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清晨,四人就去了一趟村后的山里,查看坟地,老魏临死前和张来旺交代过,他死了后能给送回来就行了,不用刻意安顿在哪,山后是他家的祖坟地,父母和上两代的人都埋在这里,给他的坟安在父母旁边就可以了。
老桥皱眉说道:“不用找个先生看看么?埋的不好,说道还挺多的呢”
张来旺低声说道:“老魏无后,他埋的好不好还有什么用?”
几人当即就顿住了,一阵无言,中国的国情就是人死入葬都讲究能埋个风水宝地以慰后人,先人埋对了地方后人就好乘凉,但老魏需要考虑这一点么?从四十年代的上海滩再到后来的香港,老魏叱咤风云了一辈子,比电视剧的情节还要精彩,但到老他却没有留下一个子嗣,用他的话来讲就是,随便找个地方埋了就行了,逢年过节大圈这帮孩子能找到给他上坟添新土的地方就可以了,至于风水什么的,压根就不用考虑了。
“就这里吧,我看地方不错······”安邦沉声说道。
这地方确实不错,风景秀丽山清水秀,郁郁葱葱的,背山望水玉带还腰,其实根本不用特意选,埋到哪里都是好地方。
片刻后,安邦他们找到了老魏家里的祖坟,挺荒凉的一个地方,就在一处山坡上有几个小土包,可能是多年没有人打理的原因,坟头上杂草丛生,地上全是碎石,看起来就好像是处荒坟地。
安邦鼻子一酸眼睛就红了,撸起袖子后徒手就开始收拾坟地周围的杂草和荆棘,说道:“这地方太荒了一点,老魏就这么埋着我心里不得劲,我魏爷跋扈了一辈子,死后不说风光大葬,但怎么也得说的过去吧?张爷,明天我找人把这修修吧”
张来旺沉默的点了点头,说道:“行!”
当天从山上下来后,安邦就又去了一趟附近的县里,找了个施工的队伍去山上把老魏家的祖坟修缮一遍,安邦直接把价格开到对方眼珠子都瞪出来的地步,但他就一个要求,五天之内坟地必须整理完,于是隔天施工队就开进了山里,把整片老坟都开始进行修缮。
队伍进山后,安邦又去找了村里的书记,谈了下自己的要求。
“书记,给你说件事·····”
“你说,你说”ωωω.χΙυΜЬ.Cǒm
安邦整理了下思路,接着说道:“我叔走之前说,他少小离家几十年都没回来,再回来就物是人非了,他始终念叨着这地方,这生他养他的村子,死了的时候也还惦记着呢,我叔这些年在外面过的还行,基业也有了一些,所以他临走之前交代我们这些小辈说,他无以回报村里,就托付我给村子修一条路,我呢别的要求没有,希望路修好之后在村子里给他立一块功德碑,写上魏丹青的名字就可以了,还有我看村里几乎不少的房子都挺破败的了,我们出钱把这些宅子都给修缮一下,你看咋样?”
村书记一听安邦的话,心都抽抽了。
那个年代,广大农村乡镇间,最常喊的一句口号就是,要想富先修路,特别是那些穷乡僻壤的地方,要是没有一条好路的话,村民都过得苦不堪言的,所以修路对每个村子来说都是一件大的不得了的大事。
但这可不是老魏交代的,是安邦擅自做主替他给村子送的一件功德,老魏无后,他希望村子里路建好了之后立上功德碑,能让这个村子世世代代的村民,都记得这里出了一个叫魏丹青的人,兴许村民都不知道老魏这些年的经历,但至少能知道,他给村里办了好事。
老书记憋了半天后才反应过来,连忙拉着安邦的手说道:“感谢,感谢·····”
几天后,老魏家的祖坟修缮完毕,选了个好日子后,就给魏丹青还有八爷等人的骨灰都下葬了,老魏的坟前立了一块很大的墓碑,除了魏丹清之墓外,碑下还刻了密密麻麻不少的名字。
“安邦,王莽,赵援朝,徐锐,丁建国······等人,敬立!”
“我就不走了,回西北我也是一个人,在哪对我来说都没什么区别,再有几年我也差不多该入土了,魏爷家的房子稍微收拾一下,我就留在村里,给他守坟吧”安邦他们要离开之前,张来旺跟他说,老魏不在了他也彻底的金盆洗手了,余生就伴着老魏度过算了。
西北王张来旺,如果他想换一种生活的话,那江湖上绝对又会多出一位传说中的大佬了,但自从年轻时跟了魏丹青以后,张来旺就成为了老魏的影子。
魏丹清入狱,张来旺隐遁西北不出世,魏丹清出狱,张来旺又从内地赶到了香港,依旧成为了魏丹清的影子。
恐怕世间只有少数人才知道,老魏的后面站着一位叱咤大江南北的西北偷王,张来旺。
以后多年,张来旺到死都信守着自己的诺言,留在了村里为魏丹清守坟,一直到自己死去,也葬在了老魏的旁边。
后来,每一年安邦,王莽,赵援朝,何征等人等会带着家人和孩子在清明,过年的时候为老魏的坟上添一把新土,每次来安邦都会留宿一夜,带着酒和烟丝独自去老魏的坟前,一呆就是一宿。
再往后,又是几十年过去,安邦他们老去后,老魏的坟前依旧每年都有新土添上,逢年过节都有人会来此上坟烧纸。
安邦和王莽他们都告诉自己的孩子,这里埋葬着自己的一位最敬重的长辈,你们要记住,此坟的香火永远都不能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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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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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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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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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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