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盗墓江湖三十年>第46章、红壤
  暗窟中石雕的神龛上坐着一个血红的人,与真人等身,看着不像是石像,更像是浑身浇了血的巫师,他穿的衣服非常古怪,头上戴着一个用羽毛扎成的头冠,浑身挂满了一条条的蚯蚓般的绳子。

  我对九叔说:那只僵尸虫,恐怕就是从这血人俑体内爬出来的,不如将它一把火烧了吧,免得再伤人。

  九叔说:这血人俑散发出的气味,怎么闻着有些熟悉啊。

  我走近之后仔细嗅了嗅,里面掺杂着一股淡淡的药草芳香,不由让我联想到了古蜀王陵中发现的那三具巫师血身,便对九叔说:应该是巧合,古代巫师坐化的时候,可能采用的都是这种血祭之法。

  九叔道:这血人俑散发出的药香,与那巫师血身,简直一模一样,说不定与古蜀国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这种诡异的血祭术,应该也是有起源的,就像你说的,古代巫师坐化血祭的相似性,更说明远古时期的部落之间,也是有一定交流的,但这种血祭的真正来源,怕是很难知道源头了。

  古代的血祭,并非是用牲畜之血。

  而是用活人血。

  陈正魁说:看着太渗人了,枚子说的对,这东西留不得,烧了结账。

  九叔点点头:枚子,你去洞口抱些茅草来。

  我去了洞口,白玛问里面有什么,我简单的说里面有个血怪物,九叔准备将其烧死,大家不要跟进来,他们一个个眼睛瞪的滚圆,我抱着茅草就走,很快来到了里面,九叔已经跳上了暗窟,我将茅草递了上去,九叔说:你们离远点,若是有僵尸虫跑出来,也好及时躲避。

  他轻手轻脚走到了血人俑前,将茅草堆到了其脚下,火把一点,干草烈火,瞬间噼里啪啦的烧了起来,血人俑体表好似涂抹了油脂一般,一下就点燃了,很快烧成了人棍,黑乎乎的,我将长矛递了上去,九叔用矛头敲了一下,焦黑的尸骨散落一地,没想到心脏并没有烧化,不知道是火烧热胀冷缩还是什么缘故,竟然扑哧扑哧在鼓动,看着分外的扎眼。

  九叔用矛头扎了下去,嘶嘶嘶,一阵漏气声,血人俑的心脏中冒出不少白气,然后瘪了下去,不再动了,九叔将心脏埋入了草木灰中,等了一会儿,拨出来一看,彻底烧成了炭。

  他用矛头在暗窟的神龛四周敲了半天,嘚嘚响,并没有空音,看来里面并没有暗道之类的,而且这具血人俑与之前的巫师血身不同,他的体内并没有蛇形铜管连血池。

  陈正魁解释说:这里可能是苍梧王陵的一处祭山陪陵,其作用是与主陵墓遥相呼应,借天地之势,造真龙宝穴,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格局。

  九叔说:白高兴一场,我还以为找到苍梧王陵的墓道入口了呢,没想到只是一座祭陵,看来想要找到苍梧王老儿的棺椁,还得费一番大工夫。

  当当当,当当当……

  洞口传来一阵骚乱声。

  我急忙说:不好了,肯定是狼群发动了攻击。

  九叔从暗窟石台上跳了下来:走,去看看。

  我们三人快速来到了洞口处,只见乱成了一团,洞外的狼群见篝火快熄灭,纷纷开始朝着洞口扑,有个队员敲着大锅,试图想要将狼群吓退,三两次还行,但很快那狼群就不害怕敲击声了,盘错不时射出一箭,但是狼不比大雁,中上十箭八箭的根本死不了,反而更加凶猛了,一个被射穿脑子的狼扑了上来,众人急忙抡起工具击打,没想到这狼虚晃一枪,将大伙给耍了一把。

  有只狼反复试探。

  带土枪的队员实在看不下去了,他搂了一枪,那狼当场被打成了筛子,四蹄乱蹬摔倒在地鲜血直流,其它的狼纷纷后退……

  折腾了大半夜,其它三个打狼队的人见我们迟迟未归,也沿着山梁寻来,四队人集合在一起有二百多,声势浩大,白狼王长啸一声,它见无机可乘,便带着剩余的狼群离开了。

  盘语冰问:怎么样,都谁受伤了?

  白玛说:黑脸让狼咬断了一条胳膊,还中了僵尸虫的毒,现在还不能动呢,我们快带他下山吧,让寨子里的巫医给他好好瞧瞧。

  盘语冰满脸疑惑:什么僵尸虫?

  九叔说:这山老爷洞里有一尊邪神,青面獠牙,八臂千眼,僵尸虫就是它豢养的鬼虫子,可以置人于死地,不过已经让我们烧成了灰,以后再也不会害人了。

  下山之后,盘语冰等人带着黑脸去了巫医家,白玛为我们准备了夜宵,大家边吃边聊,说着明天的打狼事宜,九叔说:今天大家太累了,明天休息,后天,我们按照你说的,沿着千木林的方向打狼,可以用挖陷阱和下套的方式来猎狼。

  次日,我们去巫医家看了黑脸,他还是那副样子,跟木雕一样,根本不能动弹,巫医用捣碎的药草覆盖了他的全身,说是要拔除其体内的余毒。Χiυmъ.cοΜ

  吃完早饭,我们几人在寨子里乱溜达,试图从百姓的口中套出一些有用的线索,但最大的困难是老人都用土话,年轻人知道的东西太局限,基本上没得到任何与苍梧王有关的信息。

  我实在不想去打狼了,但身在其中,就像大漩涡中的一片树叶,被卷着不由自主的随波逐流,翌日五点就集合了,还是那些人,出了瑶城古寨,从巴甲上了枫木坡,沿着山梁走了很久,到了一个叫那朝屯的地方,稍微休整之后,上了弄更山,翻过山梁,越过山涧,最后爬上了老山坡,这里到处古树参天,不光群狼出没,偶尔还可以见到老虎与黑熊。

  千木林在老山坡的中段,里面有合抱的漆树,树身上有不少割漆留下的刀疤,依然在往外渗树漆,散发着浓浓的生漆味儿,闻了非常难受,有些发恶心,骨头都痒。

  白玛告诫我们:树漆会咬人,不要去漆树底下,无论是树干还是枝叶,碰到了都可能生漆疮,碰到漆树沾上漆液,最好的办法是用瓦片擦净为止,千万别用手挠,不然会扩散至全身。

  生漆其实是有毒的,对一些过敏体质的人,接触之后会引起过敏反应,导致声漆疮。

  别说碰漆液,我光闻着就受不了,感觉呼吸都有些困难了,觉得手臂有些痒,挠了挠,没想到竟然起了一个铜钱大的红斑,我急忙告诉了白玛,她看后说:这就是漆疮,看来你皮肤不好,不能再待在这里了。

  我感觉浑身都发痒,漆毒已经通过呼吸道,进入了我的体内,腿上也出现了红斑。

  九叔说:要不,找个人带你下山吧!

  我巴不得赶紧离开呢。

  好比不想去地里干活盼着下雨,还真就打雷了。

  绿雷这家伙心机太重了,他竟然悄悄拿开红毛僵尸皮,皮肤上出现了尸苔,叫苦连天道:白玛姑娘,我也被树漆咬了,得赶紧下山治疗。

  白玛看了一眼:这不是漆疮啊。

  九叔狠狠盯了绿雷一眼,替他解围:可能是他的体质不好,容易过敏,就让他们俩下山吧。

  绿雷得逞,偷偷给我递了眼神。

  我俩离开千木林,一路兴高采烈的下山回到了寨子里,恰巧碰上老巫医,跟他说明了情况,老巫医看后说不要紧,只要没有接触漆液,离开漆树林很快就可以恢复的,他给我俩检查后说没事,并带我们去了他家,将黑脸媳妇送的一只老母鸡炖了,我们美美的吃了一顿。

  帮助老巫医给黑脸换了药,我们离开老巫医家,开始朝着白玛家走,到门口时这才忘记跟她要大门的钥匙了。

  听到白玛家屋后有咩咩声,我和绿雷无聊的去看,只见一个阿婆正在放羊,这里有很大一片艾蒿,郁郁葱葱的比一人还高,钻进去绝对很难找到,山羊咔哧咔哧啃着地上的草。

  突然,一只小羊羔咩了一声,四肢抽搐,倒在地上浑身颤抖,老阿婆吓坏了,她急忙抱了羊羔,牵着头羊往家里走,嘴里说着:哪里来的阴鬼,走开,走开!

  她并非是在骂我们。

  而是以为羊羔让鬼魂附体了。

  绿雷说:那羊羔怎么突然就不行了?

  我说肯定是得了羊癫疯。

  绿雷说:我看它是啃了地上的草才倒地的,阿婆刚才过去的时候,我发现那羊羔的鼻子发黑,像极了之前黑脸中尸毒的斑点颜色。

  我好奇:是吗?这我倒没注意。

  别看绿雷平时粗枝大叶,却也是粗中有细。

  他说道:过去瞧瞧。

  我们来到白玛家后面的艾蒿地边,看了看刚才羊羔啃草的地方,发现这里的土竟然是潮湿的红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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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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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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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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