靠空口白牙,根本无法实现。
天空变得暗沉,吃完饭后,天上竟然飘来了云。
不怎么下雨的沙漠,竟然迎来了雨。
噼里啪啦,雷霆咆哮。
大雨如豆,从天而降。
这雨淋在身上,带来了不少冷意。
塔奇身上的衣服全部被这雨浸湿,可他没有任何在意,反而面露兴奋。
“哈哈哈,真是天降好雨,让这雨来的更猛烈一些吧,更猛烈一些吧!”
他抽出腰间的长剑,指着苍天,兴奋的狂喊。
雨越大,对他们就越有利。
大雨掀起来,能遮挡人的视线。
雨越大,遮挡住的视线就越大。
在大雨之中前进,弥漫的雨能够为士兵提供足够的保护。
也不用害怕走着走着,就被敌人击毙。
对于他们来讲,确实是一件好事,但是对牛犇他们来说,却是一件坏事。
沙漠中存不住雨,没有泥土,也没有植物,大雨往往会冲刷着砂砾,形成一段又一段的洪流。
距离海岸越近,地势就越低,越容易被洪流袭击。
现在的雨虽然大,但时间不长,地上没有多少洪流。
只是一些细小的流水,在地上弯弯延延的蔓延。
“真是老天无眼,他娘的,这雨下的可真行!”
站在一个小沙丘上的牛犇,举着望远镜,看着前方。
目之所及处,细细的流水朝着这边涌来,如果一直这样下去,这些洪流将会汇聚在一起。
防线位于地势高的地方,可这些地方下面并不是厚重的岩石,只是松软的沙砾。
被雨水侵蚀,往往会渐渐崩溃。
一旦洪流过大,甚至不用敌人动手,就能造成巨大的危害。
加之已经好几天没吃过饱饭,士兵们又冷又饿,战斗力大打折扣。
粮食本来只能支撑三天,可迟迟不见郑芝龙的舰队,他们只能省吃俭用,每天只吃一顿饭。
这几天下来,士兵们疲倦了很多。
“这帮孙子肯定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他们肯定会进攻!”牛犇看向身后穿着雨衣的传令兵,大喊:“传我命令,注意敌军,今天这天气,这帮人肯定不会放过,小心一些。”
牛犇这些人身上都穿着厚重的雨衣,既能挡雨又能保暖。
士兵们半蹲在地上,举着手中的枪,目视前方。
对付还处于冷兵器时代的封建军队,士兵们根本没有必要挖壕沟,只需要排着整齐的队列,就能将敌军尽数击杀。
雨水哗啦啦的从天而降,拍在雨衣上噼里啪啦。
士兵们一动不动,任由雨水从身上滑落。
这是一支精锐,是孙杰之前从亲卫军中亲自挑选出来的士兵。
从长安到这里,何止千万里,如果没有强大的战斗意志,恐怕早就死在路上了。
环境很艰苦,但对于他们来说,不过尔尔。
饥饿,也在坚定的战斗意志中,被他们压制。
此时,心里想的永远都是如何击杀敌军。
大雨之中,天雾蒙蒙的,让人看不清前路,视野只能蔓延到很近的地方,更远处就是荒芜了。
牛犇一刻都不敢马虎,手中的望远镜几乎悍在了眼睛上。
一滴雨水,流进了眼睛,牛犇擦了擦。
当他再次将望远镜拿起来的时候,事业之中,忽然出现了几个小黑点。
“这是什么东西?刚才还没有!”
牛犇瞬间警惕起来,目不转睛的看着。
视野之中的黑点越来越大,一辆粗笨的投石车,正朝着这边缓缓而来。
投石车周围,簇拥着数量不少的士兵,他们淋在雨水中,卖力的往这边推运。
看清楚来人后,牛犇放下手中的望远镜,对身后的传令兵大喊:“敌人来了,准备战斗!”
随后又全神贯注的看着前方的投石车。
投石车,这是一种非常传统的攻城武器。
在火器出来之后,就渐渐的淘汰了。
可在这落后且要灭亡的国度,依旧是主战力量。
今天下雨,火炮很难使用,引信将会被雨水浸湿,所以塔奇只好将火炮放弃,把这种投石车弄出来。
此时,投石车距离防线只剩下不到两里,要是再推进一段距离,就进入了投石车的射程范围。
今天雨大,加上对地形不熟悉,为了防止出现意外,牛犇便没有派出夜不收。
大雨之中,又是两条腿,不熟悉地形,派出去夜不收用处不大,还容易造成损失。
投石车更近了。
牛犇眼睁睁的看着投石车过来。
“开火,命令第一道防线开火,全力阻击!”牛犇大喊。
第一道防线的士兵收到命令之后,迅速开始反击。
士兵们拉动枪栓,瞄准前方正在推投石车的士兵,扣动了扳机。
“嘭!”
枪声呼啸,子弹飞出,击破了雨幕,命中了敌军。
大雨对枪械的准确度以及杀伤力有很大的影响,但架不住士兵数量多。
一发子弹不行,那就两发,两发不行那就三发,量变引起质变。
投石车周围的士兵被打翻在地,鲜血混合着雨水,在地上静静的流淌。
沙漠染成了红色。
飞溅起来的鲜血,在半空中和即将落下来的雨水混合在一起,形成了血雨。
一个叫做陈俊的机枪手,在副射手的帮助下,完成了开火前最后的准备工作。
看着前方的投石车,深深呼吸,扣动了扳机。
子弹呼啸而出,曳光弹在半空中带着光亮,如同明亮的光线一样,为后续子弹的落点指明了方向。
即便是这雨幕,也无法阻挡住。
机枪射出的子弹,和这天上的暴雨一样,朝着前方泼洒。
一旦被涉及到,纷纷倒地哀嚎,或者直接毙命。
一个正在推车的士兵,胸口忽然一顿,整个人不受控制的往后倒退。
胸口忽然一凉,紧接着,一股钻心的疼痛袭来。
还没等他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倒在了地上。
刚好将投石车的前轮卡住,无法前进。
“搬开他,快点!”
小队长胡乱的将脸上的鲜血抹掉,指着地上的尸体,大喊。
左右的士兵急急忙忙的跑过来,将这具浑身是血的尸体搬走。
刚搬出去没多远,又飞来几发子弹,命中了他们的胸口。
地上又多了几具尸体,鲜血也变得浓郁。
小队长举着手中刀,目呲欲裂,朝着前方大喊大叫:“我要杀了你们,要杀了你们!”
“嘭!”
一发子弹飞来,击中了他手中的刀。
落后的冶炼技术,打造出来的落后军刀,如何抵挡精钢子弹?
一声脆响之后,刀应声而断。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颗高速子弹,击中了他的脖子。
瞬间扯开一道粗大的口子,血像不要钱一样,往外喷涌。
没多久,倒在地上,任由雨水冲刷。
他前方那木质的投石车,根本挡不住机枪的扫射。
没多久,被打成了零件,泡在雨水中。
木质的投石车部件,在雨水的冲刷下,随波逐流。
而那个小队长,也被士兵一枪爆头。
这里的情况,很快传到了塔奇那里。
但他没有任何慌张,镇定自若。
从一开始,他就没觉得这些投石车能够发挥出什么作用。
现在被毁,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他在等一个时机,等雨更大的时机。
沙漠气候很难下雨,一旦下雨,就是倾盆大雨。
塔奇在这里多年,早已经熟悉这些东西。
天上的乌云越来越厚,闪电也更加粗壮。
划过天空的雷霆,就像是天神使用的长剑一样,猛烈而又无情。
雨水在地上汇聚,越来越大,往海岸边流去。
混合在一起,渐渐的生出了气势。
天上的雨甚至连成了一条粗壮的雨线,从地上抬头看去,就好像天上落下来无数根铁链子一样。
大雨从人的脸上不断的往下流淌,如果没有打伞或者遮雨的东西,就好像给人戴了一张面罩。
塔奇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命令所有士兵全军出击,一举将这些该死的敌人全部消灭!”
塔奇看着身后的副官,大声的咆哮。
“上天助我,这么大的雨,如果这次连这些可恶的东方人都解决不了,还谈什么复兴国家?”
塔奇的眼睛中满是兴奋的光。
他甚至都没有让手下撑伞,整个人站在这雨水中,感受着上天的馈赠。
“在这大雨之下,敌人手中那些恐怖的枪械将会大打折扣,依靠着人数优势,未尝不能将这些敌人全部消灭。
况且咱们这边地势高,敌人那边地势低,在雨水的侵蚀之下,他们的防线也会被破坏,这样一来,咱们的优势将会无限扩大!哈哈哈!”
塔奇越说越兴奋,最后竟手舞足蹈起来。
他跳下战马,如同一个疯子一样,在原地起舞,提前恭贺战斗胜利。
他想的确实不错。
他手中的士兵在大雨的掩护下,会以泰山压顶之势发起最后冲锋,那漫山遍野的士兵。
在他的预料之中,一定会把敌人打的落花流水,屁滚尿流。
一旦将这些敌军消灭或者击败,那么他的威望将会达到一个非常恐怖的地步。
到了那个时候,率领着大军凯旋,在大势之下,还有谁敢与他作对呢?
雨更大了,一万士兵朝着前方冲去,以十个方阵,阶梯冲锋。
为了在雨中奔跑的速度更快,他们甚至扔掉了身上的铠甲,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拿着一把武器。
“杀,杀啊!!!”
“杀上去,杀上去!!!”
这些士兵喊着狂热的口号,哪怕大雨,也无法浇灭他们内心的火热。
这些士兵是塔奇训练的新兵,长期以来,吃的好穿的好,基本上都是二十岁左右的热血青年。
这个年龄段的人,不管是哪个国家或者民族,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容易煽动。
此时的这些士兵,已经被煽动起来。
他们体内的激素水平很高,肾上腺素飙升。
即使是这漫天大雨,也无法将他们体内的热血浇灭。xǐυmь.℃òm
有些士兵甚至将身上的衣服脱光,只拿了一把武器,在雨水中往前冲。
塔奇停下了舞蹈,看着冲过去的士兵,再次放声狂笑。
……
海面上波浪滔天,郑芝龙坐在船舱中脸色难看。
他现在所在的地方,距离之前牛犇回报的地方不远,可电台无法联系上。
看着面前的一张海图,他一拳捶在了桌子上。
“该死,应该就是这里,可为什么收不到电台?难道他们的电台损坏了?”郑芝龙暗骂几句,来到了电台舱。
起伏的海浪,让船只颠簸不已,郑芝龙只能尽可能的沿着海岸线行驶,同时降低速度。
船只在风浪之中,起伏不定,就好像随时要翻船一样。
身经百战的郑芝龙并不担心海浪,想要掀翻一艘船只,并没有那么容易,更别说还是庞大的铁船。
至于后面的木船,这些船只体积庞大,在出发前都进行了加固,此时也能抵抗风暴。
走在甲板下面的通道中,郑芝龙扶着通道两侧的扶手,小心前进。
这里本来是储藏鱼获的船舱,后来被拆除,换成粮食仓库,淡水舱以及水手睡眠舱。
船舱中的电灯随着船身的起伏而起伏,郑芝龙终于来到了电台舱。
里面安装着一个大功率电台,信号强劲。
“还没有消息吗?从进入这片海域之后,就一直没有消息,如今过去了这么久,还没有消息传来?”
扶着门口的扶手,郑芝龙看着里面焦急的船员,大声询问。
身处船舱中,依然能听到外面的海浪声以及闪电声。
郑芝龙只能扯着嗓子大喊。
郑芝虎从里面跌跌撞撞的跑出来,脸上满是焦急,“大哥,没有,还是没有回讯!”
“该死的,这些人对陛下异常重要,咱们要是找不到,就别回去了!”郑芝龙的脸色阴沉的能滴出水来。
为了防止错过任何消息,他直接坐在里面不走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电台里面还是没有任何回讯。
“大人,有枪炮声,有枪炮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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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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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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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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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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