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全能学霸朱砂马小龙陈珺代钰>第三十四章 改造大脑
  马小龙还不知道,这次国庆阅兵,上面可是有意要见一见他的。

  眼下把文件打包发送后,稍微休息片刻,便调出了技能栏,砸下24个技能点,把lv3的编程升到满级。

  编程(lv5):万物皆可编程。

  海量的编码涌入马小龙的大脑,填充着他的脑海,大约两三分钟后,填充结束,马小龙呆呆地靠坐在转椅上,正在经历一场头脑风暴。

  编程是什么?对现在的程序猿来说,编程就是编定程序的中文简称,就是让计算机代码解决某个问题,对某个计算体系规定一定的运算方式,使计算体系按照该计算方式运行,并最终得到相应结果的过程。

  为了使计算机能够理解人的意图,人类就必须将需解决的问题的思路、方法和手段通过计算机能够理解的形式告诉计算机,使得计算机能够根据人的指令一步一步去工作,完成某种特定的任务。这种人和计算体系之间交流的过程就是编程。

  但是对现在的马小龙来说,编程不一定是针对计算机程序而言的,针对具备逻辑计算力的体系,都可以算编程。m.χIùmЬ.CǒM

  对人体来说,具备逻辑计算力的部位是哪里?

  大脑。

  所以大脑也可以编程。

  一直以来,马小龙就觉得自己的大脑有很多没有被开发和利用的潜能,只是以前一直找不到开发和利用的方向,现在,他找到了。

  同时,他也看到了自己大脑里被系统锁死的区域,这里是100点智力上限中,用来换取10点魅力上限的10点智力。

  以前,他的编程能力不足,肯定无法发现这一点,但是现在被他发现了,那么破解被锁死的区域,应该可以吧?

  【叮,四大基础属性为最优先级别,技能无法更改。】

  “……”马小龙沉默片刻,道:“我要用10点魅力上限更换10点智力上限。”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思考一件事。

  文理分班原本就是一个选择问题,照理说不该有智力换魅力的情况出现,但当初在他对话的过程中,系统给出了强制性的更换,这是不是说明系统根本就不想他选择理科?

  而现在他已经选择了文科,是否可以把10点的智力上限重新换回来?

  如果能的话,那就有意思了。

  【叮,一旦更换,智力上限与魅力上限将永远无法改变,宿主确定更换?】

  “……”

  果然能更换,有意思。

  “更换!”

  【叮,更换成功,宿主智力上限上升为100,魅力上限下降为20。】

  看到脑海中被解锁的那片区域,马小龙表情平静,但他没和系统交流,虽然他不认为系统对他有恶意,但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无脑的相信系统了。

  把注意力转移到大脑上。

  Lv5的编程能力,让他对自己的大脑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

  在他看来,现在他的大脑就像一栋没有整理的房子,里面无序的摆放着各种杂乱的物品,浪费和挤占了大量空间。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把房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重新整理一遍,让自己的大脑空间不被浪费一丝一毫,完美利用起来。

  编程是个系统工程,哪怕已经达到lv5,有了神异的能力,但依旧需要时间编写。

  好在对大脑的编写并不需要计算机,利用一心六用的技能,把编程分成五个部分,只留下一心应付外界,剩下的五心分别用来编写那五份程序。

  看着大脑中的编程速度,大约需要一个月时间才能完成,这点时间完全不是问题。

  就是以前可以一心六用的面对外界,突然就只剩下一心,多少有点不习惯了。

  摇摇头,关掉电脑,起身下楼。

  现在是凌晨两点半,今天是9月23日,星期四,秋分。

  明天是中秋,今天马小凤会从京城回来过节。

  这段时间,马小凤一直在跟着学习如何筹备和管理工作室,顺带着也招聘了一批相关的工作人员,其中有几个是她的同门师姐妹,虽然能力不如她,但在新人当中也算是佼佼者,给几年锻炼机会,就能成为工作室的骨干力量。

  另外表姐夫已经从原工厂离职,进入工作室,负责管理公司的后勤。

  有这个后勤大总管,公司的许多琐碎事就可以不用马小凤操心,可以专心于专业技能的提升。另外,她听了马小龙的建议,这段时间买了不少和古代服饰相关的书籍,打算扩容一下专业的维度。

  上辈子的这个时候,马小凤刚刚结束咸鱼状态,开始学习美容美发,但这一世,她已经开启了属于自己的工作室,前途无量。

  到目前为止,马小龙的重生已经彻底影响到了身边的每一个人。

  上辈子,姥爷、姥姥生活平凡,一辈子生于小镇,死于小镇,但这辈子,二老领略了众多祖国的大好河山,见多识广,越活越年轻。

  上辈子,父母也像每一个普通老百姓一样,为生存而活着,没怎么享受过富贵日子,但这辈子,农牧基地的事业让老爸收到了国庆阅兵的邀请函,老妈则早早过上了无忧无虑的富太太生活,日子不要太惬意。

  上辈子,张志玲和陈珺因为生活困顿,不得不返回那个自私自利的娘家,不知其那些年过得如何?但陈珺年纪轻轻就一跃而下,可见其必然遇到了无法迈过去的坎儿。而这一世,张志玲开起了音乐培训学校,陈珺更是稳稳地走在音乐天后的道路上,生活幸福,前景光明。

  上辈子,朱砂十四岁的生命尚未盛开,便戛然而止,朱志强也早早地吃了花生米,朱玲玲……虽然不知道过得如何,但肯定不会达到现在的高度。

  这一世,朱砂早早霸占了马家媳妇的宝座,并报了上一世的杀身之仇,如今只差从小成为武打明星的梦想还没有实现,但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这一世,朱志强没有吃花生米,反而在李家坡避难的时候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目前老婆已经怀胎数月,年底就会给朱砂添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或妹妹,有马小龙这个女婿给他兜底,绝对能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

  这一世,朱玲玲早早成为华夏女首富,上面的座上宾,国际上知名的东方女皇,除了三十多了还没结婚,想借种而不可得之外,这辈子已经没什么追求了。

  还有代钰,先天性心脏病,虽然他不知道上辈子代钰的遭遇,但有这个先天性的疾病,早夭是难免的结局。

  而这一世,代钰在初中就治愈了疾病,身体越来越健康,除了被朱砂强行推倒之外,其他各方面都过的很顺心如意,就是不知道未来给马小龙当个小老婆,会不会让她的父母暴雷一波?

  除此之外,表姐和表姐夫的婚姻,小迪迪的未来,应该也得到了向好的转变,至少这段时间从电话里得知,表姐和表姐夫的感情和谐了不少,小迪迪在学校的学习成绩也进步极大,得到了所有任课老师的一致称赞和鼓励。

  而大姨跟大姨夫因为女儿家过得好,老两口格外的舒心。愉快的心情能让人长寿,希望这一世的大姨和大姨夫能健康长寿的活下去。

  此时月明星稀,马小龙走进厨房,开始炼药。

  这段时间,别的不说,光是给李信泡澡用的药液就是一笔巨大的开销,要不是李信对他这个师父实在贴心,他是绝对不会拿出这么多资源培养她的。

  忙活了两个多小时,炼制了十包药液,一盒外伤药膏,还有一些药丸。

  这些药丸的作用很简单,就是让身体更快、更好的吸收摄入的营养,从而达到全面提升体质的效果,马小龙把这些药丸称之为——大力丸。

  来,您看我这祖传秘方大力丸!

  不玩笑,人要增长力气,其实很简单,就是要能吃,而且吸收一定要好,历史上那些战场上的将军,其实并不是影视剧中的小鲜肉体型,而是实打实的膀大腰圆之辈。

  民间为什么有人肚子大了会被称之为将军肚?因为历史上的将军就是有肚子的壮汉,像是蒙古的摔跤手,最强的基本就是一身横肉,膀大腰圆的,反倒是八块腹肌的不禁摔。

  这其实很符合动物界的规律,决定胜负的从来不是敏捷或技巧,而是体形。

  老虎狮子再强,也不是大象的对手;200斤的野猪虽然凶狠,但绝不是500斤家猪的对手。

  战场上,谁块头大、力气足,谁就强,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拳击之类的竞技比赛会按照体重分组?因为再强的轻量级拳王也打不过重量级拳王,会被打死的。

  李信是女孩,天生力量、速度等方面不如男人,就算武功练的再厉害,也很难在部队里比得上兵王级的男兵,所以马小龙只能在天赋方面下手。

  吃一粒大力丸,再吃上一顿营养丰富的饭菜,就能更好的吸收来自食物的营养,强化自身的先天不足,而且不用担心变胖。马小龙炼制的大力丸,没这副作用。

  虽然短时间内提升的效果有限,但日积月累,等到高中毕业,李信的天赋力量绝对能超过绝大多数普通男性,这样就有资格去竞争兵王了。

  清晨五点,李信、朱砂、陈珺醒了,开始晨练。

  马小龙也开始准备早饭。

  鸡胸肉、鸡蛋、牛奶、蔬菜沙拉、再来几片烤面包,这就是他为李信准备的早餐食谱,至于其他人,正常吃就行了。

  六点半,所有人围坐在饭桌前吃早饭。

  看到这么多人一块吃饭,姥爷跟姥姥乐的眉开眼笑。

  人老了,就是喜欢热闹,上次这么多人一块吃饭,还是……昨天晚上。

  李信吃着和别人不一样的早饭,虽然营养更充足、丰富,但味道实在差很多。

  马小龙也没办法,要想好吃,必须多用油和调味料,但营养餐则必须少油少添加,就算马小龙有着国宴大厨的厨艺,面对营养学,也没办法在食物的口感上提供太大帮助,好在李信是个认准一件事,就一条道走到黑的性格。

  为了兵王的目标,就算营养餐再难吃,她也会咬牙吃下去,更何况营养餐只是没有马小龙做的普通食物好吃,光说口感,其实还好。

  饭后,张志玲开车去工作,马小龙他们则结伴去上学。

  中午放学,马小凤已经到家了。

  “噢,我亲爱的哥哥,您终于回来啦!您善良美丽的妹妹已经恭候多时了。”

  “……”

  马小龙走到她面前,伸手摸摸她额头,再摸摸自己额头:“不烫啊!”

  “切,没意思。”马小凤撇撇嘴,随即嘻嘻一笑,跳起来扑到他身上,双腿弯曲,紧紧搂着他脖子:“哥哥,我回来了。”

  “嗯,好。”马小龙搂着她的腰,笑问:“还顺利吗?”

  “一切顺利。”马小凤呵呵一笑,从他身上跳下来,然后扑到了朱砂身上:“嫂子,我想死你啦!”

  之后陆续把陈珺和代钰扑倒,这才看着李信,眨眨眼睛:“你就是我哥哥收的徒弟?”

  “是的,大师姑好。”李信恭敬地问好。

  “大师姑?二师姑是谁?”马小凤问道。

  李信指了指陈珺,道:“她是二师姑。”

  “倒是没错。”马小凤盯着她的脸看了好半天,道:“你长得……还挺好看。”

  “谢谢大师姑夸奖,跟师父没法比。”李信谦虚道。

  “别跟我哥哥比,这世上就没有比他更好看的人。”马小凤呵呵笑道:“你这模样就已经是万里挑一了。”

  “大师姑也很漂亮,一定有很多人追求吧!”李信奉承道。

  “还行。”马小凤今天也是化了美美的妆,但不再是浓妆艳抹,而是按照当初马小龙随口的一句‘裸妆’打造的妆容。

  所谓裸妆,就是看起来跟没化妆一样的自然妆容,一般这种妆容在小日子那边比较流行,华夏这边,这个年头的女孩化妆都比较重,而且特别土,看着跟非主流差不多。

  前两年马小凤的妆容虽然不怎么非主流,但确实很重,虽然看起来是比素颜好看,但因为年龄小的缘故,导致妆容和气质不符,有一种违和感。

  而今天的裸妆和她的年龄完美配合,不管是仔细看还是乍一看,都给人一种青春美少女的感觉。只有15点的先天颜值,瞬间就达到了18点,要是遇到符合审美点的人,这完全就是20点的完美颜值。

  李信对她虽然多少带着点奉承,但更多的还是发自内心的想法。

  今天的马小凤,确实清新自然又好看。

  “我怎么这么好看!灯,灯,灯灯灯,灯灯灯灯灯灯灯,这么好看怎么办?”马小龙在旁边即兴来了一段说唱。

  “噗~”众女都笑了,姥爷和姥姥也被逗的咧嘴直乐。

  马小凤拢了拢柔顺的离子烫披肩长发,眯眼笑道:“就是,怎么办嘛?现在我一出门就一堆男的跑过来找我要联系方式,烦死了。”

  “哎呀!妈呀!天哪!怎么办?”马小龙两手一摊,满脸无奈。

  众人又被逗的噗哧直乐。

  姥姥乐道:“可不行了,我大孙子真是多才多艺,说话都能唱歌,可逗死人了。”

  “呵呵~”马小龙笑了笑,道:“你们聊着,我去做饭。”

  “辛苦我大孙子了。”原本姥姥想做午饭的,但早上马小龙就说过家里的三餐他来负责,让姥姥什么都不用管。

  “能者多劳嘛!”马小龙自卖自夸。

  “嗯嗯。”偏偏有李信这个捧臭脚的:“师父无所不能,天下无敌。”

  “……”

  不久,马小龙跟厨房做饭的工夫,马小凤推门走进来,嘿嘿笑道:“哥哥,问你个事儿呗!”

  马小龙瞅她一眼,这眼含春桃的模样,一看就是法青了。

  “看上我徒弟了?”

  一句话让马小凤脸蛋泛红,嘿嘿直乐:“能成不?”

  “……”

  马小龙叹口气,道:“放弃吧!你们之间不可能的。”

  “为什么!?”马小凤脸色变了。

  “他已经有未婚妻了。”马小龙说道:“他是军属家庭,老早家里就给定亲了,两边的老人亲自定下的,你敢插进去,就属于破坏军婚,要坐牢的。”

  “……”

  马小凤蹲在地上,双手掩面,干嚎两声:“我的初恋,零落成泥碾作尘了……”

  马小龙眨眨眼睛,一挑大拇指:“都会念诗了,你升华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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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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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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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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