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寻宝之读考古专业掀起修仙狂潮>第十一章  磨砺
  有血族、有狼人还有蜘蛛仆从,这样的组合最适合了,柳半夏狂喜。劳伦斯他们看似人多势众,战斗结果让柳半夏失望透顶,这一次终于不会如此郁闷了。

  狼人的速度最快,七个血族站在蜘蛛仆从的背上落在后方。柳半夏没有动用武器,他需要在战斗中掌握真气运转的诀窍,至于兵器那是手臂的延伸,拳法娴熟了,兵器自然不在话下。

  卡修斯子爵麾下的狼人体型魁梧,远远不是劳伦斯的老弱残兵所能比拟,冲锋的时候气势也极为惊人。

  柳半夏脚下用力,比狼人的速度更快冲过去,最前面的那个狼人挥刀,柳半夏的身体和他交错而过,右拳结结实实轰在狼人因为举刀而露出的腋下。

  肋骨断裂的声音响起,狼人的惨叫还没发出来,柳半夏已经冲到了另一个狼人侧面,膝盖撞在了这个狼人的胯下。鸡飞蛋打的触感让柳半夏自己也觉得恶寒,这种手段尽量还是别用了,感觉太恶心。

  劳伦斯的眼神涣散,他终于明白了柳半夏为什么瞧不起自己,差距实在太悬殊了。柳半夏是虎入狼群,赤手空拳打得狼人哀鸿遍野。

  其实这个猎人还是很尊重自己的,劳伦斯觉得不那么憋屈了。至少柳半夏面对劳伦斯的时候拿出了武器,这就是对自己的尊重。

  而此刻柳半夏面对数十个狼人,还有众多的蜘蛛仆从和血族正在冲入战场,柳半夏根本不屑于使用武器,这才是真正的骄傲。

  一个个气喘吁吁的乞丐版狼人陆续赶来,劳伦斯呼吸急促,他觉得好像机会来了。

  一个狼人的弯刀贴着柳半夏的身体落空,柳半夏扣住狼人的手腕向后一送,狼人的肩关节脱臼,柳半夏向下俯身,右脚如同蝎尾一样甩上来,狠狠踹在那个狼人毛茸茸的脸上。

  心跳间,地上已经躺下了六个狼人,柳半夏最初的速度绝快,鬼魅般移动,闪电般出手。

  接连放到了六个狼人,柳半夏不那么急躁了,他终于明白了问题出在哪里。不是劳伦斯太弱,而是柳半夏的实力增强了太多。

  柳半夏的动作慢起来,正在冲向战场的血族看的清清楚楚,蠢蠢欲动准备趁火打劫的劳伦斯也看清楚了,因此他放弃了冲动的想法。速度慢,就意味着体力耗尽了,落在敌人包围中这就意味着死路一条。

  狂妄终究会给自己引来杀身之祸,劳伦斯记得自己的导师临终前的教导,他很想大声告诉柳半夏——你错了,你不应该如此狂妄。

  一个狼人凌空跃起,双手握着弯刀呼啸斩下,柳半夏慢吞吞移动身体,避开了狼人的落点之后,柳半夏的右腿如同鞭子一样向上抽。Χiυmъ.cοΜ

  那个身在半空的狼人确信自己改变扑击的角度就可以落在柳半夏身边,然后就可以展开暴风骤雨般的攻击。

  柳半夏明明动作很慢,这一记鞭腿却让狼人避无可避。如同抽在了破麻袋上,狼人狂喷鲜血向后倒飞出去。这一记鞭腿灌注着真元,抽在狼人身上就震碎了他的脏腑。

  柳半夏的腿还没有收回来,右侧的狼人挥刀横斩,柳半夏以左腿为轴身体向后倒去,弯刀带着烈风扫过,柳半夏的身体几乎贴着刀背重新站直身体,顺便右腿也落了下来。

  柳半夏顺着起身的动作向右侧身,手肘撞在了那个狼人的胸前。胸骨坍塌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柳半夏根本不去看自己的战果,他左手推着狼人的尸体撞向了左前方的狼人,右腿再次出击,踹在了一个狼人的膝盖上。

  慢,每一个动作却仿佛精心计算过,没有丝毫多余的浪费,柳半夏已经数十个狼人的围攻中,找到了自己的节奏。

  敌人的围攻不是无懈可击,他们的进攻节奏有快有慢,这就是可乘之机,虽然看似凶险,只要自己的动作够快,完全可以庖丁解牛一样从容应对。

  就是这种感觉,柳半夏如醉如痴,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路,一条他自己通过多方学习、多次险恶搏杀之后淬炼出来的路。

  不需要刻意去运转真元,当肢体敌人方寸之间时,直觉般的感应就会让真元自动汇聚过去,这才是真正的铁指寸劲,变种的铁指寸劲。

  这是依靠直觉去战斗,缓慢移动时不浪费丝毫的真元与体力,即将和敌人正面碰撞才会突然爆发力量。

  步法来越凝练,柳半夏最初还记着步法的口诀,随着越来越食髓知味,柳半夏把所有的一切全忘了。

  战斗,不过是在最合适的时机通过最合适的角度发挥最合适的力量,这是自身的因素。察觉敌人的攻击方式,分析敌人的防御角度,这就是克敌制胜。

  无坚不破,唯快不破,这有个前提,那就是永远能够比对方快。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事情,速度中就有极限,没有谁能够一直保持高速运动,那样会极大的消耗体力。

  面对卡修斯子爵的时候,卡修斯子爵依靠快速绝伦的身法和剑术让柳半夏吃足了苦头。但是卡修斯子爵的速度也不是永远能够保持巅峰状态,这才是他被百合姬斩伤之后退走的根本原因。

  柳半夏事后反思,如果自己能够抵挡卡修斯子爵最初狂风暴雨般的攻击,他就有机会展开反击。只是当时柳半夏的速度根本跟不上卡修斯子爵的进攻节奏,就只能被动挨打。

  阿萨斯送来的步法,是一门和敌人缠斗中保持体力的逃跑技巧,被主宰融合了定风波步法后,柳半夏的速度也提升了上来。

  柳半夏不会和卡修斯子爵那样上来就是闪电战,他要走出自己的路。那就是时快时慢,最合理的保持自己的体力,还要最有效的杀伤敌人。

  劳伦斯再次呆滞,原来这个家伙的速度放慢之后更加恐怖。被他的肢体打伤的狼人再也没有动弹,也就是说不死也是重伤了。

  劳伦斯自卑地看了看曾经颇为自傲的锋利爪子,这是可以撕裂猎人装备的利爪,现在看来是那么可笑。

  拄着拐杖的老狼人说道:“少狼,我们继续看下去?”

  劳伦斯举起弯刀吼道:“杀。”

  老狼人抓住了劳伦斯的肩膀说道:“他也是月母的宠儿,你真的要背弃荣耀依靠人多的优势去杀死他?”

  劳伦斯愣住了,他这才补充说道:“杀光卡修斯子爵的走狗。”

  老狼人松开手,劳伦斯率领着乞丐版狼人大军冲向了战场。战斗中的柳半夏听得清清楚楚,他有些恼怒,他正是渐入佳境的时候,这个傻逼凑什么热闹?

  血族驱使着蜘蛛仆从冲到了,柳半夏可不想用自己的拳头去击打满是尖刺的蜘蛛仆从,他取出剑矛,森冷的寒气从剑矛上迸发出来,柳半夏发出低吼撕裂了狼人的包围圈,冲向了一头蜘蛛仆从。

  劳伦斯的大军出现,虽然一个个天残地缺,可是人多势众,浩浩荡荡的一百多人。被柳半夏杀得胆寒的狼人们慌乱了,他们有些进退失措。

  劳伦斯冲到中途大吼道:“先武装自己,抢啊。”

  这比冲锋的号令更加激动人心,狼人们看着地上遗落的兵器还有死去狼人身上的战甲,他们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战斗热情。

  没有什么比抢劫更令人心动的命令了,这些缺胳膊少腿或者失去一只眼睛的狼人们发出“嗷嗷”怪叫,以更快的速度冲向了战场。

  战场分为了两部分,柳半夏冲入了蜘蛛仆从大军,和身手灵活的血族混战。在他身后是两伙狼人展开了同类相残,而且是最残忍的那种。

  几个乞丐版狼人扑上去,按到了一个敌人后锋利的爪子和血盆大口就会攻击上去,那场面要多血腥就有多血腥。

  人多势众,气势如虹,面对胆寒的强壮同族,这些乞丐版大军的杀伤力显得极为惊人。

  柳半夏握着剑矛的中间位置,剑刺、棍扫、横斩、斜砸,简简单单的招数。面对曾经看上去很令人畏惧的蜘蛛仆从,柳半夏就是一个收割麦田的农夫。

  一个血族的胸膛被剑矛贯穿,柳半夏甩出尸体,剑矛的尾部插在了一个蜘蛛仆从的肋下,狂暴的冷热真元爆发,蜘蛛仆从肋下的伤口喷出了碧绿色的喷泉。

  一个血族发出呼啸声,带着几头蜘蛛仆从向另一方逃去,他背弃了荣耀,面对柳半夏这个孤身突袭的猎人开始逃窜了。

  士气崩溃,其他的血族和蜘蛛仆从也迅速开始逃亡,他们不求比柳半夏快,只要比同伴快就好,而且逃亡的方向人数越少越好,这样才不会因为这个恐怖列惹的注意。

  剑矛上的血渍被激荡的真元震飞,柳半夏转身看着正在给一个死去狼人剥下战甲的劳伦斯。

  劳伦斯老脸一红,旋即理直气壮说道:“月母宠爱你,也宠爱我,我想明白了,这分明就是月母在指点我们。我们虽然不是同一个种族,却是另类的兄弟,兄弟不分彼此,所以这些装备我就不客气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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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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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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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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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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