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眼前这位胡城主,有些……深不可测啊!
首先,身为金陵城的城主,胡炎之对外的形象一向都是“吃喝享乐”,不怎么管理城中的事务。
今天却来了这么一出“为民请命”,一大早就带着这么多累酸了腰的老百姓来唐府讨公道。
很显然……
这绝对不是无的放矢,咱们这位胡城主,是有备而来的。
之前唐灿在棺材里面,就着“傻子唐灿”的那些记忆,也分析过这位“胡城主”。
胡炎之擅长韬光养晦和拉拢人心,城中许多本来保持中立的家族,基本上都是潜移默化的,被胡炎之分而化之后改变立场的。
在这一点上,知府陈永廉就非常的吃亏,哪怕他用尽了十二万分的力气,也只能勉强在金陵城立足,投靠他的家族还大多都是小家族。
所谓,会叫的狗不咬人,世界上最可怕的人,不是那些成天叫嚣着自己有多强大多厉害,想打谁就打谁的那种人,反而是那些平常不显山不露水,在人群当中默默地站在角落里,毫不起眼的那一群人。
大多数的武侠小说里面,也都充满着各种潜藏的“无名高手”。
换句话来说,就是真正有本事的人,都比较低调。
而一旦这些低调的本事人,突然现身高调起来的时候,那就必须注意了,他们是要……放大招了,一放就秒人的那种。
……
所以,也就不难解释,现在胡城主的举动了。
他不出手则已,今天既然选择出手,就是下定决心要拿下唐家的。
哪怕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将唐灿这么一个活人,硬生生说着是“恶鬼妖物”,胡城主也在所不惜。
“唐大公子,人人都说你是大傻子。我觉得这话没毛病,如果是你……对付一个祸害民众,让人惶惶不可终日的恶鬼,你会心慈手软么?”
面对唐灿的质问,胡城主微微一笑,很淡定地和唐灿对话。
言外之意很明显,就是告诉唐灿,保持中立甚至想要倒向陈知府那边的唐府,就是让他这位城主心中膈应的“恶鬼”,今天必须除掉。
“哦?那城主大人,是否想过,你有可能除不掉这只恶鬼,还会被这只恶鬼狠狠的咬一口呢?”
说这句话,唐灿也是带着一丝戏谑又威胁的口吻。
胡城主闻言,却是哈哈大笑道:“哈哈!我觉得不可能。唐大公子如果不相信,尽管试试看……能不能从我胡炎之的身上,咬下来一块肉。”
话毕,胡城主一挥手势,手下的几十名亲卫已经将唐府众人团团围住。
“胡城主,莫要欺人太甚。”
家主唐荀攥紧了手上的佩剑,眯着眼睛,直言道,“倘若胡城主今日愿意化干戈为玉帛,我唐家愿意以胡城主马首是瞻。”
很显然……
为了儿子唐灿,唐荀是选择服软了。
用整个唐家的效忠,来换取唐灿的一条命。
倘若在过去,胡炎之绝对是求之不得,立刻就会答应下来。
不过,此一时也彼一时也,胡炎之轻蔑的摇摇头,说了三个字:“不需要!”
然后……
唐周和唐金便一脸笑容的站到了胡城主的身边,唐周义正言辞地对唐荀说道:“大哥!你做这样的决定,已经太晚了。”
唐金也在一旁笑道:“大伯!尽管今天你让我颇感意外,但是对于大局来说,根本就改变不了什么。金陵城终究是城主大人的天下,你和三位长老勾着,想要将我们唐家推向陈知府那边的火坑,我和父亲是绝不会答应的。”
“所以,唐周、唐金,你们早就投奔胡城主了?”
这一刻,唐荀才真正明白了过来。
整个唐家,最为奸诈的,就是唐周和唐金父子俩,完全是在左右逢源。
他们一边拉拢三位长老的支持,一边打压唐论和唐兴两脉,又示好陈知府,结交城外的苍云剑派,但是……最终的靠山却是城主胡炎之。
“卑鄙!唐金,我们三位长老,已经明确表示支持你当下一代的家主了。为何,你们父子俩还要两面三刀,投奔胡城主?”
二长老简直是气得想要吐血了,毕竟一直以来,他都觉得……在大长老的带领之下,整个唐家应该都在他们三个的掌握之下。
结果,到了现在才发现,不仅是家主唐荀超出了他们的掌控,连唐周和唐金父子俩,也有着这么多手的安排。
“二长老,刚刚唐灿说的不错,你们三个老家伙都一只脚踏进棺材里了。还想要掌控着我们唐家的大权么?我儿唐金若是当上了家主,岂容你们三个老不死的在背后指手画脚?”
唐周却是很不屑地说道,“再说了!大长老鼠目寸光,竟然为了化解区区黄粱酒的危机,便要倒向陈知府。孰不知,整个金陵城都在胡城主的掌控当中,投奔陈知府,不亚于自掘坟墓。”
得意洋洋的唐周和唐金,已经彻底地站在了胡城主的身边。
在他们看来,今日过后,整个唐家的产业都会落入他们父子俩的手中了。
……
“好了!唐家主,我手下的这些亲卫,每一个可都是武者后期。你难道还想负隅顽抗么?”
城主胡炎之看着眼前愤恨的唐荀,便叹了一口气说道。
“胡城主,既然如此的话,那就鱼死网破吧!”
抱着必死之心,唐荀将佩剑高高举起,他是无论如何都要保护儿子唐灿的。
然而,在这个时候,唐灿却摊了摊手说道:“父亲!事已至此,还是算了吧!”
“算了?灿儿,你不要怕。父亲一定会保护你的。”
攥紧了手中的佩剑,唐荀心中有愧,虽然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导致唐灿死而复生,但是他是绝对不能坐视唐灿在自己面前,再死一次的。
“没关系的,父亲。你相信我!”
唐灿上前,在唐荀的耳边说了一句,然后便双手负在身后,对胡城主说道:“城主大人!既然你执意觉得我是恶鬼,想要烧死我。那好吧!谁让我这人就是比较热情好客,总是不忍拒绝别人的请求。你都诚心诚意的想要烧死我,那我就大发慈悲的满足你的这个心愿吧……”
噗!
当唐灿一边这么说着,一边毫无抵抗的走到那些亲卫的面前束手就擒,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
“这唐灿是真傻了吧?哪里有这样……送死的啊?还叽里咕噜的说什么满足城主要烧死他的心愿。真的是脑袋坏掉了吧?”
“可怜了唐家主一片慈父之心,拼尽了全力想要保护他。结果,唐灿自己不想活……”
“或许,唐灿这是想要牺牲自己,保全唐家吧!”
“保个屁啊!事情不是很清楚么?胡城主已经收买了唐家的唐周和唐金,你觉得……今天过后,唐家的家主还是唐荀么?”
“我家杀鸡的时候,鸡死之前都还会拼命挣扎几下,溅得我一身的血。没想到这唐灿如此没有骨气,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
……
周围的老百姓们,见状都不免唏嘘叹息了起来。
想想唐家在金陵城好歹也是传承上百年的大家族了,却连自家的大公子都保不住,要被城主大人以“恶鬼”的名义当众烧死。
“有趣!有趣!唐灿,你是不是装傻十几年,从来都没有这样畅快的和人说话,嘴皮子才这么的惹人讨厌啊?”
胡城主倒是被唐灿的一番话给逗乐了,“不过这样也好,免去了我的一番功夫。你临死之前,还有什么请求么?我这人一样比较好客,也不大喜欢拒绝别人的请求,尤其是将死之人。”
“请求倒是没有,我就是想知道。胡城主打算在哪里烧死我呢?”
唐灿很听话的被亲卫们五花大绑了起来,然后昂首挺胸,笑着问道。
“就在你唐府门前,你看,我的亲卫们已经开始搬来柴火了。”
胡城主指着唐府门前,那被搭起来的“烧烤架”说道。
谁知道,唐灿看了以后,皱皱眉头,似乎很满意地说道:“胡城主!万万不可啊!你这很显然……是不够重视我。我觉得,场面可以再隆重一点的。”wWW.ΧìǔΜЬ.CǒΜ
“哦?场面再隆重一点?这是何解?”
胡城主倒是觉得有意思,追问唐灿道,“说说看,你有什么想法。”
“嘿嘿!我这里倒是有一个不成熟的小建议。”
唐灿身上被五花大绑,便用力蹦了一下,仿佛这样说话会更有力度,“我觉得嘛!既然胡城主是要铲除恶鬼,那自然是要让全城的老百姓们都亲眼看着我这个恶鬼被烧死了,这样才能够消除影响的同时,又体现出城主大人的威严来。
所以,我建议,到东菜市口的那一处高台去。同时,敲锣打鼓告知全城百姓,让大家都过来看。我觉得……这样才够场面够隆重。城主大人,觉得如何?”
胡城主闻言,也是眼前一亮,微微颌首道:“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万万不可啊!城主大人,此乃唐灿的阴谋诡计。他定然是想要借此,将事情闹大。到时候……借着全城百姓的悠悠众口,逼迫您放了他啊?”
唐金也不傻,一听到唐灿的建议,急忙喊道。
而唐周则是有另外一层顾虑,说道:“城主大人!迟则生变,这唐灿八成是想要借此闹出事端,把陈知府的人引过来。然后唐荀再以唐家投靠为代价,让陈知府出面救人。万万不可让他们拖延时间啊?”
然而,唐周和唐金都能想到的事情,老谋深算的城主胡炎之会考虑不到么?
“无妨!其实唐灿所言,正合我意。我便是要让整个金陵城的老百姓都看看,我胡炎之是如何惩治胆敢进入金陵城作妖的恶鬼的。”
言毕,胡城主便大手一挥,手下的亲卫们便立刻撤了刚才搭好的“烧烤架”,押送着唐灿往东菜市口的高台过去。
“城主大人,可是陈知府那边……”
唐周还是不放心的出言道,毕竟知府陈永廉是他最担心的不确定因素。
城主胡炎之却是哈哈一笑,反问唐周道:“你觉得,我们这边都闹了这么久。如果陈知府能来的话,不是早就已经到了么?走吧!这唐灿选的位置挺不错的,在东菜市口的高台上焚烧,我想……燃起的火光,老百姓们一定能够看得更加真切的。”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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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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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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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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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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