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战卫军骑兵被逼到走投无路之后,抽出随身兵器,一脸决绝的望着对面敌人,凌侠这时候才看清,那些骑兵身上穿的竟然全都是重甲,这居然是一支重甲骑兵千人队,在骑兵最前端位置,一名身穿虎袍,长相刚毅的年轻人,他正一脸冷峻的凝视敌军。
不同于战卫军这边紧张凝重的气氛,岛国骑兵阵营倒是喜气洋洋,也不怪岛国的骑兵得意忘形,因为就目前的局势来看,岛国方面已经吃定了眼前的战卫军,毕竟战卫军这边只有区区一千骑兵,可是岛国这边的骑兵却足有六万之众。
“冲锋,活捉对方阵营那名少年,那是夏朝镇国公赢天的次子赢社稷,赢天乃是名将榜上排名第一的武将,更是罡元境界的绝顶高手,不但如此,他麾下更有一支所向无敌的重甲骑兵军团,哈哈哈-----只要抓住此人,日后咱们就能挟制赢天了。”
岛国的那名主将倒也是个干脆利索之人,说完这句之后,率领麾下骑兵朝对面发动了冲锋,他们这边的兵力是战卫军方面的六十倍,按照这种比例,只需一次冲锋,那一千名骑兵就会被击溃,赢社稷就算本事再大,也势必被擒。
凌侠一直躲在暗处看着,起初他并没有太在意,他一眼就看出那些战卫军骑兵保不住了,没办法,双方兵力悬殊实在是太大了,虽然心中有些不忍,可他却没打算冲出去,因为凌侠心中明白,冲出去就跟送死没什么区别。
可是当凌侠得知那名年轻人的身份时,瞬间愣住了,他没有想到那个年轻人竟然是赢天的次子,尤其是当凌侠获悉岛国骑兵想要活捉赢社稷,然后拿赢社稷挟制赢天时,凌侠坐不住了,他绝不能让赢社稷落入岛国军方的手中。
看到凌侠跃跃欲试的样子,莹莹心中一惊,就在凌侠身体刚要动弹时,她一把拽住凌侠,语气焦急的说:“你想干什么?该不会想要冲出去救那个少年吧?这事跟咱们没关系,你看看对面那些,你别发疯了,我不允许你出去。”
“不行,我得救下那个年轻人,他是镇国公的次子,镇国公赢天膝下只有两个儿子,长子赢乾坤武艺盖世,擅长战场杀敌,而次子赢乾坤计谋超群,通晓兵书阵法,据说这兄弟二人相辅相成,如果让岛国那边把赢社稷活捉,镇国公这边就麻烦了。”
说完之后,见莹莹还是不肯松开手,凌侠指着马背上的赢社稷,一脸担忧的看着莹莹:“刚刚你也听到了,岛国想要利用赢社稷做赢天的文章,咱们决不能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
倭寇入侵咱们的国家,残杀咱们的百姓,烧毁咱们的家园,如果今天让他们俘虏了赢社稷,那日后双方阵营的军士交战时,他们手中就多了一张制约战卫军的底牌。
莹莹,你武功高,我想求你帮我一个忙,稍后我去旁边把那些倭寇引上来,而你则趁机把赢社稷给带出来,以你的轻功身法,完全可以把赢社稷带到安全地方。”
“我要是不答应呢?”听到凌侠要以身涉嫌险的去就赢社稷,莹莹摇了摇头:“你去把人引开之后呢?我把赢乾坤救走了,谁来救你?那些骑兵要是追上你怎么办?
你一个逃难游走的乞丐,干嘛非得这么忧国忧民呢,赢社稷被抓和你有设么关系?战卫军打仗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就算是救下了那个人又能怎样,难道就能扭转乾坤?
凌弟,我们不掺和这件事好吗?这些事情是那些朝廷官员们该思考的事,根本轮不到咱们这种老百姓担忧,你只是一个普通的百姓,而我则是一个平凡的江湖人,咱们管不着这种事情。
你还记得以前跟我许诺的誓言吗?咱们不理江湖是非,不问天下时局,外面打仗也好,和平也好,跟咱们没有没有关系,咱们离开这儿,继续游山玩水好不好?走,咱们这就走。”
“莹姐,你怎么了?咱们现在不能走。”看着莹莹一脸逃避的表情,凌侠知道她是在担心自己,可他现在不能离开,他虽然不想再过问世事,可是眼下的事情却令他不得不过问。
要是他就这么离开了,肯定会给夏朝的战卫军留下一大隐患,看到双方骑兵马上就要交锋了,凌侠迫不及待的站了起来,就在他即将冲出去的时候,莹莹忽然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望着远处即将冲杀到一起的骑兵,她神情复杂的望着凌侠:“你确定要救那个年轻人?哪怕是失去我?”
“莹姐,你多虑了,我只不过是去救个人,怎么会失去你呢?你要是担心的话,那你就不要出去了,我自己去救赢社稷。”看到莹莹不愿出面救人,凌侠也有些生气,说话是语气十分冷漠。
说完之后,凌侠顾不上理会莹莹的情绪,自己一个人跑了出去,来到山坳的一处石块上,凌侠鼓足内力,声若洪钟的朝对面喊道:“凌侠在此,战卫军骑兵弃马上山,我带你们离开。”琇書蛧
听到这一声高呼,双方的骑兵全都愣了愣,原本正准备拼命厮杀的骑兵们下意识停住了动作,赢社稷率先回过神来,起初他还有些诧异,谁会在这个时候冒出来救自己?但当他看清凌侠的面容后,顿时一喜:“驸马,那是凌驸马,走,听凌驸马的安排。”
当赢社稷的话音落下后,他很身后那些战卫军骑兵吩咐跳下战马,脱掉身上的重甲,潮水般朝山谷跑去,山上不能骑马,所以岛国骑兵的优势不复存在,看到战卫军这边的举动后,岛国的骑兵将领也急忙跳下战马:
“都听到了吗?山坳上那人是夏朝的凌驸马,北部战区州安省的战报大家都看过吧,三名武帅因他受辱,数十万战友因他玉碎,所有人下马,上山抓捕那些人,不惜一切代价活捉那个姓凌的。”
当凌侠和赢社稷的话传到莹莹的耳中时,她眼神里露出一丝难以置信的表情,莹莹万万都没有想到,造化竟然这般弄人,这个跟自己朝夕相处了数月的弟弟,竟然是自己一直以来最最敬佩、最最仰慕、最最想见的天下第一勇士凌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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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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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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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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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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