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唐朝大顽主>第117章 丢脸丢大了!
  梁信之的行为告诉我们两个道理。p

  其一,傻逼年年有,今年特别多。p

  其二,说话不要太直接。p

  李斯成功里,触龙成功了,可关龙逢呢?比干呢?p

  对于梁信之这种行为,在今日以后的很多年,都成了下到市井百姓,上到皇宫贵胄们的谈资笑料,并且在某人做了某件傻逼事后都会笑称——做人不要太梁信之。p

  牡丹园内院一处被明黄色薄纱围拢起来的凉亭中,武则天哭笑不得的要了摇头,失笑道:“这个小子当真是胆子大的很。那日跟朕要那些字还让朕留下名号,竟然是要拿出来卖银子。”p

  武则天身边,曹玉偷偷的打量着武则天的表情,发现她并没有因此动怒后,便陪着笑脸尖声笑道:“皇上,方大人不是说了吗,这是慈善拍卖,除了其他人捐出来的只拿出一半外,他的物件卖了多少银子便尽数捐出,这么说的话,皇上您的字自然是卖的银子越多越好了——只是那梁大人——似乎与方大人有些不和。”p

  武则天自然知道曹玉说的是什么意思,笑着摇了摇头,道:“不知者不怪。”p

  曹玉跟着笑道:“梁大人怕是已经吓坏了。”p

  武则天笑了笑,道:“去,把朕的字买回来,也算是朕捐了银子了。”p

  “皇上仁慈!奴才替天下黎民百姓谢皇上恩典。”p

  ——p

  曹玉说的没错,梁信之确实是吓坏了,萎顿在地上就跟犯了心脏病似的,而周围的其他官员,厚道点的摇头叹息,不厚道的则是纷纷投去幸灾乐祸的眼神。p

  一个“剑”字确实不值,可加上“御笔亲题”这个噱头,这个字便是无价之宝。霎时间,不少富商巨贾们便纷纷出价,短短的十几秒时间,便把这个没有起拍价的字抬到了十万两,并且还在不断的上升。p

  “二十万两。”曹玉那尖锐的声音传了出来,在众人的哗然声中,只听曹玉笑道:“如此行善之事,皇上自然不会错过,还忘各位成全。”p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众人在短暂的愣神后便纷纷响应,什么皇恩浩荡皇上圣明仁慈之类的话接踵而至,让方回惊讶的是,竟然还有几个官员直接跪在地上做五体投地之姿,一边大哭一边喊着一些谁也听不清的话,不得不让人万分感慨。这演技,当真是发他个小金人都不算亏。p

  没有一丝意外,武则天的字被她自己给买了回去,曹玉的话也给方回提了个醒,那就是剩下的那些字不能再卖了。同时,为了表示对慈善事业的支持,武则天还特意捐了点东西——她刚才喝茶用的茶杯。p

  说实话,这东西捐的很诡异,可却是架不住人们的热情。p

  皇上用过的茶杯耶,还是皇上刚刚用过的茶杯耶——p

  于是,这个相当诡异的茶杯便拍了这次拍卖会的最高价钱——一百万两。并且得主很激动的宣布,他回去要把这个茶杯当祖宗一样供起来。p

  这次拍卖会举办的相当成功,所得的银子在刨除返还给捐赠者的百分之五十后,竟然还有一百七十万两之多。当然,方回是一个铜子都没捞到,除了江雨晴的两幅画和一副字。p

  ——p

  迎客楼的包厢中,方回自掏腰包开着庆功宴,众人酒足饭饱后,沈宗絮涨红着脸激动道:“师兄,一百七十万两啊,这么多银子,比我们沈家商号的银库里的银子都要多。”p

  程伯献也是一脸感慨:“要说这赚钱的能耐,方回自认了第二,绝对没人敢认第一——就是可惜了,这银子还不是自己的。”p

  “是啊,真可惜。”谭三元拄着下巴双眼都是小星星:“这么多银子,这辈子恐怕也花不完吧?”说着,他捅了捅程伯献,问道:“小公爷,若是这些银子都是你的,你要用来做什么?”p

  “这个嘛。”程伯献对这个话题相当感兴趣,抬头看着天花板仔细的琢磨了一阵,说道:“若是这些银子都是我的,我就把神都城所有的楼子都买下来。”p

  “真没追求。”方回揶揄了一句,看向沈宗絮:“你呢?”p

  “我?”沈宗絮腼腆的笑了笑:“大概是把银子全存进银行等着生利息吧。”p

  方回点了点头,沈宗絮的想法虽然小市民了一些,但不得不说,这个想法跟他没穿越前的想法不谋而合,那时候,他总想着有一天买彩票能中个几亿,然后全都存进银行吃利息。p

  谭三元一脸纠结的表情在一边嘀咕:“这么多银子可怎么花呢?嗯——多娶几个婆娘,多生几个儿子,把钱都留给儿子多娶婆娘,多生儿子。”p

  “切——”方回和程伯献纷纷报以鄙视的眼神,沈宗絮则是微笑着点头。p

  不过方回倒也能理解,三代单传已经成了谭三元这货的心病了,家里有一个儿子,平时宝贝的不得了,生怕磕着碰着冷着饿着,有什么好吃的都往小家伙碗里塞,这也就导致谭三元这么粗壮一汉子,儿子却胖的跟头小猪似的,那可真是放在手心把丢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了,比武则天那玉玺还宝贝的紧。p

  程伯献拿筷子敲了敲桌子,看着方回道:“别总问我们,你呢?”p

  “我?”方回嘴角一翘:“我会把所有银子都换成铜子,见谁不顺眼就拿钱砸死谁。”p

  众人愕然,程伯献翻着眼睛琢磨了半天,疑惑道:“铜子那么小——银子砸起来会不会更疼一些?”p

  吃吃喝喝的差不多了,几人又斗了会咳嗽,这才各回各家。p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方回正睡的美美的,突然感觉有人推他,睁开眼迷迷糊糊的看了看衣衫半解的冯素云,嘀咕道:“娘子,饶了相公吧,一晚上六次还不够啊?我这腰现在还疼着呢——天亮了你去看看我师傅回来么,让他过来给我瞧瞧。”p

  “相公,你说什么呢。”冯素云羞红着脸娇嗔了一声,也不过春光外露,推着方回道:“快起来吧,曹公公来了,皇上叫你上朝呢。”p

  “又上朝?我的命怎么那么苦啊。”方回翻来覆去的在床上打滚,跟个早上被父母从被窝里叫起来,又不愿意去上学的孩子一样。pm.χIùmЬ.CǒM

  “相公莫闹了。”冯素云扒拉开方回在她胸口作怪的手,嗔道:“入朝为官又受皇上宠信,那是多大的恩赐,那些才子寒窗苦读十几年,就盼着能金榜题名,相公却还这般说话,让那些还未中榜的才子们听到,怕是都要气坏了。”p

  “好啦,我起来不行么。”方回吭哧吭哧的从床上爬起来,冯素云也穿好衣服拿着火折子点灯,然后叫来丫鬟服侍方回穿衣洗漱,至于早饭,本来冯素云是准备亲自下厨的,方回没同意,散了朝皇上管饭呢,能混一顿是一顿,大早上天不亮就得上班,太不人道了。p

  方回决定,今天散了朝必须往撑死了吃,然后再带回来一些,不然怎么对得起他黑灯瞎火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上朝呢。p

  在方回个人来看,上朝这种事其实就跟领导开会一样,每天不见得必须有事,就算有事大多数也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基本上都是以告状为主,正事为辅。p

  方回实在懒的听他们在那没事找事,干脆盘腿坐在地上闭起眼睛开始补觉。p

  要说位置,方回对他现在这个位置相当满意,几百人分两边站在前面,他在最后靠门口的位置,左右都没人,盘腿往下一坐,谁也看不见他,而且今天的太阳似乎比往日更加温暖,照在身上暖洋洋的,睡着睡着就不自觉的打起了呼噜。p

  “方大人?方大人别睡了。”方回睡的正香,冷不丁被人推了一下,眼睛也没睁开,胡乱的挥了挥手,挠了挠鼻子嘀咕道:“别闹——”p

  “方大人,方大人你快醒醒,皇上叫你呢。”那人闹的反而更厉害了,险些把靠着柱子盘腿而坐的方回给退倒。p

  方回猛然一个激灵,瞬间清醒了过来,再一抬头,好家伙,原本站在他前面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分成了两边,正好把他空了出来,而高坐在龙椅上的武则天,正面无表情的看着他。p

  “皇上——”方回手忙脚乱的从地上爬起来,慌忙间一个不留神踩到了官袍下摆,哧啦一声后,官袍脱落,方回整个人还保持着起身的姿势,穿着一身白花花的内衣僵硬的站在原地。p

  众人哄堂大笑,就连一脸严肃的武则天都忍不住婉儿。p

  “皇——”p

  “行了,你也不用解释了。”武则天摆摆手:“敢在朕的早朝上睡觉,你也算是头一个。不过念在你昨夜劳累,这次朕便不追究了,若下次再敢如此大胆,看朕怎么收拾你——曹玉,去给方回拿一身衣服,朝堂之上只穿里衣,成何体统。”p

  方回哭丧着一张脸赶紧谢恩。这回丢脸可丢大了,而且最让他惊讶的是——皇上是怎么知道自己昨夜劳累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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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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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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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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