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人被老爷叫到书房了。”
“书房?”
安沅怔了怔,开始从原主的记忆里回想安启明的性格。
在原主看来自己爸爸的性格无疑是世上最好,因为怕她孤独给她收养了安新钧作伴,平时她要什么也会给她买,对她百依百顺。
不过能管理安家那么大的产业,安沅才不相信,安启明对谁都像是对原主这样。
到了书房前,安沅看到了书房门紧闭,想闯进去又怕事情还没那么糟,贸然进去让安启明生气影响她把沈浓留在安家。
站在门口进退两难,安沅吱了吱系统:里面的状况怎么样?
系统:沈浓很老实。
听到这话,安沅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放心,从昨天沈浓的表现看来,沈浓就是个小老虎崽子,狠狠一顿他都不一定听话,而来软的,他的防备心又不会让他轻易接受别人善意。
所以沈浓怎么就老实了?
安启明教训他了?
系统干脆把屋内的画面在安沅的脑海中呈现。
中式装修的书房里,安启明肃然坐在桌后,而沈浓站在桌前,虽然面无表情,但站的笔直,既不咬人也不打人。
安沅仔细地看了他的身体,不像是受过毒打的样子。
安启明审视地看着面前的瘦骨伶仃的小子:“你咬了我的女儿?”
对于安启明来说家里多一个人没问题,但是这个人会伤害他的女儿就不一样了。
沈浓点了点头。
点头不够,还直接跪了下来。
没几两肉的膝盖再砸地毯上,只有一声闷响。
见沈浓那么识相,安启明手上的鞭子本来拿起又放下。
“想留下来?”
“先生,我想留下来。”
安沅说得对,她给他饭吃给他照顾,他没有任何吃亏的地方。
“知道小姐为什么要把你留下来?”
“为了气大少爷。”沈浓恭敬地跪在地上,回忆昨天听到的一切。
“还算机灵,既然沅沅想把你留下来给你一口饭吃,你就留下来了吧。”
安启明定下了这事,他虽然有三个孩子,但最疼爱的还是安沅这个大女儿,不过留下一个人,她既然想气安新钧,那他就帮忙气一气。
想起养子,安启明眉头蹙了蹙。
安新钧的表现没有让人不满意的地方,积极好学,又有统筹从商的天赋,进了茶行已经做成了几笔大生意。
但就是野心太大。
他怎么就不懂,他的首要任务是陪安沅,让安沅高兴,至于他经商天赋只是锦上添花。
安家不缺一个善于交际的经理,只缺一个能照顾好安家大小姐的入赘女婿。
“起来吧,只要你明白为什么把你留下来,而你又该要怎么做,少不了你的好处。”
“是,老爷。”沈浓站起来,低眉顺眼地站在门边。
安启明点了点头,这人要是蠢得不可救药,就是女儿再想留下来他也不会同意,养只狗怎么也得养一只有骨头吃会摇尾巴,哪怕只是表面摇尾巴。
感觉里面要开门了,安沅收拾起惊讶的情绪,守在门口,门一打开,安沅就霸道地揉了揉沈浓的头,不高兴地朝门里面的安启明说:“爸爸怎么这样,不通知我一声就随便把我的人带到书房!”
看到女儿,安启明的神色不像是对待沈浓那么疾言厉色,嘴角含着笑:“怎么了,爸爸同意你把人留下来还生气?”
虽然已经知道了这个结果,但安沅还是装模作样地小跑到安启明的身边挽住了他的手:“爸爸同意我把人留下来了?”
“那沈浓也要姓安吗?”
“姓就不改了,先让他陪着你。”
安沅嘟着嘴有些不满意:“好吧。”
“新钧说你昨天打了吴小姐?”这件事安启明只是听到安新钧说了两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却没从安新钧那里听因果。
“什么吴小姐,一定不是正经人家的,原本她跟大哥说话,我根本就不在他们面前,是那个人一直挑衅地看着我,我受不了才去打了她,但是大哥根本不听我的话,一直在教训我……”
安沅搜寻原主的记忆,虽然原主出手打人过分,但那个吴小姐是真的欠打,像是知道安新钧对原主的重要,估计做些暧昧的动作,又讥讽地看向原主。
“爸爸啊,你不会也要帮着外人欺负我吧?”
安沅眨巴眨巴眼,小心翼翼地看着安启明。
瞧见女儿的小可怜模样,安启明心疼的不得了。不用女儿说,他就知道那个小姐不是什么正经小姐,要不然怎么会都到了今天,也没有一通电话打到安公馆。
外面社交场上想攀高枝的女人,多的是又蠢又毒。
比起自己女儿欺负别人,他更担心女儿被别人欺负。
“我会好好说说你大哥,怎么能帮着外人。”
“爸爸你最好了,我最爱爸爸了!”
安沅撒娇,沈浓就在旁边安安静静地看着,站在门边角落就像是个隐形人,连呼吸都轻不可闻。
安沅余光瞟了他一眼,从他平静的脸上什么都看不出来。这个世界的他那么识时务,不是好事反倒是坏事。
人人都知道性格外露的人,反而容易打开心门,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而识时务的人,哪怕笑的忘形,可能心门都是紧闭着的。
搞定了安启明,安沅才拉着沈浓出了书房。
“我带你看看我的房间。”
沈浓看着眼前洁白不过的手,不知道安沅是不是有喜欢摸脏东西的嗜好。
他自己都不知道他这双手摸过多少恶心东西。
安沅一路把他牵到了她的房间。
安家除了安启明的卧室,就是安沅的房间最大。
安家的装修是中西结合,有水晶灯,皮质沙发,但也放的有象牙屏风,明朝青花瓷。只有安沅的房间完全的西式,就像是欧洲童话里贵族小姐的房间,羽毛灯,蕾丝帐幔,落地窗旁边的欧式雕花桌台放了鹅毛笔。
沈浓看了眼镶嵌了红宝石的笔,掉在地上没人捡的鹅毛,加上了宝石,就变了一副模样。
察觉到沈浓的目光,安沅指了指桌台:“不然我先教你一些常用字,以后你去上学才跟得上。”
想了想也没其他事,安沅让佣人送了早餐,就摆了纸笔教沈浓写字。
安沅本来想问他会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但看到他拿笔跟拿筷子一个架势,问题他还是个不会拿筷子的,安沅就放弃了。
“我慢慢教你,我们从最简单的开始学。”
看着纯白的纸张,沈浓坐直身体,感受安沅不经意的触碰,在他的记忆里没有任何人,那么亲密“抱”过他。
“这是沈浓”
安沅先把他的名字教了,才开始教简单的字符,沈浓虽然写字不怎么好看,但是记忆力好,基本上她教过一次的字都记得念什么,有一个聪明的学生,完全满足了安沅当老师的自豪。
到了中午安沅又教起了沈浓用筷子。
安启明不在家,饭桌只有张姨太太和安新钧,安沅让佣人搬了个凳子在她的身边:“另外给我们准备一份菜,我要教浓浓拿筷子,可能会把菜搅浑了。”
张姨太太闻言松了口气,她不想跟乞丐吃同一碟子菜。
“沅沅心真商量,教弟弟用筷子。”
张姨太太已经知道沈浓留下来,对他态度温和,“阿浓要是有什么缺的,要是沅沅不在的时候可以管我要。”
“谢谢姨太太。”
沈浓低头道了一声谢。
“真是个伶俐的孩子。”张姨太太笑眯眯地说了句,余光看到面色不好的安新钧,默默在心里笑了笑。
张姨太太对自己的位置人的清清楚楚,当然就明白安新钧对自己的位置认的不清楚,她倒是希望安沅坚持久一点,让她多看看笑话。
安沅握着沈浓的手,就像是教他拿笔一样拿筷子:“放心夹菜,反正这几碟就我们两个人吃,要是全落在桌上就让厨房重新做。”
“下午你还要补习英文,有那么多时间?”
安新钧跟安沅相处了那么多年,知道她最没有的就是耐心,原本她教沈浓拿筷子,他只觉得她任性无聊,但看到她教上了瘾,沈浓掉了半碟子菜她还在一旁耐心教导,心里顿时窜出了一股不舒服的感觉,“拿筷子,找个佣人教一教就可以了,沅沅你该午睡了。”
安沅抬头看了眼钟表:“这才几点,我什么时候那么早午睡过了。”
不耐烦地说了一句,安沅继续低头朝沈浓说:“浓浓不要急,慢慢学。”
沈浓抬头看了安新钧一眼,面无表情,但安新钧却觉得这小子的眼神是讥讽。
放了筷子,安新钧不再说什么,他才没空陪小孩子过家家。
安沅说让沈浓上学,没隔几天就把学校给安排好了。
安沅读的是沙城最好女子中学,只招收女学生。所以只有给沈浓找了间她学校附近的小学:“这样放学上学我们都能一起。”
沈浓对在哪里上学都没有意见。
他甚至没想过自己还能上学。
这一切都是安沅给他的,因为珍惜这一切,他一直都没问过安沅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名字。
沈浓这个名字只有在他母亲还在的时候叫过他。
安沅纠结着学校,所以错过沈浓幽深的凝视。
学校不是问题,有问题的是年纪,沈浓今年十岁,就是读书晚的今年也小学三年级了,但是学校给沈浓的建议是先上一年级。
跟一群可能还会尿裤子的小萝卜一起上课,也不知道沈浓的压力大不大。
“就先一年级吧,浓浓你那么聪明,一定很快能跳级,说不定之后还能跟我同班。”
“可以吗?”
“只要足够聪明就可以了。”
安沅撸了撸沈浓的头,她最近迷恋上了摸他的脑袋。
每次她摸沈浓也不反抗,她就摸习惯了。
“学校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要是有人欺负你了就告诉我,告诉老师也可以,反正给她塞了个大红包,记住了咯,受委屈不能不说。”
看着沈浓点头安沅还是不放心,她的心态跟送亲崽子上学没什么差别了。
沈浓上学当天,安沅特意跟学校请了一天假,看着司机把沈浓送到了学校,自己偷偷摸摸在后面观察。
跟她相似的家长不少。
进了教室,安沅跟一群家长在外面看着里面的萝卜头。
前几堂课都无聊的很,大多都是介绍自己,老师闲话家常。
安沅看到沈浓一直低头在写写画画,好奇地伸长了脖子,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知道了午休的时候,安沅看到沈浓要出教室,准备躲起来,没想到沈浓就像是知道她在什么地方偷看他一样,快跑了几步,直接堵在了她的面前。
被发现的安沅:“……”
“回去午休……”沈浓面无表情地站在安沅面前,摸到了跟她相处的脉络,大约知道怎么对待她是合适的距离,“下午别来了,太晒了。”
安沅讪笑地说了声“好”,“浓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看到了。”
一直有个人在看着自己怎么可能感觉不到,沈浓扫向其他的家长,抿了抿唇说:“我不小了。”所以没必要那么担心他。
再说他对安家来说就是一个佣人,不同的是,他这个佣人不需要打扫,只用陪着安沅玩。
“你要是觉得我上学浪费时间,我可以去你学校等你。”
“浓浓你怎么能那么说!”安沅不高兴地捏了捏他的脸,“你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学习,我现在就回去,我不是觉得你小,只是担心你,所以才想看看你上学的样子。”
擦了擦沈浓额角的汗水,“去吃饭午休吧,我先回去了。”
安沅说完就走,但走了几步发现不对,就见沈浓跟在她的身后。
树荫下,沈浓不慢不快的,所以她才没发现他的脚步声。
安沅转过身子,看着沈浓,不知道她刚刚那里讲的不对了:“你跟着我做什么?”wWW.ΧìǔΜЬ.CǒΜ
“送你上车。”沈浓顿了顿,看着被风扬下的淡粉花瓣,踮着脚把安沅的头上花瓣取掉,“树下面容易掉虫,我在后面看着。”
安沅眨了眨眼,窝草,这也太让人感动了吧!
安沅半抱着沈浓转了一圈,周围的景物在旋转,因为抱着他的是安沅,沈浓才没有反抗。
在原地站稳,沈浓眼神有些懵。
“我这是在给你传达我的开心。”安沅眼睛眯成了月牙,幸好沈浓瘦她才能抱着他转圈圈。
安沅勾了勾他的鼻子:“小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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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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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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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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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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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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