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江山如此多姿>第112章 大年初一(第1更)
  大年初一的早上,任爸任妈早早就起来了,又是烧香、又是拜神,忙乎了好一阵子,才把睡得正香的任平生叫醒。

  “干嘛呢,让我多睡会不行吗。”

  任平生不想起床,昨天跟安淇用短信调情了一晚上,把安淇弄得浑身酥软的同时,也把自己搞得血脉膨胀,迟迟才睡着。

  “大年初一了,早上出门走走,给长辈拜拜年,这一年才能平平安安。”

  任妈理直气壮地说。

  “妈,让我再睡一会吧。”

  任平生用枕头抱着脸,求饶道。

  “不行,太阳都晒屁股了,不要误了时辰。”

  遇到这种有关时辰、有关吉利的事情,任妈瞬间变得冷酷无情起来。

  任平生知道自己母亲最迷信了,其他事情上对儿子都是百依百顺,但在这码事上没有通融的余地,他今天不服从母命是不行了。

  任平生出了门才明白,任妈为何要这么急着叫他起床。

  原来迷信只是一个借口,任妈真正的目的是要去任爷爷家拜年,好戏来了。

  任家共2个儿子、1个女儿,任雪萍家在涵州,一般要等初三后才会回来,大年初一上门的,只有同在文州的任天华和任天杰2家人。

  任天杰比任天华小三岁,是个八面玲珑、身段柔软的人,擅长察言观色、见风使舵,而且会唱歌、会跳舞、还会修理电器,颇有一些才艺,从小就很得任奶奶的欢心,在家族中也比大哥吃香多了。

  除此之外,任天杰娶的老婆也给他加分不少,小婶婶薛碧玉是文州市某个处级单位退休领导的女儿,虽然岳父的单位并不是什么要害部门,但单凭这点,就比普通人家出身的王秀君强很多。

  借助着岳父家的势力,和任奶奶的宠爱,小叔叔一家在家族里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对大哥一家也不怎么看得上眼,凡事都要踩大哥家一脚。

  尤其是任妈,因为没有个正经工作,都靠老公的收入生活,一直被任家长辈轻视,小叔叔一家也在一旁推波助澜、落井下石,两家的梁子越结越深。

  任平生从小到大,每次一提起小叔叔全家,任妈都是恨得牙痒痒。

  但生气归生气,两家的差距还在不断拉大。

  事业上,任爸在物资公司干了那么多年,还是个普通职工;小叔叔靠着岳丈的牵线搭桥,不但提拔了副科级,还当上工会主席,比大哥强得不是一丁点。

  住房上,任爸一家住的是物资分配的家属楼,住了十几年了也没办法换新房,两口子攒的那点积蓄,都是准备留给任平生买房用的;而小叔叔家,两口子的单位各分了一套房改房,一套他们自己住,另一套在文州房价高涨的时候卖了,凭空赚了几十万。

  生活上,任爸一家可谓勤俭朴素,除了任爸偶尔喝点小酒外,家里的最大支出就是供应任平生读书,一年到头,在外面吃饭的次数屈指可数,更别提其他娱乐了;相比之下,小叔叔家就丰富多彩了,今天吃大餐,明天去旅游,市面上出的啥新鲜玩意,他们肯定第一个去试,玩得不亦乐乎。

  在其他方面,小叔叔一家也都比任爸家强不少,逢年过节,小婶婶都是穿金戴银,打扮得花枝招展,在任妈面前炫耀自己衣服的价格,炫耀自己首饰的贵重

  由于和公婆处得不是很好,任妈能不上门就不上门,因为每次去,都免不了碰到小叔叔一家,看着任家长辈对他们百般宠爱,对任爸任妈冷眼相待的样子,任妈就很生气。

  谁都不想没事招惹别人的择辱,所以任爸一家没事基本不去祖屋。

  但是身为子女,一年中总有几个节日不能不上门,春节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节日。

  大年初一这天,小叔叔一家早早的就登门了,他们坐在客厅里,一边和任爷爷、任奶奶聊天攀谈,一边等着大哥大嫂一家上门。

  在他们心中,大哥大嫂今年肯定又是一副不服气的穷酸样,即不满他们的嚣张做派,又没实力与他们竞争,还得忍气吞声地看着他们炫耀,每次家族聚会回去,都能让他们乐上好几天。

  只不过,当任天华一家走进任家的祖屋时,眼光毒辣的小婶婶立即发现情况有些不对。

  首先是人不对,老任家三个人变化太大了。

  今天的任妈,可不是平时朴朴素素的那个家庭妇女,身上披着任平生在汉海买的黑貂皮大衣,脚下蹬着10厘米高的真皮及踝靴,手里挎着的是v图案的包包,这身上穿的、手里拎的,没有十几万下不来。

  任妈今天还把压箱底的首饰都戴起来了,脖子上挂着手指粗的金项链,耳朵上两只金灿灿的大耳环,戒指、镯子等等,身上能戴金的地方,绝对不戴其他东西,远远望去,就像一个移动的金娃娃。

  往日里不怎么会捯饬自己的任爸,今天也穿着皮毛一体的皮夹克,雅戈尔的西裤,配上金利来皮鞋,头发梳得油光铮亮,看上去起码年轻了十岁。

  眼尖的小叔叔还看到大哥手腕上戴着的那只崭新的大金表,他是个识货的人,一眼就认出那是劳力士。

  乖乖隆地咚,这劳力士金表不要大几万块吗,大哥这是哪捡来的,不会是假表吧。

  当然,老任家三人里变化最大,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那个大侄子,虽然他穿得普普通通,但身上那衣服的质地,一看就不是普通店铺里可以买得到的。

  还有大侄子的眼神,好像两把出鞘的尖刀般,朝你扫一扫,就会感觉一股寒气从脚底往上冒。

  这孩子是吃了什么药了,怎么半年不见,老成了这么多,强悍了这么多,一点都不像以前,像个书生般的文质彬彬,好像在社会上混了很多年的人物一般。

  夫妻俩肚子里嘟囔着,脸上却伪装得很好,拿出平时用惯了的热情伪装,拉着老任家三人嘘寒问暖,同时四只眼睛不断地打量着三人,想要从他们身上找出几分破绽。

  很可惜,除了任妈身上掩盖不住的怨气,和任爸无所谓的态度,夫妻俩没从大侄子身上找出点什么。

  任平生自从进来后,打完礼节性的招呼,就坐在一盘嗑瓜子。

  既不参与长辈的话题,也没有被冷落的頽气,好像大老板般坐在一旁,好整有暇地看着新旧演员,在台上合演一出大戏。

wWW.ΧìǔΜЬ.Cǒ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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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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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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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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