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那个男人显然是对丁勤的这个说法不太满意。“这是你带的东西,你居然不知道?”
囡囡在这时插了一句话,“他失忆了,你问也白问。那些东西,你愿意拿走就拿走吧。”
那男人眼中疑惑之色更浓,“失忆了?还真有失忆这回事?”
不过很快,他的表情变了。他将那些红色物质收好,“算了算了,看来你们说的是真的。这红的是什么,我先拿去找人看看,要真是什么好东西,我也不会独吞。”
一边说,他一边又看了丁勤一眼,有意无意地把目光在丁勤的腰带和银月上停留了一下。“你在这里是外人。如果没有什么事,最好养养伤养养病就走吧,我们村子里一般没什么外人,如果遇到些脾气不好的,知道有外人在这儿,对你和他们爷孙两个都没有好处。”
丁勤很坦然地道,“我准备晚上就走。谢谢你提醒。”
“晚上?”那男人眼珠一转,“不妥不妥!离这里不远的黑头山,有强匪出没。虽然说,你是外人,但是既然我们救了你,还是要对你的安危负责。我们村向来的理念就是,和平,和谐,和气生财,共赢,共享,共创未来。”
他说出这么一套,丁勤都差点儿吐了。区区一个小山村,居然还要喊口号?是不是外边墙上也还有白色的大标语啊?
另外,什么和气生财,丁勤是没有看出来。刚刚这男人来的时候,明显有威胁爷孙两个的味道。
囡囡这会儿也是直来直去,“我说齐老二,你这顺口溜编的可是越来越厉害了。我觉得,要是在古代,你都能去参加科举了吧?”
齐老二明明知道这是在损他,但也没有表现出愠恼,而是挺了挺腰板,“这个么,提高文化素质,是我一个当村长的应该带头的,俗话说么,领导带头,啥都不愁,做好榜样,眼前一亮。”
囡囡直接被他逗得笑了出来。倒是那老翁,面色越来越阴沉,“齐老二,你要是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走了。”
齐老二哈哈一笑,“好好,我这就走。另外,”他转向丁勤,“你可千万别走夜路,那些盗匪是很强的。”
丁勤没做反应。
齐老二看了一眼自己手中装着红石的袋子,把口封好,拿着又掂了一下,转身走了。他出门后,老翁看了看天色,对丁勤道,“如果你的身体没有什么问题了,不如趁着天亮走吧。”
“爷爷!”囡囡脸上明显有些不乐意,“你怎么能这样逐客呢?一来,他可能病还没全好,二来,虽然现在天没黑,可是到黑也时间不长了。就像是齐老二说的,黑头山上有匪患,万一他遇上了,岂不是白白丢了性命?”
老翁苦笑了笑,看了看隔壁的方向,压低了声音道,“齐老二是什么人,你不知道么?你以为,他真是完全打鱼致富的?齐家老大,早就加入了黑头山,烧杀抢掠,啥都干过。齐老二就是靠他才当的村长。而且,他刚刚来干啥?明显是想讹我们一下。见到他就走了,为什么?八成是怀疑他身上有好东西,明要不成,就要抢。他不趁着现在走,我怕晚了之后,可能就走不了了。”
囡囡道,“哎呀爷爷,哪里有你想的那么复杂。黑头山都多少年没有下来过了。”
“没我想的这么复杂?”老翁脸上蒙上了一层悲色,“如果当初,你爹娘听我的,我们连夜逃走,可能我们家现在就不是这个程度了。”
囡囡还要争论些什么,就听丁勤道,“你们两个不用争了。我已经决定了,过会儿就走。对你们的搭救,我表示非常感激。我也不想给你们多增加些什么麻烦。”
囡囡有点儿意外,“可是你的身体……”
丁勤笑笑,“无妨。我走得慢些便是。再说,一旦我离开,荒郊野外,想要找到我,又是谈何容易。”
囡囡看向爷爷,希望爷爷能挽留一下丁勤。不过老翁似乎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意思,只是道,“嗯,我这就去给你准备一些鱼肉干之类的干粮。从这里走后,虽然不远处还有别的村子,但很多人口很少,是不是遇到好心人给你吃的都难说。”
丁勤点了点头,“谢谢老伯。另外,我听你说,这里是滨湖镇的杨柳村。那么滨湖镇在什么方向?”
老翁道,“滨湖镇,是我们这里的中心管理镇,在我们扬柳村的东南方向,估计有一百五六十里吧。你千万不要走错了。因为在西南方向上,五十里左右,就是黑头山,也就是土匪窝。”
丁勤道,“老伯放心。我自有分寸。”
老翁轻叹了一声,“嗯。你在这儿等着吧,我这就去弄。因为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能缓过来,所以东西备好了没做,图个新鲜。”
老翁这样说,让丁勤还有些感动。虽然说,老翁在对待自己的态度上有些冷,但那也只是他经历过世事之后的客观和冷静,这并不代表他是坏人,或者说没有热心肠。
丁勤自己又回了屋,躺到了床上。说实话,他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体依然很虚弱,只是站了这么一会儿,已经感觉到了微微的疲累。并且,身体之中那种奇怪的疼痛感,一直在持续,这让他时不时地会激灵一下。xǐυmь.℃òm
很快,外面传来了切菜声和锅碗瓢盆的声音。大概两个小时之后,老翁敲开了丁勤的门,端进来两大盆东西。
其中一盆,是刚刚烤制好的鱼肉干。鱼肉色泽金黄,没有一点儿焦糊,清香扑鼻。
另一盆,则是其他干粮,包括烤的干饼,炒米,另外还有一个布包,里面是些药材。
囡囡在后面跟着进来,拿着一个壶,里面装满了水,还有一片灰黑色的包布。
老翁把东西都放到桌上,“都给你准备好了。你要走的话,还是早些走,这样趁天亮多走些路,最好是找个村子。”
丁勤点了点头,从盆中把食物拣出一部分包好,带上水壶便出了门。在门口,他向老翁和囡囡行了一礼,然后就再也没有回头。
实际上,他并没有注意到,隔壁的一棵大树上,一个看似正在树上玩耍的小孩,见他离开,飞快地爬到树下,跑进屋内,对着此前来的齐老二报告道,“爹爹,我刚刚看见,隔壁囡囡家的那个男的走了!”
“走了?”齐老二面色一变。之后,他把手里喝的茶直接扔到了桌上,“走了?居然走了?我那吓唬他,他居然走了?”
喃喃几句后,他站起身,对自己的儿子道,“你去玩吧。告诉你娘,我出去一趟。”
从村子里走出来,丁勤才发现,这个村子周围还是比较荒凉的。虽然说与最近的村落之间,有不短的距离,其间都是平地,但这里的地以沙石为主,没有多少适合农作物生长的土壤,因此多是光秃秃的,即使种着作物,也因为水肥管理难度大,而长得极为可怜,也不会有什么收成。
倒是有一种茅草,隔三岔五的就出现一片,长势很疯狂。只不过,这种草的叶子很薄,不像是能食用的样子,而且草的边缘刺很硬,可能也不适合用来畜牧,只能作为杂草对待。
估计,这也就是为什么这村子里的屋子,多是茅草屋的原因了。
虽然丁勤基本恢复了行动能力,但是真一走起来,他才发现身体之虚弱。走了大概一里左右,双腿已经发沉,呼吸逐渐急促,而勉强走了两里多,他已经全身虚汗淋漓,连手也开始抖了。
幸好,前面有一片小树林。丁勤强撑着身子走过去,坐到树下。他把头靠在树干上,闭上了眼睛。
这种无力感,只有重病之后的人才能体会。
良久,他摸过从老翁那边带过来的干粮,从其中取出一片鱼干含在嘴里。他几乎没有力气来嚼了,含在嘴里只为能感受一下鱼干的咸度。
“锵。”一阵拔刀的声音传入了丁勤的耳朵。抬起头时,他看见面前站着一个人,右手持一把三尺长的明晃晃的钢刀,刀尖直指着自己。
这个人穿了一身的白衣服,连头面也用白布蒙住,但是偏偏在头顶上开了个口子,露出了下面的头发。
这种怪异的装束,丁勤总觉得有些搞笑。
他并没有惊慌,一边把嘴里的鱼干拿下,暂时放回布袋,一边平静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其实丁勤自己也觉得奇怪。对这种场景,他似乎很熟悉,也不会感觉到紧张。有些他记忆之中的东西似乎又要涌现,但是却总被某些因素所压制着。
“干什么?”那人的笑声听起来有些奸邪。“你看不出来么?打劫!”
“打劫?”丁勤重复了一句,突然笑了。“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你有什么好劫的?总不成,你把我这些鱼干拿走吧?”
那人的眼睛明显眯了一下。他冷哼了一声,“什么意思?看不起大爷是不是?你以为我不识货?几个破鱼干,能值几个钱?想买你自己的命,就出点儿好东西。否则,都配不上大爷我的名号!”
丁勤一愣,看着他,“你的名号是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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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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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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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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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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