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网游小说>带条锦鲤打篮球>第六百零九章
  阿伦-艾佛森这轮一对一。

  阿伦-艾佛森跟余欢和科摆手。他跟科比-布莱恩特打

  阿伦-艾佛森跟余欢和科摆手。他跟科比-布莱恩特打了一次5球的斗牛,赢者自然是科比-布莱恩特,但他也没输的特别难看,最终的比分是5比4。

  大家也都知道,结果做不得数的。科比-布莱恩特肯定是让着阿伦-艾佛森了,要知道阿伦-艾佛森已经多年不比赛了,他的身体已经退化许多了。最近因为BIG3联赛,阿伦-艾佛森开始训练了,不过他跟科比-布莱恩特依然是没法比的。

  许多的教练和总经理都评估过科比-布莱恩特的状态,他们认为科比-布莱恩特的能力,在联盟中依然能够扮演一支球队的主要轮换,甚至在弱队里成为首发也是毫无问题的。

  每次面对这样的论调,余欢都会站出来否认,他说科比-布莱恩特的实力,就应该是湖人队的首发得分后卫。不是因为科比-布莱恩特过去的贡献,就是因为科比-布莱恩特的比赛能力。

  有人嗤之以鼻,有人真的相信。

  史蒂夫-科尔说起这件事的时候,道:“你们谁也不能把余欢给他的增益BUFF消除之后,再看到科比-布莱恩特的球场表现,所以这题根本没法解。我们只能相信余欢的判断了,我认为余欢没有乱说的必要。”

  余欢是不是乱说的,这一点没有人敢保证。但这其实也并不算特别的关键,因为最关键的事情,数量巨大的科比球迷,已经把问题解决了。

  在科比-布莱恩特即将离开NBA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敢于站出来,对科比-布莱恩特发出过分的苛责。任何他们发出声音的场所,都会被科比-布莱恩特球迷的口水淹没。

  这场比赛费城76人,基本上也没什么机会。按照解说员唐纳德-卢瑟的说法,他们是来观光追星的,不是来比赛的。

  76人摆烂,湖人争冠。湖人还是号称历史上,统治力最强的冠军。76人来观光,也好像一点问题都没有。

  余欢一边收拾,一边对科比-布莱恩特道:“等一会我们跟阿伦一起吃什么,今天这球打的都没出汗,消耗太小,吃的热量太高不太好啊!”

  科比-布莱恩特道:“他可能不太习惯跟你一样,出去吃吃喝喝。他可能更习惯去喝点,然后再跟姑娘们一起扭一扭。”

  余欢道:“他没吃过好吃的。”

  洛杉矶是全世界做饭最好的地方之一了,民族越是混杂的地方,做饭越是好吃。洛杉矶是世界各地的民族混杂,所以做饭很好吃。但是也是因为太杂,所以洛杉矶的美食很难搜索。更何况,洛杉矶还是全世界最失败的城市规划,整个就是一摊大饼的设计,让人们在洛杉矶搜索美食,变的更加困难了。

  但余欢在洛杉矶这些年,基本上把好吃的都搜罗的差不多了。他知道去哪里吃什么,什么季节去是最佳的。

  阿伦-艾佛森对此嗤之以鼻,他道:“好吃的,能好吃到哪里去呢?斯台普斯西边的那个汉堡摊,我觉得就是极致了。”

  在阿伦-艾佛森看来,好吃的汉堡就已经是他对美食的全部认知的。

  阿伦-艾佛森道:“去喝点吧!”

  余欢道:“你还是跟我走吧!今天晚上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阿伦-艾佛森道:“行吧!信你一次。”

  阿伦-艾佛森也不傻啊!他看科比-布莱恩特没有一点排斥的样子,他知道科比-布莱恩特应该是去过的。而按照他对科比-布莱恩特这个人的了解,这一趟应该是值得期待的。

  阿伦-艾佛森什么话都没有,余欢就开车就去了。

  拐了好几个弯,他们来到一个小店。招牌上的灯都黑了,如果不是门口的玻璃门擦的特别干净,透光性特别好的话,真的很难想像这家店还在营业。

  这是一家日料店。

  余欢很少来这里吃夜宵的,因为太晚了,海鲜不太新鲜了。

  日本的料理是源自中国的料理,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中餐和日餐的做法,走了两个完全不同的分支。

  脍炙人口这个词,中餐沿着“炙”的方向发展,而日餐则沿着“脍”的方向发展了。

  “炙”是火,“脍”是水。

  越是新鲜的食材,才越是能够生着料理。

  中国地方太大了,食材很难保持新鲜,所以用重味的调料把食材的味道全都勾出来,把因为不新鲜而不太美丽的味道,全都掩盖掉。

  日料则清淡很多,余欢选择日料的原因,是他们今天比赛消耗的热量就不大,吃中餐的话,热量太大了。另外,余欢也怕阿伦-艾佛森受不了味道太大的中餐。中餐的夜宵,味道都不会小。余欢自己吃的也不算多的。

  阿伦-艾佛森第一次,吃这么好吃的三文鱼刺身,吃到这么好吃的鱼。

  阿伦-艾佛森还在NBA打球的时候,他吃过最好吃的就是费城76人的食堂。

  76人的食堂是全NBA最好的,他们那里有三国的主厨,调试各种的营养和饭菜。在坚固营养的同时,也要把味道做好。

  但基本上,兼顾营养的话,味道很难达到顶级。

  所以球队的食堂,很难吃到特别特别好吃的。

  阿伦-艾佛森,这一次是吃到好吃的东西了。他当然不是第一次吃日料,但这是他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日料。

  “怎么会在这么小的店里啊!”阿伦-艾佛森快哭了,如果不是余欢带他来,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来到这家店。

  余欢道:“老板说他只能做八张座子的饭,超过这个容量他就做不了了。”

  科比-布莱恩特道:“他们这里早就到达能力所及的上限了,所以他是不是换地方根本不重要。”

  老板道:“夜宵的营业已经过了,余先生给我打电话说他要来,因为他我才会等的。”

  余欢有这里的超级VIP,这家店的超级VIP,活着的也就9人而已。

  余欢跟老板交流也不多,老板是因为看余欢尊重美食,才给他这个超级VIP的。

  余欢从老板的口音能听出来,这至少是第二代的岛国的移民了。余欢也不打听他的故事,他们吃完饭就走了。他们还喝了点清酒,最后开车送他们回去的是老板。

  余欢会给老板打车回家的钱,顺便还有一点小费。这也是老板为超级VIP提供的服务。因为餐饮,他们很多时候,靠的是熟客。如果每天都做过路客人生意的饭店,是经不起任何风浪的。只要有波折,必定倒闭。

  阿伦-艾佛森这次惊呆了,他在路上还一直说:“真的还有这么好吃的饭店吗?你说洛杉矶还有很多这样的店?”

  余欢点点头,道:“是啊!”

  阿伦-艾佛森道:“我在洛杉矶这么多年的生活经历,好像是一张白纸啊!”

  余欢道:“不会的,对洛杉矶的夜店,你肯定比我熟悉多了啊!”

  科比-布莱恩特笑道:“这就是民族天赋的问题了,你要找好吃的饭店,你肯定得问华人。如果要去好玩的夜店,在路上找黑人问问肯定没错。”

  余欢他们都在大笑,阿伦-艾佛森道:“下次吃夜宵我再找你。不过……”他停顿了几秒钟,才道:“你可能真的是魔鬼啊!我刚刚决定参加BIG3联赛,我正在训练,如果我每天跟你去吃夜宵的话,我可真的要崩溃了。”

  余欢道:“控制频率就好了,或者增加训练量。”

  阿伦-艾佛森道:“我这一把老骨头了,增加训练量,不是找受伤吗?”

  “控制频率的话……这么多好吃的,我怎么控制频率啊!”

  “百因必有果,我的报应就是你!”

  阿伦-艾佛森絮絮叨叨的,完全不想冷酷、桀骜的“答案”。

  余欢看了一眼科比-布莱恩特,事实上余欢认识的科比-布莱恩特,也不像那个黑曼巴了。

  人老了,都会变的。

  科比-布莱恩特在余欢家下车的时候,还在感慨这个。他和阿伦-艾佛森,当年的性格都是非常突出的。然而现在,他们都变的柔软了,他们的性格都变了。

  大概是岁数到了,所以科比-布莱恩特开始感叹人生了。

  余欢是一直没说话,科比-布莱恩特道:“等你到我这样的年龄时就会明白了,我年轻的时候也不觉得我会在夜里感慨。”

  科比-布莱恩特从不感慨,他这个人只要想去做某件事情,就一定要去做到,在他做到之前,从不感叹。

  当一个人仍是少年的时候,他们一定觉得自己可以征服世界。

  然后他们会逐渐的发现,征服世界很困难。

  科比-布莱恩特也喝了点酒,余欢估计这点酒对科比-布莱恩特的影响,应该是能够忽略不计的。科比-布莱恩特也许就是想要感叹一番。科比-布莱恩特道:“我年轻的时候,想着功成名就,然后在最巅峰的时候死去。”

  余欢被科比-布莱恩特的这个想法震惊了,他道:“这种话可不能乱说。”

  中国人很忌讳这个,有一些话是绝对不能说的。

  科比-布莱恩特随后道:“那个时候觉得,征服了世界以后,一切都变的不重要了。现在我可不敢了,我得陪着孩子们。”

  当人生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孩子是最重要的,这是人类这个物种最特别的情感牵挂。

  “所以性格也会越来越好。”科比-布莱恩特道:“因为害怕我的性格会刺伤孩子。”

  科比-布莱恩特说着,长叹了一口气,这个时候瓦妮莎来接他了,科比-布莱恩特朝着余欢挥挥手,道:“走了。”

  科比-布莱恩特家距离余欢家很近,车程大约7分钟。

  余欢转身回家,爱丽丝问道:“你怎么喝酒了?”

  余欢道:“喝了一点点,明天早上我们飞丹佛。”

  爱丽丝道:“我知道,都给你准备好了。”她把余欢打客场常用的包都已经准备好了,余欢习惯用的各种物品也都备齐了。

  余欢道:“这些你不用管,让阿姨来做就好了。”

  爱丽丝道:“上次就给没给你带爽肤水……”

  余欢在爱丽丝的脸颊上亲了一下,道:“不说那些了,剑雨睡着了吧?我们看个电影吧!”

  爱丽丝道:“不早点休息吗?”

  余欢道:“有点感慨,现在可能睡不着。”

  余欢一边看电影,一边把科比-布莱恩特说的那些话告诉爱丽丝了。爱丽丝听完以后,觉得有点害怕,然后道:“这种想法太可怕了吧?”

  余欢道:“谁年轻的时候没有一点疯狂的想法呢?”

  爱丽丝道:“那你有什么疯狂的想法么?”

  余欢道:“我当时就想等自己成功以后,去欧洲把所有的红灯区都逛一遍。中国古人说过的,‘一日看尽长安花’。后来等真的成功了,就不那么想了。”

  爱丽丝道:“那还行,要不然真不放过你。”琇書網

  余欢道:“先在我有你,那些事情都不可能发生了。”

  他们两个聊着天,最后一起在沙发上睡着了。屋里开着一点暖气,阿姨给他们盖了毯子,倒也不会因为着凉而感冒。

  早上醒来,余欢洗漱之后就飞往丹佛了。

  湖人今天背靠背打丹佛掘金,余欢今天感觉有点累。清清照例还是在余欢跟爱丽丝亲亲我我的夜晚,不会帮余欢恢复体力。

  余欢因为长时间被清清恢复体力,所以余欢其实对清清是非常依赖的。他自己恢复的,总觉得有点不舒服。

  这种最高等级的运动员,对着一点点的身体差异的感觉,都是非常敏感的。再加上丹佛还是全联盟,海拔最高的主场。

  在丹佛高原,余欢17分17次助攻,他的数据不差,但这根本不到他的平均水准。关键,这场比赛湖人全场落后。

  丹佛掘金到了冲击季后赛的关键时刻,所以他们打的非常用力。结果他们真的在湖人身上,啃下了一场胜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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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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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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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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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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