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摇头,表示没有除掉她。
林香儿脸上有些失落,但随即露出笑容,她说:“没有除掉没关系,反正以后有你在我身边,就算她是鬼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林香儿再次把银行卡递给我,她的眼神在告诉我,这钱我必须得收下。这钱打死我也不能收,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我要是拿了她的钱,以后可就真成了她的保镖。
我把银行卡再次退还给她说:“这女鬼拼了命的要杀你,你是不是对她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wWW.ΧìǔΜЬ.CǒΜ
“平时我连一只蚂蚁都不敢伤害,更何况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呢,我林香儿敢对天誓,我绝对没有做过伤人性命的事。”林香儿理直气壮的说,看样子也不像是在说谎。
冤有头债有主,那这就怪了,女鬼为什么要杀她?难不成这是一个要命的误会?
她又把卡递给我,我站起身说:“别忘了,你只是想我充当你的男朋友,帮你摆脱那个混蛋的纠缠,貌似我已经做到了,所以我可以走了。但临走之前,我必须要提醒你一下,那个女鬼昨晚没有杀了你,今晚她很有可能还会去找你。”
潇洒的一转身,我头也不回的走了。任凭林香儿怎么呼喊我的名字,我始终没有回头。
说实话,我之所以会这样做,是因为我开始顾忌古秋月的话了。我不怕一万,但我怕万一,纵然我拥有永恒不死之身,但我实在承受不起家破人亡和失去葛钰的打击。
走出大学校园,我坐着车到处去买女儿红,烟哪里都能买,但女儿红不是随处可买。
找了几条街,终于找到比较适合我买的女儿红,用了不到一百块钱便买了一箱。至于烟嘛,我没有给她买大中华,而是买了一条最便宜的烟,二十五一条的散花烟,就这烟,平常只有那些特节俭的农民工抽。
今天古秋月让我送烟送酒,但没说多少价位的,正好赶上我没钱了,所以先让她迁就一晚。如果她实在不高兴,明晚再给她换好的。
唉,如果一直买好的烟酒,恐怕某天我得当裤衩了。
夜晚,临去之前,我用公共电话给葛钰打了一个,把古秋月的事跟她说了。她相信我就像我相信她一样,不存在任何的怀疑,为了小萌能够好好活着,她支持我这么做,不过她提醒我小心点儿。
八点多时,我便来到坟地,这里越来越狼藉,越来越阴森可怕。
“他娘的,老娘让你早点来,你怎么这么晚才来?”来到坟前,我还没说话,古秋月便在坟墓里大骂起来。
特么的,现在才八点多,晚吗?
“我以为你说的早点来,没有那么早,明天一定来的比这早。”我把烟酒摆在坟前,任凭她糟蹋。
“刘明布,你他娘的怎么不去死,你竟然给老娘买连乞丐都不抽的烟!”伴随着她的骂声,那条散花烟就像是一块石头,以闪电般的度向我飞来。
尼玛,度太快了,纵然烟的重量很轻,但在这样快的度下砸中人,绝对可以要人命。没想到一条破烟,会惹得她龙颜大怒,要知道这样,就算是当裤衩也给她弄条好的啊。
以我当下的能力,我躲不了。莫说我,就是一等高手,面对这飞来横祸,也是无奈。
我知道,我会被这条烟砸死,我估摸着她也知道,我可以重生,所以才出手这么狠。
然而就在它要从我心脏上穿过的时候,它贴着我的胸膛滞留在了空中。
古秋月怒不可遏的说:“既然买了,咱就别浪费,这条烟属于你,你给老娘抽的一根不剩了才能离开这里。”
我类个苍天啊,让我抽这样的烟,还特么的要不停的抽一条,这是要抽死的节凑啊。
“噗……”
古秋月打开酒喝一口,然后全喷我脸上了。
“烟是最便宜的烟,酒是最差的酒,刘明布啊刘明布,你胆子倒不小啊,竟然敢跟老娘耍起心眼了。这酒也交给你了,给我喝的一干二净,若是敢浪费一滴,我就让小萌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啊啊啊……疯了,我要疯了,我快被古秋月折磨疯了。
特么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但话又说回来,我这也是自作自受。
“秋月姐,其实我也不想买这么便宜的东西,但我实在没钱啊。你看这样行不,今晚你先迁就一下,明晚就算我砸锅卖铁也要给你买好的。”我讨好的说,希望她能饶过我这一回。
“别跟我废话,赶紧喝你的抽你的,否则小萌就没了。”古秋月催促道。
无语,对古秋月无语,对自己也无语。
要是没有巨人之眼的清洗,这会儿的我该是多么牛叉,古秋月算什么鬼,在我面前得喊爷爷。我现在非常希望,我之前的那些能力能够在这一瞬间完全恢复。
得,迫于无奈,我狂抽,我狂喝,死了也不怕。
“秋月姐,我们相识也有几天了,你能不能出来让我看一眼你的样子?”
“你想见老娘,痴心妄想!”古秋月不假思索的说。
“那秋月姐,你能跟我说说你的身世吗?”
“秋月姐,你一个人躺在里面不闷得慌嘛,出来透透风吧。”
“秋月姐,今天早上你为什么说林香儿会把我害得很惨?”
“秋月姐……”无论我怎么说,她始终不再理会我,而我在心里已经默默的问候了她祖宗八百代。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到了大半夜,眼看我就要大功告成,可以回家睡觉了。但我清楚的知道,我已经回不去,我醉了,走不成路了。
“啊啊啊……”
我心里有些郁闷,蹲坐在地上,一手持烟一手拿酒,对着夜空仰天长啸。
这一长啸,没吓到别人,倒是把我自己快吓死了。
仰头对明月的瞬间,我惊恐的且清楚的看到有一个长男人从空中快飞过。这个男人身着一套黑色的衣服,手持一把大刀,衣服一看就不是现代人穿的。整体看来,他的模样和装扮特像古时候的带刀侍卫。
不简单,这个男人肯定不简单。
在这个黑衣男人消失后,我对着坟头醉醺醺的喊道:“秋月姐,你看到没?刚才有一个黑衣人从咱们头上飞过。”
“吼什么吼,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不就是……”古秋月的话戛然而止。
“秋月姐,你不会认识他吧?快跟我说说,他是谁,干什么的,他怎么会飞?”虽然我喝醉了,四肢不听使唤了,但脑子还是清醒的,从她的话中我听得出来,就算她不认识那个黑衣人,最起码她知道一些他的来历背景。
“好啊,你想听是吧,不过这说来可话长了。”
我去,我估摸着太阳明天会打西边出来,她居然愿意告诉我。
“再长也没事,我有的是时间,你尽管说,就算说到天昏地暗也不是问题。”
我以为接下来她真的会跟我说,没想到她长叹一口气道:“唉,你有时间不假,但有人没时间了啊。”
很明显,她这是话中有话,而且我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要生。
“秋月姐什么意思,你说谁没时间了?”我忙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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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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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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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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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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