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谢我。”怜哥儿道,“我可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他们。”
这边花树幼崽带着蛋红红回来,刚进屋便看到燕洵偷偷夹镜枫夜盘子里的烤肉片,飞快地放到自己嘴里,又害怕被人看到,便赶忙低头喝粥。
“哥。”蛋红红也看到了,赶忙看向花树幼崽。
“让大人吃一点吧,天天清汤寡水的,大人胃口都几乎没了。”花树幼崽低声道。
自以为没有被人发现的吃了肉片,又吃了一小块海鱼,燕洵这才装模作样的擦了擦嘴,慢慢喝粥。
见着花树幼崽和蛋红红回来,燕洵赶忙道:“你们俩回来了?”
“阿爹。”蛋红红哒哒哒跳到床上,跑到燕洵手边坐下道,“怜哥儿可好可好了,我们约好了等下回我和哥哥们去商场,就去找他一起吃面。怜哥儿说商场有一家面馆的面可好吃了,还有薄薄的油饼……”
“恩,下回一块儿去。”燕洵笑道。
“沈书郎安排好了,大山和铁牛都没露面,心里还有些不痛快。”花树幼崽道,“我看沈书郎一直在念书,也没想着去找大山、铁牛说说话。”
“老沈家那样,沈书郎从小在那里长大,他根本学不到这些东西,也想不到。”燕洵叹息道,“他也就是念书好,等到时候有机会让他去科举,入朝为官,让贾求孤他们提点提点。沈书郎这样的人,人情世故半点不通,做学问应当不错。”
“也是。”花树幼崽也跟着叹了口气。
这些事若是没人提醒,沈书郎真就完全想不起来。
“从小接触的环境,当真是能影响一个人的一生。”蛋红红老气横秋道,“沈书郎也太惨了,刚出生就被他爹娘定了性,注定是跟寻常小孩儿不一样。”
“是这样。”燕洵点头。
“那他爹娘就不知道沈书郎会变成这样,会毁了沈书郎一辈子吗?”蛋红红好奇道,“我见着京城很多爹娘都很宝贝自家孩子,从来不会这样祸害孩子……”
沈老头和沈老太会不知道沈书郎变成这样是害了他吗?当然知道。
只不过比起自己的儿子,他们不但觉得自己更重要,甚至是觉得自己的每一根头发丝都比自己亲生的儿子更重要。
“他们这种爹娘还是少数。”燕洵道,“天底下还是良善之人更多。”
“恩。”蛋红红用力点头。
他刚破壳就经历了很多事很多事,见过些许几个恶人,但见到的良善之人更多,多到几乎数不过来的程度。
他是很幸运很幸运的小幼崽哩。
*
燕洵的折子写完,没经过内阁,而是经由张瑞的手亲自送到皇帝面前。
折子里倒也没写什么,只是燕洵为朝中几位大臣请功,为贾求孤等人请功,也为王真儿等人请功,独独没有为了自己请功。
“这个燕洵,这是何意?”皇帝满头雾水,冲着张瑞道,“你可知道?”
“皇上,奴婢不知。”张瑞看着皇帝犹豫一下。
“有什么话说吧。你在朕身边这么些年,朕何时没让你不说话过?”皇帝慢悠悠道。
那日响彻京城,越过皇宫高墙传进来的声音现在已经听不到了,但皇帝还记在心中,更是觉得自己比得上前面所有先皇,他是控制不住的高兴,心情一直是极好极好。
眼瞅着皇帝是真的心情好,张瑞这才道:“那日皇上派出去的人回来了。”
“哦?都回来了怎么不敢来见朕?朕还能要他们的命不成?叫他们都进来!”皇帝乐呵呵道。
当日派出宫的心腹一个都没回来,皇帝当时便咬牙切齿,没打算让这些人活着,不过如今跟那时候可不一样,皇帝心情好,便准备放他们一条命。
几个汉子灰头土脸的进来,齐齐下跪,不敢说话。
“那日都出了什么事,来给朕说说。朕恕你们无罪。”皇帝道。
其中一个汉子赶忙道:“皇上,那日我们刚出宫……”
他们都是皇帝心腹中的心腹,都是修为高深,能当大将军的存在,哪怕是宫外飞沙走石也都没有害怕,反而是立刻冲出去。
然而当他们分散开,去各个地方查探的时候,都是不约而同的遇上了麻烦。
有高壮的汉子顶着木板,看着被风沙吹的灰头土脸的汉子,赶忙道:“你咋还乱跑?不是都说好了,先集中安顿,再集中找人、救人。不然你出了事别人也不知道,只能等死。快跟我走……”
壮汉是个平头百姓,当时风沙满天,所有人身上都灰扑扑的,根本看不出穿了什么衣裳,他就以为这人也是寻常百姓,拉着他就走。
“咱们快去安顿好,凑齐人数就可以一起救人了。”壮汉大声说,“你可别不相信啊,咱们的主心骨是田非田少爷。他可是六皇子的人,平日里是送火锅送菜的,你就算不认识应当也见过。”
宫里出来的心腹一想,这可是极好的机会,他既然是皇帝的心腹,当然要忠君,正好可以趁机看看六皇子手底下的这些人都在做什么,六皇子自己又在做什么。
到了宽阔的街上,他看到很多老人和孩子被一个个壮汉护着,看到田非灰头土脸的,脱下身上的外袍给一个老妪穿,自个儿龇牙咧嘴的顶着大风说:“人数够了吗?够了都跟我出去救人,一条街一条街的搜,一个活人都不能放过,全救出来!”
刚好人数够了,他便跟着壮汉们出去救人。
救回来一个个百姓。
他身上的衣裳破烂的不成样子,便干脆脱下来扔到一边,打算光着膀子去救人,反正他有修为,比这些百姓更厉害一些,还能帮上更多的忙。
但很快就有老头看到,把自个儿身上的衣裳脱下来,给他穿上,“我们这些老头不顶用,如今这里这般安全,没得事,衣裳给你穿……”
他换上了别人的衣裳,继续去跟着救人。
忙了整整一日。
所有人都得救了,一个个百姓都欣喜若狂,他觉得这样很值得。
原本第二日他打算再去帮忙修宅子,不过百姓们都自己修好了,根本用不上他。
“你不是寻常百姓,你是宫里的道兵?”刚好田非看到他,便问了句。
他下意识点头。
“我昨日就隐约察觉到,几个百姓也说你不像百姓。”田非高兴道,“他们都想谢谢你,你去吧。”
他应该立刻回宫。
但想着昨日一起并肩作战的汉子们,鬼使神差的,他跟着田非去了,见到了整条街上的百姓,见到了许许多多的百姓,还跟着吃了饭,得了新衣裳。
直到今日入宫,他以为自己是最后回来的,没想到所有人都是不约而同的经历了同样的事,同样的最后回来。
所有的人经历都是一模一样。
“你们跟朕说清楚,都见了什么人!”皇帝赶忙问。
汉子赶忙道。
“田非。”
“贾求孤。”
“史元守。”
“司平。”
“王真儿。”
“裴钰儿。”
他们每个人都见到好几个主心骨,有的不认识,有的能认出来。
早在宫中朝臣出宫的时候,外面的百姓就已经有了主心骨,且自发的救人。
皇帝忽然明白了,难怪燕洵那时候拼命往外跑,史元守等人也跟着往外跑。
也难怪燕洵会写这个折子请功。
他自己不要功劳,但他请来帮忙的人却必须得有功劳,为此他才写了这个折子。
“便按燕爱卿折子里的来吧。拟旨……”皇帝冲着下面摆了摆手,让这些人下去,他并不会怪罪。
皇帝不由得有些丧气,若是当时知道宫外出事的时候,所有朝臣都能像燕洵那样往外面跑,那该有多好……可偏偏他们所有人都回来了,回来等指示,最后又慢吞吞的出宫,而即便是这样,最终真正干活真正为民着想的也只有燕洵折子上写的寥寥几个人名而已。
这些嘴上说为百姓着想的文武百官也只是嘴上说说罢了,偏偏是嘴上没怎么说的反而做了许多事。
“张瑞,你说贾求孤如何?”皇帝又瞥了眼燕洵写的奏折,忽然看到贾求孤的名字。
“奴婢不知。”张瑞赶忙道。
“朕让你说你就说!”皇帝瞥了眼张瑞。
“那奴婢就说了。”张瑞小声道,“旁的奴婢不知道,只不过贾大人应当是贾妃姻亲……”
“朕知道。”皇帝道,“这个贾求孤,当年还是朕点了他的状元。那一手文章当真是写得好,原本朕想让他去翰林院历练历练,再去做三年地方官,回京城就是尚书,将来必进内阁,最少也是次辅。”
当年贾求孤一手的锦绣文章,直接把皇帝蛰伏。
且贾求孤模样俊秀,打马游街时不知道被多少小娘子、小哥儿追着扔手绢儿。www.xiumb.com
只可惜贾求孤刚入翰林院便得罪许多人,这几年堪堪能上朝,得罪的人便是更多,甚至还得罪过皇帝。
原本皇帝已经放弃他,但没想到的是,贾求孤竟然又不声不响地立下这般功劳。
“当初是贾求孤去的妖国荒山吧?”皇帝忽然又想起来,“贾求孤还主持修地下铁路,领着一群小辈很是立了功。如今还是这么小的官儿……不合适。灭妖城通沃土城那条路上不是有个县,把那的县令调回来,让贾求孤去……”
如今贾求孤忽然变了模样,皇帝倒是又重新想起当年的事了,越想越觉得贾求孤果真还是内阁的料。
圣旨接二连三的出宫,其中一道送往贾府的圣旨最为隆重。
贾府。
传旨太监刚到门口便看到一个扛着锄头的农户溜溜达达出来,心中便有些好奇,进去后又忽然看到更多农户,这就更好奇了。
“贾大人,俺们都是听燕大人说来帮忙的,给口吃的就成,不用工钱。”孙元宝大咧咧道,“宅子修好了,那俺们就走了,还要去下一户人家看看哩……”
百姓的宅子小,一起修宅子的人也多,故而修的快。
而大户人家的宅子大,人也少,修得自然慢。
当年贾求孤这宅子乃是御赐国公府,比许多大户人家的宅子都要大,且当日除了府上寥寥数位下人,他根本没有回府,也没打算立即修宅子。
只是没想到会有百姓主动上门帮忙,且不要工钱,只要了些许粮食。
“多谢各位。”贾求孤赶忙道。
“不敢当不敢当。”孙元宝赶忙摆了摆手,带着人飞快离开。
传旨太监这才看明白,对贾求孤也愈发的恭敬,按照规矩念完圣旨,又私底下冲着贾求孤道:“张公公让我给贾大人捎句话,那县令你尽管去,是好事。”
“多谢。”贾求孤赶忙道。
除了贾求孤,司平、史元守都升了官,王真儿等人都得了赏赐,以陆朝阳为首的朝臣也有几位得了封赏,却没升官,甚至还有几位降了官。
传旨太监进入谢家,却有两道圣旨。
谢家所有人都高高兴兴,却听着是谢谦书得了训斥,而谢然书却摇身一变,成了拥兵一万的,货真价实的谢将军!
传旨太监又去了大牢。
“沈千银散尽家财只为京城百姓,得赏。”传旨太监高声道,“赏沈千银住单独的牢房,且狱卒要多多照顾,也请吴大人多多关照。”
圣旨写了许多,林林总总算起来,也不过是让吴红松和狱卒多多照顾沈千银而已。
“为何不放我出去?”沈千银有些傻眼。
他的喉咙还没怎么好,说话一割一割的疼,他忍着疼,冲着传旨太监低吼,“为什么不放我出去?”
黑子闹出那么多事,沈千银没想着自己那些家财还能留下来,但既然已经全部捐出去,为何不能赦免他?
那么多银钱,那么多银钱……
传旨太监看了眼沈千银没说话,带着小太监转身走了。
狱卒这才上前道:“你是不是忘了,燕大人献出那么多作坊,就为了买你一条命,如今你还能活着,那是因为燕大人。你散尽家财又有什么用呢?你那些银钱又能买燕大人的几个作坊?”
“燕洵!”沈千银咬牙切齿,“不如直接杀了我!”
“想死?那可不行。”狱卒道,“燕大人让你活着,你就得活着。乖乖坐牢吧,没看到便是皇上也只是让我等多照顾照顾你,不打你,不骂你,给你吃给你喝,好叫你好好的活着……”
若是没有燕洵,沈千银这般散尽家财,定然能得到赦免。
但偏偏燕洵在,且献出那么多作坊,便是皇帝也没想过赦免沈千银,只是让他在牢里活得好一些而已。
“苦了我儿!”沈老头痛苦道,“为何沈书郎能出去,为何他能出去!问问吴大人,让沈千银也跟着出去不行吗?不是赦免,就是那个什么戴罪立功!”
“你想得美。”狱卒冲着沈老头呸了声,“沈书郎那是有小花大夫求情,且沈书郎可没杀过人。不是我说,明明沈书郎是你们亲生的孩子,怎么就对他那么差呢?”
狱卒一边说着一边摇头,一脸不解的走了。
*
“大人,账都算完了。”秦十三冲着燕洵道,“按照尚书大人的意思,这些银钱要留一半在户部,填旧账。剩下的一半再拿出一半分给各位家中宅子都有损失的大人们,再拿出一半给其中的一部分人家,最后剩下的这些还要留一半用来修水泥路,最后剩下的银钱才能均匀的分给百姓。”
“一文钱不留。”燕洵道,“到底是沈千银拿来买命的银子,我也留了他一条命,这银子必然要用到该用的地方。”
蛋弟弟蹲在旁边猛点头,一边说,“这是做善事,积阴德的,不能有半点马虎。”
“只是若我回宫跟父皇说,怕是也得拿出些银钱。”秦十三犹豫道。
若是皇帝摇头,那必然会彻底得罪户部,甚至是得罪朝中的文武百官,往后做什么事只会更加艰难。
“皇上也有身不由己的地方。”燕洵道,“让绿鸟和竹叶青进来。”
“我去喊人。”蛋弟弟赶忙蹦起来。
不一会儿绿鸟和竹叶青同时进来,都是互相看不顺眼,分别站到床前。
竹叶青瞥了眼秦十三,心中顿时一沉。
他有修为,即便曾经是沈千银的人,也能投奔他人。而他带着手下一直赖在保育堂水泥楼外面不走,最初是不知道该去哪儿,然而这些日子已经有不少人暗中联系他,希望他带着下属去投奔,可他还是没有离开。
他都不知道自己赖在这里不走究竟是为什么,明明这里所有人都不给他好脸色看,不过也没有人对他和他的下属动手。
如今他看到秦十三,便觉得定然是秦十三也看中了他们这些人,找了燕洵做说客。
燕洵做说客,很奇怪的想法,明明他与燕洵为敌,却又觉得如果是燕洵做说客,他定然会同意。
“竹叶青是吧?现在给你个立功的机会。”燕洵笑道,“以前的事可不是既往不咎,不过只要你立功,总比现在无处可去强。”
“什么?”竹叶青一愣,又看了眼秦十三。
“看我作甚?那些人想要你们这些汉子,我可不想要。”秦十三早就听幼崽们说过朝中一些人的手段,此时见竹叶青这样便知道他想的什么,“要是太子殿下、二哥、四哥或者七哥他们找你,那才是真的。我在户部当差,不需要你们帮我做事,况且你们也不会算账数银钱啥的。”
秦十三曾经有野心,明白自己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得往上爬;而现在他得了别的能活下去的机会,他同样有野心,那就是堂堂正正的靠自己的本事当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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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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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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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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