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有三个生灵:
第一个是一头翼展足足有一座小山丘大小的不知名大鸟,通体玄青,唯一只火红大喙,看一眼便令人过目不忘。
在四周喧嚣嘈杂的声响中,因为是落在地面上,它晃动着有些笨拙的巨大身躯,蹒跚着走到了山脚下,然后盯着山体看了许久,猛一仰头,嘴里发出一声说不出是什么情绪的咕哝声,高高仰望道:
“我曾飞过了天上的云彩,你这大山,莫非比云彩之上还要高大吗?”
都说父爱如山,为什么呢?因为父亲常常都沉默不语的。
自然,这高不见顶的巨峰,是不会发出任何回响的。
这不知名的玄青大鸟,似乎也压根没有指望谁来回答他的问话——
一声咕哝完,便抬起拖拽在地上的巨大翅膀,一股大风便又腾空而起,托着它再无任何留恋的,顺着山峰的笔直走向,一路往上飞去。
玄青大鸟扇动起来的大风,让一只正在山脚下跃跃欲试的黄毛猴子,东倒西歪中险些被吹拂的摔倒在地。
不过他本来就是要跳上一棵树去的,所以一探手,正好抓着一根树枝,顺势荡悠上了树。
这是一棵结满了果实的不知名大树。
但这黄毛猴子显然不是被这树上的果子吸引来的,而是上树只是他的本能而已。
上了树,不仅心安,而且还有果子吃,岂不美哉。
黄毛猴子蹲在树上,顺手摘下一颗果实,也不看看是什么样的果实,也不管是不是酸涩,直接往嘴里一松,两只眼睛便开始盯着山体,骨碌碌地转动起来。
原来,他是被这大山之上生着的一种奇特石头所吸引。
只见乱石中,荒草间,这种散落在大山各处的奇特石头,数量并不是很多——
但却因黑白相间的色泽,以及浑圆的形状,让人看一眼,便莫名的生出一丝欢喜,想要伸出手拈起一颗,握在手中好生把玩一番。
黄毛猴子看了一会儿,嘴里也不知不觉将手里的果实吃掉了,于是便坐起身,看向了悬崖上一棵更高的树梢。
因为他发现,想要好生看看那些奇特的黑白石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因为,这些黑白石虽然一眼就能看见,但却散落的地方,都在高高的半山腰之上。
至于那半山腰有多高,只要望一下氤氲在那里的雾气便能感应到它的高度,根本不是任何一座他见过的高山可比的。
所以,要想看看黑白石,甚至拿到手里,只有大胆地爬上去才行。
想到这里,黄毛猴子又有些胆怯了。
毕竟,黑白石再有吸引力,也只不过是好奇而已,又不是食物,用得着这么拼命吗?xiumb.com
“死大鸟,你倒是有翅膀可以飞——”
黄毛猴子嘀咕了一声,下意识地看了一眼玄青大鸟刚刚飞上去的峭壁,却是再没有半点犹豫,长长的手臂探出,勾着树冠之上的最高树梢,一个用力弹跳,便跳到了更上一层的悬崖之上。
只是黄毛猴子没有注意到,在他跳跃的刹那间,一只尺许长的百脚蜈蚣,正好顺着山脊爬到了他刚刚蹲过的树上。
不过对于百脚蜈蚣这样本体是肢节物种的生灵而言,上蹿下跳显然不是它的长项。
但是若论攀爬吸附放毒,恐怕就没谁敢跟它比了。
在枝头上小憩了一下,百脚蜈蚣也跟黄毛猴子看玄天大鸟一样,幽怨地瞅了一眼正在往上奋力攀登的黄毛猴子,不由得也是撇嘴腹诽了一番:
“死猴子,爬得倒挺快,可惜晚了一步。”
“唉,看来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原来,这百脚蜈蚣天性阴狠,又喜欢偷懒,在震惊于这座巨峰的巍峨浩淼之后,也像第一个玄青大鸟和黄毛猴子一样,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也要去这大山之上探索一番。
但是在动身之后,它的弱项就显露出来:
虽然号称百足,但它的这些脚丫子加在一起,也比不过那黄毛猴子的轻轻一跃,更别说那振翅一飞的玄青大鸟的速度了。
其实真正论起来,它才是第一个动了看山念头的生灵。
只是因为跑不过人家,爬到现在,才爬到黄毛猴子待过的地方。
所以,爬着爬着,这百脚蜈蚣很自然的便打起了歪主意,想要趁着黄毛猴子在树上吃果子,打盹的时候,偷偷钻到它的黄毛里面,搭一个顺风车。
只是天底下哪有这么容易到手的便宜事——
百脚蜈蚣一番腹诽之后,倒也没有真的生气,小憩了一会儿,便重新打起精神,催动着颇为壮观的百足,又开始奋勇攀爬起来。
当然并不是所有动了心思的生灵,都能如愿以偿地顺利走上这探索巨峰的道路。
倒不是说这高不见顶的巨峰,已经生出了什么禁制。
没有成功上山的生灵,原因却是十分简单。
比如现在这头毛色十分鲜亮的梅花鹿,尝试了多次,它就没有爬上山去。
为什么呢?
因为这巨峰高不见顶不说,其山体、山势也长得与洪荒之中常见的大山多有不同。
全部的山体,几乎都是以笔直的姿态竖着往上生长。
偶尔可以攀援的极小平处和凸起的山崖,基本上也都在十丈上下,这样的高度对一只猴子都有些困难,更何况对一头平日里主要是在平原或山林之间生活的梅花鹿了。
所以,这头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梅花鹿,在尝试了无数遍,几乎都快把自己的两个前腿折断,才心有不甘退下来,站在山脚下发出了一声悲鸣。
呦呦鹿鸣之声,引起了其他像梅花鹿一样因为各种身体上的先天限制,而无法成功登山的其他有心进山探索的生灵的共鸣。
一阵乱哄哄的七嘴八舌之后,有感于这巨峰恢弘被被折服这些的生灵们,不知怎么就一下子达成了一个共识:
这如此壮阔、恢弘而神秘的巨峰大山,无论如何,是一定要上去看看的。
今天不行,那就明天。
明天还是不行,那就明年。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反正这大山自己也不会长腿走掉。既然不会走掉,大山就会始终在这里。
大山在这里,我们就在这里。
山长,我们也在长。如此,终有一天我们是会登上这座大山巨峰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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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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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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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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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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