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离神大陆>第一百八十章 西北
  还是回到仁锦城,毕竟这里有着主角存在,因为他现在被牵制在仁锦城,信国还没有彻底乱起来,所以他的戏份有些少了。

  楚荆骑着裂天虎飞在空中,俯视着大地,这样在空中飞行已经不是第一次,多次使用高级卡牌,让他对飞行适应的很快。

  说起来,他的御剑术很久没有修炼,不是他懒,最关键的原因是金晶石和红晶石都没了,除非他再去一趟秘境,否则,他没有办法修炼。

  内力提升不上去,御剑术也就没有办法进步,这比较是和内力息息相关的一种功法,内力高,则控制的飞剑多,作出的变化多,甚至能够御剑飞行。

  至于天魔轮回大法,楚荆是在没有时间去修炼,只能让天魔轮回幻境里的岳均在等等自己,也许那天空闲下来,就会去到里面,把任务做完。

  此时大地之上并不是毫无生命,反而有很多,因为孟获正在教他的手下控制妖兽,他的妖兽大军要打造出来,仅有妖兽可是不够,还需要这些士兵。

  普通士兵面对妖兽,在心底就会产生由衷的畏惧,这是本能,更何况孟获驯服的这些妖兽可没有一个善茬。

  黑背白熊,一巴掌可以拍碎一个成年人的脑袋,塔南虎,这可是吃肉的,蛮荒妖牛,那些被石化的士兵可是好的榜样,虽然在回到仁锦城后,秦月调制药水,浸泡之后,石化现象就解除了,但是再也没有人敢直视蛮荒妖牛的眼睛。

  想要训练一批像楚荆一样灵活驾驭妖兽的士兵,难度颇大。

  孟获骑在一只黑背白熊身上,挥舞着一把大铁枪,指挥着一群骑着蛮荒妖牛的士兵做各种动作。

  古代神话里蚩尤的坐骑是食铁兽,倒是和现在的孟获有几分相像。

  按理来说,孟获应该骑更大更威风的塔南虎,但奈何塔南虎的体型太大了,足足有三米多高,就算是大块头孟获,骑在上面都会显得非常别扭,而且施展不开手脚。

  塔南虎比起作为坐骑,更大的价值还是放任它们在战场上自由冲锋。

  蛮荒妖牛按理说是食草妖兽,应该会被黑背白熊更加容易驯服,但是牛这种动物,平时用来代步还可以,想要上战场,除了蒙上眼睛,屁股点火,弄一个火牛阵外,还真没有特别好的办法。

  就算蛮荒妖牛妖兽,它们奔跑的速度也太慢了,比起普通的马匹还要不如,而且他们胆子时大时小,很多时候对于身边的人视若无睹,但有时候又会被一只小老鼠吓到,到处释放石化光线。

  现在蛮荒妖牛的牛棚的全部变成了石头材质的,放置石料的凹槽都换了三回,每一次都和石料一起石化,不能使用。

  幸运的是,有着秦月配制的药水在,目前还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唯一比较的倒霉的就是孟获了,每一次被石化光线扫到,对于他本人倒是没有任何的影响,但是对于他衣服,薄薄的石片很容易碎掉,所以经常看到他穿着石制的盔甲,其他地方却都是赤裸着。

  “立正!”

  孟获一声大喝,所有骑士勒住蛮荒妖牛的缰绳,稳稳停住。

  “准备……冲锋!”

  蛮荒妖牛在骑士的指挥下开始奔跑起来,但是速度不快,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完全没有电影中野牛群的气势。

  或许是蛮荒妖牛太少了点,仅仅九十六头,排成一排,也仅有一百米的距离。

  如果是楚荆在无名山脉五指山那里见到的蛮荒妖牛群,能够把那些驯服的话,这只军队肯定非常具有视觉冲击力。

  楚荆看到这里叹了一口气:还不够啊,自己还需要多久才能培养出一批属于自己的强力军队,如果只是现在这个样子,楚荆觉得那什么天启国,似乎也没有建立的必要了。

  回到仁锦城,侍卫传来一个好消息,原来是楚荆打造的霸王浪潮铠甲终于完成了,给送了过来,准备验收呢。

  用黑金作为主材料打造而成,肩部各有竖起三支尖角,身后则是红底黑面的斗篷,非常大,完全可以把身体全部包裹起来。

  还有一个有海浪纹饰的白骨面具,虽然是骨制品,但却是用的一种上古妖兽的骨骼,经历了几千年都还是透亮如新,而且非常轻盈,蓝色的海浪在右眼处,看上去有几分诡异。

  不需要尝试,当看到的第一眼,楚荆就知道这副铠甲的硬度是足够的,只是不知道它是否还有其他效果。

  结果铁匠一问三不知,看来楚荆是想多了,这个世界虽然有诸多神奇的东西,但更多的却是正常人,他们怎么可能轻易打造出神器呢。

  楚荆传说一身霸王浪潮铠甲套装……似乎真的没有任何改变。

  ……

  ……

  话说齐霖和黄秋两个人,带着大量金银,在各大归属于大皇子的城池内,搭建黄金台,挑选武功高强者为大皇子效力,一时间,凡是有点武功的人都去参加了。

  最后的胜利者,无论此人是何种身份,一律奖赏百两黄金,然后给予千夫长的职位。

  大多数武者都是为了黄金而来,至于千夫长,那种上战场会死人的事情,他们并不愿意去干。

  正所谓练武主要是为了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把自己寿命看得如此重要的人,又怎么会有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大无畏精神呢。

  但是齐霖和黄秋并没有因此取消他们的奖赏,给了他们一百两黄金就让他们走人。

  然后,通过宣传,齐霖和黄秋许下承诺,只要能够在战场上立下大功的人,同样会有百两

  黄金赏赐,杀死敌人就会得到不同等的赏金。

  因为之前的事情使百姓相信齐霖和黄秋所许下的承诺,纷纷踊跃报名,短时间内,齐霖和黄秋二人总共招募三十万新兵。

  这三十万新兵在正面战场上是不可能和老兵抗衡的,但站在城墙上,居高临下,占据绝对优势,还是一股非常庞大的助力。

  至此,齐霖和黄秋才带领三十万新兵赶赴安平城,大皇子调集的三十万早已经到达,安平城此时的兵力,达到了六十万之众。

  三皇子沿途肯定还会收拢士兵,只是不知道当他到达安平城时,他的军队又会达到多少数目。

  在这个时候,二皇子和富春城城主已经秘密纠结了军队开始奇袭临水城。

  正所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安平城,三皇子和大皇子第一次交锋上,谁能想到二皇子会在这个时候有如此大动作。

  支持二皇子的城主们也算是倾巢而动,足足六十万兵力全部投入在这一战上。

  没有办法,临水城和绿水城城高墙厚,先皇早就有所防范,特意派了两个懂得军事的将军作为城主,没有绝对碾压的兵力,他们是不可能拿下来的。

  况且,只要拿下绿水城和临水城,整个信国西北就成为一个孤岛,有的是时间慢慢收拢各个城池,那个时候,西北的城主们没有任何选择,他们只能选择支持二皇子。

  其实,信国的内战打到现在这个局面,似乎只有三皇子和大皇子的兴趣还是皇位,二皇子和七皇子所做的却是自保,分裂国土的事情。

  临水城和绿水城相距一座龟栖山的距离,算不上远,但绝对不近,攻打其中一个,如果速度快的话,绝对能够使其得不到另一个城池的支援。

  当然,以二皇子他们绝对的兵力优势,就算真有支援,围点打援对于他们来说或许会比攻城更加容易一些。

  当二皇子带着几位城主以及后面的六十万大军来到临水城下时,临水城城门紧闭,上方点起浓浓的黑烟。

  富春城城主指着黑烟说道:“那是用狼粪燃烧起来的狼烟,看来临水城主还不知道我们的详细情报,竟然试图向绿水城求援。”

  “确实是自作聪明。”二皇子说道,他的目前不在这里,没有人会阻止他说话,“就算让他们集中兵力又如何,还能打得过我的六十万大军。”

  “蠢货!”

  富春城城主暗骂一句,然后解释道:“如果绿水城的支援选择在野外与我们交战的话,那自然是最好的,但是就怕绿水城城主或者临水城城主会舍弃掉其中一个,集中兵力防守另一座城池,到时候我们就比较难受了。”

  “啊,为什么,我们白白得到一个城池,怎么会难受啊,不是赚了吗?”二皇子疑惑道。

  富春城城主耐心解释:“绿水城和临水城都是进入西北的通道,只要有一个不在我们掌控之中,那么整个西北就谈不上绝对安全,只有将两个城池都拿下,并且派兵守护好这两座城市,我们才能获得足够的时间来慢慢发育。”

  “发育?我们不是应该去信阳城争皇位吗?三弟都已经去了,再晚就没机会了。”

  富春城城主懒得再向二皇子解释,直接吩咐下去:“二十万士兵前去围城,其他四十万悄悄向绿水城靠近,看看有没有机会一举歼灭绿水城的援军。”

  大军开始分成两批,二十万军队没有抢先攻城,而是将进出临水城的通道完全堵死,然后就地待命。

  其余四十万则是悄悄摸索到绿水城和临水城唯一的官道,掩藏了起来。

  等了一天一夜,临水城的狼烟直到晚上都高高升起,但却没有任何绿水城支援的迹象。

  富春城城主猛的一拍脑袋,大呼一声:“我们上当了。”

  二皇子连忙上前,他可是头一次见到聪明绝顶的舅舅会露出这种表情,忙问道:“怎么?上什么当了,快说来听听。”

  富春城城主狠狠瞪了二皇子一眼,但是其他城主也在旁侧耳倾听,只得解释道:“临水城城主是在故意拖延时间,他放出的狼烟根本就不是什么求救信号,绿水城城主根本就不会派什么救兵,他之所以如此做,就是为了让我们相信围点打援的战术会成功,从来拖缓了我们的攻城时间,给他们更充分的准备机会。”

  众城主这才反应过来,纷纷扼守惋惜,本来是一次极好的突然袭击,结果却被狼烟给误导,给了他们一晚上的准备时间。

  “不过,就算给他们一晚上又如何。”

  富春城城主重新振作起来,这个时候士气可是很重要的,岂能因为一点小失误就让大家都没了信心。

  “绿水城现在知道我们攻打临水城的消息,但是他却没有地方寻求支援,他们选择了中立,自然不会向其他皇子的城池请求援助,那么他能找到帮助的,都在千里之外,哈哈,他们还是孤立无援。”

  他大步走到外面,喊过来传令兵,命令他带消息给那埋伏在路上的四十万士兵,开始回来准备攻打临水城。

  二十万军队也没有闲着,他们开始大量制造攻城器具,他们的准备没有三皇子那么充分,好在他们算是在本土作战,各种物质补给点很近,也携带了不少小型器具。

  一会儿,四十万大军回来了,士兵报告道:“禀城主,小型投石机一百架已经制造完毕,云梯、楼车都准备就绪。”

  富春城城主大喜,说道:“好,现在就开始攻城,早日拿下临水城,我们就去绿水城!”

  惨烈的攻城战开始!

  临水城也有十万驻守士兵,城主更是深谙军事,防守严密,一切都布置的井井有条,可以算是准备充分了。

  城内还有强劲的弩车射出手腕粗的弩箭,一箭就可以射穿数名攻城士兵。

  这一场攻城战甚至比仁锦城那一次还要惨烈的多。

  闲话少叙。

  终于,在三天三夜的战斗后,二皇子的大军在付出二十万士兵的巨大代价下,终于攻上了城墙,然后依靠着人数优势就是一边倒的屠杀了。

  临水城的守城士兵尽数死在屠杀中,因为攻城艰难,没有人愿意接受他们投降,如果不是富春城城主严令不准屠城,恐怕现在城中百姓也会遭受和士兵童谣的命运。

  临水城城主战死了,临死前杀了有六七百人,终究是寡不敌众,捐躯在这场内战里。

  战后,富春城城主开始清点损失。

  “什么!”他狠狠一拍桌子,吓得一旁的二皇子一哆嗦,厉声质问道:“你说现在还能用的士兵只有三十万?!”

  下方负责统计的城主小心说道:“有十万人负了伤,劳累过度,短时间内恐怕是不能再上战场了。”

  “三十万……”富春城城主背着手,来回踱步,“三十万你让我那什么去攻打绿水城!”

  “舅舅……”二皇子喊道。

  “你给我闭嘴!”富春城城主厉声呵斥,“我不管你们想出什么办法,给你们三天时间,我要在三天之后见到三十万士兵。”

  “舅舅……”二皇子又喊道。

  富春城城主转过头来,深深看了二皇子一眼,沉声问道:“什么事?”

  “其实……其实我们可以让临水城的百姓去攻城啊。”二皇子小声说道,越说越有底气,“其实我们没必要让他们攻上城池,只要让他们不停消耗绿水城内的箭矢、石块、木头,给我们的士兵少些阻碍,三十万军队还是足够攻破绿水城的。”

  富春城城主不可思议的看着二皇子,怎么也想不到这个蠢笨的家伙居然能够想出如此狠毒但实用的方法。

  “这些你是从哪里学来的?”富春城城主问道。

  二皇子不假思索道:“书上啊,终极王就是这样对付那些异族的。”

  “……”

  富春城城主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原来是从终极王那里学来的,但是人类之间的战争和异族的战争一样,现在离神大陆上已经基本看不到异族的存在了,为什么?因为终极王施行的异族屠杀政策。

  那些异族不是士兵的人也是要死的,驱逐他们去攻城自然是毫无心理压力和负担。

  至于终极王施行异族灭绝的原因,是因为他极有远见的看到人类是不可能和异族共存的,尤其是那些智商不高,长相丑陋的异族,如果不是终极王消灭了他们,或许人类会在一场和异族的战争中彻底消弭也说不定。

  暂时不提终极王和异族的事情,那不是三言两语就说得清的。

  富春城城主没有赞赏二皇子,只是心中绝对回去后给他请个靠谱的老师。

  他已经决定就用百姓攻城的方法,如果百姓要怨,就去怨这一场该死的战争。

  其他几位城主开始是不同意的,没有人会同意这样残忍的暴行。

  但是在富春城城主一句话后,所有人就答应下来。

  “现在你们不答应,等到绿水城得到支援或者投靠了其他皇子,到时候被挂在绞刑架上的将会是你们和你们的家人!”

  城主们感到害怕了,自己活着,和让临水城百姓或者之间,城主们选择了自己。

  临水城的百姓逃过了屠城,但还是没逃过成为战争牺牲品的事实。

  绿水城被攻打下来了。

  这不是一次伟大的胜利,甚至都谈不上光明,战争总是笼罩在黑暗的浓雾里,只是这里的雾里沾满了无辜者的鲜血。wWW.ΧìǔΜЬ.CǒΜ

  至此,信国西北彻底与信国完全断隔开来,两个门户成为重兵把守的要地,这一次绝对不是几十万就可以攻打下来的。

  消息传播总是需要在路上消耗掉很长时间,即使是收到绿水城求援信息的城池,也是在几天后才得到确切消息。

  而在另一边,安平城。

  三皇子的军队终于抵达了这个城池,此时他的军队已经膨胀到八十万人,安平城内六十万,包括三十万毫无训练的新兵。

  齐霖和黄秋站在安平城的眺望塔上,看着连绵百里的三皇子的军营。

  “你看他们怎么样?”齐霖问道。

  “管理军队的是个帅才。”黄秋答道。

  “高嵩,镇西大将军,老将了。”齐霖叹了一声,又问道:“还有呢。”

  “乌合之众。”

  黄秋给出一个非常不好的评价。

  “八十万人呢,三皇子一开始的士兵才三十万,除了那三十万,其他的岂不就是乌合之众。”

  齐霖缓了一下后,又道:“就算是乌合之众,也是会打胜仗,只要不失败,这些乌合之众就可以当普通士兵使用,我不得不佩服三皇子的勇气。”

  “那就让我们搓搓他们的锐气!”黄秋斩钉截铁地说道。

  如果安平城内不是有着三十万从没有上过战场的新兵,黄秋恨不得直接带兵冲杀过去。

  可惜没有如果,就算三皇子八十万大军里有五十万乌合之众,也不是安平城六十万守军可以硬碰的,人数啊,除了精锐之师外,这就是胜利天平的倾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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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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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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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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