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旧如昨天一样,稀的几乎可以说是清水一般的粥,再配上一些肉食就是早餐了。
陈坚已经尝过这个时代的肉食,是大虎煮的肉,在陈坚刚刚苏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品尝过了。
由于缺少陈坚生活的时代的各种调料,大虎所煮的肉其实没什么滋味可言,甚至还带着一点野物独有的气味。
总而言之一句话,不怎么好吃。
至于这个时代的稀粥,哪怕是稀的跟清水差不多,陈坚也是没品尝过的。
因为熊的老婆想给陈坚稀粥的时候,被老头一句话给吓的犹豫了,陈坚不想她难做,因此也就没有喝粥。
看的出来,大虎的部落是以肉食为主,稀粥虽然很稀,可却也显得很珍贵。
往往是先供给给部落里的成年男人,然后才是给孩童,再剩下的是老人的,最后剩下的是族里的妇人的。
这种分配方式,在陈坚生活的时代,无疑是封建糟粕一类的存在。
可是,放在这个时代,却是有着其合理性存在的。
首先给族里的男人,是因为族里的男人需要外出狩猎,必须要保证他们的体力,才能让他们更大可能的捕获猎物。
换句话说,吃饱了好干活!
其次给族里的孩子,因为孩子是族群部落繁衍生息的下一代,没了他们,也就完全没了繁衍生息可言。
再然后是族里的老人,这里面既有尊老的传统美德存在,更主要的原因,其实是老人的消化系统退化严重,肉食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一种负担。
也就是说,老人吃肉不好消化,吃些稀粥好消化。
最后才是族里的妇人!
这倒不是说族里的妇人不重要,所以才排到最后,而是族里的所有人,男人,女人,孩子,老人,都需要团结合作,精确分工,才能在这种原始社会的状态之下繁衍生息。
不过,无论怎么看,族里的妇人都是牺牲了自己一部分的利益的,因为最后她们能够分的稀粥,其实已经很少,每个人都不到一碗的量。
这种分配方式,放在陈坚生活的时代,不仅仅是会被认为是封建糟粕,更是会引发言论战的!
不过,陈坚却不是迂腐的人,此时的这种分配方式,陈坚认为没有任何的不对。
任何事情都是要看环境而言的,这件事也不例外。
如果是在陈坚生活的时代,那个时代的物质极为丰富,社会安定而繁荣,女性要独立自强,要争取自己的权益最大化,完全是可行的事情。
可在这个时代,一睁开眼睛,所面临的第一件事情,且是唯一一件事情,就是果腹,生存下去。
社会根本没有什么安定可言,更别提繁荣了,在原始森林里的部落,时刻需要提防野兽的袭击,还有部落之间的战争!
女性生活在这个时代,需要男人的保护,放弃一些东西是必然的趋势。
在这个时代,没有什么比活下去更重要。
男人在这个时代有优先权,可这种优先权也不是白给的,男人需要外出狩猎,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同时需要保护族人,在这种情况下,给予男人优先权没什么不对,反而是应该的事情。
陈坚端着自己这碗稀粥,多少有些唏嘘!
在这样的时代,生活在云梦山泽这样的原始森林当中,跟战乱年代的区别不大。
有句话说的好,宁做盛世狗,不做乱世人。
这话一点都不假,生活在战乱年代的人,真不如生活在盛世的狗!
大虎族里不少人,都不时的看陈坚一眼,尤其是那些煮粥的妇人,似乎生怕稀粥不合陈坚的胃口。
陈坚笑了笑,喝了一口稀粥。
滋味不怎么样,跟陈坚所生活的时代的稀粥,完全没法比。
想想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没什么好奇怪的。
陈坚生活的时代,粮食都是经过一代又一代的培育,才彻底成型的。
在成型的粮食种子的基础上,再去研究防虫害,高产等等层面。
大虎的部落还处在原始社会,尚未进入农耕社会,自然不可能会去研究粮食种子,培育粮食种子的迭代。
换句话说,陈坚此时所喝的稀粥,虽然是经过种植得来的,可种子应该还是处在原始状态,也就是从自然界中获得粮食种子,开始耕种粮食,所出产的粮食,自然不可能有陈坚生活的时代的粮食口感。
这些稀粥煮了很久,仍旧不软糯。
这种情况让陈坚不由得在心里感叹,怕是得用高压锅,才能让这种粮食变得软糯吧?
陈坚也不管稀粥滋味如何,三口并两口的将这碗清水一般的稀粥喝了下去,放下碗之后,陈坚叉了一块肉,边吃边对身边的大虎说道:“我肯定是要离开云梦山泽的,我也不知道我出去以后,会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不过,如果我在外面遇到什么机会,或者说我在外面有什么成就,可以帮到你们,我一定会回来,带你们走出云梦山泽,去外面生活!”
听到陈坚这番话,大虎只是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并没有多说什么。
老头却是默默叹了口气。
陈坚明白老头这声叹息,他们一辈子都在这样生活,日复一日,每天都在为了果腹,生存下去而生活。
不,这不叫生活,这只是叫做活着。琇書網
陈坚真的带他们走出云梦山泽,他们能做什么?外面的世界到底如何?
一切都是未知数!
老头这声叹息,代表着他的看法,或许,在云梦山泽一直生活下去,是他们的宿命,走出云梦山泽去外面生活,他们不见得能够适应。
老头的想法固然有一定的道理。
可是,这种想法在陈坚看来,是故步自封的一种表现。
穷则思,思则变,变则通!
在这里一直生活下去,基本上是一成不变的,永远也不会有好的生活,必须要做出改变,才能改变他们的命运!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飞鸟被惊起!
大虎看了过去,说道:“他们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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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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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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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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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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