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虚度的爱情年华>第666章 接招吧
  121,周六,这是春节前在sh的最后一个周末了。我想跟我的读者聊聊,聊聊这个作品,也聊聊我。

  我房间的床靠着一米见方的大窗户,不用抬头都能感受到刺眼的阳光。空调也在矜矜业业工作着,这是一个难得惬意而温暖的周末。我喜欢在洗完澡之后写东西,一定要是热水澡,感受着丝丝缕缕的热水流经身体每一寸皮肤,那种温暖沁人心脾。

  也许我孤单很久了,在这个喧闹的城市里。我是个感性的人,也许这是双鱼座标配的性格。实不相瞒,今天的还没写,跟大家道个歉,因为昨晚熬夜看小说看很久,我有一种固执的偏执,对一个人好就要什么都给她,把我全部的好东西都给她,我才会开心;我看电视剧,一旦看进去,必须要熬夜整晚看完;我看小说也是这样,一定要一口气看到最后,正好碰上一个无所事事的周末。

  在这个城市里,我真的很孤单。

  我想起了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是宿舍里最后一个离开的,我亲手把兄弟们一个个都送走。你们可以想象那种画面吗,几个二十几岁的大老爷们竖着走一排,不约而同别过头,谁都不敢看谁的样子。因为目光交汇的时候一定会哭出来,我把最好的两个哥们送到车站的时候,峰峰说丢人不,别哭。我发现45度昂起头不一定会看见天空,但对于止住眼泪是很效的方法。忘了我们约定多久见一面了,真的忘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我从小大就是一个偏执的人,做事情也是三分钟热度,有自以为是的小聪明,偏偏心里有个硕大的江湖。在我印象里,其实有一件事我是能坚持一辈子的,那就是对这世上所有美好事物的坚信,包括爱情。这也是双鱼座的软肋,活得太过虚幻。

  毕业送走她的时候,在出租车里,她问我,毕业之后我想去哪里,我说想去bj因为我从来都没去过,她说好。我说你等我,等我有了自己的事业,就去你的城市娶你。我记得很多画面,载着她的大巴车离开之时,我是那个意气风发的我,白体恤/白板鞋,那时候我心里真的有一个江山,你们信吗?

  我22岁的时候,心里的骄傲应该是这辈子的巅峰,因为我有兄弟,有深爱的人,即便将来我混的好或者不好。当然那个时候,我相信自己一定做一点事业,而不是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

  我觉得从大学毕业开始,我的青春就谢幕了。

  再也没有凌晨三点钟骗开宿管的门,出去喝醉的兄弟们;再也没有安静的图书馆,还有我身边安静看书的她。最要命的是,我发觉自己早已没有了当初的骄傲。发现我们越活越明白,从前很多难以接受的事情,都变得可以接受了。比如说我中学时代在姨妈家过暑假,同村有传基督教的,我能义正严辞跟他白活半个小时什么叫无神论,什么叫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比如从前我觉得自由恋爱是一件无比神圣的事情,现在很朋友闲谈时,我居然对门当户对有些认可。

  有什么办法,多少人跟我一样,处在这个尴尬的年纪,20岁出头,刚走出校园,除了骄傲一无所有。

  而最后,我连骄傲都丢了。我再也不是那个期末考试交白卷的我,,也不是那个为了写作理想固执地险些不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我。

  也对,从现在的视角来看,现在的活法才是正确的,接受主流价值观/拔下自己身上的刺,我们要和社会完美融合起来。而当初那些不成熟,才是逼迫我的姑娘离开的原因。我们毕竟要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生存下去,仓廪实而知礼节,饭都吃不饱,瞎扯什么理想的淡。

  只是有一天,我发现有太多跟我一样的人,我们曾经都和骄傲,曾经都很青春。现在的我们,真的是我们当初像做的人吗?我终究没能在bj作出一番事业,更没能在sh做出一番事业,我只是这个城市里千百万普普通通过上班族的一员。

  对不起我的姑娘,我食言了,我知道当初你对我一定抱有很深的期待。上一次看你已经过去了很久。我还记得那天,拥挤的地铁上很想你,到公司就请了假,同事知道我要去找你,劝我说何必呢。对我而言,去见你就是最大的事情。那天是哪个节日我忘了,全bj都没有出京的票,我辗转站了好几个小时的大巴车到保定,再从保定站一晚上火车到你的城市。我没能见到你,分手后,果然是女生比男生要理性。说实话,当天我自己回bj的时候很落寞,我从未怨恨过你,双鱼座应该是最不擅长埋怨和记恨的星座吧。我们曾经在一起度过很幸福的时光,我祝你往后生活幸福,即便陪着你的不是我。

  在无数个时刻,我还是偶尔会想起你,就当是我的青春尚未落幕吧。

  毕业后很多东西都变了,我亲手送走的哥们,也已经很久没联系。天南地北,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

  原谅我没主动联系你们,因为我还没混好。我希望我的兄弟们,都可以有情人终成眷属,因为你们都是对感情认真/极品善良的男人。

  想起来挺可笑的,大三那会儿,我曾经逃了一年的课想在写作上做出点什么事情,以至于不顺利的时候,险些没参加大四下学期的论文答辩,幸亏负责任的导师没有放弃我。说起这个又有些难过,毕竟是在论文组认识的你,当时我已经是个奇葩吧,毕业论文开题我没去,你们论文都交了三稿,而我初稿都没动笔。这也是我第一次去论文组的时候,你好奇看我的原因。

  也许因为我是一个富有个性的奇葩,追你的时候我才能有万丈豪情。追你的时候为你做的那些事情,恐怕今后我都不会做了,那是我的巅峰,也是我最骄傲的时候。我从此以后都做不出那么有逼格的事情了,我觉得。

  也不是所有东西都会随着时间消逝,毕竟还有两个对我不离不弃的傻子,傻虞天乐和傻潘浩,哈哈。

  我的信仰没有偏差,我一直所相信的真善美在生活中都有体现:毕业后前前后后也换了几分工作了,身边的同事都很好相处,都给过我温暖。很感激这两年遇见的朋友们,你们都是那么鲜活,谢谢姐给我那么多无私的帮助。

  除了前段时间那段离职给我不好的感觉,我从未把人想的那么坏,长这么大第一次亲眼所见人性的险恶,然而我信任的大哥终究是对我没有同等的情谊。无所谓了,这件事对我是有影响的,我觉得我变的没有以前那么美好,不再什么都信,不再费尽心思去跟谁维系一段关系,不想强入任何一个圈子,我觉得自己也挺好。就像微信签名那样,插上耳机,音乐就是全世界,没那么多纷纷扰扰。

  我已经习惯了孤独的日子,自己挤地铁去上班,再挤地铁下班,走在路上只有耳机里的音乐为伴。

  忽然有一天,我意识到这样不对。

  我们不可以这么颓废下去,我还有一个关于写故事的想法。之所以说是想法,因为我曾经觉得写作是我的理想,但我放弃过它,如今只能称之为想法。

  我想通过一个虚构的故事,缅怀一下曾经的我们,曾经我们热情洋溢/曾经我们青春年少,曾经我们是那样,一步步变成如今深陷生活泥潭的我们。我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自己应该做什么样的人,是否继续相信那些信仰。趁着年轻,不要轻易妥协。也许这本书,会给我重新骄傲的勇气,也许只是我在业余时间的自言自语。

  看着读者越来越多,心里真的挺开心的,因为我没有写出一本几百万字小说的经验,我怕自己有很多不足,这是我应该去做的事情,我想做。谢谢你们来看我写的故事,也希望这是一个看了之后,让我们有时间冷静一下/让我们有兴趣怀念从前的故事。

  我希望你们中有人能懂我,我坚信一定会有这样的人出现,我等你。

  另外,关于这本书的风格,有读者在留言区提到了,说跟二狗很像。

  诚然,我很喜欢烽火大哥的书,他是我在写作上的人生导师:众所周知,目前网文这种大环境,套路的东西才是深受市场喜爱的,而文青流属于小众的不温不火。他给我的信心,在于我通过他的作品,坚信文青流的品质,也是可以被市场接受的。烽火的书,在我的感觉里已经脱离了网络文学的范畴,他并不会一直突出主角开挂升级如何打怪,而是细腻地为读者描绘了一个生动的世界,连路边摊都被他赋予了鲜活的生命。大家等更不耐烦的,可以去看看烽火大哥的《陈二狗的妖孽人生》《老子是癞蛤蟆》《雪中悍刀行》

  这也是我想写的故事。

  我等你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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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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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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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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