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成皇霸业>第一百二十一章 红花寇的覆灭(上)
  方响贼众的灭亡,很快随着他的那些逃跑的匪贼的传播,让林荫县附近的贼众们都知道了。

  一些小的匪贼众都慌乱不安,他们不知道方响一伙到底是被什么人给击败的,这伙击败了方响的人有多少,只能大概知道这伙人装备齐全。

  而那些大些的匪贼众,却与小匪贼不同,他们完全不在意方响的灭亡,本来在匪贼群里,各大匪贼团就互相看不起,此次方响一众被剿灭,他们还高兴不已,一些大匪贼团还趁机吸收担心自己被剿灭的小匪贼团,扩大自己的势力。

  红花寇,作为林荫县附近的四大匪贼团中,实力也是数一数二的,他们在林荫县附近的一个小山上建立了一座营寨,通往营寨的方向上,由于山势的原因,只有一条较为安全的山道可以通过,而在这条山道上,就有两个关卡,每个关卡上都有十数个匪贼守卫着,因此,红花寇的山寨可谓是易守难攻,而且,他们的山寨内还有数个小菜园子,可以简单的一些熟菜,山上有一口井,这井是山寨建立的时候,红花寇的大寨主让抓来的平民挖的,由于是在山上挖的,所以还因此被累死了不少的平民,有了水有了粮,即便是被围困,红花寇的山寨短时间内也能支撑住。

  因为红花寇的原因,这个寨子也被外人叫做红花寨,简单易懂,红花寨的大寨主也很喜欢这个名称。

  红花寇的大寨主叫王刚,约有一米九的大高个,身材魁梧,平日喜欢着上半身,鼓鼓囊囊的肌肉,配上他的身高,非常的有气势,让人一看就害怕,一脸的络腮胡也让他更有威势,这么大个的壮汉,却没有浓厚的护心毛,干净粗犷的胸前,是一个刺青,刺青是一朵花,一朵极大的红色的鲜艳得像是鲜血一般的大红花,这也是他给自己的匪贼团起名叫红花寇的原因。

  而且由于王刚的原因,他的手下所有人都要在头上戴上一块绣有红花的头巾,因此红花寇也是匪贼中,最容易区分出来的一伙人。

  王刚非常喜欢鲜艳的花,特别是那种鲜艳得像是血一样的颜色的花,在他的卧房里,有着数盆花,每日他都要精心的对花护理,甚至每天清晨都要对他的话唱个歌,只是这歌声粗狂嘹亮,可以传遍整个山寨,听完歌后,任何人都再也无法入睡了,这已经成为了红花寨的特色,如同闹钟一般,每日所有人都会被这歌声叫醒,开始一天的活,即便是守夜的匪贼,也必须在王刚唱完歌后,才敢睡觉。

  方响的死,自然也很快就传到了王刚的耳朵里,他非常高兴的大开寨门,吸收各路小匪贼,趁机扩大红花寇的规模。

  “大寨主,不能吸收太多人啊,说不定这些人里,就有其他营寨的人,如果他们里应外合,会打开寨子的门,寨子就不安全了。”劝王刚的,是王刚的军师,也是红花寨的二寨主刘宝义,王刚粗犷豪放,虽多有巧计,但不重视细节,以往许多次劫掠,都因细节问题出了岔子,自吸收了了刘宝义成为二寨主后,除了为王刚填补劫掠计划的细节外,读过一些书的刘宝义也为王刚出了不少的谋划,因此对于刘宝义,王刚平日很是看重的。

  但这一次,王刚没有太在意刘宝义的提醒“宝义,太过小心了就不会有机会了,这一次刘响的死,是一个机会,我们需要吸收更多的人,来建立更大的地盘,这个红花寨我都觉得有些小了,当我们的人更多时,我要建城,我要让天下都知道我王刚,我要做称王称帝,到时,我让你当大将军,哈哈哈哈。”他拍拍刘宝义的肩膀,大声笑着。

  对于王刚的话,刘宝义却没有太激动,因为王刚这话说的次数太多了,他早已听腻了,而且,他也不觉得他们一众匪贼能成功建城,他只当这是王刚的幻想罢了,看到王刚高兴,他皱了皱眉,却没有继续劝说下去,但他会以二寨主的身份,去仔细核对被招收进来的匪贼的,这也是他常干的事。

  不过,他又对王刚说了件事“大寨主,听说元国被灭了,现在统治的是周国。”

  王刚抬了抬右眼皮,说道“这倒是一件有意思的事,不过,不要太过在意了,在这块地方,我红花寨才是最大的,即便是那周国,也不敢打过来,更何况,那周国即便能占领了元国的地方,必定发生过不小的战斗,肯定会损失惨重,绝对不敢轻易来攻打我们的。”他有不在意的能力,不是他自夸,在王刚看来,他红花寨的人可比那方响的人要强许多,红花寨内有半数人用的是铁质武器,身穿皮甲,甲内有护心镜,这些都是他的精锐,每一个获得全套装备的人,都是在与其他匪贼的拼杀中,活下来的,在装备的辅助下,实力强横。

  “我的意思是,拿伙攻击了方响的人,有没有可能是那周国的军队,毕竟元国的铁流军,我们都是知道的,这个攻击方响的军队不太像铁流军。”刘宝义有些担心,毕竟他们现在缺乏消息,他派去元国王都的细作,也一个都没有回来,这让他有些不安。

  王刚却没有回答他,而是拿起了一个大酒坛子,昂起脖子,向嘴里倒酒,这酒可是好酒,据说是从山国运往元国的,被他带人劫了下来,那商队的商主的女儿,现在被他关在自己的房里,做压寨夫人了,他喝着酒,想着自己那如花似玉的压寨夫人,心里一片火热,突然觉得人生不过如此了,至于刘宝义的担心,他完全不在乎,随着这几日的吸收扩张,整个红花寨已经有五百人了,再吸收的人,他打算在山脚下建个村子,作为前哨,一来为山上供应粮食,二来,可以在那村子里培养年纪小的人,毕竟还是年纪小的小孩,更有培养价值,既能培养忠诚心,也能从小就训练他们,让他们拥有较好的战斗能力。

  刘宝义一直说着,然后他就看到王刚一直不回答,立刻知道自己的老大又喝上头了,因此只能摇了摇头,出了议事厅。

  在刘宝义走出议事厅时,一个匪贼也扛着两个酒坛子准备进议事厅,看到那个匪贼的脸,让他感觉有些陌生,因此警觉的问道“你,是哪个部分的”红花寨内分工明确,每一个地方的人都是被分配好的,不能随意串岗,这是王刚定下的规矩,如果周寒看到了,他一定会认为这王刚肯定是穿越者的。

  那匪贼,看到二寨主询问,有些战战兢兢的回答“禀二寨主,我是田小四那的,大寨主要酒,我给送来。”wWW.ΧìǔΜЬ.CǒΜ

  “小四”田小四,刘宝义是知道的,那个年轻人原本是个农民,但田地被毁,税收又高,且家人都已亡故了,所以他就来了红花寨,但是田小四十分胆虽然为了交投名状而杀过了人,可一直都想回家去继续种地,但刘宝义知道他是回不去了的“你有些陌生,是新招来的吗以前是哪个营寨的”红花寨附近的匪贼众,他都一清二楚,这个陌生的红花众只要一说出来,他就知道是不是真话了。

  “禀二寨主,我是小四的远房表哥,本住在武安县内,可那武安县赋税太高,让我无法承受,父母都因此投井了,我因为无法忍受,就跑了出来,意外遇到小四,在他的推荐下,才来红花寨内的,现在和小四一起管理酒窖。”这匪贼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了出来。

  只是这还是无法让刘宝义放下心来,他在那匪贼进入议事厅后,就急忙来酒窖向田小四确认。

  看到刘宝义,听到他的询问,田小四才有些不安的回答“禀二寨主,那的确是我的表哥,原本我还不知道要怎么帮他,正巧大寨主要招收新寨众,我就想让他进来。”

  刘宝义“他递了投名状没有”投名状必须是普通平民的头颅,只要递了投名状,就等于是与国家社会脱离了。

  田小四“啊,大寨主说现在招收的人不需要投名状了的。”他一脸无辜。

  听到田小四的话,刘宝义突然有些无奈,王刚确实有些时候太随意了,他皱了皱眉,立即转身,既然确认那匪众的身份,他也不想多说什么了,他现在要去招人的那边看看,虽然王刚说新招的人不需要投名状,但他可不允许,他要去让招人那边更加认真的检查招的人的身份。

  出了酒窖的门,正碰上那匪贼送了酒后回来,那匪贼看到刘宝义从酒窖出来,立刻站在一边,捎着头,傻笑着。

  刘宝义向他点点头就离开了,那匪贼急忙走进酒窖。

  田小四看到表哥,急忙迎了上去,小心的望了眼酒窖外的情况,对表哥低声问道“安哥,你确定将军能饶过我吗我可是交了投名状的。”他有些惴惴不安,他还是想回去种地,特别是听说了如今周国统治,赋税低廉,还有人帮忙耕种,他不想子再当贼寇了。

  那个田小四的表哥,当然是青龙军的士兵,叫做安远山,他好不容易混进来,被田小四发现了身份,本来以为自己要完了的,没想到这田小四想回去当村民,不想再当匪贼了,因此他就劝说田小四,卓远千人将不会计较他曾经交了投名状的,可以给他自由民的身份,以此换来田小四在红花寨内的帮助。

  安远山拍拍田小四的肩膀安慰他道“放心吧,只要你能帮助我们拿下这红花寇,将军一定会给你回去的身份的,更何况你当年还是被逼迫的不是”说到最后,他向田小四眨了眨眼。

  田小四立刻醒悟,狠狠的点点头道“是的,我当年是被逼迫的,我不想当匪贼,都是他们逼我的,对都是他们逼我的。”仿佛是在让自己相信自己当年就是被逼才当了匪贼,交了投名状的,田小四不断的重复着几句话。

  一旁的安远山突然听到酒窖外有走动的声音,他急忙拍了拍田小四,让他回神,田小四才停下了重复的自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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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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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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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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