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战局陷入胶着,抵抗如此顽强的楚军将士,庆忌的心中,亦是不胜唏嘘的。
不过,这种僵局一定要打破,不然战事就可能陷入到对吴军不利的一方面。
“黑夫、孟贲!”
“臣在!”
“寡人将自己羽林军、虎贲军,还有陷阵营,全部交给你们!一个时辰之内,给寡人冲垮楚人的中军,砍下熊轸的大纛!”
“诺!”
黑夫与孟贲立刻领命而去。
羽林军、虎贲军和陷阵营,号称是吴国的三大精锐之师,不足三千人,却是个个都能以一敌十。
在顺风的战局下,那不到三千人的精锐之师,甚至可以击败几万人的敌军!
而且,吴国的这三大精锐,擅长打硬仗,战损率极高的情况下,都不会轻易溃散……
“杀!”
得到庆忌的命令后,虎贲军、羽林军和陷阵营,就以一往无前之势,虎入羊群一样,朝着楚军的中军大纛杀过去。
有了之前的战车群作为掩护,三大精锐之师,势如破竹,杀伤了楚军的中军许多士卒。
在如此危急的情况下,楚人想要反败为胜,逆风翻盘,几率实在是微乎其微的。
这不止是双方在武器装备上的差距,不止是双方在士气上的差距,更是双方在国力上的巨大差距所导致的!
战至最后一人,流尽最后一滴血!
熊轸的口号喊的十分响亮,只是在吴军的强大攻势下,楚军所展开的反击,都收效甚微……
“大王!撤吧!”
跟在一边的沈诸梁苦着脸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不!寡人不走!”
熊轸挥了挥手,眼中尽是坚毅,视死如归的神色,说道:“沈诸梁,这一次,寡人不会再逃!”
“郢都,是寡人的故里,是大楚国的都城之所在!”
“寡人……还能逃到哪里去?”
现实,对于熊轸而言,是十分残酷的。
楚国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完全没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熊轸的确是能逃走,然后流亡在外,让晋国庇护自己。
但是这样的苟延残喘,是熊轸的夙愿?
不!
熊轸宁死,也不会逃亡!
他要跟自己的这座都城,同生共死,而不会埋骨于异国他乡!
“大王!只要你还在,楚国就没有灭亡!没有灭亡!”
沈诸梁声泪俱下的喊道。
“杀!”
“活捉楚公!”
“大王有命!活捉楚公者!赏金五千!邑千户!爵升三级!”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为了活捉熊轸,庆忌也是下了血本。
看着不远处的楚军的中军大纛,无数的吴军将士前赴后继,宛如饿狼见到小羊羔一般,垂涎三尺,眼里都在冒着贪婪的绿光!….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沈诸梁看着执意寻死的熊轸,咬了咬牙,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的朝着熊轸垂手道:“大王,得罪了!”
“来人!保护大王!”
话音一落,沈诸梁就跳上了熊轸所在的戎车,然后一把抱住了他,使后者不能轻举妄动。
“不!寡人不走!放开寡人!”
“沈诸梁,你是要造反吗?”
熊轸一脸悲愤的神色喊道。
但,事到如今,沈诸梁也只能以这种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君王。
在吴军强大的攻势下,楚军已经是兵败如山倒,不可挽回。
狼狈之下的楚军将士,丢盔卸甲,沈诸梁只能带着残兵败将逃往荆山,试图东山再起。
此役,吴军大败楚军,斩首二万余,俘虏近三万降卒。
据说在乱军之中,熊轸已经跟沈诸梁离散,生死未卜。
而吴国的两个公子,吴鸿与吴恒在追击熊轸的过程中,也是不知所踪。
……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在郢都境内的一处郁郁葱葱的山林中,两个人影正在走动。
准确来说,是三个人,只是有一人被背着,已经晕厥过去,无法下地走路。
一个差不多是而立之年的男人,两个面容稍显稚嫩的少年,尽皆穿着盔甲,只是身上的战袍不一样。
他们正是脱离了主战场的熊轸、吴鸿、吴恒三人。琇書蛧
当时公子恒与公子鸿,跟随虎贲军、羽林军、陷阵营一起攻击楚军的中军,看见沈诸梁带着楚国宿卫,准备裹挟熊轸逃跑,他们便不想放过这大好时机,追击过去。
公子恒和公子鸿所率领的精兵,成功打散了沈诸梁、熊轸一行人。
只是在追击到一处山崖、滑坡的时候,公子鸿为保护公子恒,被敌人的箭矢射中胸口,摔下了滑坡,不省人事。
公子恒则是依靠自身的勇猛,大杀四方,成功的活捉熊轸。
不过在不知不觉中,他们跑出了战场太远,有些迷失方向。
此时的公子恒,腰间挎着一柄剑,手上握着一支长矛,迫使熊轸背着自己昏厥过去的兄长公子鸿走路。
有熊轸带路,他们返回郢都,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毕竟,熊轸再怎么说,也是土生土长的郢都人。
公子恒可以说,是继承了吴王庆忌较为勇武的一方面。
不说是万夫不当之勇,也是能力敌千人!
白天的一战,死在公子恒手下的楚兵,就已经不下百人!
公子恒也是非常的狼狈,头上的战盔不知道被甩飞到何处,浑身上下的衣甲都已经沾满了干涸的血液——
敌人的血液!
原本是一张白皙的脸上,掺杂着殷红的血液,披头散发,宛如地狱里杀出来的魔神……
得益于这些年来,公子恒习武,力气奇大,故而没有受到多少伤害。
相较于勇猛的公子恒,公子鸿要略逊一筹。
七八个大汉,公子鸿能对付。
只是再多一些敌人,公子鸿就招架不住了。
话虽如此,公子鸿也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在父王庆忌的面前表现一下。
“快走!”
见到熊轸一屁股坐到地上,公子恒不禁眉头一皱,以手中的长矛指在了熊轸的脖子上。
见状,熊轸丝毫不慌,反而饶有兴致的笑道:“恒公子,你又何必这般咄咄逼人?”
“白日厮杀如此之久,晚上又要赶路,这铁打的身子骨都扛不住。”
“寡人饿了,走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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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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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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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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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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