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这么瘫坐在地上,哑声讲起了二十多年的事情。
“我跟阿琴是十多年的邻居。她跟奶奶住,奶奶死了以后,就到市里去打工”
两人很早就认识了,真正熟悉起来,还要从他高中时父母过世说起。他父母车祸去世,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操办丧事,阿琴见他可怜,下班回来就时不时来看看他,给他做一顿饭,或者把衣服洗了。后来他能从双亲骤然去世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新备战高考,都是阿琴在鼓励他。
都是少年人,这么一来二去的,时间长了两人就有了感情,等他考上大学后,两人就顺理成章的住到了一起。ωωω.χΙυΜЬ.Cǒm
他是个穷学生,还是学的在那个时候费钱又没有前途的雕塑系。认识的人都劝他早点学门手艺,以后好娶媳妇,只有阿琴从来不会嫌他,只让他安心学习。
阿琴是个很单纯善良的人,只要吃饱穿暖,从不计较这些金钱虚名,而他却在染缸里泡久了,不知不觉就心就蒙了。
程若香是他大四时认识的,临近毕业,班上弄了个聚会,而程若香正好是聚会酒店的老板的女儿。程若香对他一见钟情,之后就开始频繁的往他们学校跑,借着学习的名义经常来找他请教问题。
孙正群那时候是有些厌烦她的,这些女生的把戏他早就看破,也早就说过自己已经有了女朋友。因此对于程若香的纠缠打心底里看不起。
但是他低估了这个女人的恶毒和心机。程若香身上凝聚了程家人所有的恶毒和算计,表面看起来温温婉婉大家闺秀一般,实际上却是个心狠手辣不达目的是不罢休的蛇蝎妇人。
他那时候找工作屡屡碰壁,明明不如他的人却一个个比他先找到了合适的工作,那阵子似乎什么都不顺,就连一向温柔的阿琴也开始盘问他的行踪,疑神疑鬼的跟他吵架。
正在他疲惫不堪的时候,程若香朝他递出了橄榄枝。程氏酒店要招聘一名经理,待遇优渥,比他找过的所有工作都要好。迫于生计,他犹豫后还是答应了。
之后程若香便常找机会约他吃饭,一开始他还会拒绝,但是家里阿琴变得越来越疑神疑鬼,他厌烦了无休止的盘问争吵,便答应了程若香的邀约。
他以为阿香的质疑都是无理取闹,但是等他陷进去后才发现,人的感情太脆弱了。程若香几个月的温柔小意,就让他跟阿琴近六年的感情分崩离析。
他决定回去跟阿琴说清楚,然后分手。却不料回家时正好撞上了程若香去找阿琴的场面。听着程若香高高在上的话语,他这才知道,程若香早就来过不止一次了。
阿琴疑神疑鬼的源头,原来是程若香。
他本来该出面阻止这荒唐的会面,就算要分手,阿琴也不该这样被羞辱,但是他软弱了,他不敢出去面对自己的自私丑恶还有阿琴的质问。他选择了逃避。
然后程若香就猝不及防的将一把匕首捅进了阿琴的胸口。
程若香身后的两个男人,按住了想要挣扎呼救的阿琴,直到她的挣扎弱了下来,才将人扔在地上。后面发生了什么他已经记不得了,他躲在外面,脑子一片混乱,后来程若香带着手下走了,他也没敢进去,只敢隔着窗户往里看。
他没藏好,躺在地上的阿琴看见了他。他甚至听见了阿琴微弱的叫着他的名字,但是他没进去。他想着程若香的温柔小意,想着程家的家世,想着自己的未来。
最后选择了在窗外默默等着里面的人咽气。
“我杀了阿琴,又怕被人发现,就把尸体肢解了,然后砌在了墙里。”孙正群垮着肩膀,拖着低哑的声调供认自己的罪行。
“不过我运气好,周围本来就没住几家人了,没有人发现我做的事情。”
记录的警察问“作案工具是什么”
孙正群道“镰刀,我去市里买的。用完了又洗干净送人了。”
警察皱着眉又问了几个问题,根据他们调出来的档案,二十多年前确实有个叫徐丹琴的女生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成了未解的悬案。现在根据孙正群的交代,倒是正好能对上。
孙正群俯首认罪,警察给他戴上手铐,带走收押。
孙夫人似是不忍心再看,侧过脸偷偷拭泪。身边的律师低声安慰着她,说孙先生是自首,他一定会尽量争取减刑。
被押走的孙正群转过头,看着垂泪的妻子,忽然没什么表情的道“阿琴回来了,这是我的报应”最后一句话他没有说出口,只是嘴唇无声张合你的报应也不远了。
孙夫人的脸色微微沉下来,看着孙正群被带走,才跟律师一起离开。
荣岁和荣富作为目击证人,还是例行做了笔录,才离开派出所。
从派出所出来后,两人先去了东城荒地。
出了这么大的事,还有好几个工人看见了现场,作为老板,荣富还得回去稳定军心。
两人回了东城荒地,堆着的碎石已经拉起警戒线围了起来,含有尸体的碎石块已经被挑拣出来带走,工地的小管事战战兢兢的带着工人们聚在一起,等着老板回来。
荣富先是好好安抚了几个参与的工人,给他们发了奖金又放了假,之后又把情况大略讲了讲,重点是不关他们什么事,大家安心干活。
工地上挖出死人骨头是常有的事情,听说影响不大后工人们就散了去领奖金。荣富跟荣岁则又去了那栋自建楼。
荣岁总觉这事还没完,去派出所时看见的白衣女人,还有那多的诡异的蜜蜂,都让人不解。
两人进了屋里,这房子被拆了大半面墙,碎石块落得到处都是,比之前看起来更加的破旧,不过因为豁口的原因,采光倒是比之前好了很多。
屋里到处都飞着蜜蜂,屋顶上墙壁上,数不清的蜜蜂嗡嗡飞舞着,焦躁不安,连两人进去,都没有再躲开。
荣岁小心的避开这些蜜蜂,四处观察着,荣富皮糙肉厚压根不怕,四处转了一圈之后,眼睛一眯,忽然转到角落的柜子里,伸手一抓,“抓到了”
柜子里发出一声尖叫,屋里的蜜蜂如同得到了什么信号,猛然汇聚然后乌泱泱的堆在了荣富身上。
荣富不耐烦的一抖,收紧了手指,凶恶道“少耍花样”
围在他身上的蜜蜂不情不愿的退开来,又重新停歇了屋顶上。
“放开我”被荣富抓在手里的是个一尺来长的小孩儿,小孩儿穿着破旧的衬衣背带裤,皮白肉嫩,却长着两个头。正挥舞着手脚挣扎,最后挣脱不开,干脆恶狠狠的啃在了荣富手上。
荣富甩了甩手,不客气的扯着他的脑袋掰开嘴,改为抓着他的后脖颈,“骄虫”
骄虫恶狠狠的呸了他一口,“不许叫我的名字,你跟那个王八蛋是一伙的”
荣岁眉头一动,“王八蛋是谁孙正群
骄虫瞪他一眼,“你也是王八蛋。”
荣岁被他骂的一愣,反应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当时在红玉酒店,他还帮过孙正群一把,“那些蜜蜂是你派过去的”
骄虫朝着荣岁张牙舞爪,“要不是你,那个王八蛋就被我蜇死了。”
荣岁哭笑不得,仗着骄虫被老父亲抓着,伸手捏了他一把,“你跟孙正群有仇”
骄虫翻个白眼,“关你什么事”
荣岁最会哄小孩儿了,闻言便道“你想知道孙正群的消息吗他杀了人,已经被警察抓了。”
挣扎的骄虫一愣,然后愤愤呸了一口,道“活该”
荣岁眼珠一转,忽然问道“你是在为阿琴报仇”不然说不过去他为什么会这么恨孙正群。
他这一问,倒真让骄虫沉默下来。
“阿琴是个好人。”骄虫垂着两个脑袋,闷声闷气的说“给我种花,给我吃饭,还给我做衣服。”
“但是我没有保护好她。连仇都不能为她报。”
骄虫是平逢山山神,身形似人,二首,是螫虫的首领。他从诞生伊始,就不怎么讨人喜欢。弱小无能,唯一能称得上的本领却被人嫌弃恶心。
千百年来他都是一个人过,后来平逢山没了,同类没了,他四处飘荡,幸运的遇见了阿琴。
阿琴是个很温柔的人类,除了第一次被他吓到,之后看见他从来不会嫌弃他。因为他喜欢牡丹花,就特意在后院给他种了很多牡丹当家。给他做好吃的豆花和豆浆。还有暖和好看的新衣服。
可是他却因为贪玩跑远了一些,等再回来的时候,阿琴已经死了。他一开始不知道,四处找了好久,后来是蜜蜂在墙里闻到了阿琴的气味,他才知道,阿琴被人杀了,然后砌在了墙里。
蜜蜂说是孙正群干的。骄虫又气又怒,他想去找孙正群报仇,可是他的力量太弱小了,根本没办法报复孙正群,只能让蜜蜂伺机跟着他蜇他,可是次数多了,孙正群不知道在哪里弄了药,蜜蜂都很怕那种药,得手的次数就少了。
再后来孙正群好多次回来,想把阿琴带走,都是骄虫拼命叫蜜蜂蜇他,才保住了阿琴的尸体。
“孙正群真是王八蛋”骄虫想起往事,又恶狠狠的骂了一句,“等我修炼变强了,一定要杀了他替阿琴报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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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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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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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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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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