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江边回来的时候,金思羽说了,今天晚上,再说女鬼田晓荷的事。不过,这话被张天赐转述出来,有点变味。
“臭美,瞎得瑟,我为什么要酸酸的?”甘雪纯一甩脑后的马尾,向学校走去。
张天赐不紧不慢地跟上,问道:“学姐,你们昨晚没住在学校里面吗?怎么是从外面回学校?”
“去校外吃早餐,不行啊?”甘雪纯翻着白眼说道。
“学校里,不是有食堂吗?”张天赐随口问道。
“学校食堂……昨晚出事了,有同学在白米饭里,吃出了一段手指骨头。”一边的沙莎低声说道。
这件事,张天赐不知道,因为昨晚上,他不在学校里。的确是有一个学生,在米饭里发现了一截人类的指骨,把牙齿都咯掉了。事情传出来以后,大家都觉得恶心又害怕,所以今天早上,在外面就餐的特别多。
“啊?”张天赐吃了一惊,随后笑道:“难道……这是学校的新福利,给我们免费加餐?”
“你有病吧?”甘雪纯瞪了张天赐一眼,拉着沙莎疾走几步,意图甩开张天赐。
可是张天赐腿长,不紧不慢地走着,轻轻松松地跟上了甘雪纯和沙莎,又问道:“对了两位学姐,苏云珊事件之后,你们害怕不害怕?这个苏云珊,据说以前也被人叫做校花?”
甘雪纯猛地站住脚步,瞪着张天赐,道:“我警告过你,不要提起这两个字,怎么你又忘了?张天赐,求求你别开玩笑了,会死人的!”
“你说的是‘校花’两个字?叫谁校花,谁就会死?”张天赐哈哈一笑,道:
“学姐,我突然发现在这里泡妹子很容易啊,以后我要看上谁了,就直接表白。pbtxt谁要是拒绝我,我就叫她校花。她再拒绝我,我就大声地叫她校花校花校花……”
“你……简直无赖!”甘雪纯气得银牙咬碎,转身就走。
沙莎愣了一下,皱眉看着张天赐,道:“喂,你够了吧?何必要来刺激甘甘?不可理喻!”wWW.ΧìǔΜЬ.CǒΜ
说罢,沙莎也扭头走了,追着甘雪纯而去。
张天赐站在原地,无所谓地一耸肩,然后走向自己的宿舍。
宿舍里,室友唐杰正在收拾自己,准备去上课。
见到张天赐回来,唐杰还知道关心,问道:“张天赐,昨晚怎么没有回来?”
“跟一个美女在一起。”张天赐懒洋洋地应了一声,取下挂在窗户上的风铃,收在自己的包里,也整理了一些资料,跟着唐杰下楼去听课。
古汉语专业很冷门,学生也不多,本届一共就三十多个。女学生有几个,都是戴着眼镜的学霸,一个个书呆子模样,似乎是出土的古董,看不到一点生气。
但是张天赐坐在教室里,听课却很认真,目不斜视,正人君子,深得讲课教授的赞许。
上午的课程完毕,下午是选修课。
张天赐选择了先秦历史,一样听得津津有味。
晚六点,张天赐正要去吃饭的时候,金思羽的电话打了过来,极度温柔地问道:“天赐,我在学校北门等你,过来吧,一起吃晚饭啊。”
“真的请我吃晚饭?你这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是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张天赐嘿嘿一笑,道:“金大美女,连续吃你两顿饭,我还真有点心虚。”
“别心虚也别害怕,我不奸不盗,你放心吧。”金思羽在那边银铃般地一笑,又道:“赶紧来,男人大丈夫,别扭扭捏捏的,跟童养媳一样。”
说罢,金思羽在那边先挂了电话。
张天赐笑了笑,大步走向校门。去就去,谁怕谁啊?
走出校门,张天赐就看见金思羽站在路边,文文静静的,人淡如菊。
“你好啊,金大美女,又让你破费,真不好意思。”张天赐走上去,微微一笑。
“没事,这年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还在乎麻雀吃一点?”金思羽一笑,走向停在路边的车子,道:“上车吧,还是昨晚的酒店。”
“说我是麻雀?怎么不说我是幺鸡呢?”张天赐不怀好意地一笑,拉开车门,坐在了金思羽的身边。
金思羽飞过来一个似笑非笑的眼神,打火开车。
还是昨晚的酒店,还是昨晚的包厢。
可是张天赐一进包厢,就立刻捂上了鼻子,看着坐在包厢里某一个人,连连皱眉。
坐在里面的,就是前天去学校办案的刑警队长郑瑞。很显然,这家伙是金思羽邀请来的,预先埋伏在包厢里。
看见张天赐的动作和表情,郑瑞大是尴尬,斜眼道:“张天赐,我今天可是洗了澡才来的啊,你这什么意思?”
“你洗澡了吗?怎么我还是闻到你身上有前天晚上的汗臭味?”张天赐以手扇风,道:“肯定是没洗干净!”
“好了好了,我们不开空调,开排气扇。”金思羽急忙圆场,道:“坐吧坐吧,吃什么,自己点。”
郑瑞郁闷地抓过菜单,胡乱点了几个菜,挥手让服务员下去准备。
张天赐却仰头看着天花板,漫不经心地道:“吆,这个包厢里的布置,有点不合理啊。”
“没想到你还懂得家装风水,说说,哪里不合理啊?”郑瑞端起茶杯,问道。
“其实都还好,就是中间这个电灯泡,太讨厌。”张天赐说道。
“噗……”郑瑞把嘴里的一口茶水喷了出来,指着张天赐,说道:“你小子是存心跟我过不去啊,我就做电灯泡,怎么就讨厌了?”
张天赐端起茶杯喝茶,抬起眼皮,道:“我说的是电灯泡,没说你。你要对号入座,我也没办法。”
“喝茶喝茶……”金思羽又来圆场。
时间不大,酒菜上桌,琳琅满目的,还算丰盛。
郑瑞倒了一杯白酒,给张天赐递了过来,道:“男人不斗嘴,斗酒吧。来,边喝边聊。”
“想把我灌醉了,打劫我身上的几块零花钱?”张天赐斜眼问道。
“你也可以不喝啊。”郑瑞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仰而尽。
张天赐浅浅地喝了一口,伸筷子夹菜。
三杯之后,金思羽看着张天赐,道:“天赐,昨晚的事情,我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一开始,你见到女鬼田晓荷,就反应剧烈,直接吓得晕了过去,后来面对更多的老鬼,你却可以带着我,全身而退?”
“哦……这个呀。”张天赐想了想,道:“我这个人有护花情结,看到你惊慌失措,就动了英雄救美的心思。在这种盲目的……英雄主义的支配下,我误打误撞地带着你跑了出来。我想……就是这样的。”
金思羽一头黑线,这解释,居然也能说得过去。
郑瑞有点忍无可忍,敲了敲桌子,道:
“张天赐,你不要装疯卖傻信口开河了!实话告诉你,我已经去过你的江北老家双槐树村,对你的一切做过细致的调查,知道你从出生到考进大学期间的所有事情。都是爽快人,亮出你的底牌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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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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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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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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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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