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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无相进化>第二百四十一章 升官发财
  在驿馆中好戏纷呈的时候,秦长风也邀东厂督主曹公公来到京城最负盛名的酒楼临仙楼相会。

  京城繁华之地,汇聚天下精粹,这间临仙楼,从踏入的第一步开始,就仿佛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奢而不俗,华而雅致,文人公子,风流雅士齐聚一堂,或舞文弄墨,或把酒言欢。

  临仙楼从来都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的地方,虽是酒楼,却处处充斥着文人那股自负不凡又酸腐的气息。

  秦长风带着黄泉面具,穿着锦衣卫袍服,在三个北镇抚司亲信的簇拥下负手跨过门槛,目不斜视的穿过大堂,走上了楼梯。

  因为他们的到来,突然间热闹的大厅变得雅雀无声,所有人看向几人的目光都不由充满鄙视之色……作为皇帝的监视天下的走狗,锦衣卫在这些自诩读书人的眼里,跟东厂的太监一样可恶。

  “真是世风日下,什么人都敢来临仙楼附庸风雅了,出门前也不照照镜子……”有喝得半醉的人实在没忍住嘀咕起来。

  秦长风面具下的嘴角微微一撇,只当没听到,悠然自若的继续上楼,倒是身后的几个百户狠狠瞪了那人一眼,便连忙有同伴朝那人小声说道:“王兄,你小点声吧,要是一般的锦衣卫说了也就说了,但你也看看今天来的是谁啊……”Χiυmъ.cοΜ

  实际上,让这群自诩清贵之人更恶心的还在后面,因为东厂曹公公带着四五个大太监竟也亲自来了!

  这位如今权倾天下的东厂督主明显心情不佳,所以善于察言观色的人,没有一个再敢乱嚼舌头。

  他走上来,在被整个包下来的二楼上看见了秦长风后,便捏着嗓子说道:“秦大人,你也不是不知道咱家现在身担重任,有什么事非要来这里说?

  “不来这里,如何显出公公如今的赫赫威仪?公公也许还不知道,之前我进来的时候,可是被人狠狠奚落了一顿的,而公公一来,却是人人鸦雀无声,噤若寒蝉哪。”

  秦长风坐在椅子上也不起身,往后靠了靠,挥手对身后的三个北镇抚司千户说道:“我有要事和曹公公详谈,你们陪几位公公去隔壁雅间小饮几杯,临仙楼最好的酒一百两银子一壶,来了不尝尝未免遗憾。”

  “是,大人!”三人自是领命请几个大太监过去,不过后者却齐齐看向曹正淳。

  咱家就看你今天到底想玩什么花样!

  曹正淳心里冷哼一声,他知道秦长风今天摆的大概是一出鸿门宴,但却不相信他能在京城之中,他的眼皮底子下面有什么作为,于是就顺着秦长风的意思挥手让神侯的几个亲信离开,随后说道:“秦大人究竟所谓何事,可以直说了吧?”

  秦长风一手手指夹了两只酒杯,另一手提前桌上百两银子一壶的“仙”酒,轻笑道:“公公想不想知道太后的下落?”

  “你知道?!”曹正淳也笑道,这么些年他也知道和眼前这位打交道最正确的方式了,那就是千万别生气,忍住,以不变应外变。

  秦长风倒了两杯酒,一杯推到曹公公面前,点头道:“我知道。”

  曹正淳戒备的看了酒杯一眼,别说喝,碰都不去碰一下,只是盯着对方的眼睛,嘿笑道:“秦大人没说笑吧,如果你真知道还不早就带着太后回归,哪能放着这滔天的功劳不要,陪咱家在这喝酒。”

  秦长风看了曹正淳不碰的酒杯一眼,轻笑一声后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窗台前望向驿馆的方向说道:“实不相瞒,相比于功劳,秦某更想要公公手中的另外一样东西,秦某拿太后的下落和公公交换,不知公公意下如何?”

  “这就奇怪了,咱家手中还有什么东西能让秦大人动心?”曹正淳依然笑成菊花一般,不为所动的样子,但心里真的怎么想就不得而知了。

  秦长风毫无顾忌的背对着他,悠悠的说道:“当年仙帝在时,域外的天香小国进贡了三颗号称能起死回生的天香豆蔻,其中一粒就给了太后,公公侍奉太后这么多年了,想必很清楚这颗天香豆蔻在何处吧?”

  曹正淳阴笑道:“秦大人果然是手眼通天啊,连这等几十年前的隐秘之事都知道,要说这一粒天香豆蔻,咱家倒也的确知道在什么地方,只是秦大人真的有太后的消息吗?”

  恰在这时,一个锦衣卫走上前,双手呈上一物,行礼道:“大人,我们找到了这个……”

  这是一根发簪,秦长风看也不看,就让锦衣卫送到曹正淳面前说道:“公公认识吗?”

  “这是太后的……”曹正淳深吸了口气,问道:“太后身在何处?”

  这时候,他对太后的重视已经展露无疑,不仅仅因为找到太后是他的分内之事,更因为太后是他在宫里最大的靠山。

  “天香豆蔻!”

  “来人!”曹正淳立刻唤来一个大太监,一番耳语之后,便让他离开酒楼,朝宫里疾奔而去,也不知是调集东厂的人手,还是去拿天香豆蔻去了。

  秦长风目送着那太监离开,丝毫不着急的等了起来。

  与此同时,驿馆那边的战斗也接近尾声,段天涯和上官海棠二人主动退走,而发现了柳生雪姬的利秀,却并没能阻止她带走太后。

  得知消息后,乌丸登时朝利秀喝问道:“怎么会这样,你竟然让人在你眼皮底子下面把人带走了?”

  如果利秀是真公主,而乌丸是真使者,他自然不敢这么说话,但实际上他们的真正身份却是师徒,并且也不是出云国人,而是东瀛人!

  利秀转过身,背对着他说道:“那人武功十分高强,剑术惊人,绝非一般的高手,而且有人接应,我被她一剑逼退之后,又不敢声张,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她离开了。”

  乌丸沉眉道:“计划有变,我必须连夜去和那人商量了,你在这里等我。”

  说完就匆匆忙忙在夜色的掩护下离开,这时利秀公主从袖笼中拿出一张木质的面具弹了弹,望向门外自言自语道:“四年了,终于再见到了,我还以为你真的把我忘了呢。”

  她所凝望的恰好是临仙楼的方向,片刻后,曹正淳派出去的大太监就带着一个锦盒回来,曹正淳直接打开锦盒,将里面的东西展露在秦长风面前说道:“秦大人,这是你要的天香豆蔻。”

  秦长风用精神探查验明里面的天香豆蔻是真品后,摘下面具,露出布满伤痕的丑陋面孔,朝曹正淳咧嘴一笑,伸出一只手按向锦盒,一字一顿的说道:“太后就在锦衣卫指挥使刘大人宅中!”

  “你……”曹正淳先是霍然起身指着秦长风,但紧接着他就神情一变,大笑起来:“好,好,好,多谢秦大人指点,咱家谢过了,不过秦大人这样玩火小心哪天失手自焚啊!”

  秦长风收起锦盒,正声回道:“公公多虑了,火又不是我放的,我只是借着别人的火点了另一把火而已,何惧之有?”

  曹正淳目光一闪,便明白了什么,随之带着几个手下直接转身下楼,同时尖声叫道:“锦衣卫指挥使欺君犯上,大逆不道,立刻调集东厂人手随本督主去将他捉拿归案,但有任何反抗,格杀勿论!”

  等人影走远后,秦长风朝三个锦衣卫百户问道:“事情办得怎么样?”

  其中一人点头道:“很顺利,他们没有任何察觉。”

  秦长风点了点头,带着人施施然离开酒楼,不久之后,那位锦衣卫指挥使刘大人家中就响起了鬼哭狼嚎的声音……这意味着大难临头,当太后在他家的一个大坛子中被发现后,他就算是有一百张口也说不清了。

  哪怕太后醒来,说出自己知道的一切,也无法证明他不是同伙,这种事向来是宁愿错杀一千也不可放过一个的。

  果不其然,第二天就从宫主传出暴怒的皇帝陛下下令直接将指挥使大人革职打入天牢听后发落,同时擢升北镇抚司的镇抚使为锦衣卫指挥使。

  与此同时,得知太后被找回,担心身份暴露的乌丸和利秀连夜逃离驿馆,并在神侯的安排下,在京城中藏了起来。

  秦长风离开皇宫后,就直接朝那个地方走去,仿佛他早已知道二人的藏身之地。

  房间大厅中,乌丸一边徘徊一边沉眉道:“真是奇怪了,究竟是什么人救走了太后,又栽赃给锦衣卫指挥使?”

  假利秀道:“谁得到了最多的好处,自然就是谁……听说今日素有锦衣卫第一高手之称的北镇抚司镇抚使升为指挥使了。”

  乌丸惊道:“真的是他?”

  这时,正对面的大门突然被推开,一个带着面具的人走了进来,同时说道:“不错,是我。”

  乌丸立刻气势一变,露出戒备之色,他早就听说过此人在中原武林的威名,天刀至今都是一个可怕的传说。

  便在这时,他耳中忽然听到一阵奇怪的呼啸声,刚想回头,一道雄浑无比的力量就轰在了后腰上,噗嗤一口血箭喷出后,他向前踉跄几步转身,难以置信的转身看向利秀,“你……”

  利秀面带伤感的叹道:“对不起,师父,中原有句古话,叫良禽择佳木而栖,我只不过选择了追随更强大的人。”

  “你要弑师?”乌丸目眦欲裂的喝问。

  “我也是他的师父,在你们还在东瀛的时候,我就教了他四年武功了。”秦长风幽幽说道,实际上乌丸和利秀都是东瀛人,而且武功和柳生一脉的浪人渊源极深,秦长风根据为数不多的信息,让五个锦衣卫找了一年多才终于找到了他们,并将假利秀收为徒弟。

  乌丸骇然之余,没时间求证真伪,因为利秀已经使着一种他前所未见,但刚猛无比,威力绝伦的掌法攻来。

  且出手毫不留情,是真的动了杀意。

  乌丸的武功很高,可以与段天涯打成平手,但利秀的武功同样高深,原著中他就一人挡下了段天涯和还没有暴走的归海一刀两人,如果不是成是非乱摸摸到了大鸟破了他的罩门,结果还真有得打。

  而今,一开始就被偷袭打伤的乌丸就决然不再是他的对手了,降龙十八掌翻飞中,最后以一招飞龙在天结束了乌丸的性命。

  而秦长风也收到了支线任务进度变成1/3的提示。

  和天下第一这个隐藏任务相反,支线任务只要他培养的人独自斩杀一个符合要求的高手就可以了,并不限定击杀的方式,其中的限制只在于不许有其他人帮忙而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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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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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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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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