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的火烧云,也逐渐的褪去。
一轮明亮的圆月,正从天边慢慢的升起,散发着银色的光芒,将大地披上一层银沙。
牧尘微微抬起头来,目光直视着银白的月亮。
正所谓十五的月亮十六圆,虽然近日乃十五中秋,却并非是真正的月圆之夜。
就在周围上百人,等着牧尘作诗,等得有些不耐烦时。
牧尘这才缓缓开口“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当这首诗刚刚念完,整个皇宫里,都显得无比的安静。
用一句鸦雀无声来形容,最为恰当。
彼此之间,相距稍微近一点的,仿佛还能听见彼此呼吸的声音。
也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有多久。
才被牧尘轻轻的给打破,笑着看向芷云说道“芷云姑娘,不知道本侯的这首诗,能否通关”
“啊能,能能能不,还请侯爷稍后,芷云先去向公主传达”芷云明显才刚刚回过神来,转身就向着身后的宫殿跑过去。
然而,也直到这个时候,刚刚那些被这首诗给震惊的人,才逐渐的恢复过来。
这首诗形容的很美,不过从牧尘的口中说出来,却也带着那么几丝的狂妄。
诗的内容很好理解,大概意思就是,明月何时才能出现我自举杯遥问苍天,不知道天上的宫殿,当今是何年何月,我本想乘风回到天上,又怕在那美玉砌成的楼宇里,抵御不住九天的风寒
这些意思一翻译出来,给人一种牧尘将自己当做仙人一般的感觉。
可不就是只有仙人,才有那种御风飞天的本事
不过虽然如此,整首诗里那种韵味,却让人不得不在心里暗暗佩服。
尤其是程处默,平时大咧咧的,就仿佛一个粗人。
在听过牧尘这首水调歌头以后,愣是半天都没明白其中的意思,到底是什么。
不过这不能阻止他对牧尘敬佩之心。
轻轻拍一下牧尘的肩膀,嘴角都快要咧到耳朵下面去了。
“行啊,兄弟,你竟然还有这样的本事平日里怎地没发现,你还会作诗这样,待为兄成亲之日,你来帮为兄作诗应对如何”程处默大笑着说道。
结婚时,和新娘对诗是唐朝的习俗。
当然,也并非只有新郎才可以,身边的人,若是有这个能耐,同样也可以试一试。
牧尘点头,笑着说道“当然可以,不过你得先找到个娘子才行啊”
“哼,这有何难,借用你的那句话,还不是分分钟的事”程处亮瞥个大嘴说道。
然而,他也根本就不知道分分钟这三个字,到底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只不过平日里,牧尘经常说这话,他也就记下来了。
牧尘笑着点点头,正在这个时候。
只见宫殿内,一身青绿装饰,手里拿着一把却扇遮面。
在唐朝并没有流行红盖头,所有出嫁的女子,需手中拿着一把却扇遮面,只露出一双眼睛来,以遮挡她的害羞,和辟邪之用
传闻在女子出嫁的当日,会有妖物出来捣乱,冲撞新娘。
当然,这也只是民间的说法,也可以说是一种习俗的来源。
尽管长乐公主用却扇遮住她的半张脸,不过依旧难以掩盖她的娇容。
牧尘见状,连忙迎上前去。
躬身将手伸出,长乐公主用另外一只手,轻轻的搭在上面。
随即,两人才会相伴着,往皇宫大殿走过去。
然而这一路上,不知道引来多少年轻女子的羡慕和嫉妒。
要知道,来参加这一场婚礼的,可并非只有皇宫里那些公主。
同样还有那些王公大臣们府上的千金小姐们。
她们大多数,全都是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对牧尘也早有爱慕之心。
如今眼看着牧尘,和长乐公主成亲。
尽管长乐公主的身份,要比她们高贵许多。
也难免会引来她们嫉妒的眼光。琇書蛧
随后,就是一连串的婚礼流程,什么参拜之礼等等
当这一切,全都结束以后。
如此隆重的婚礼仪式,才算是完成。
而这个时候,已经是临近子时,也就是晚上的十二点左右。
皇宫内彻夜高歌,满朝的文武大臣们,聚集在一起,推杯换盏喝个不停。
一来是庆祝李世民的爱女下嫁给镇边侯,二来也是庆贺这丰收之年。
“小子,还傻站在这里作甚新婚之夜,价比黄金,还不快回府上,去陪你的新婚夫人”
就在牧尘刚准备要给那些王公大臣们,挨个敬酒时。
程咬金挺着个大肚子走过来,压低声音的说道。
春宵一刻值千金,程咬金可不希望牧尘将这大好时光,浪费在这无所谓的敬酒上。
要知道,他本身就是粗人一个。
对于礼节什么,根本也不放在心上。
牧尘微微一怔“程伯父,话虽如此,可近日毕竟是小侄大婚,就这样离开,恐有不妥吧”
“什么妥不妥的,少说废话,这里有老夫盯着,你先行离去便是”程咬金说道。
牧尘无奈的点点头。
程咬金的脾气,可不是一般人能应付的。
如果他在继续留在这里,以程咬金的性格,还不得抬腿踢自己
不过牧尘并没有就这样直接离开,而是先去和李世民、长孙皇后打个招呼。
又和平日里相交不错的秦琼、尉迟恭他们拜别。
之后,牧尘这才骑着马,匆匆往侯府赶回去。
今天晚上,双喜临门。
李世民特意下旨,全城解除宵禁。
也就是说,今儿晚上可以尽情的玩耍。
不过依旧还有不少的巡逻官兵,在大街上来回走动着,生怕发生点什么意外。
当牧尘骑着马,回到侯府的时候。
夜已经深了。
而唯独自己的那个房间里,烛光还在不停闪烁着。笔趣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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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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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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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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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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