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圣名>第三百一十四章 擒首
  丁勤的表情很是严肃,“打。”

  康霸天一脸的不解,“可是,天都黑了,怎么打?”

  丁勤道,“谁说天黑就不能打了?天亮有天亮的打法,天黑有天黑的打法。过会儿天黑之后,请寨主下令,黑头山全面灯火管制,所有地方,能熄灯就熄灯。”

  康霸天对丁勤的战术极为不解,“可是,这又是为何?”

  丁勤的眼中闪过一丝的神秘之色,“这个,等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今天晚上,就是结束滨湖镇和黑头山这场战斗的时候。”

  听丁勤这么说,康霸天大喜,也不再多问什么,从这里直接离去,交替了丁勤的意思。到天黑之时,黑头山上一片昏暗,基本上见不到几处灯火,连路边的火炬都熄了。

  在出征之前,丁勤与伍正事进行了秘谈。两个人的谈话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内容,但是显然十分重要。

  快到休息的时候,丁勤带着队伍,从正门下山,向着滨湖镇的大营直插而去。

  滨湖镇早就在黑头山出入的地方设置了大量岗哨,所以不管黑头山是否燃灯,他们都能发现这支部队的动静。

  只不过,即使能提前报告信息,对于滨湖镇的人来说,也无济于事。丁勤带着的支队伍,如咆哮的山洪,一路杀入了敌阵之中。

  如果找个词来形容这支百人左右的队伍,那么用所向披糜是恰当不过的。为了与这支队伍交战,滨湖镇方也想了很多办法,包括排布了不少兵阵,可是每一次这支队伍都能表现出与此前不同的地方,让他们措手不及。

  这一次,滨湖镇更是调动了大量兵力,试图截断这支队伍的后路。可是,当他们到达这支队伍经过的地方时,却发现人们在成群地倒下。

  他们中毒了。

  确切来说,是中了一种麻醉剂。

  丁勤也不知道,是怎么想起来这种麻醉剂的。总之,就是在考虑队伍后路时,这个配方便从脑子里跳出来了。随之而来的,好像还有一个女子的名字,甚至隐约还有些样子,可是就这样朦胧着,他无论如何努力,再也记不起来。

  幸好,这并不影响这种麻醉剂的使用。因为麻醉剂配方简单,丁勤让每个人都携带了足量的份儿。同时,队伍中的人,每人配发解药,事发服用;在进攻时,每攻下一段,便在路上布洒。

  如此一来,即使前面遇到阻碍,也能保证队伍全身而退。

  更何况,前面的阻碍,并不能称得上阻碍。这一次,丁勤以伤十人的代价,直接包围了对方的指挥营。

  在指挥营周围,他命人撒下了足量的麻醉剂,阻止对手派人援助。而他自己,则带着几个贴身的侍卫,直接进入了指挥营。

  指挥营之中,除了卜皆,还有七八个指挥人员。只不过,他们多少也中了麻醉剂之毒,现在战力大损,被丁勤的侍卫轻松放倒。

  直到这时,丁勤才见到了卜皆的真容。

  就像是伍正事形容的一样,卜皆与康霸天,在一定程度上有相似之处。

  二人年龄相仿,气质也相仿。如果把卜皆放到黑头山,不用适应,就能顺利成为一山之主。

  面对丁勤,卜皆的眼中充满了不屑和不服。即使被捆绑,他的言语之中也是充满了狂傲之意,“我当是什么人连挫我军。原来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小子。康霸天手下没人了么,怎么派这么一个小喽罗来指挥?”m.xiumb.com

  丁勤微微一笑,“你错了。我并不是康霸天的人。”

  卜皆眼中闪过一丝诧异,随即又哈哈大笑,“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么?你不是康霸天的人,怎么可能替康霸天出战?难道说,你是想以此为说辞,背叛康霸天,到我滨湖镇来谋个差事?嗯,这倒也是可以。只要你倒戈,帮我攻下黑头山,我就许你个副镇长坐坐。”

  “副镇长,我没兴趣。”丁勤说得很淡然,目光在其他人身上一一扫过,像是在找着什么。

  卜皆道,“副镇长你没兴趣?难道说,你想坐上镇长之位?臭小子,胃口别太大,当心撑坏了嘴!”

  丁勤没有理他,转向被缚的一个衣冠极为整洁,大概四十多岁的人道,“敢问可是顾红炎前辈?”

  那人微微一愣,随即反问,“你怎么知道?”

  丁勤的言语之带着诚垦和尊敬之意,“在下丁勤。有人告诉我,滨湖镇的指挥人员之中,若还有一个正义的人在,那必然就是顾红炎前辈。我今天晚上决意打入指挥营,也正是为前辈而来。”

  顾红炎的脸上露出无法掩饰的疑惑,“什么意思?”

  丁勤深吸了口气,缓缓道,“这次滨湖镇进攻黑头山,虽然说是正义之举,有众望所归之动机,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这只是卜皆与康霸天之间私人恩怨的升级罢了。”

  听丁勤这么说,卜皆在一边直接吼道,“你放屁!你个臭小子,毛都没长全,知道些什么!”

  丁勤歪头看着他,“我知道很多东西。我知道,曾经,你和康霸天是发小。后来,到二十岁左右时,你们两个为了各自前程,各走东西。后来,康霸天占山为王,你想与他平起平坐,结果康霸天没有满足你。这激起了你的不满,所以你下山,在滨湖镇拉笼了一波势力,成为镇中一霸。”

  “凭着这波势力,你或软或硬地胁迫老镇长退位,你当上了镇长。并且,你利用手中职权,不断排挤暗杀与你敌对的政客,终于坐稳了这个位置。之后,你便以讨伐黑头山为喙头,骗取民众的信任,并且不断地集结力量。只不过,你向民众的许诺,什么攻下黑头山,共分钱财物什之类,都是空话。”

  “如果我没有猜错,即使攻下黑头山,你也不会给这些人多少好处。你不过是想同时霸占滨湖镇和黑头山,在这一片区域里唯我独尊吧。”

  “另外,你这次攻山,准备对黑头山的人,以匪盗之名,一个不留地杀光,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你不想留下任何知道黑头山财务底细的人。只有这样,才方便你自己控制。”

  丁勤说得很是犀利,没有半分给卜皆留面子的意思。而且,他也没有必要留。目前在指挥营帐,除了顾红炎,其他人都是卜皆的亲信。

  这些信息,都是伍正事告诉他的。伍正事的妻儿还在山下,每每下山时,他都会有意时时了解滨湖镇的信息。毕竟,他心不在黑头山。他只希望有一天,能够下山,与妻儿团聚。

  卜皆听完,哈哈大笑,“臭小子,你知道的太多了。只不过,就算是这样又如何?你可以现在杀了我,然后独霸滨湖镇。但是,以康霸天的性子,你以为,他能容你吗?你现在,只不过他手中的一颗棋子,解了黑头山之围,便是滨湖镇的末日!”

  丁勤笑了笑,“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留下康霸天了?我刚刚说了,我不是他的人。我做事,实际上,应该也不算是为我自己。我知道黑头山的情况。那里确实有匪盗,但是,同样也有不少良民。良民在这里生产生活,他们并未参加过任何恶事。这一点,你是知道的。他们并不该杀,而是有权利在这里生存下去。”

  “只可惜,滨湖镇和黑头山,永远只能留其一。”卜皆的话中带着几分惋惜,“这个道理,你难道还不懂么?”

  丁勤道,“那是从你和康霸天的角度来看。因为,你们本都是匪盗之辈。在你们眼中,没有和平,只有战争。所有人,都是你们争霸的工具。但是,你别忘了,这个世界,强权并不是真理。比如,你推行强权,不还是留下了顾红炎前辈么?”

  “他……他不一样。”卜皆似乎被丁勤的说法堵住了嘴,只能这样应付了一句。

  丁勤道,“他确实不一样。因为在滨湖镇,最有威望的人,就是顾红炎。他在滨湖镇当了二十几年的行政官员,甚至比原来的镇长威望还高。他还善于指挥和用兵,是滨湖镇唯一研究过兵法的人。你能暗杀了其他人,却不能暗杀他。因为只有他,才能帮你稳住滨湖镇。”

  卜皆听完想了想,嘿嘿一笑。“那你不觉得,这样一个正直的人,居然甘心为我效力,正说明了我是站在正义一方的么?”

  “他并没有为你效力。他只是不想自己的家人遇难。”丁勤深吸了一口气,“你和康霸天,不愧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连使用的方式都一样。康霸天用家人威胁对他有用的人,你同样也用家人威胁对你有用的人。”

  “同时,他还一直保持着自己的准则,所以才会答应你。他在尽自己所有的努力,不让滨湖镇受你祸害太重。他不想让你为所欲为,而能做的,只能身在曹营心在汉,卑躬屈膝地寄于你屋檐之下。”丁勤说到这里,又看了一眼顾红炎,明显发现顾红炎的眼中有些被认同后的喜色。

  卜皆的面色微微一变。他没有就这个问题继续说下去,而是问道,“你到底什么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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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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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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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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