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鬼子哨兵,齐锐只带着童熙,韩奇两个人穿着吉利服爬过去观察小山谷里的鬼子。
“齐大哥!咱们什么时候动手?”看着小山中很休闲在放马的鬼子童熙问。ωωω.χΙυΜЬ.Cǒm
“现在这些鬼子在低洼处,另外他们周围四个高点还有岗哨,我们还不能乱杀!所以要等时机。”齐锐看着一百多匹骏马吞了下口水,
“齐大哥你是想要他们的马对吗?”童熙也是爱马之人,她看懂了齐锐的眼神,
“当然,你们应该都是行家吧,这里的马比飞虎寨还有天龙寨的马可好多了!”
“是啊!小鬼子人不高,但是他们的马却都很高大!”韩奇说道,
“徒弟!你才练了两天骑马!行不行啊?”童熙打趣的问道,
“有你这么个好老师!加上我又那么聪明,绝对没问题!”齐锐的骑术并没有那么强,烈马他肯定还起不了,但他知道鬼子的马都是训练好的战马,就算是开炮放枪也不会惊到,所以自己一准能骑。
“那什么时候才是好时机?”童熙问,
“先别着急,鬼子应该很快就会接到去支援的命令,到时候他们就会集合,并给马上马鞍之内的装备,鬼子步兵肯定会先集合站队点名,估计哨兵也会集合,到那个时候我们再行动!”
齐锐对这边早就观察过了,现在的鬼子干什么的都有,很多鬼子都在聊天,一旦接到去支援九华山的命令,他们就会立即集合队伍点名,这时候就是最佳攻击时机,因为非战斗状态鬼子的枪里应该是没有子弹的。
“师父就是师父,不服不行,我怎么就么想到呢!今天又学了一手!”齐锐的话让童熙再次佩服,想要最快,最安全的消灭这些鬼子,还要在不伤到马匹情况下,鬼子集合的时候的确是最佳时机。
其一他们非常集中,其二就是他们在遇到攻击之后根本就没地方跑,恐怕连反击的机会的都没有,到时候一个冲锋就基本解决了。
齐锐点头说道:“没错!记得最好别伤到马,但也不要自己安全不顾,马死了咱们可以再抢,但人要是牺牲了可就什么都完了!都小心啦!”
“明确!”所有人都答应,
齐锐又对童熙说道:“童熙!你和龙岚带着所有姑娘在这里等着,我让韩奇带一百人跟着你,我带着另外二百人绕过去!到时候你们注意别让鬼子骑兵跑了!咱们两边包抄快速消灭这些鬼子!”
“明确!”韩奇,童熙,龙岚全都领命,
“嗯!看我们行动之后你们再行动!记住了啊!”齐锐这样的安排就是为了先吸引鬼子的注意,童熙她们再行动危险系数就降低了很多。
齐锐他们刚走到一半,山谷中忽然响起了集合哨声,再看高点上的哨兵快速的下山,
哨兵下山去集合让齐锐太高兴了,因为想要杀哨兵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里是他们的临时营地,所以集合哨一响哨兵自然也要集合的,这点齐锐倒是提前就想到了。
齐锐他们跑上山坡往下看,就见一些鬼子开始去牵马,还有鬼子把马鞍等快速的给马匹装上,还有两队鬼子在集合点名。
齐锐一看时机已到立即挥了挥手示意行动,他是率先端着一挺机枪冲下小山坡,对着正在点名的鬼子就是一通的扫射。
其他人全都分散俯冲而下,一边冲是一边开枪,小鬼子集合的地点是空地,并没有什么掩体,齐锐这边二百多人一个俯冲加上四挺机枪扫射,顿时成密集队形集合的鬼子就倒下一半。
等鬼子拿起枪卧倒填子弹想反击的时候,齐锐他们已经冲到了鬼子近前,这时候童熙她们这些娘子军也全都从另一边冲了下来,她们的目标都是一些想骑马跑的鬼子。
血狼突击队的战士一到鬼子近前就抄起了狗腿弯刀,对着鬼子就是一通砍杀,骑兵中队的鬼子都佩戴着三二式马刀,没死的也全都抄起马刀应战,双方就战在了一起。
这边驻扎着将近五百鬼子,被齐锐他们一个俯冲射杀了小一半,为什么齐锐他们要冲到鬼子群里,就是为了快速解决。
如果问齐锐和鬼子开枪对射和白刃战那个更安全,齐锐肯定选白刃战,因为血狼突击队的战士武力都很强,加上他们都是三三制战斗小组,所以白刃战杀这些小鬼子反而相对安全很多。
再则就是鬼子不是战斗状态,他们的枪里是没有子弹的,所以看到敌军冲杀过来,干脆就不装子弹了,因为装子弹也要退出来。
活着的鬼子全都最快的速度给枪上刺刀,鬼子骑兵也全都抄起马刀迎战,这下正和齐锐他们的意,所以一个冲杀就砍翻了数十个鬼子。
实际上鬼子还是比较喜欢拼刺刀的,这和他们平常训练有很大关系,对刺刀格斗有着狂热的爱好和过硬的技术,最喜欢的就是冲进对方阵地逼着对方和他们刺刀战,一个鬼子士兵拼刺刀可以面对三四个敌人都可能取胜。
但这次鬼子遇到的就是他们的克星,还没等童熙她们赶过来,齐锐带着二百血狼突击队战士差不多解决战斗了。
有活着的小鬼子看到一群花姑娘也拿着弯刀冲杀向他们,于是很不服气的对冲过去,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些都不是普通的花姑娘,几个鬼子的刺刀全都刺空,而且几乎冲向姑娘的鬼子的脑袋全都被砍掉。
两队一个包抄冲杀,不到五百鬼子全都被砍杀,而齐锐他们血狼突击队零伤亡。
“迅速打扫战场!把鬼子的军装都收起来!尤其是骑兵的!”齐锐命令道,
鬼子骑兵的装备都不错,尤其是他们的三二式马刀和四四式骑兵枪刺,还有他们的马靴和骑兵裹腿。
就在大家忙活打扫战场的时候,齐锐再次收到了芳贺静奈的电报,从电文上齐锐得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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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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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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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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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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