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伯随商队四处运货三十余年,对于各地的山川风情都了如指掌,这些守城的门卫他再熟悉不过。
福伯取出一小袋银币,“这位官爷,这是一点小小心意,请兄弟们喝酒。”
守城的官兵与福伯早就相识,脸上也挂着笑容,“总是劳烦福大哥破费,真是过意不去!”
话虽然说的客气,但却已将银币放进了随身的口袋中,对于飞龙商队的货物和随行人员,也并未进行检查便放行。
万逐风轻易走进了宁安城,询问身边一位不具备魂力的镖师,“这位大哥,我见你们几乎人人带伤,难道路上总会遇到抢劫的歹人吗?”
那人名叫黄三,他看了看万逐风,不禁笑了起来,“小兄弟,难道你不常出门吗?”
“我的确不常出门,这是我第一次离家外出。”
黄三嘿嘿笑了起来,“难怪你不知道!雍州与黎州征战已有四年,为了扩充军费,雍州各城镇都增收税赋,许多百姓不堪重负,纷纷成为强盗!”
“百姓成为强盗,也十分凶悍,多半是亡命之徒!我们这些镖师虽然无法修炼魂力,但都是练过武艺的人,寻常的盗贼见到我们只会望风而逃!”
“至于大小姐、福伯和七爷,他们是修炼过魂力的大人物,也就是炼魂师,对了……炼魂师你听说过吗?”
万逐风只是淡淡一笑,“略有耳闻!”
黄三接着开口,“只要他们三人在,就算强盗再多,也别想劫走商队的货物!对了……小兄弟,你看我这么瘦弱,多半应该没练过武艺,要是遇到强盗,你跟在我身后,我可以保护你!”
另一个镖师开口,“大小姐让这位小兄弟进入商队,就连他是否练过武艺都没问起,遇到强盗的时候,难道还需要你保护……”
这番话引得周围几人哄堂大笑,花铃儿也转过身来,虽然没听到他们在谈论什么,但多半与自己有关。
万逐风向着四周看去,宁安城内高楼林立,十几层的高楼也见到数座。
街面上也是一派祥和景象,街边商铺林立,身穿华贵服侍的富贵之人随处可见,倒也显得安逸宁静。
半个时辰之后,商队来到一座五层的小楼前,万逐风抬头看去,这里是一处拍卖场。
花铃儿带着福伯和七爷走进了大门,其他人都在门外等候。
很快三人返回,吩咐在场的几位镖师将马车上的木箱搬入拍卖场中。
万逐风随着众人搬运木箱,拍卖场中也有专人负责清点货物。
随着一个个木箱打开,里面多是银币和珍珠翡翠等物。
一个时辰之后,货物清点完毕,商队的押运也正式结束。
福伯找到一家客栈,为众人准备好房间后,花铃儿将众人叫到身边。
“两日后,押运新的货物前往白虎城,接下来的两日,我们暂住在宁安城,允许你们四处逛逛,但两日后的早上,所有人都要返回客栈。”
听到这句话,众镖师不禁欢呼起来。
花铃儿、福伯和七爷,他们三人都得到单独的房间,也都是客栈的上房。
余下六位镖师,两人一个房间,都是普通的客房。
万逐风也得到一间普通的房间,不过能够单独住在一间,倒也十分方便。
他走进房间,将随身的包裹放在椅子上,大黄也趴在地上,低声叫了起来。
万逐风修炼过魂技‘启灵’,当然知道大黄的意思。
“我知道了,等一下给你弄点吃的,我也有些饿了。”
房门被推开,黄三大步走了进来,“万老弟,兄弟们都想去赌场玩几手,之后去喝花酒,你要不要一起来?”
万逐风摇摇头,”黄大哥,我不擅长赌博,也不喜欢喝花酒,就不外出了。”
黄三点了点头,也没多说什么,兴冲冲地和其他镖师一同出门。
万逐风找到店小二,点了两碗鸡汤面,带回房间后,分给大黄一碗,大黄大口吃了起来。
他也端起一碗,刚刚吃了一口,房门被敲响。
感应到门外的魂力,知道是花铃儿来到了自己的房门外。
万逐风打开房门,花铃儿手中提着一个食盒,脸上挂着笑容,走进了房间。
看到桌上的鸡汤面,花铃儿笑着开口,“你今日加入商队,按照商队的规矩,要为你接风洗尘。”
她说着话,从食盒中取出四碟精致的菜肴和一壶烧酒,分别摆在了桌上。
“接风洗尘!难道这种事不是由福伯负责吗?也要大小姐亲自处理吗?”
听到这番话,花铃儿脸上一红,“那个……我爹让我负责押运货物,我当然要亲力亲为!还有……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不要叫我‘大小姐’,称呼我‘铃儿’就行!”
说着话,她将两个酒杯斟满,其中一杯递到了万逐风的面前。
“还需要辗转几座城镇,之后我们会前往雍州神都,到商队的总部去。见到我爹后,我会让你留在商队中任职。四处押运货物,就算遇到了强盗,你也不必担心,有我在,可保你无惊无险!”
万逐风点了点头,“先谢过了!铃儿,我从小到大,从未饮过酒,所以……感谢你的好意,但我不打算饮酒!”
花铃儿有些吃惊,自己的面容姣好,还是飞龙商队的大小姐,无论是相貌还是家世,都是千里挑一的天之骄女!
从她十七岁开始,登门提亲的人便络绎不绝,虽说一家有女百家求,但她天性傲娇,对上门求亲的富家公子们都看不上眼。
即便如此,许多富家公子不惜寻来奇珍异宝相送,卑微讨好献媚,只为博美人一笑。
花铃儿却总是冷颜相对,肯与他们同席饮酒,简直是天大的恩赐。
花铃儿万万没想到,今日来到万逐风的房间,竟然会被他拒绝。
她不禁小声嘟囔,“我亲自带来酒菜,这个小子难道是根木头吗?”
花铃儿气呼呼地转身离开,万逐风再次开口,“铃儿,请留步!”
她转过身来,“怎么!难道你又打算饮酒了?”
万逐风摇摇头,“铃儿,你常常带着商队四处运送货物,是否听说过一个名叫万啸天的人?”
花铃儿哼了一声,“没听过!还有……以后你要称呼我‘大小姐’。”
看到花铃儿气呼呼地离开,万逐风暗暗摇头,自己并非不解风情之人,也知道她的言外之意。
但对于这个世界,自己只是个过客,穿越回家才是自己的一生夙愿!
第二天早上,万逐风早早起床,带着大黄出门。
打听市集的所在之处,一人一犬很快来到了那里。
市集分为内外两层,外层的市集是在街面上摆放摊位,都是一些日常所需的杂物和衣裤。
内层的市集是一座三层小楼,里面是一些珍稀货品的交易场。
万逐风穿过街面上的摊位,来到了小楼的门前。
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拦在门前,“小兄弟,你来这里做什么?”
“来到市集,当然是打算买一些货品!”
壮汉打量着他,无论是衣着还是身边那只普通的大黄狗,都不想是兜里有钱的富人。
“小兄弟,里面的货物都是贵重的东西,可不是几枚铜币就能买到的!”
他的话十分不客气,万逐风也不禁皱起了眉头,但这也是事实,兜里只有两枚银币和三十几枚铜币而已。
万逐风正觉得为难,身后响起了一个声音。
“我和这位兄弟相识,我们一起进去。”
转过身来,见到了飞龙商队那位年轻的炼魂师,他的手臂上依旧缠着绷带。
万逐风记得镖师们称呼他为‘七爷’,也打了个招呼,“多谢七爷!”
这位七爷名叫李斗,家中排行第七,原本出生在一个极为普通的农户家中,因机缘巧合,与花铃儿的父亲相遇。
花铃儿的父亲发现了李斗具备修炼魂力的资质,将他收入义子,成为了亦父亦师的关系。李斗也自然顺理成章,为商队出力。
壮汉见李斗衣着不凡,丝毫不敢怠慢,请两人进入了小楼中。
李斗有些好奇,“小兄弟,你来这里做什么?有什么稀缺货要买吗?”
万逐风有些尴尬,“日后要跟随商队外出,难免遇到强盗,打算买一柄长剑防身。”
李斗先是一愣,哈哈大笑起来,就像是听到了很好听的笑话。
“看你的样子,便知你不曾习武,即便带着刀剑也无丝毫用途!不过你想要保护自己,如此自立的想法很好!”
两人走进了小楼中,李斗挑选医治外伤的金疮药。
万逐风四下看了看,果然见到出售武器的摊位。
见到有客人上门,店家十分热情地招呼。
“这位客官,需要点什么?”
“我想买柄长剑防身!”
店家立刻取出一柄长剑,“这位客官,这柄长剑是寒铁制成,剑刃吹发即断,只要五十枚银币!”
万逐风将长剑提在手中,剑柄和剑鞘上镶嵌着许多珍珠玛瑙,显然十分贵重。
轻轻拔剑出鞘,剑刃泛起寒光!
他曾将父亲留下的书籍读了个遍,对于武器的注解也早已烂熟于胸。
店家所言不假,这的确是寒铁铸成的利刃,但是五十枚银币,自己根本拿不出。
“店家,实不相瞒,我有些囊中羞涩,不知有没有价格低廉一些的长剑?”
店家又取来一柄长剑,剑鞘由硬木支撑,并未镶嵌任何装饰。
“这柄长剑由精钢铸成,只需十三枚银币!”琇書網
“那个……还有几个更加低廉的吗?”
店家的脸色变得有些不耐烦,又从货架上取来一柄短剑。剑刃不过二尺五寸,更像是一柄匕首。
“精钢铸成的短剑,只需七枚银币!”
再次见到万逐风为难的表情,店家知道自己遇到了一个穷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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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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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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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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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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