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小侯爷>第十三章  剑蓝春
  状元街。

  诗韵阁。

  以诗词会友而出名。

  不光是诗词,更是涵盖了琴棋书画等多元素内容,是俊男靓女经常光顾的地方。

  这里面就像是个大染缸,又好像是个世外桃源,即便是不会诗句的庄稼汉,在里面转上一圈,身上都会沾染上书卷气。

  一首好诗,一曲好词,在这里会迅速蔓延开来。

  这里更是名利场,造星的舞台,一朝无名天下知,说的就是诗韵阁。

  只要你手里有好的诗词,在这里你就是最靓的仔。

  所以,仇玉想要方卓的墨宝大概也想做诗韵阁最靓的仔。

  可以理解,他今年十五岁,古代最佳结婚年龄,想要在异性面前表现自己,是每个青春期男孩子最渴望的事。

  有才就是自带光环,走到哪里回头率都特别高,那没才又想出头,怎么办?

  也有办法,那就是作弊。

  仇玉现在想作弊,方卓不想表现自己,两人一拍即合。

  “磨墨!”

  “好嘞!”

  提笔。

  挥毫。

  落笔。

  一气呵成。

  如梦令: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知否,知否。

  应是绿肥红瘦。

  仇玉不等墨干,拿着绢布,从窗户跳走了。

  方卓摇了摇头,也不理会。

  翌日。

  仇玉一早就等在方卓的门口,看上去疲惫不堪,见方卓出门,搓着手道:“公子,请再赐一首。”

  方卓道:“一夜未归?”

  “小娘子盛情难却,小子我身子单薄,哪里是人家的对手,自然是灯下研究一夜诗词,五更方回。”

  “我看你是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精神。”

  方卓拿了一颗鸡蛋,一边剥,一边说。

  仇玉被逼无奈,只得说:“她是个好人家的姑娘,是我一厢情愿的喜欢她,她喜欢好的诗句,我不能让她失望,自然要表现的文采斐然,要不然人家怎么会看的上我。”

  方桌把鸡蛋放进嘴里,吃掉之后,喝了一碗稀粥,满足的摸着肚子道:“对待爱情要真诚,不能随心所欲,满嘴胡说,骗的了一时,骗不了一世,学些真本事才是你现在要做的事情。

  胸无点墨,装大师的人最后都死的很惨,我亲眼见过一个假装大师的人,最后被人砍了一百多刀,刀刀避开要害,最后是活活疼死的,你说惨不惨。”

  仇玉打了一个激灵,道:“那我现在开始和您学,是不是有些晚了?”

  方卓道:“学习一途,不比练武,不论早晚,天赋好的人,一年两载的就能显山漏水。”

  仇玉像泄了气的皮球,对他来说,一年太长,最好一学就会,马上就能在兰秀坊掀起一阵风波。

  “等我学会之后,人家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方卓道:“天下好女子何其多,也不差她一个,再说了,你现在还小,我不赞成你现在就娶妻生子,对你的身体来说是一种伤害,等到十八岁之后,你要什么样的女子,我都能给你搞到手。”

  年轻人的根本不懂爱情,一见钟情的人其实对爱情并忠贞,像猴子搬玉米,他对你可以一见钟情,明天见到心动的,他还可以动情。

  等到成熟自后,心智也跟着成熟,回想青春岁月里的荒唐,不管你当时在干什么,你都能害羞的笑出声来。

  仇玉往嘴里丢了一个馒头,道:“公子你今年刚好十八岁,是不是迫不及待的要娶亲了?”

  方卓一口鸡蛋没有咽下去,差点被呛死,道:“不是到了年龄就一定要结婚,比如说现在我们的平均寿命是三十五岁,难道你到了三十五就一定会死吗?”

  仇玉想了想是这个道理,不过他还是反驳道:“不和你讨论结婚的问题,就说昨天晚上的现场,你不知道有多劲爆,那些人简直要疯啊。

  诗坛沉寂了很久,终于有好诗问世,都想一睹芳容,率先摘抄下来,在心爱的人面前显摆。”

  方卓也能想的通,古代娱乐项目少的可怜,除了玩弄文采,他想不到还有什么方式能取的异性的好感。

  “所以呢?”

  “所以,我需要很多像你昨天那种诗词,据他们说这是一种新的曲风,押韵得当,行云流水,配上曲子吟唱,不失为一首传唱度极高的曲目,勾栏里也会多一首招牌曲。”

  “造孽啊,如此金句竟然被搬到勾栏?荒唐至极!”

  临潼县西南。

  顾府。

  国子监编修顾凡之一把年纪了,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暴跳如雷,要手撕作词小儿。

  如此糟践文人,他孰不可忍。

  “爷爷,您消消气,我也只是听说,气坏了身子,得不偿失。”

  孙女顾念卿生怕爷爷有个三长两短。

  顾凡之是个文人,容不得别人糟蹋好东西,唐时普遍流行的是对仗工整的诗句。

  词曲主要的作用就是供皇宫六院,勾栏青楼传唱取乐用的。

  平常的诗词用了也就用了,这是什么?这是金品,是要流传千年不衰的金句,随随便便的到勾栏里供人取乐,太不像话。

  按照他的理解,这首如梦令就应该上交国子监收录起来,永久传颂。

  “爷爷老了,也管不了了,这帮兔崽子们,才过了几天安稳日子,就上蹿下跳的分不清东南西北,你给我把他找来,我要当面和他好好聊聊。”

  顾念卿道:“昨天晚上离得远,我也没看清楚究竟是谁,听说是方府的一个下人,以前沿街乞讨,后来被方家公子收留。”

  顾凡之是个聪明人,听顾念卿这么一说,他就明白了。

  久在朝堂,他也听说了一些事,最近在临潼县出现了一位能人,刑部尚书李靖已经盯上他了,并且厚着脸皮向吏部杜如晦请了告身,想必就是要留住这小子。

  一个小乞丐能有什么能耐,这首词多半是这小子写的。

  方家以前在临潼县城也算是数的上号的富人家,那方卓以前在县城也是横着走的主,除了能吃能喝之外,没听说他拜师何人,所学哪派。

  难道真有从天而降的天才不成?

  “卿儿,去叫你陈伯伯,傅伯伯,老夫要当面考教此子。”

m.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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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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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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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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