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辩前世只在旅游景点里闻过马粪味,从来没骑过马。
所幸,身体原主人虽性格软弱至极,该接受的皇族教育却一样不落,甚至还学得相当不错。
凭借着还算不赖的马术,他现在驭马就像骑电瓶车一样简单。
正当刘辩悄悄享受着骑马的新鲜感时,卢植策马而来,汇报道“陛下,前军斥候来报,敌方先锋军忽然失去踪迹。”
“跟丢了”
刘辩立马把心思收了回来,同时眉头也微微一皱。
要知道军中斥候可是常年都在皇城一带活动,有着主场作战的优势,理论上不存在跟丢的可能性。
除非,对方的前军将领是一名足够机敏、军事素养也极高的指挥官,对战机有着很强的把握力。
“是李傕,郭汜,还是”
刘辩脑中飞速搜索起来。
虽然董卓目前还没收吕布这个大bug,但手下仍旧是猛将如云,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不过,自己的前军指挥官胡母班同样也颇有些本事。
这家伙虽然看上去肥头大耳,脑脂肪估计比脑容量还大,却是人不可貌相的典型,不然也不会做到执金吾的位子,盖勋等军事大佬也不会放心把前军指挥的位子交给他。
“打仗你们比朕在行,有什么想法直说便是。”
刘辩说道。
卢植先是急忙喊了句“臣愧不敢当”之类的话,随后道“臣以为,前军极有可能已经受到敌军攻击,本阵人马应该立刻派兵援救,以防前军覆灭。”
虽然军队主将是盖勋,但至少名义上皇帝才是这里的老大,所以肯定要向皇帝情势一番,才好做出决定。
“嗯,就按卿说的办。”
刘辩点了点头。
不是脑子里没想法,可做人得有点逼数,论行军打仗,卢老头他们绝对比自己在行。
因此比起瞎几把乱指挥,他现在最好还是做个“甩手掌柜”比较好。
随后,本阵人马便分成了两股。
其中一股仍旧保持原来的行军节奏,在正式决战前不会出动。
另一股则由左将军皇甫嵩带领,朝着胡母班军所在的方位驰援而去。
“胡胖子最好还是别死啊。”
遥望皇甫嵩部离开的背影,刘辩捏了捏拳头。
之所以抱着这样的想法,是因为他知道胡母班乃“八厨”之一。
这个“厨”可不是厨师的意思。
“厨者,言能以财救人也。”
反正就是胡母班很有钱,也很有人脉。
正是看中了其强大的财富能力和商业能力,刘辩才决定暂且放胖子一马。
为了缓解帝国严重的财政危机,灵帝的卖官鬻爵肯定不能再用,所以他便想尝试看看,能否将盛行于清朝的“皇商概念”,想办法放到汉朝来使用。
而胡母班,无疑是个不错的人选。
至于为何不把胡胖子杀了,以瞬间掠夺大量财富。
开玩笑,杀鸡取卵的道理傻子都懂,至少在找到下一个合适人选前,他还是允许胡母班活着的。
半个时辰后,战场另一端。
此时,皇甫嵩终于按照斥候的指引,赶到了胡母班军所在的地方。
果然如自己和其他将领所想,那支突然消失的敌方前军,确实袭击了己方前锋。
不过让他感到意外的是,胡母班部的伤亡并不是很大。
“敌军被击退了”
皇甫嵩好奇地问道。
对面的正在接受包扎的胡母班示意亲兵退下,站起身道“不,他们只是冲杀了一阵,很快就自行退走了。”
对于敌军的举动,胖子感到非常奇怪。
当时自己的军队并没有做出足够的防御准备,对方不用花太多时间就能吃掉自己,似乎并没有撤离的道理。
皇甫嵩也皱起了眉头。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紧接着瞳孔顿时扩大。
随后,老将军立刻调转马头,并大喊道“不好立刻回援本阵”
对方之所以不吃掉前军,与其说胃口不足,倒不如说是没兴趣。
他们,有着更大的目标
于此同时,数里之外。
“轰隆隆”
数千铁骑奔腾而来。
每一名骑士,都露出了腾腾杀气。Χiυmъ.cοΜ
脚下的大地似乎也为其浩然气势所震慑,在铁蹄的蹂躏下微微发抖。
“快再快点”
董卓军前锋指挥官华雄,此刻满眼都是兴奋之色。
能成绝对能成
他的心中有一个大胆至极的想法,而且随着部队离目标越来越近,这个想法成功的可能性,也变得越来越大。
据斥候最新情报,那个小皇帝居然不知好歹地御驾亲征了
这无疑是天赐良机
只要能带着铁骑部队施以猛然突袭,自己就有机会抓住当今帝国的皇帝,并将其交到州牧大人的手中。
到时候,州牧大人就能像李儒先生所说的那样“挟天子以令诸侯”,从而成为天下霸主
而建立如此不世功劳的自己,便会成为大人最信赖的左膀右臂。
无尽的荣华富贵,正在眼前招手
“再快点再快点”
华雄不住抽打坐骑,眼神愈发地疯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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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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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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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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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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