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唐朝大顽主>第216章 辞官!
  比起昨天晚上,武则天的气色好了不少,至少脸上并不像昨晚那样苍白,看着跟随时一口气捯饬不上来就得驾鹤西去一样。脸上多了几分红润,不是回光返照,是气色真的好了不少。而且不只是好了不少,都能下地走路了。方回情不自禁的怀疑自己这老丈母娘昨天晚上是装的。p

  “听曹玉说,还没吃早饭?”武则天面带微笑看着方回,然后指了指凳子。“坐下吧,与朕一起吃点。”p

  “没吃。”方回笑盈盈的说道,直接坐了下来。“正准备吃呢,曹公公就来了。”p

  桌上摆着一个玉盆,盆中是红枣莲子粥,浓稠的白粥中泛着红枣和莲子的香气,让人闻了便食指大动。p

  方回早就饿了,也不矫情,动手先替武则天盛了一碗,又自己盛了一碗,呼啦呼啦几下便下了肚,舔舔嘴唇,再来一碗。p

  武则天小口小口的吃着粥,房内一时间也没人说话,只有方回喝粥时发出的呼啦呼啦类似于喂猪的背景音。p

  那慢慢一盆的红枣莲子粥,武则天只吃了小半碗,剩下的都被方回喝的精光。没办法,粥虽然粘稠,可不就着干粮还是吃不饱。p

  “吃饱了?”武则天放下碗,打量着方回问道。p

  “吃饱了。”方回笑道。“皇上,还别说,这粥挺好喝,御厨做的?回头让厨子教教我,不然以后吃不到了啊。”p

  君臣二人谁也没有先提昨晚的事,而是说起粥来了。p

  “好吃吗?呵呵。”武则天淡淡的笑了一声,道。“朕那御厨是教不了你了,若是想学,朕教你便可。”p

  方回猛然一惊,看了看那空空如也的玉盆,又看了看武则天:“这——这粥?”p

  “朕做的。”武则天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朕都记不清多少年了,你是第二个说这红枣莲子粥好吃的,也是第二个吃光了朕亲手做的这盆粥的人。”p

  “那第一个是?”p

  “太宗皇帝。”p

  咔嚓!p

  方回一个踉跄,三条腿的凳子其中一条腿应声而断。方回差点翻过去,脑门子上白毛汗唰唰的往外冒。p

  先不说这粥是不是武则天亲手做的吧,就她说的那话——方回真想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就多余问。能吃到武则天亲手做的粥的人,除了李世民跟李治,估摸着也就是她爹了。这不是把自己摆在了同等的位置上么?p

  “不要多想,好好坐着。”武则天怎么能不知道方回在想什么?瞪了他一眼,脸上满是回忆:“朕当初第一次给太宗皇帝做这红枣莲子粥,太宗皇帝就说好吃,也是这么满满的一盆,全都吃了。”p

  方回不敢搭腔,却听武则天突然话锋一转,道:“方回,你说,朕若是有朝一日去了,朕的江山会如何?既然你早已知道,为何不敢告诉朕?”p

  方回一时半会有点反应不过来。跟当皇帝的聊天就是累,画风转换风格太快,脑子不够用啊。p

  “这——”方回犹豫道。“皇上真要听?”p

  武则天笑道:“你若是说假话,朕也无从分辨。”p

  方回苦笑了一声,道:“江山——皇上,臣说句不好听的。这江山还是江山,只不过是统治这江山的人换了罢了——当官的不会在乎谁当皇帝,他们只在乎能不能继续跟着新皇帝。百姓也不在乎谁当皇帝,他们只在乎新皇的会不会让他们吃饱穿暖。”p

  “这个朕自然知晓。”武则天赞同的点点头,表情微微犹豫,似是在想什么。随即,又自嘲的笑了笑,道:“方回,你与朕说说,朕的大周就真的就这么完了?”p

  “完不了。”方回摇摇头,此时此刻倒也没什么顾忌了。“其实说起来,这大周不过是唐朝这三百年其中的一个小插曲罢了。”p

  “唐——”武则天眉头一皱,接着又松开。“这么说,朕死后,这江山还是李家的?”p

  “李隆基的。”方回点头。“后人叫他唐玄宗。”p

  “临淄王?”武则天低吟了一声,似乎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下去,道。“那大唐以后呢?”p

  “大唐以后还有个宋、元、明和清。”方回化身历史专家,把他仅知道的那点历史徐徐道来:“宋朝是个叫赵匡胤的家伙建立的,宋太祖赵匡胤,出生与军人家庭。只是到后来这宋朝的下场也不怎么好,到最后,两个皇帝都被一个叫大辽的国家——就是现在的契丹人给抓了。”p

  “契丹——”武则天点点头,很客观的评价道。“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这个朕知道,自古以来改朝换代也属正常,继续说吧,那契丹人最终还是得了我中原的江山?”p

  “那倒没有。”方回笑道。“他们只不过是暂时在中原呆了一段时间,就被北面草原上的蒙古人给干掉了。蒙古的大头头叫成吉思汗,并改国号为元。”pm.χIùmЬ.CǒM

  “那这个元朝又守了中原多久?”武则天饶有兴致的问道。p

  “没多久吧。”方回想了想,道。“好像只有七八十年——成吉思汗还好说,主要是他的那些子孙有点不像话。皇上您想啊,那蒙古人旧居草原,跟突厥一样,靠的是放牧为生。”p

  武则天道:“没错,那突厥多年对我边境用兵,无非就是这些化外番邦受不了那放牧的日子,想来我中原住木房,吃绿菜。”p

  “对呀。”方回一拍大腿,吐沫横飞道:“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没有的时候想要,得到了又不珍惜——成吉思汗那些子孙们住的久了,又开始怀念骑马放牧的日子,准备把房屋就给拆了,继续住蒙古包,建草原,您说说,那百姓更干吗?”p

  武则天想了想,评价道:“古语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简直愚蠢至极!”p

  方回继续道:“所以,百姓们不干,自然就要造反——带头的是个叫朱元璋的,原名叫朱八八,农民家庭,泥腿子。早些年吃不上饭的时候当过和尚撞过钟,也下山要过饭,后来实在连饭也要不上,干脆挑杆子造反了。这是明朝。”p

  “那清朝呢?”武则天问道。p

  “清朝也属于少数民族了,是满人。”p

  “满人?”p

  “呃——”方回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最后干脆道:“反正就跟突厥差不多,不想骑马放牧了。不过他们的发型跟以往有点区别。”说着,他一边比划一边说。“前面刮成秃瓢,后面留那么长一跟麻花辫儿——清朝的皇帝姓爱新觉罗。”p

  “那再后来呢?”p

  “再后来——就是民国了。”方回叹了口气。“从那个时候起,咱们中原大地上就再也没有皇帝了。再后来,倭国打来了,我们打了八年,最后赢了,后来改名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领导人叫“主席”,不叫皇上了。在定国策的时候也不是只有皇帝说,大臣们讨论行与不行,而是全国人民来提意见——比如说,有人觉得高考——咳咳,科举。觉得科举应该不只考四书五经,还要有算数音律这些,就等开会的时候提意见,大家讨论。”p

  “提意见就行?”p

  “那不还得讨论吗?”p

  “那就是说,你提意见,我也未必给你通过?”p

  “这——”方回咂咂嘴:“皇上,这个咱别说了,说多了容易出事。”p

  武则天莫名其妙的看了方回一眼,接着叹息道:“没想到啊,真的没想到啊。”p

  方回也不知道她说的没想到是没想到什么,却听武则天问道:“朕想知道,后人对朕的评价如何?”p

  “挺好的。”方回笑道。“一代女皇,也是我华夏两千多年文明历史上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位女皇。”p

  武则天笑了:“如此,朕便安心了——话也说了,粥也吃过了,你先回去吧,这两天,你便待朕监国好了。”p

  “是。”方回起身,转身的时候犹豫了一下,又站定脚步,看着武则天欲言又止。p

  “还有事?”武则天问道。p

  “有。”方回咬咬牙,道。“皇上,臣——臣想辞官。”p

  “辞官?”武则天一愣。“为何?”p

  “世界那么大,臣想出去看看——”p

  “出去看看——”武则天目不转睛的盯着方回,似乎是在揣摩方回心里真正的用意,却见方回眼神清澈的直视她的目光,半晌,幽幽一叹,道:“朕知道你一直都不想当这个官,是朕让你当,你又不得不当——这样也好,远远避开这些争斗也好——行,朕允了。不过这官辞了,爵位给你留着吧。”p

  “谢皇——”方回突然打住了话头,一个上字终究没有出口,而是走到门口时,突然站住了脚步,低声道:“皇上,如今我不是臣,你也不是君,太平是我媳妇,你是她娘,那么,我该叫你一声娘。”p

  “娘!保重!”说完,方回大步离开,再也没有一丝犹豫踌躇,仿佛放下了一件心事,脚步轻快了不少。p

  “娘?”武则天先是失神片刻,接着便笑了起来,笑着笑着,便已泪流满面。这个称呼——她期待了多少年,却从没听到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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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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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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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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