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与他的奴仆瞧见了,皆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林潇潇瞧着少年嬴政的傻样,不由笑了:“你可还记得我?”
少年政猛点头:“记得,山女救了我,”他犹豫了一下补充道,“山女熬的粥好喝。”
说起上次熬的小米粥,林潇潇有点心虚。
她以前在胡国滑国宋国芮国都没有见过那里有小米,只以为这个年代的主食就是黍米。
黍米其实跟小米有些像,只是熬煮后更加粘稠,也有点不好消化。
上次林潇潇为了少年政煮了一次小米粥,被胡子归看到了,才知道原来秦国就有这种米,只是这里叫粟米。
不过,秦国人大部分喜欢种植稷。稷跟小米也有些相似,只是没有任何黏性。
林潇潇来到秦国后,只见到人们吃黍和稷,便没有注意还有粟。
其实粟的营养成分比黍和稷都要高,黏性也介于两者之间。用粟熬粥对胃粘膜有保护作用,且味道清淡,健胃消食,非常适合肠胃不好或生病的人食用。
经胡子归提醒后,林潇潇特意在咸阳城里收购了一大批粟和粟种。
林潇潇询问了卖种子的人,才知道粟喜旱怕涝。莱栖山是种不成粟米的。
林潇潇拍了拍少年政的肩膀:“你喜欢喝粟米粥?”
少年政眼睛一亮,点了点头:“那以后每天早上都喝一碗黍米粥。你若能坚持这个习惯,包你活到八十岁以上。”
少年政对着林潇潇行礼:“政谢过山女。”
嬴政是个有礼貌的孩子。
林潇潇又问他:“你可有坚持习武强身?”
嬴政目光黯淡下来:“练了几日,但高夫子说浪费时间不若多读书,母亲便不让练了。”
林潇潇在心里冷哼了一声,说道:“咱们现在出了城,就不用听高夫人的了。”
林潇潇唤来孔慈:“以后你来教授小政武艺。”
孔慈看了一眼个头还不高的嬴政,对林潇潇说道:“吾善使剑,但手头没有适合公子的短剑。”
林潇潇看着嬴政说道:“剑,君子之器,很适合你。”
又对孔慈道:“到下一个城镇,我们去给小政买把合适的剑。现在么,你去削把木剑给他用。”
林潇潇又对嬴政道:“你一起去。跟着学一下,以后木剑断了就得你自己削了。”m.χIùmЬ.CǒM
少年政没有娇贵脾气,甚至有些欣喜地跟着孔慈去了。
少年政的仆从看上去也不过十二三岁的年纪,略有些犹豫自己该不该跟过去。
林潇潇拦住他问道:“你叫什么?”
仆从刚才也看到林潇潇展现神技,毕恭毕敬回道:“奴婢小丁。”
“你是秦国人?”
“是。”
“你怎会为奴?”
“奴婢是个孤儿,被宫里的内官收养。之前一直在宫里做洒扫,后来被内官派给了赵姬。”
“你可有姓?”
小丁摇了摇头。
林潇潇觉得他应该不是赵高,便道:“你也跟着过去,以后你跟着一起学剑。”
小丁面现差异,似乎不敢相信林潇潇所言。
“你是嬴政的近侍,以后也会跟在他身边,你要学会保护他安全的能力。”
于是,小丁与嬴政一起跟着孔慈学剑法。
另外,嬴政每日还要跟着胡子归读书。
五日后,一行人到了兴平城。
林潇潇不想惊扰当地官府,便没有亮明身份。
众人来到兴平城的铁匠铺。
孔慈与铁匠说了几句,铁匠便取了几把短剑任人挑选。
嬴政挑了挑,感觉不满意:“这些剑都没有开锋。”
孔慈道:“刚学剑法,容易伤到自己,先用不开锋的,学会后再开锋。”
林潇潇道:“宝剑锋从磨砺出。你的剑,应该自己磨。剑锋厉或不厉,由你自己决定。”
嬴政茫然点头。
林潇潇问铁匠:“有剑鞘吗?”
铁匠道:“这些短剑没有开锋,便没有配剑鞘。”
林潇潇道:“配上罢。”
嬴政又不解问道:“为何还要配剑鞘?又重又不方便出剑。”
林潇潇道:“你手中有剑,剑在鞘中。若是遇到了敌人,只要你不出剑,对方便不知道你的剑有没有开锋。”
嬴政若有所思。
就连胡子归都在旁边听地一愣。
林潇潇是故意的。她想教嬴政一些东西。这是她的私心。
剑鞘需要预定,孔慈与铁匠定下两个月后再来取。
林潇潇这次出行的计划便是两个月的时间,正好赶在冬日前回咸阳。
众人继续上路。
这一路上,林潇潇每经山野村镇都会停留数日。义诊施药,顺便采买当地的药草。
说起来真得感谢孝文王,若非他给了林潇潇大量赏赐,她手头的现钱就要用光了。
因为正值秋收,林潇潇不仅治病,还顺道体察民情。
昭襄王在位时多发征战,到他晚年时秦国民生已然凋敝。也是那时候秦国遭到诸侯国联合打压,子楚便是那时候去了赵国做人质。
昭襄王和孝文王接连去世。秦国百姓得到了两年的休养生息。
秦国占据这片平原,风调雨顺数百年,这便是地利。
只是因为连年征战,人口数量锐减。大量的土地无人耕种,粮食产量必然会下降。
这一日,林潇潇等人停留在一座村庄。
只见这座村子有一大片的房屋,房屋错落有致,瞧着像个比较成规模的村子。
村口石碑刻着“李家村”。
像这样能有石刻碑的村子,村中很可能出过士族。
比如林潇潇最早踏入的五丈村,便与胡过文姓士族有关。
林潇潇他们倒是已经快要中午了,便打算到村中找户人家讨顿饭吃。
林潇潇所谓“讨饭”当然不是吃白食,只是借人家的锅灶做饭,还会赠送对方一些食物。
众人下了马车,缓步向村中走去。
偌大的村子,却静悄悄的。且已是饭点,却不见村中升起炊烟。
林潇潇感觉不对劲,与胡子归对视一眼,后对孔慈道:“你去小政身边,必要时护着他。”
又对阿武道:“你护着胡公子。不必管我,事若不谐,我自可离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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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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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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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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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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