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并没有那种把人组织起来去对抗贵族阶层的能力。
虽然他知道很多历史故事,也尝试去装神弄鬼,以封建迷信去号召人心,可是他刚刚有这方面的迹象,就被他这一世的老爹打了个半死。
“赫尔玛公国所有人都沐浴在战神的荣光之下,你可不要和一些妖魔鬼怪发生联系,否则你自己死不要紧,连累到我们,怎么办?”老爹如此怒斥。琇書網
杜维随后才知道,这是一个真的存在神灵的世界,赫尔玛公国,就是战神的地盘。
在这种地方,搞封建迷信,那就是抢战神的生意。这样的后果,比直接造贵族老爷的反都可怕。
毕竟教会的力量,可比贵族老爷的力量强大的多。
杜维宣扬不属于战神体系的封建迷信,一旦传播出去,就会被教会的宗教裁判所抓走。
他自己固然必死无疑,他的家人,也必然会受到连累。
而他也没有资格去宣扬战神的名号。
战神有自己的牧师,普通人只有信仰战神的权利,没有替战神传道的权利。如果有普通人胆敢替战神传道,也会被送入宗教裁判所。
总之,有宗教裁判所的存在,普通人不被破坏就不错了,还敢搞封建迷信?
杜维便熄灭了模仿陈胜吴广的心思。
且不说他有没有陈胜吴广聚拢人心的能耐,就算他有聚拢人心的能耐,他也无法让这些农民对抗骑士,甚至是魔法师。
就算他能取得短暂的胜利,但是如果在这个世界这种不受到神灵的认可,也是没有统治的大义的。
而他注定不会受到神灵的认可。
体制之内,没有上升的路径。
体制之外,造反也不会成功。
甚至连离开自己的村庄,都非常困难。
不为这才发现,并非所有的穿越者,都能混的非常好。
他最后把希望寄托在了搞发明创造上。
可是这也失败了。
他知道怎么造玻璃,但他根本造不出来,因为他没有那样的熔炉。
他知道怎么烧瓷器,他也烧不出来,因为具体的技术细节,不是多年的老师傅,是无法把控的。
他只是一个码农而已。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大部分现代人,穿越到古代,都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发明这个,发明那个。
因为要发明一种技术,首先要真正掌握这门技术,明白其中所有的要领,才能够在条件不充分的情况下,把这门技术实现出来。
现代人虽然大部分都受过高等教育,看似非常的渊博,实际上却是走马观花。对很多东西,都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所以搞发明创造,起码对于一个码农来说,不靠谱。
杜维真正掌握的技术,就是写代码。可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电脑,他又怎么写代码?
他的技术,就成了屠龙之技,没有任何用处。
此外,他还有一些个人的小才艺。
但是这些个人的小才艺,并没有什么用。
他甚至都不敢公然表现出来。
这个世界排斥任何与众不同的人。
尤其是在下层之中。
任何与众不同的人,都有可能被人举报,被上面给惩罚。
杜维也知道,搞发明创造是不靠谱的。
别说他发明不出来。
就算他发明了出来,这些东西也都归了领主,他是捞不到什么好处的。
他只是领主的一个农奴。
所以杜维的心中,虽然非常的不甘,但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当自己的放羊娃。
小时候叫放羊娃。
长大了,就叫羊倌。
平时就种种地。
然后他一年的大部分收入,都给领主缴税了,落在他兜里的,连吃饭都勉强。
这毫无疑问是苦日子。
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空调。
穿着破衣烂衫,睡在草垛上,连像样的被褥子都没有。
吃的是黑面包,里面不知道添加了多少杂物,经常能磕到牙。就这样的破黑面包,还不是经常能吃到的。
大部分时候他都在挨饿。
幸亏他穿越的时候,身体似乎得到了一定的增幅,否则的话,早就饿得瘦骨嶙峋,和大部分村民一样了。
物质上是这样的匮乏。
而精神上更加的匮乏。
这个世界当然也有文化,也有艺术,但是这些东西,和下层人民没有任何的关系。
虽然这个世界上有游吟诗人,可以传播各种史诗、诗歌、故事,向底层人民讲述遥远地方的见闻。可是阿卡姆村,实在是一个偏僻的过分的村庄,十年也不一定来一个游吟诗人。
如此单调乏味的生活,让杜维几乎觉得自己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地狱之中。
他经常怀念以前,怀念以前在地球上的生涯。虽然那时候他有着诸多不满,但相比于现在,那时候的他是那样的幸福。
人就是这样,身在福中不知福,往往失去的时候,才会后悔莫及。
在这种郁闷的情况之中,阿黛拉就是杜维生命之中唯一的亮光了。
杜维是在卖羊毛的时候,偷偷瞥见阿黛拉的,那可真是一个人生若只如初见。
阿黛拉的美丽面容,惊艳了杜维的灵魂。后来杜维时不时过来卖羊毛,没事的时候,也在附近偷偷徘徊,只为看到阿黛拉。哪怕只是看到阿黛拉一眼,他也心满意足了。
他知道他和阿黛拉是不可能的。
哪怕阿黛拉只是一个富商之女,但以阿黛拉的容貌,嫁给一个中小贵族,也不成问题,甚至机缘好,还可以嫁给大贵族。
而杜维只不过是一个羊倌。
一个卑微的羊倌,又怎么可能与这样的人间绝色产生什么联系呢?
但命运似乎是奇妙的。
杜维也有一点否极泰来。
他居然就和阿黛拉有了小秘密,虽然这只是微微的荡漾,连情愫都算不上,充其量也是暧昧。
但这已经是杜维心中的一抹光亮。
原来这阿黛拉也不满父亲对自己的管束,经常偷偷跑到后花园里抚琴,她很喜欢音乐,音乐水平也不错。
杜维就躲在后花园外的高墙下的沟渠之中,聆听阿黛拉的音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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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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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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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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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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