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荆拍了拍沈书生的肩膀道:“朝闻道夕死可矣。只要自己能像明白,什么时候都不算完。”
沈书生点点脑袋,一副受教的模样。
突然,沈书生猛地抬起头道:“今夜暖春阁有一次文人聚会,不知道楚兄愿不愿意前往?”
聚会?在听雨阁住了几天,楚荆也发现这里的书生夜生活简直不要太丰富,而楚荆正好也闲的没事,那什么科举还不知道多久举行,他也只是干等着。
“不如楚兄也一起去吧,实不相瞒,虽然都是同窗好友,但小生不喜欢拉帮结派,总是融不进他们,所以他们时常捉弄小生。若有楚荆这等大才在场,他们应该会收敛不少,拜托兄台了。”
听沈书生说得诚恳,楚荆也有意一往,两人一拍即合,就这样定了下来。
夜色来得极快。
楚荆和沈书生二人已经来到暖春阁的门口。
“这里……”楚荆看到门口莺莺翠翠的豪放女子,瞬间感觉上当了,这里明明就是青楼。
秦楼楚馆,也就是烟花之地,也是分档次的,最低等的就是民间私窑,不需要门面,门口挂一只破鞋便可以开始营生;而官营的、正规的则如天南府楚荆去过的那个长乐坊,歌舞曲乐,完全就是个娱乐销金窟。
而这暖春阁就是信阳城最大的官营娱乐场所,长乐坊老鸨说得极漂亮的花魁八成也在此处。
话说楚荆来到信阳城已经数日,倒是把见花魁这件事情给忘记了,也许是见过上官筱白倾城容貌,楚荆开始对美女没那么多兴趣了。
“楚兄,楼上都是有名有姓的才子,虽然比起楚兄来差上许多,但还是不要激怒他们的好。”
沈书生说完走了每几步,忽然又扭头说道:“这里面也有一些小姐,不知道楚兄来没来过这里,暖春阁其实不乏女子前来,请楚兄千万不要随便勾搭陌生女子。”
女子也喜欢逛青楼,这倒是稀奇,不过这个世界娱乐场所就这么多,偶尔有喜欢听曲的大家闺秀也不奇怪。wWW.ΧìǔΜЬ.CǒΜ
没想到,刚走几步沈书生再次停下脚步,“楚兄,看你第一次到这里来,还忘了一事,暖春阁清倌人只卖艺不卖身,除非受到邀请,可千万别动手动脚。”
小小的青楼规矩比衙门还多,听沈书生还要滔滔不绝的讲下去,楚荆忙打断道。
“好了,知道了。”楚荆不耐烦的率先走了进去。
几名从他们身旁走过的男女,视线在他们的身上停留了许久,走过去之后还回头望了一眼,隐隐的听到他们掩嘴轻笑。
二人一路上到三楼,在北角的伊佐席面上坐了下去,周围几个书生见到沈书生身边还跟着楚荆后,除了惊讶之外,都表示出一定的欢迎。
大概是不认识楚荆,只是看楚荆穿着、长相,以为是新来的读书人吧。
其实读书人大多的很友善,没什么坏心眼。文人相轻也需要拿他们比较的时候才会出现,否则以他们的阅历,甚至连怎么嫉妒都知道的很少。
主持此次聚会的没有出乎楚荆预料,正是文榜第一的‘信阳城第一才子’朱子豪。
“诸位,单是饮酒闲谈未免有些无趣,不如请几位佳人来作伴可好。”朱子豪站起身暧昧道。
楚荆精神一振,肉戏来得这么快,跟几个书呆子有什么可玩,当然是跟姑娘们吟风赏月来的有趣了。
而且以朱子豪丞相之子的身份,那个什么花魁应该能够请来吧。
只见朱子豪拍了怕手掌,屏风后面走出十几个身穿华衣,苗条妩媚的利刃,现实朝着众人施了一礼,然后这些书生还礼,丽人们按照先后顺序,落座在书生旁边,聊天的聊天,劝酒的劝酒,场面十分的……嗯,文雅。
楚荆看着身边容貌只能打79分的丽人,老实说,有些失望,不说其他,单是真的喝起酒来,就没有点业余活动?歌舞呢?曲乐呢?
还没等几杯酒下肚,突然一个小厮快速跑了进来,附在朱子豪耳边说了些什么。
朱子豪皱了皱眉头,然后将身边丽人轻轻推开,站起来,大声说道:“让这些女人都下去,桃花社那群女人过来了,她们听说我们在此处小聚,已经在赶过来的路上了。”
那些书生连忙让自己身边的女人离开,并使劲拍打身上的衣服,以免沾染了粉黛的香气。
楚荆也让79分的丽人离开,并小声问道:“什么是桃花社?”
沈书生小声回道:“信阳城内官员众多,拖家带口的也多,很多小姐闲不住,就在几十年前组建了一个叫桃花的社团,里面都是有才学的大家闺秀,千金小姐,甚至还有几个青楼有名的清倌人。千万别小看她们,据说上一任桃花社长就上一代长公主呢。”
果然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沈书生不仅对青楼规矩非常熟悉,对女儿家的事情也丝毫不放过打听。
不一会儿,十余名女子便鱼贯而入。
沈书生偷偷指着某个女子,远远的介绍,这信阳城有名的才女,这是侍郎家的千金小姐,这是某某青楼的头牌清倌人,对于不管有姿色,还是姿色一般的,沈书生都能说上一二。
楚荆可不像沈书生胃口那么大,他一直在里面找最漂亮的那个,突然一个女子让其眼前一亮。
肤若凝脂,眸若秋水。琼鼻挺翘,红唇润泽,贝齿如玉……
读书人总喜欢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美女,楚荆一直都认为这只是一种文学夸张手法,通俗点讲就吹牛。
皮肤像凝脂,眼睛像秋水?读书人好像什么词语都敢用,说大话谁还不会。
但当这个女子出现,就站在他面前的时候,楚荆觉得任何赞美的词语用在她的身上都不为过。
她就那样静静的站在那里,白裙袅袅,秀发如云,身材修长婀娜,楚荆目测她的身高至少有一米七左右,正适合楚荆这种一米八多男子汉。
当然拿她与慕容怡雪或者上官筱白对比,却又是不同,一个月宫仙子,一个人间尤物,都不像是现实中的人物,而她却让人感到非常真实,也的确真实,已经站在面前了。
“哇,竟然是蓝烟如姑娘,她不是从不见客吗?”一书生惊道。
“嘘,小声点,别吓到美人,蓝姑娘虽然不见客,但她也是桃花社的成员,听说她还会成为下一任桃花社社长呢。”另一书生说道。
原来这位绝代佳人叫蓝烟如。
“这几位都是桃花社的才女?”朱子豪看到来得女子如此之多,还有几个不认识的,笑着问道。
“最近来了些新人,第一代社长定下嫁人自动退社的规矩实在……唉,不多招新人,桃花社就办不下去了。”当代社长杜红月一脸苦涩的说道。
杜红月年近三十,沈书生说她嫁过一次,还没过门,丈夫得病死了,之后再也未嫁,留在了桃花社,成为主心骨。
朱子豪也不好说什么,只得道:“诸位请坐吧。”
不用朱子豪吩咐,左侧自动空了出来,书生们挤一挤,都坐在了右边。
“冒昧打扰,还请诸位不要见怪。”杜红月带领众才女落座后,拱了拱手说道。
“无妨,无妨,我等也只是在讨论诗词歌赋,能有诸位才女加入,实在是我等荣幸。”朱子豪客套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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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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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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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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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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