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连忙说:哦,没事没事,你继续说。
乌力罕叹了口气,用着不太确定的语气说道:应该是必勒格大巫师怒了,改变了峡谷中的神秘力量,峡谷中虽然还能死而复生,但重生之后就跟以前不一样了。而且这峡谷里生的变化,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二爷一听乌力罕这么说,就小声问:峡谷里还生什么了?
“你们千万不要晚上进峡谷,如果要进,也得白天去,天黑之前一定要出来,如若不然就很危险了。夜晚降临,在草原上你能看到满天繁星,但进入峡谷之中,你就会现天上一片漆黑,而且最诡异的时候,我看到过天上两轮月亮,一模一样的!”
众人都是倒吸了一口凉气,我心想:究竟是峡谷中的神秘力量改变了夜幕苍穹,还是只改变了峡谷内的情景?
思索片刻后,我觉得应该仅仅是峡谷内生了变化,想要掌控日月星辰,那几乎不可能。从古至今,这些千古帝王梦寐以求想成仙,想控制鸿宇乾坤,做万世主宰,但谁成功了?事实证明,所谓的修仙都是扯淡。
聊着聊着,就已经到了晚上十一点钟,乌力罕虽然体力强盛,但怎么说也是六七十岁的老头了,跟二爷年纪差不多大,老年人熬不起夜,身子扛不住的。
我们拜别了乌力罕,去往赤那给我们准备好的帐篷,西装大叔和二爷在一起,我和葛钰苏桢在一起,苏桢仍然是老样子,变成了一只猫,卧在枕边。
毕竟这样不尴尬,如果两个女的跟一个男的共处一室,不说别的,就说在一起单纯的睡觉都会觉得别扭,而我还正是那种思想很保守的人。
第二天刚一睡醒,吃过了赤那给我们准备的早餐,我就去找二爷,我问他:如今之计,该怎么办?
二爷盘腿坐在长椅旁,吃了一口食物,沉吟道:我带你来这里,就是想让你吸收峡谷中的神秘力量,让你成为另外一种不死不灭之身,严格来讲,算是死后可以无限次重生,这样,你就不怕火云殇了。xiumb.com
二爷的意思我懂,鬼眼这玩意,时灵时不灵,而且它是无法被主动控制的,至少我现在还没掌握能够主动控制它的诀窍,万一哪天我死了,鬼眼把我扔那不管,岂不是直接完蛋?
所以二爷的想法就是让我拥有这种重生的力量,这样,不管跟谁过招,哪怕是死了仍然可以重生,仍然可以重新再战。
我说:二爷,不死不灭谈何容易?峡谷中的神秘力量现在生了变化,万一我们进去之后找不到那种神秘力量,反而死在里边,那火云殇岂不是要笑掉大牙了?
二爷摇头,说:你曾在梦中看到过鬼眼给你的提示,也就是说,不管我们能不能找到必勒格大巫师留下的祭坛,至少你肯定是能找到的,不但能找到,或许你还能看到必勒格大巫师本人。
我惊道:不可能吧?必勒格大巫师我虽然没听说过他,但他肯定死了几百年吧?
二爷吃完了东西,擦了一下手指,饶有深意的说了一句:有些人死了,但却可以永远活着。
我觉得这句话可以套用到老祖身上,我一直认为,老祖就是永生不死的,老祖就是不败之神,哪怕无情的时光也无法打败他。我坚信有一天老祖会出现在我的面前。
“那咱们到底去不去峡谷?”我小声问。
西装大叔刚才应该是上厕所去了,此刻从帐篷外进来,看到我俩之后,问:商量什么呢?表情都这么认真。
二爷说:小西装,你来的正好,你觉得这个峡谷,咱们还能去吗?
西装大叔盘腿坐下来,说:为啥不去?
“现在的神秘力量生变化了,如果去,一旦死,我们重生之后很有可能就变成傻蛋了。”二爷喃喃的说道。
西装大叔点了一支烟,说:还能变的比阿布更傻吗?
我白了他一眼,嘟囔道:一点都不好笑,好吗?
西装大叔哂笑两声,挠了挠后脑勺,说:要我说,二爷,苏桢,葛钰,你们三个留在这里,我和阿布两个人去。
“为啥?”我和二爷几乎同时问道。
西装大叔说:是这样的,二爷你呢,年纪大了,身子骨扛不住,说句难听点的,万一你在峡谷里边出点什么事,大家后悔也来不及。其次苏桢严格来讲算是一只猫,羊死了再重生百分之百成傻蛋,万一苏桢遭遇不测,岂不是要变成一只傻猫了?最后说葛钰吧,葛钰原本是鬼,但她意外拥有了一颗真诚的心脏,鬼拥有了人的心脏,这种事以前没听过,所以说,葛钰只能算是半鬼半人,万一她在峡谷里遭遇不测,会不会重生都是问题。
“所以呢,我和阿布才是最佳的拍档,我俩先去查探一下,如果没危险,你们再一起去,这样如何?”西装大叔掐灭了烟头,看向了二爷。
二爷笑道:你去了就没事?
西装大叔有些小得意,说:我死了,重生之后还是我,别忘了,我虽然会流血,但那不是血,是梵衍那神树的汁液。严格来讲,我不是血肉之躯,是树木之躯,所以我不惧怕。
我叹了口气,说:咱们这个组合,可真够怪的,一个年逾半百的老头,一个树木之躯,一只猫,一个半人半鬼,剩下我这个活人,还是个傻蛋,真是极品队伍,百年难遇。
想想电影里边的队友,一个个都像复仇者联盟似的,一个个都牛逼轰轰,以一当百,我们这个队伍,那真是要对怪有多怪。
他们几个倒还好点,而我这种人,套用现在最流行的话,专业坑队友三十年,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越,就是神一样的队友跟我组队,也得被坑成狗。
我说:要不我自己去算了。
“不行!”二爷和西装大叔同时拍案而起,说什么也不同意我自己去,万一死在里边,那也没个照应的。
我说:我身上有鬼眼,实在不行就赌一把了。万一我死后重生变成傻蛋,如果鬼眼良心现扭转时空,还能让我回到现在。
“那鬼眼万一不帮你呢?”西装大叔一句话把我堵死了。
正不知道该怎么解决问题的时候,忽然赤那冲了进来,这给我们吓了一跳,他说:朋友们,那雅儿大会就快要开始了,你们要一起参加吗?
我问二爷这是什么,二爷说:那达慕大会,骑马,摔跤,射箭,多种多样的竞技活动。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热情的赤那就冲过来拉着我们三人要去参加,眼看他盛情难却,我们也就只好叫起了葛钰和苏桢,五个人,骑着四匹马前往报名地点。
原来这个那达慕大会还分类型的,最大的举办地点一般都是比较繁华的地方,通常举行个七八天,而赤那生活的这一片蒙古包,都是和附近的几个部落联合举办的,大概也就是个三四天。
等我们骑着马,狂奔十几分钟后,在一片扯起彩旗的地方,看到了一片在草地上已经规划完整的比赛场地,一群少男少女正站在中间跳着欢快的蒙古舞,气氛很是欢乐。
“布,跟我一起报名摔跤吧?”赤那朝着我胸口擂了一拳,又说:看不出来,身子板挺硬啊。
二爷今早跟我说过,在蒙古语音当中,有一部分人习惯喊自己父亲为阿布,所以赤那只喊我一个布字,这样也显得更亲近。
其实我以前很瘦弱,只不过是吸收了阴魂的力量之后,魔心强行改变我的身躯,让我变的肌肉达,但此刻我笑了笑,说:外族人也可以参加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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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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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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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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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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