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一如往年一样寒冷,秋风扫落叶,满地的凄凉,几朵红菊在瑟瑟秋风中绽放,与四周死寂形成了鲜明对比。
村中路口那棵千年古槐下,去年添了一座坟。虽然说是新坟,却是那般破败,犹如历经千年风雨。
墓前,那简易的木制墓碑上的字迹已被侵蚀,仅留几道浅浅刻痕。
当初把坟建在村口,竟然没有一个人反对,对于那座坟墓,人们熟视无睹,甚至还有一些老人时常在坟前诉说着烙印记忆深处的往事。
一缕阳光,穿破云层,洒落在坟头,几只小鸟在槐树枝头懒洋洋地晒太阳。xǐυmь.℃òm
几枚翠绿的槐叶在瑟瑟秋阳中冒出了头,窥视着这秋日风景。
不远处,几位白发苍苍老人步履蹒跚,踏着晨露,向着槐树走来。
他们窃窃私语,不知道在讨论着什么。
当初阳挂在山头,将整个山村洒满金色光芒,那几个老人走完了那不远的路程。来到坟前,席地而坐,那些小鸟展展双翅,伸了个懒腰,转动小脑袋,好奇地打量着老人们。
“都一年了啊。”一个白发苍苍,面部布满了深深皱纹的老者握住手中光滑的拐杖,看着坟头叹到。
一个老婆婆,也是点了点头,看着坟头,哀伤地说到:“每一次他都会回来,可这一次……”
老人耷拉着头,满头凌乱白发几近垂地:“都不让他逞能了,他不听,命就这么没了,唉。”
一阵秋风扫过,老人们雪白的头发在风中摇曳,几片落叶随风而去,片片冥币在空中飞舞。
枝头,崭露头角的槐叶随风摇曳,迎着寒冷的秋风,宣告自己的新生。
“枯木逢春,他一定会回来的。”一个老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墓碑前,仰头注视着摇曳的新叶,露出一抹深笑,带着无尽喜悦的声音悠然地从他喉咙间挤出。
所有的老人齐聚,仔细地看着那一抹绿,嘴巴都咧开,露出看起来略微恐怖的没一颗牙齿的牙龈,脸上笑容灿烂。
“好了,收拾好心情。准备迎接他的回归。”老者拄着拐杖,一脸严肃地说到。
所有的老人点了点头,开始整理身上粗麻布衣,抖擞精神。
“好了,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回到老地方等他,我们在这里太扎眼,让那些后辈看到了可不是什么好事。”老婆婆笑呵呵地说着。
老人们在坟前鞠躬,依次围绕着古槐转三圈。
一切完毕之后,所有的老人三三两两向着村外走去,渐渐地消失在视野之中。
满是泥沙的地面上,未曾留下脚印……
故事到了这里似乎就结束了,捧着书,久久不想把书合上。
我慵懒地斜靠在长长竹椅上,看着渐渐西沉的太阳,缓缓地将书合上,了结了这一段无意中开始的故事。
我是一个事业小有所成的年轻人,二十四岁,依靠着比同龄大学生早两年踏入社会的阅历,在他们还在找工作的时候,我已经坐拥百万家资,悠然地享受生活。
未婚妻还在上着大四,而一个人的生活总是那么的无聊,一向爱看书的我从我买的古老楼房的藏书阁里翻出了这本手写的日记。
当我翻开第一页,读完第一章就被它深深地吸引。合上书,书中的一切似乎从脑海中删除,打开,一切就渐渐地苏醒,想起,让我忍不住看下去。
或许是因为我和主人公同样是大二踏入社会的原因,让我能够深深体会到主人公亦或是作者笔下的那丝丝缕缕无奈情愫。
我花了三天,终于在今天下午看完了。其实,这是我找到这本书后的一年里第十三次看了。每一次的结局似乎都有那么一点的不同,这次也一样,但仔细去看,却什么也看不出来。
《十年笔记》是这本书的名字,正如书名一样,它用日记的形式记录了主人公从十九岁踏入社会到二十九岁离开人世之间十年的点点滴滴。
“亲爱的,快点接电话哦。”放在一侧的手机忽然响起,小希的声音将我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这小妮子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不是应该在上课么?”我看了看表,嘟囔一句接通了电话。
小希甜美的声音从听筒里传了出来:“亲爱的,接电话怎么这么慢,是不是在偷偷约会啊。”略带调皮的口气,让我不禁一愣,嘴角不禁露出笑容。
无奈的苦笑一声,我已经被《十年笔记》搞得将死之人一般,心情沉重。小希的话,让我清醒过来,我不过才二十四岁,事业有成,坐等幸福婚姻的大男孩。
“当你翻开笔记那一刻起,你的生命只剩下十年了,且看且珍惜。”这是简介里的一句话,拿到书的时候,我全然不在意,当看了一部分,就不知不觉地对这句话已经深信不疑了。
“那是,左拥右抱呢。”我和她经常拌嘴,虽然幼稚却也温馨甜蜜。
我懒得拿手机,打开免提扔在一旁。
“哼,我不要理你了,你是大坏蛋。”小希娇嗔的声音响彻小院。
我坏坏一笑,故作凝重:“那我可不来看你了呢,本来我还打算明天过来看你呢。”
“哼,你赢了。”小希娇哼一声,乖乖地认输,“亲爱的,那我明天等你,我上课了。拜拜。”
小希把电话挂断,我又拿起了一旁的书,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
看不出什么,就懒得再看,拿起手机交代一下我离开后的事宜。
“李锋,我要出去几天,店里的事物就交给你了。”李锋是我的助手,工作能力很强,以前是个混江湖的,跟了我以后,一下子飞黄腾达,连女朋友都有了。
李锋说没事一切交给他,让我好好去看女朋友。
末了,李锋悄悄地问我能不能把我房子钥匙给他留下。我坏笑着说到:“可以倒是可以,但你们小两口给我节制点,不要把你们的体液弄得到处都是。”
李锋嘿嘿一笑就不再搭话,问到:“昊子哥还有什么吩咐的。”
我想了想,懒得自己开电脑,就让他给我定了一张今晚前往河南的和两张明天飞北京的飞机票。
一切吩咐完毕,我挂了电话,拿起了书,靠着竹椅昏昏欲睡,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风把我给吹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下太阳,已经到了山头,天边也出现一抹抹彩霞。
迎着初夏的暖风,我闭眼享受。
“嚓嚓……”不知何时掉落的书被风吹开,泛黄的书页发出嚓嚓声音。
我睁开眼,弯腰去捡。但动作被定格在了弯腰前的动作。
一张精细程度堪比军事地图的手绘地图,在书页间来回摆动着,地图里那个显眼红点边上写着《十年笔记》里主人公最后身死的村庄名字。
我之所以这么惊讶,是因为我昨天查过很多资料,仔细看了中国最精细,最新版地图,都没有找到关于那个村庄,那个空墓的蛛丝马迹,类似的虽然很多但都不是我所要找的村庄。
我欣喜地捡起书,一路狂奔回书房,翻出地图开始对照地图。
我从山脉、河流入手,花了好三个小时,终于找到了这张地图所画的大致区域,这份地图的三分之一的地区是陕西西安市临潼区的一个地方,具体位置就不得而知了。
余下的部分不用看就能知道是主人公的家乡云南的一个州市详尽的清末地图。
我也觉得奇怪,这地图临潼区部分是近几年的,属于云南那一部分却是清朝末年的。
我长呼一口气,不再纠结这个这个让人想不通的问题。兴奋地准备打电话订机票,才忽然想起,手机还落在外头。
小院已经被黑夜笼罩,路边昏暗灯光将一草一木染成了淡黄色。
我拿了手机和杯子给李锋打电话让他订飞西安的机票。
电话响了很久都没人接,我只能随便弄了点吃的果腹。
一边吃一边翻着《十年笔记》,快速扫过里面提到云南和临潼区的书页。
经过十几分钟的翻阅,我冷却已久的血液再次悄然沸腾。按照笔记里所说的,这里有一段被埋没了的历史。
从那段历史开始,人类所有的历史才算是真正的开始,在那之前的所有历史都不属于人类。
我捧着书,陷入了遐想之中那到底是一段什么样的历史?是作者的虚构还是真有其事。
书中那坚定的断论真的让我提不起一丝怀疑,甚至于我都相信书中那匪夷所思的一切都是真的。
“叮铃铃。”门铃忽然响起,我抬头看了一眼门,心想我这“人迹罕至”的地方这么晚了怎么还有人来。放下手中的书,随便整理了一下凌乱桌面,懒洋洋地说到:“马上就到。”
我握住门把,很不耐烦地打开门,还没看清来者,我就被抱住,一阵女孩芳香扑鼻。
“小希?”我轻轻地推开靠在我怀里的女孩,惊讶地问到,“你怎么来了?”
“你可以去看我,我就不可以来看你啊。”小希娇嗔一声,扔下一堆行李自己跑进屋里吹着电扇,拿起我喝剩的饮料直往嘴里灌,“什么破天气嘛,热死我了。”
我提着行李,走进屋里放好行李,去给小希倒了一杯冰水递给她。
小希犹豫了一下接了过去,放在了桌子上,一把搂住我直接吻了上来。
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应该是李锋给我打来,我离开小希嘴唇,在她耳旁低声说到:“先接个电话,可以吧?”
小希摇了摇头,没答应,紧紧搂住我,热吻。
我伸出手,将尽在咫尺的灯给熄灭了。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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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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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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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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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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