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座这些人,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而是十分的认真的,听着牧尘继续往下说。
稍稍的停顿一下,牧尘继续说道“如今吐蕃的先锋大营里,带队之人名叫干布达,曾经也是吐蕃那边一个小部落的首领,后来被松赞干布给收服,此人有勇有谋,能征善战,是一名良将,不过就算如此,因为他的出身缘故,并没有得到松赞干布的信任,并且还时不时会派人,在暗中监视他”
“其中就有一个人,和干布达一直的水火不相容,两个人一直都是在明争暗斗,此人名叫泽日勒,松赞干布身边的红人,曾经干布达还是一个部落首领的时候,他们两个就已经结下仇怨,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被化解”
牧尘一口气,将他所知道的这些,都给清清楚楚的讲述一遍。
听完以后,在座这些人,在心里默默思量着。
很快,赵之恒首先说道“侯爷,以您的意思来看,莫非侯爷是想借助那干布达和泽日勒之间的矛盾,让他们产生隔阂和内乱,从而给我们制造出机会来”
牧尘笑着点点头,同时用比较欣赏的目光,向着赵之恒看过去。
不愧是书生出身,比程处默他们那些大老粗,可要强多。
只要将这些话给说出来,赵之恒马上就能明白其中的含义,倒也省去不少解释的麻烦。
牧尘欣赏的点点头“不错,正如赵将军所言,策反那干布达,如果能让他为我大唐所用,这样的人才,自然是大唐现在需要的,本侯希望大家可以放下种族的成见,诚心接受干布达,若是无法让他为大唐效力,也可假借他人之手,将干布达给除掉,如此这先锋大营,将会不攻自破”
听见这番话,程处默当即就大笑着点点头。
“哈哈哈,牧兄果然是心思聪慧之人,竟然会想到这样的办法,不过这个办法好是好,可最大的问题是,要如何才能混进那吐蕃人之中”程处默皱着眉头说道。
毕竟现在双方正处于对峙的状态,而且吐蕃那边又大门紧闭,高挂免战牌。
他们不出来,宁愿做个缩头乌龟。
这让程处默他们,也没有办法浑水摸鱼的溜进去。
这才是其中的关键所在啊,如果没有办法混进去,就算是最好的离间计,也根本就没有办法施展。
然而,就在他话音刚落的时候,牧尘却笑着摇摇头。
“方才本侯就已经说过,办法是有的,不过现在本侯有些为难,到底让谁去吐蕃大营里,做这个卧底更合适首先要胆大心细,其次还要心思敏捷,懂得随机应变,否则丢掉性命不说,还会暴露我们的意图,这样反而对我们更加没有什么益处”牧尘笑着说道。
就在他刚刚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在座的这些人,纷纷站起身主动请缨。
“兄弟,这件事就交给我程处默吧,没有人比我在适合的,在座的这些人,还有谁比咱的胆子更大的”程处默主动开口说道。
“哼,程将军休要夸下这等海口,虎痴第一个不服”许褚也瞪着眼睛起身说道。
“侯爷,在下初次出征,一直都未能立下过什么战功,不如将此次这个机会,交给末将吧”秦怀玉说道。
“镇边侯,末将乃在渭城守将,这等危险、艰巨的任务,非末将难当此大任,且末将在职期间,也曾学过些吐蕃人的语言,沟通起来更不容易露馅”赵之恒也起身说道。
顿时,几个人在这里,互相的争夺起来。
牧尘看着他们,心里一阵的无语。
在这之前,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做一名三军的统帅,竟然会这么不容易。
相信在后世现代中,不少的男生从小就有着一个骑马打仗,做一名将军的梦想。
可是,梦想总归是梦想。
当真要站在这个地位的时候,才会发现其中的不容易。
且不说这排兵布阵,要样样精通。
就连派遣每一名将军,让他们去执行什么任务,都不能随随便便就能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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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中还要甚至他们的性格、秉性,以及他们所擅长的是什么,优缺点又是什么。xǐυmь.℃òm
所以,牧尘现在对于那句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样的话,也是深有感触。
记得以前在现代的时候,牧尘看过不少的。
每一本里的主角,一旦穿越到某个朝代以后。
就发誓要在某个朝代,如何如何。
有甚者,更是大言不惭的要取代当今的皇帝,管理这天下苍生。
殊不知,就算真让你做一名皇帝。
你以为你就真能管理天下
论政治策略,这些古人的心机、手段,一点都不比现代那些官员差到哪里去。
恐怕那些的主角,才刚刚当上皇帝没有几天。
就已经成为那些朝中权臣手里的傀儡一样,任人摆布了。
当然,那毕竟都是。
可现如今却不一样,牧尘是亲自感受到这些的。
所以,心里的感触,却更加的真实。
“行了,都不用在争吵了,本侯心里已经找出两个合适的人选处默兄,赵将军,此次去吐蕃军营里卧底的事情,本侯就交给你们二位了”牧尘轻轻说道。
他之所以安排他们两个去,也是经过层层选拔和考虑的。
也就是说,在这之前,牧尘就已经做过多方面的思量。
程处默虽然平时总喜欢咋咋呼呼的,看上去有些纯苯。
实际上,他是完全将老程大部分的优点基因,都给遗传过来了。
这货胆子比旁人要大,而且心思也要比旁人更加的心细。
在这些人当中,没有谁比程处默更加适合。
而赵之恒就如他自己说的那样,他精通吐蕃人的语言,又常年驻守在这里,对于这里的一切都比较熟悉。
所以安排他们两个人过去卧底,却是最好的选择。
听见这话,程处默和赵之恒,全都面色一喜。
连忙躬身施礼道“末将得令,此次必定不辱镇边侯的使命”。笔趣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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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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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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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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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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