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跟你说我要去砸他们的婚礼现场?这样做不是让别人看笑话吗?”陆璐非常不赞成的说道,说到底,她被他们两个背叛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十年前的事情,她现在还是紧抓着不放,在很多人眼中看来,她就是心胸狭隘。
她虽然不介意别人怎么看她,可是也不想白白的被别人误会。
她肯定不是冲着砸场子去的,他只去,她只不过是去看看一些老同学,如果这两个人敢对她做什么的话,她绝对会让这两个人知道什么叫做羞耻。
“可是……我听刚才你们的说法,好像你们以前的同学也会在。你不砸场子,坐在那里冷眼旁观……别人还会以为你是……”左莫说话断断续续的,但是陆璐却是听明白了左莫话里的意思。
一般谁都不愿意去前任的婚礼。
愿意去参加前任婚礼的,一个是真的祝福前任,一个是想和前任来个了断,还有一种就是想去砸场子。
而像陆璐这样,和前任闹的估计不大愉快。她要是去参加婚礼,如果不是去砸场子,估计谁都会看不起她自己。
“我之所以愿意去参加婚礼,主要还是想和他们来个了断,如果他们在婚礼上挑衅我的话,我不介意让所有人想起他们以前做的龌龊事情,砸个场子。
除此之外,我愿意去他们的婚礼,主要还是想见见我的一些老同学。当年我在高中没有读完就出国留学了,现在要联系到那些同学根本就没有办法。”陆璐说道,她真的就是为了见那些老同学,如果不是为了见到那些老同学的话,不管那两个王八蛋怎么挑衅她,她都懒得理。
她还没有清闲到要和那两个王八蛋“纠缠不清”的地步,她参加这个婚礼,目的本来就非常的纯粹,从来都不是冲着那两个前任去的。
左莫的心里就一个大写的服字。
如果换做是左莫的话,他要去参加前任婚礼的话,理由绝对不会是因为要见老同学这种。
“不管怎么说,你到底是去参加婚礼,哪怕只是陌生人的婚礼,你都要好好打扮一下吧,更何况是两个前任的婚礼,怎么说你也得把他们的气势给压下去,至少不能让别人看轻你。一天的时间能干什么?我听一些学姐说,一天的时间,有时候连几件好看的衣服都逛不到。”事实上,对于一些学姐的说法,左莫有些无法理解,因为毕竟只是买几件衣服,如果速度快的话,对他来说,一个小时都不用。但是一些学姐说,要买到合适又中意的衣服,怎么说也要几天的时间?
他真的挺好奇的,为什么买几件衣服要花费几天的时间,喜欢了,合身就买不就可以了吗?
“虽然今天一天的时间的确是有些仓促,但是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我本身也不是喜欢弄那些的人。”陆璐撩了撩头发,然后看着左莫:“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幸亏现在想起来了,不然明天可就难以应对了。”
“……”左莫有些不解,因为陆璐看着他,好像那件事情和他是有关的,所以他现在做出侧耳倾听的样子。
他非常的好奇,陆璐想起了什么和他是有关的,毕竟他和陆璐本来就不是多么的熟悉。
“虽然说明天是我两个前任的婚礼,我必须要好打扮一下才行,但是你别忘了,在他们的眼中,你就是我的现任男友,如果你明天被我那个前任给压下去的话,到时候他们的气势还是要压我一头的。”陆璐说道,现在左莫和她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
所以,她不仅要给自己买衣服,还有左莫。
两个人都要衣着光鲜的才好。
而且,她虽然觉得左莫是个不错的人,可是不得不承认一点,她的前任是个名副其实的小白脸,那个长相很不错,虽然左莫也是不错的。
可是太过青涩了,而且左莫看上去虽然比同龄人沉稳,可是,到底还是还是个刚刚走出社会的大学生,气质上还是有所欠缺的。
“除了我之外,你也得买几身新衣裳了,和我一起去美容院吧。”陆璐看着左莫,非常认真的说道,她的想法非常的普通,既然左莫要和她一样,尽可能的压过两个“主角”,那么她做的事情,左莫肯定是要做的了。
可是左莫闻言,忍不住笑了出来:“你什么时候见过男人去美容院的?”买几身衣服那就算了,很正常,他也是时候该买几身衣服了,可是他一个大小伙子跑美容院去。陆璐要去的地方,肯定是那种都是女人去的,他又不是娘娘腔,去什么美容院啊!
“可是,你得改个发型,剃个胡子,修个眉什么的吧!”左莫论外貌,不比她那个渣前任差,甚至有过则无不及,可是,左莫虽然把自己打理得非常的整洁,到底还是有些“粗狂”了一些。
左莫的下巴,有一些细细的胡须。
他的眉,乱七八糟的,一看就没有修过,这也是难怪,毕竟又不是女孩子,修个什么眉。
发型是那种阳光的发型,很容易打理,却完全不符合潮流。
左莫有些无奈:“我答应帮你,却是把我自己给搭进去了。”他一个大男人的,要是按照陆璐的想法做,估计就会变成一个“娘炮”了……话说回来,那个小白脸是陆璐的前男友。
肯定是符合陆璐审美观的。
陆璐大概就是喜欢那一类的吧!
左莫看着陆璐:“发型可以改,但是不能娘。眉可以修,别修太细,和女人一样。胡子可以剃,别太光滑,和太监一样。”胡子可是一个男人的阳刚之气,能答应剃胡子已经是很难得了。
左莫这么退步,陆璐也没有不识好歹,她自然答应了左莫。
“安了安了,我又不会把你变成娘炮……到时候,我的面子全部靠你了,你不要被他们压住了……”陆璐说道。xǐυmь.℃òm
左莫点了点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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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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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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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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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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