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美人多娇纵(重生)>66.066到戟城
  出京之时,京中闺中密友,只是上门探望并赠临别礼,因女子出门不便,不似秦筝身份,他人不敢明面上多言,加之秦筝早已定亲,如今也成了妇人,而很多密友都是还未出阁的姑娘。

  马车特意重新修整了一番,加了宽,里头铺上了暖烘烘的毯子,越往北上走风沙越大不说,还路不好走,颠簸,加之到了阕城门入夏已然到了中后段,不过一个月就开始入秋了,阕城从来都只有冬夏两季,夏季也比一般城市短多了。

  马车其实是一个车队,非常非常地长,足足十辆以上,加之边上有明晃晃的侍卫守护着,后头要去阕城贸易的商贩有些有门路的,打听到了消息,也在后头跟着,因而秦筝和叶炎出城这日,队伍十分壮观与庞大。

  长辈们不能出来相送,倒是秦策骑马而来,秦简一大早就闹着要过来,据秦策所说,被揪着耳朵十分强硬地送上了马车,往书院里去了,双眼还挂着泪珠,可怜兮兮的。

  秦筝听秦策笑着提起,多少有些不是滋味,心头酸了,眼眶一下就溢满了泪珠,前几日还能潇洒地安慰自己说不过就是北上而已,如今想来,倒是有些许的感伤了。

  秦策伸手揉了揉秦筝的脑袋,安抚地说“没事,过个几年就能回来了,若是不能,我带着爹娘和弟弟上去看你也行。”

  秦筝含泪点头,叶炎亲自扶了秦筝上马车后,与秦策告别。

  秦策伸手捶了捶他的胸脯,两个男人之间,多余的话不用多说,一个眼神就能明了秦策想要表达什么,叶炎只坚定地道“我会豁出性命护着她,让她无忧”

  “我等着看。”

  叶炎与其他好友一一拥抱捶胸告别,这才上了马,领着一队人,出城而去。

  有擅长于吹箫的友人,拿起了箫,吹着送别歌。

  过了城郊,叶炎怕秦筝闷,也实在按捺不住不陪着自个娘子,骑马吃着风沙。若说以往没有吃过,那就是胡扯了,不过能够在娘子身边,怎么会有想在外头骑马吹风的想法因而找了个扯谎的借口,直接就上马车了,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让其他瞅着,很想揍人。

  秦筝刚出城神情有些许恹恹的,离别的思绪还没有全都扯开,到了叶炎进了马车,她倒是惊了一下,以为外头出了什么事,得知叶炎不过是想进来休息一番,秦筝这才松了口气。

  在马车里头,两人就这么一个坐着,一个躺着,有时候两人一起躺着,到了驿站和能歇息的地儿就停下来歇息,有时候搭个帐篷,有时候干脆就住在马车里头,好在马车里头配备齐全,马车也足足比平常使用的马车宽敞了不少。

  越往北上,风景越发不同了,因着在夏日里头,绿油油的大片叶子不多,反倒是窄的叶子居多,视野宽阔,但风沙也大,她有时候推开窗户想要看一眼时,都要防着大风别卷起了沙子。有些时候下了马车,还得戴上两层薄纱。

  上了马车,消遣的事儿就少了,前几日还玩起了花牌,过几日下了棋,再过几日行了没有酒的令,花样几天翻新一次,但多少也腻烦了。

  在离阕城还有一百多公里时的这天,也是他们出京城在路上的一个月又十天,再过上五六天,他们就到阕城了。

  两人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躺着看书。

  叶炎在昨儿晚上临睡前层嘱咐过秦筝几句,阕城是个历来兵家必争之地,也是边界线的城池,因而有很多羟人会乔装打扮偷偷混进来,不过大部分都查得严,但出门要十分注意,侍卫一定要带足。

  倒是秦筝随口问了一句他是不是半路改道了

  叶炎点头。

  本是叶炎要提前到阕城,但为了陪秦筝,也不放心秦筝一个人北上,前几日接到了十五那边的传书,说是阕城兵防不错,但收到了可靠消息,羟人的左王终于忍不住了,在前几日夜里直接将老王给杀了,自立为王了。

  为了斩草除根,连带着预计把小太子也给弄死,可没想到老王姜还是老的辣,竟然留了一手,在察觉不对之前,已经让人偷偷护送小太子出去了。

  等左王杀了老王,找小太子,也就是右王时,他的帐篷竟然空无一人。

  左王立马就反应过来了,回去先将老王的尸首卸块了不说,还派了心腹开始一拨一拨地搜查。

  老王的亲信得知左王兵变,自是起了反抗之心,带着手下的兵跟左王内讧了,左王实力雄厚,几乎要架空老王了,因而一手镇压了老羟王手下的兵,直接血洗之后,收为自己所用,另一方面,派人追杀小太子。

  算算日子,左王如今已经成为羟人的新王了。

  从边关的防线来说,并没有薄弱处,但却有一些地儿是非常容易让羟人趁机混进来的,特别是离阕城一百多公里的戟城。

  这里民风淳朴,由于土地一年四季有三季处于干涸时期,种植的庄稼都是耐旱作物,他们当农民的人少之又少,因只靠着种粮食只能饿死,因而十分热衷于贸易。

  这戟城也是商队必经之地。戟城人会将其他地儿的物品千里迢迢运载过来,之后与附近的羟人进行交换,可以以物易物,也可以换取一些银两。

  最近这几日,正是开市的日子,因而虽然戟城关口有派兵把持着,却也并不严苛,只要他们不闹事,不是羟人派过来打探消息的奸细,戟城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因着戟城人对羟人并不排斥,羟人在掠夺边关选址时,从来都不选这里。当然,也由于这里实在太过于荒芜了,占了这块地,他们连牛羊都养不起,戟城差不多寸草不生了。

  秦筝第一次见到边关的城镇,城墙是用厚实的土堆夯起的,里头据说叠了石块,这些石块还是千里迢迢运过来的,城墙从建立起来就是非坚固。

  马车进城时,侍卫递上了令牌,叶炎出去露了一面,才恭敬地被人请了进去。

  今日是贸易最为热闹的一日,在马车里头秦筝还没这么感觉,可等到撩开帘子往外头瞧去,只见后头进城的人排得乌泱泱一片,若不是守城的将领全都身着最为坚固的铠甲,板着个黑煞神一般的面孔,加之手上握着寒气逼人的武器,只怕那些个人全都能冲进来。

  秦筝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出门真的需要带上侍卫了。

  更别提边上还有一些明显就能看出来很是强壮的羟人。

  秦筝戴着帷帽,里头还裹了一层纱,让人看不清面孔,为了能够融入边关城镇,特意穿了与这地风俗较为接近的服饰,也就是骑马服。

  叶炎与人在前头交谈,秦筝走了一会,人越来越多了,只能扶着朝露上了马车。

  叶炎听人汇报一些近况,秦筝觉得无趣,便让朝露去跟叶炎打招呼,想坐着马车到里头去逛逛。

  秦筝如此提到,叶炎是有些许不太乐意的,可想到秦跟着他他也有可能照顾不周全,便拨了三分之二的侍卫给秦筝,还替在她手中塞了信号炮,再三叮嘱她不许下马车。

  好在秦筝还算听话,真的没有下过马车,只是在马车里头往外头望去,都是卖的活物和皮毛,有些马看上去好似野马,刚被驯服过的,双眸中带着一丝烈性,更多是卖的奶制品以及皮毛,全都是上好的物。

  特别是皮毛,油光水滑,只怕是京城中皇帝的国库里头也找不上几件如此好的,更别提这里还是一抓一大把。

  秦筝都开始有点犹豫要不要买上几件了。

  正当秦筝盯着皮毛时,却听见前头一阵喧哗声,朝露立马将藏在身上的匕首握紧,身躯紧绷,好似离弦的箭一般,而侍卫全都警戒了,将秦筝所乘坐的马车围得严严实实。

  秦筝则将手伸到袖子里头,紧紧握着长鞭,外头一阵喊打喊杀了许久,很快这阵喧闹声越发近了,她侧耳倾听,似乎是卖吃的商贩被偷了东西,好似抓贼,没想到这贼狡猾得很,身手也不错,竟然溜得特别快。

  他追得快要丢了老命,才勉强跟上,如今这贼被他踩在脚下呢。

  “哈你个杂种竟然混了进来,还敢偷吃我的东西”商贩一顿骂之后,直接操起了身上的皮鞭,对着偷吃贼一顿打。

  秦筝听了一会,竟然没有听到被打人哀叫求饶声,疑狐地望向了朝露,朝露撩开马车的帘子,唤了身边一个侍卫,“过去看看什么情况”m.xiumb.com

  侍卫翻身下马,嚷着“让开让开”

  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听到了外地口音,大呼小叫着,没回头,一阵骂,“娘的,你算老几,让老子给你让开”

  他还没骂完,只觉得脖子一阵冰凉,低头一看,一把冷剑架在他脖子上,侍卫冷冷地问“现在,让不让”

  “让让让”那人哭喊着说。

  他们二人闹的动静不小,边上站着的人见侍卫能把剑带进来,自是明白估计是京城里头又派了兵过来了,民不与官斗,还不赶紧让开了。

  让出一条路,侍卫上前看了一眼,走了回去,在马车前跪下道“主子,是一商贩在殴打一小孩子。”

  秦筝一听,眉间皱起了川字,“可知为了什么”

  “那小孩偷吃了东西。”

  她一听,就不舒服了,前世她逃难,为了活着,也不是没有偷吃过东西,如今听到一小孩子如此,心中更加不忍了。

  “拿点银子过去。”朝露下了马车,将银子递给了侍卫。

  侍卫走过去,商贩已经停脚了,面上逞着凶色,敢在贸易日如此打人,后头也是有靠山的,见侍卫拿了银子要赎人,接过银子,直接扔地上,呸了一声,“老子又不是没见过银子老子就是想打这个杂种”

  秦筝一听,怒从心生,立马撩了门帘,下了马车,其他侍卫也跟着下了马车,围着秦筝往前走,“你说什么”

  “呦还是个娘们”商贩如此道,语气里带着调戏的意思,眼眸中都是看不起秦筝,在北方,男人的地位一直比女人高,男人在家中说一不二,女人被男人用拳脚教训了,也不敢吭声,还得将男人伺候得舒舒服服的,在男人眼中,女人比牲口高不了多少。

  秦筝一个抽鞭子,打在了商贩的脸上,商贩被突然抽了一鞭子,没反应过来,等回过神,就双手直直伸着,要扑上来掐秦筝时,直接被朝露伸手抗住肩膀,一个过肩,摔在了地上,一脚踩在了地上。

  “看不起我们女人怎么你怎么趴地上数乌龟呢”朝露冷嘲热讽,脚用力一踩,差点将他肺给踩秃了。

  其他围观的人全都不敢说话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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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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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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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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