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沈浩呢,安顿好了阿福之后,终于重重的出了一口气。
这下,总算是可以好好的休息休息了吧。
“你们都下去吧,我想休息休息。”他朝着一旁的阿福还有姚经理摆了摆手,说道。
而姚经理呢,则带着阿福下去安排工作和宿舍去了。
在姚经理和阿福离开之后,沈浩终于忍不住的倒在了他办公室的沙发上。
真想就这样好好的大睡一觉啊。琇書蛧
……
我们再来看看另外一边的血罗刹吧。
血罗刹在沈浩等人离开了之后,独自坐在他的办公桌前沉思了很久很久。
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有两个问题。
第一, 沈浩是从哪里弄到了自己寻找了20年的“昨夜星辰”的呢?
第二, 沈浩干嘛要用那么贵重的宝物来交换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阿福呢?
这两个问题,困扰着血罗刹。
他不死心,发誓一定要找到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才行。
于是,只见血罗刹再次拿起了他办公桌上的电话,还是拨出了那个他最最熟悉的号码。
“阿娇,把方奴叫来。”血罗刹用极其阴冷的声音对着电话的另一端说道。
“是。”电话里那娇滴滴的声音中带着不容小觑的雷厉风行。
挂掉电话之后没有多久,便听到了敲门的声音。
铛……铛……铛……
这次在门外敲门的这个小子,就是血罗刹口中的方奴了。
要说起这个方奴,他在“万骑社”里的地位在王剑之下。
但是却是血罗刹身边的红人。
他不仅是血罗刹的贴身保镖,也是血罗刹的亲信和耳目。
“进来吧。”血罗刹冷冷的对着门口说道。
只见大门在此刻被推开了,一个年轻少年便出现在门外。
这个少年的穿着与“万骑社”里其他所有人的穿着都有着非常鲜明的对比。
“万骑社”里的所有人,基本都是穿着黑色的衣服。
似乎黑色,已经是他们的固有颜色了一般。
但是这个方奴,却是一身白衣打扮。
白衬衣配白裤子,就连皮鞋,也是雪白雪白的。
这样的穿着,让人看上去感觉不仅精神,而且干净利落。
他那头精干的平头,再配上那精致的五官,可以说,他是整个“万骑社”里面最英俊潇洒的魅力男了吧。
“大当家,找我有什么吩咐?”方奴走到了血罗刹的书桌旁,恭恭敬敬的问道。
“今天我跟你说的话,都是我们‘万骑社’里的机密,所以走出这个大门之后,不要对其他人轻易的说起,明白吗?”血罗刹没有直接吩咐方奴事情,而是先交代了起来。
“是,我明白。”方奴则是直截了当的答应说。
“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也是我最最信任最最欣赏的年轻人,你办事成熟稳重,身手灵敏矫健,遇事又能够随机应变,其实这个二当家的位置,我原本是想要交给你来坐的。”血罗刹的口气立马发生了转变,甚至变的有些无奈了起来。
“可是你也是知道的,王剑的爸爸是我们这里的元老了,而且他手底下又有那么多人在支持着,所以无奈之下,我也只有先把二当家的位置交给王剑。因为只有如此,我们‘万骑社’才不至于自乱阵脚。”
“大当家的苦心,我都是明白的。”方奴回答说。
其实,这已经是“万骑社”里面公开的秘密了。
王剑,要人品没人品,要能力没能力的。
他之所以能够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成为“万骑社”的二当家,还不是托了他老爸的福吗?
谁都知道,王剑的爸爸是跟着血罗刹一起大天下的“万骑社”元老大臣。
但是也正是因为如此,王剑的爸爸才会经常不把血罗刹放在眼里。
其实大家不用想都可以猜测的到,血罗刹一定早就想要把王剑还有他的爸爸除之而后快了。
只是苦于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而已。
“现在,我有件很重要的事情,需要你去帮忙调查清楚。”血罗刹继续道,“你出去帮我打听一下,刚才来我们这里的那个叫沈浩的学生,他是一个什么样的身份背景,还有就是,帮我调查这个沈浩,是从哪里弄到了绝世宝物‘昨夜星辰’的?”
“什么?‘昨夜星辰’有下落了吗?”听了血罗刹的话,方奴十分惊讶的望着他追问到。
“不仅有了下落,而且,它现在就在我的手上。”血罗刹一字一顿的仔细回答道。
“啊!?”血罗刹的话,简直让方奴为止一惊,他甚至有点儿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怎么会这样呢?
血罗刹苦苦寻找了20年的‘昨夜星辰’,怎么会这么轻易的便自己送上门来了呢?
“这就叫做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看到此时方奴如此惊讶的表情,血罗刹便仔细解释了起来,“正是那个叫沈浩的小子给我送来了‘昨夜星辰’,所以我才要叫你去调查他啊?查查他的背景,还有就是查查他是怎么得到的‘昨夜星辰’?”
“好,我明白了,那我现在就去办。”方奴没有再多问些什么了,而是直接转身离去了。
原来,虽然刚才血罗刹痛快的放走了沈浩等人,但是对于这件事情,他却根本就没有打算就此罢休。
很显然,他是要查个水落石出才肯善罢甘休的了。
方奴从血罗刹的房间里走出来之后,便一脸急冲冲的朝着别墅外面走去。
他那慌张的神色,全部落入了站在一旁墙角的红衣小姑娘的眼里。
“方奴?”红衣姑娘赶忙上前两步,叫了一声。
方奴闻声回头,望向自己对面的红衣姑娘,说道,“阿缘,今天气色看上去很不错啊?”
“不好,昨天晚上还失眠了呢。”阿缘故意撒娇似的说道。
“那你可要多注意自己的身体了。”
“对了,方奴,你这么急冲冲的是要干什么去啊?刚才大当家找你,都说了些什么?”阿缘娇滴滴的问道。
但是很显然,她是故意在套方奴的话呢。
方奴刚打算回答,便想到了血罗刹对自己的交待。
血罗刹刚才刚刚说了,这个事情一定要秘密的进行,因为事关重大,所以不能告诉任何人的。
于是,便敷衍了起来,“没什么啊!”
可是方奴显然是不会说谎的,所以一敷衍人,便全然被阿缘看在了眼里,“怎么,还瞒着我啊!”
“没有瞒着你啊,是真的没什么。”方奴无奈的重复道。
“哎,真可悲啊,对我就不说实话,我想,如果换了是阿娇在问你的话,你一定会对她实话实说的吧?”阿缘故意这么说,想要来个激将法。
“谁说的啊,我喜欢的人可是你啊,又不是阿娇。”方奴急了,赶忙解释了起来。
“那你跟我说说呗,你现在要赶着去哪里啊?”阿缘听方奴这么一说,便赶忙趁热打铁的追问着。
方奴犹豫了犹豫,回答道,“真的没什么事儿。”
看来,这个方奴是怎样也不肯对自己说实话了,阿缘也拿他没有丝毫的办法。
“好吧,不说算了,我还懒得问呢。”只见阿缘撅起小嘴,转身便离开了。
“阿缘……阿缘……”方奴还想要叫住她的,可是她却理都不理、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这个阿缘,真是从小就被人宠坏了,这大小姐脾气是说上来就上来的,让谁也拿她没辙。
方奴望着阿缘远去的背影,无奈的摇了摇头,便也无奈的走开了。
其实这个方奴和阿缘、阿娇还有王剑,他们四个都是在“万骑社”里面一起长大的。
虽然阿缘和阿娇,都是那么的漂亮、聪明、可爱。
但是方奴却从小就特别喜欢阿缘。
还有那个王剑,虽然大家年龄相仿,但是王剑却总是因为虚长其他人2岁,就时时刻刻摆出一副大哥的样子来给别人看。
所以,不仅是方奴,就连阿缘和阿娇也都一样特别不喜欢爱摆副臭架子的王剑。
现在,曾经的四个小东西,也都已经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独立的思想了。
可是大家之间的距离却是越来越疏远了。
为什么呢?
因为方奴和王剑弄不到一起去,甚至可以说是水火不容、势不两立了。
而阿娇呢?从小便喜欢方奴。
可是偏偏,这个方奴又对阿缘一见钟情、死心塌地的。
所以……
哎!冤孽啊!真是冤孽!
方奴用双手轻轻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将自己的思绪彻底拉了回来。
现在可不是回忆过去的时候,也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现在是要好好的去办血罗刹交待的任务的时候啊。
千万不能因小失大了才好。
所以方奴啊方奴,赶紧的,把自己的心思都收回来吧。
好好的替大当家完成好他交待的任务,将来如果有机会的话,就坐上二当家王剑现在的位置,这不比什么都强吗?
等到将来有一天,自己真的当上了“万骑社”的二当家,到了那个时候,还怕阿缘不对自己刮目相看吗?
想到这里,方奴便瞬间明白了,自己现在首先该做些什么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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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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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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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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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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