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上官红不约而同的问道:“怎么样?是不是怀上了?”
话音刚落,我便点点头道:“着实怀上了,有几天了。”
怀孕几天,毫无疑问,这个孩子百分百是我的,因为在荒岛上,只有我跟她睡过,时间上正好吻合。这样的结果,让我额头上的皱纹舒展开来,不管怎么样,大概十个月后,我就会有自己的孩子,我们刘家有后了。
既然这事已经确定,我肯定要把上官红留在身边,我还要兑现我说的话,我要娶她,我要给她名分,给未来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至于孟婆,我只能选择放弃,我对不起她,将来若是有机会,我定会对她进行弥补。
为了上官红的安全着想,我决定带她去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生活,这样不容易被发现。现在她怀了我的孩子,更要好好的保护她,绝对不能让杜逍飞发现她的踪迹。
我把自己的想法跟她说了,她说只要能跟我在一起,我说什么就是什么,完全听从我的。事不宜迟,等天黑后,我们就离开这里。有它在我的体内,我知道我不可能无时不刻的陪在她的身边,找安全的地方居住非常的有必要。
钱对我来说虽然不重要,但生活却离不开钱,不过有上官红在,我不需要担心钱的问题。她有钱,她的钱,足可以吃喝不愁一辈子。
天黑之后,我们出发了,坐着一辆计程车前往偏远的郊区。经过研究地图,我们决定在一个叫石井的村子里安营扎寨,这个村子比较远,是一个小村子,通常不会引起别人的瞩目。
因为天已经黑了,我们在加油站旁边的旅馆里住了一晚,天一亮,就开始找房子。上官红不差钱,她看上的房子,直接买下来,而且是高价。她看上了一个小型的四合院,建筑门窗什么的都古朴古气的,到处透着艺术气息。房东是一个退休的大学老教授,本来死活不肯卖,但上官红出了市场价的五倍,房东无法拒绝这个价格,最后还是卖了。
我心里清楚,我们只是暂时住在这里,这里毕竟是农村,各种条件都无法跟城市里相比。身为一个男人,我当然要给她和孩子更好的生活。其实要想让她回到城市里并不难,只需要除掉杜逍飞,就是因为他,我们才来到这里。
她现在是个孕妇,特别是怀孕的前三个月,一定要悉心照顾,而我没有这个时间。所以我建议找一个勤快的村民来家里当保姆,做饭洗衣拖地等活,都让保姆来干。
经过房东的介绍,我们请来一个结婚没几年的女人,她丈夫在外面打工,她一个人独守在家中。她本来有一个小孩的,但一年前出了场意外,不幸死了。她的名字比较接地气,叫春花,人看起来特朴实。我和上官红都看上了她,我们看重的是人,钱方面不是问题。
刚来到村子里,在春花的带领下,我们在村里逛了一圈,发现村里的爷们非常少,基本上都是女人,还有孩子。春花告诉我们,男人们都出去打工挣钱了,把女人都留在了家里。要么在家里照看孩子,要么照顾老人,也有同时照顾的,春花比较轻松,公公婆婆老早就去世了。
中午的时候,春花给我们做了一桌子的菜,我和上官红都没什么架子,就让她坐下来和我们一起吃。刚开始的时候,她不同意,经过几番劝说,她还是同意了。她的厨艺不错,菜做的很到位,能够找到这样的保姆,我心里也踏实多了。
为了更好的照顾上官红,我让春花也住在四合院里,院子里房子不少,空着也是空着,就让她搬来住。只要她把上官红伺候好了,工资还可以再涨,即便她觉得已经很高了,都赶上她男人在城里挣得钱了。
吃过饭后,我就离开了,是它让我离开的,我不知道要去哪里。要是没有猜错的话,它应该是去找九斩神灯。
我飞的速度非常快,真如一颗流星似的,在空中不停的穿梭。不出半个小时,就已经飞出这座城市,我忍不住好奇的问道:“我们要去哪?”
它毫不犹豫的道:“阴间!”
额,听到这,我猛然间一惊。这时候的阴间,已经落入天煞的手中,它之所以要去阴间,想必天煞的手中有九斩神灯,至于有几盏,那就不知道了。不过天煞可是一个厉害的角色,想从他手中得到神灯,绝对很难。
说实话,阴间是我的一个伤心地,我在乎的很多人,都死在了阴间。我为了得到生死普,选择了自杀,到头来什么也没有得到,自己还变成了鬼,实在得不偿失。
他们的死,跟天煞有很大的关系,天煞是我的仇人,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杀了他,为他们报仇雪恨,让他们死得瞑目。
不知道具体飞了多久,最后我们来到了那个熟悉的大峡谷,我毫不犹豫的飞了下去。不晓得阴间在天煞的掌管下,已经变成了什么样子。
首先我们来到了鬼门关,这里没有等着进去的孤魂野鬼,相当的清静。鬼门关口有不少的守卫,我并没有惊动他们,一闪便从他们的身边飞了进去。他们实力平平,根本发现不了我。
不知道为什么,从鬼门关那里开始,整个阴间都是张灯结彩的,大红灯笼挂的到处都是,好像有什么喜事。
它本事强大,它带我来这里,应该晓得这里的情况。我不禁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情况?”
它回道:“今天是天煞大喜的日子。”
额,天煞要结婚?它选择这个时候来这里,明摆着要跟天煞作对。不过也好,天煞不是个好东西,就算他结婚,也不能让他好好的结,最好把这里弄个天翻地覆,把喜事给他搅成丧事。
我们来到了鬼天府,鬼天府就是之前的阎王府,是秦阎王的府邸,但如今已经更改了名字,并且主人也换了,换成了天煞。如今不知道秦阎王怎么样了,他是否还活着?
鬼天府中摆满了酒席,里面的宾客很多,其中大部分都是鬼,只有少数的几个人而已。我就是在毫无掩饰的情况下,混了进去,我有些担心,担心在这里被认出来。
我小声道:“咱们这样进来,难道不怕被发现吗?”
它小声笑了一下道:“你能想到的,我都想到了,现在你的脸上布满了麻子,脸型也变了,即便是你最亲近的人,也不可能认出你来。”
额,好吧,高手就是高手,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我的容貌已经被改变。这么一来,我就不担心被认出来了。
我是鬼,他们也是鬼,数量很多,互相之间,难免不认识,所以我的出现,并没有引起其他鬼的注意。Χiυmъ.cοΜ
也就是在这时,天煞从阎王殿中慢慢的走了出来,高大威猛的他,手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女人穿着一身红,头被红布遮盖着,看不到她的脸。以天煞今时今日的地位,娶的新娘绝对是貌若天仙,独一无二。
天煞走到大殿门口停下了脚步,他对着大家慷锵有力的道:“今天是本尊大喜的日子,大家可以尽情的享受美酒佳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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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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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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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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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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