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刘明布身为一个好人,不可能坐视不管,看着他们被女鬼弄死。
可是,眼下这群不见棺材不落泪的蠢蛋们,就算我说破天,也没人相信我说的话。想要阻止这场悲剧的生,唯一可行的法子就是,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坟墓里的女鬼。
我双手作揖,相当恭敬的对着坟墓说:“我叫刘明布,初来此地,你我能在这里相遇便是有缘,不如我们做个朋友吧?”
以前的我,不仅不相信这世上有鬼,更不会相信人可以和鬼做朋友,但自从经历过这么多事,我知道人和鬼完全可以做朋友。甚至可以成为生死之交,彼此的蓝颜知己。
“哎呦呦,刘明布?这名字听着怎么这么让老娘恶心。老娘现在心情十分不好,不想跟你扯别的,我再问你一遍,你到底走不走?”女鬼说话的语气有些不耐烦,看来不管我走与不走,悲剧的生,已经势不可挡。
我是一个拥有永恒不死之身的人,就算她要杀我,我也不怕,死了我可以重生。只是周围的人,一旦死了,那就真死了。
我转头望着周围不知死活的人群喊道:“坟墓里的女主人已经话,她要教训你们,你们快走,否则后果……”
“对着一个坟墓自言自语,你肯定是一个脑子不正常的疯子。”吴经理大吼一声:“来人啊,把这个疯子给我扔到十里开外的地方,我不想再听他在这里疯言疯语。”
这一下可不是两个人了,而是六个人,他们直接把我扛起来带走。
“自作孽,不可活!蠢,愚蠢之极!”我非常生气,明明是为他们好,结果好人没好报。
我已经尽力了,无怨无悔。
面朝天背朝地的我,清楚的看到黑色浓郁的邪气已经覆盖整个坟地,别的暂且不说,只看这邪气就晓得女鬼的实力不俗,一般的高手斗不过她。
“噗通!”
还在遐想的我,身体突然腾空,硬生生的摔在地上,摔的生疼。
我一边捂着腰一边生气的说:“特么的,要是放到前些天,老子非把你们打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我话音刚落,便看到眼前人影晃动,以为他们是要把我抬起来继续走。一看才知道,他们打起来了,没有任何言语,就是拼命的互相扭打。
这怎么回事?
吃惊之余,我现他们头上都有一片黑色的邪气,浓郁到像一片云朵浮于头顶。
紧接着,各种击打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回头看去,坟地上的几百口人同样互相没命的扭打起来。
你一拳,我一脚,你一砖头,我一锤……
每个人都一样,头上都有黑色邪气。
刚才人都还好好的,眨眼间的功夫都成了像有血海深仇的仇人,用脚趾头也能想到这是那女鬼的杰作。
高,女鬼这招确实高,也确实狠,让他们自相残杀,而她只需要静静的躺在坟墓里看好戏。
天演图的力量是可以克制住这邪气,但因为我的力量有限,目前来说,我最多能克制住一个人的邪气。
他们都已经失去理智,谁也不认识谁,只知道打死对方就行了。这么打下去,要么人被活活的打死,要么被打成重伤,为了避免更多的伤亡,我只好打了报警电话,让他们赶紧派人来阻止。
另外,我还想去跟那女鬼谈谈,出出气就行了,千万不可做的太绝。
然而,事实是残酷的,我根本无法深入到女鬼坟旁,因为这些失去理智的人会对我起进攻。虽然我可以重生,但不想这么快的死一次,特别是在女鬼眼下,一定不能让她知道自己可以重生的秘密。
看着血液纷飞的战场,我又拨打了急救电话,让他们赶紧来救治伤者。因为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几百口人至少有三分之一倒在血泊之中,大部分已无生命特征。
不久之后,警车来了……而这时,我选择了离开……
“喂,那个什么,刘明布,你还想不想跟我做朋友了?”女鬼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我犹豫了一下,猛然间醒悟,急忙说:“想,想跟你做朋友!”
“那好,今天晚上十二点,你来我的坟前,我有事要跟你说。”
相信只要跟她做了朋友,小萌的问题就能解决,并且以后还可以让她少害些人。
我点头答应了她,说晚上一定准时来。最后她提醒我要多带些酒,顺便还让我带些烟,烟要大中华,酒要白酒。从她的要求不难推断出,她是一个酒鬼,也是烟鬼,只是不明白,她身为有大能耐的鬼,还会缺这些吗?
我没有去学校,而是选择到处走走,初来这里,还是先熟悉一下这里的环境比较好。顺便我准备了晚上需要的烟酒。烟要好烟,酒虽然没有要求,但我没敢买太差的,花九百多块弄了两件二锅头,同时买了一条软包大中华,总共糟蹋我一千多块钱。
傍晚时分,葛钰给我打来电话,说小萌高烧特别严重,让我赶紧去学校给她退烧,不然会有生命危险。
我匆忙赶到学校,帮小萌退了烧,并悄悄的把今晚的计划说给葛钰听,让她晚上不用等我,早点休息。葛钰只说要我小心点儿,毕竟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
时间还早,我们三人一起吃了晚餐,葛钰说她已经做出决定,要在这所艺术大学里完成她曾经未完成的梦想,她要在这里做个自费生,她已经找过音乐系的主任。
系主任没有当场就答应让她来这里当自费生,主任让她先唱了两歌,试试嗓子,听后主任觉得她是一块唱歌的好坯子,没准儿将来会成为明日之星。总归是出于多方面的原因,系主任同意了她做本校的自费生,学费一年两万多。
我说过,只要葛钰喜欢,我肯定支持。
我们三人一起聊到十点,之后我便抱着酒和烟赶往坟地。
当我赶到坟地时,距离十二点还有半个小时。坟地已经变的狼藉一片,血迹斑斑,周围拉起了警戒线,不过没人看守。
这场由女鬼导演的悲伤惨剧不知死伤有多少?估计少不了,少了解不了她的心头之气。
我提前到了这里,以为女鬼会赞扬几句,结果是我在坟前傻傻的等半个多小时。我对着坟墓说了不少话,她愣是一句也不回。我猜想她要么不在这里,要么就是脾气怪,不到十二点不理我。
事实证明,她是我说的第二种情况,脾气怪,不到点就是不出来。
“哎呦,你这人挺会来事的嘛,好烟好酒,老娘我先喝两口酒解解馋。”女鬼说完,摆在坟墓前的白酒腾空而起,打开盖子,把酒瓶反过来,咕咚咕咚的往地上倒酒,倒出来的酒立马消失不见。
我以为现在的我连鬼都看不到了呢,其实不是,是她没有现身。
一瓶酒一饮而尽,接着她点燃两根烟,忽明忽暗的吸着。虽然看不到她的样子,但可以感觉的出来,这一刻她非常享受,而且是等待多时。
“我叫刘明布,不知你怎么称呼?”我问她。
“看在烟酒的面子上,老娘破例告诉你,老娘叫古秋月,以后叫我秋月姐就行了。”
“秋月,好名字,都说名如其人,想必秋月姐生前一定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女神。”
“是不是女神不好说,女神经倒是板上钉钉的事。今晚你能来,说明你有跟我做朋友的诚意,不过你要想跟我做成朋友,你必须帮我做一件事。”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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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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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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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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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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