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长安守夜人>第二十四章 城里人套路多
  “你?”

  几人纷纷回头看向陆长歌,心想你脑子是不是坏了,昨日应对两只都如此费劲,今日还想提高难度?

  这都不叫勇敢了,叫不识时务!

  “头儿,我想试试。”陆长歌目光坚定。

  其实他心里也没底,上次在梦中学宋长虎的刀法,那终究是类似“感悟”“技巧”一类的东西,自己能学会也不奇怪。

  可昨夜那些战斗经验就不同了,关乎的是“肌肉记忆”。

  若是自己身体没有记住,脑子会了有屁用!

  再说了,那尸魔终究是白茉薇潜意识想象出来的,与真货肯定还是有出入的。

  所以陆长歌自己也不太确定,必须亲身实践一番。

  宋长虎点头:“去吧,不必勉强。”

  邓风则是上前拍了拍陆长歌肩头:“兄弟,尽力就行,不用怕被嘲笑。能坚持三十息就算进步了!”

  “他们还想比?”

  “等等,那小子不是刚来没几天吗,他也敢上?”

  “现在的新人都这么不知天高地厚,待会受伤了还得去救。”

  见那小子真的进去了,余蒙面露讥讽伸出双手:“每过一息,我便立起一根手指头,你们猜他能坚持多久?”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陆长歌与三只尸魔的攻防战正式开始。

  .......

  十息已过,余蒙却忘了计数,只是双眼死死盯着前方。

  陆长歌非但没有出局,反而在里面闪转腾挪,巧接妙挡,坚持了下来。

  起初他的动作还是生涩的,脑子根本没反应过来该如何抵挡多方位进攻,可身体确实下意识动了起来。

  这里用手肘挡.....这里侧身躲开......这里以拳相接......

  昨夜那几十次的训练,是实实在在由陆长歌本人完成的!所以他也真的保留了肌肉记忆,面对这三只尸魔就像遇上多年的老朋友.......

  “这不可能!”

  “过了多久了?”

  “.....五十息。”

  五十息已过,时间仍在继续流逝,可陆长歌却没有手忙脚乱的迹象,还是稳稳当当的应对进攻。

  六十。

  七十。

  八十息!

  景阳看得目瞪口呆:“妈的,真的假的....”

  邓风一想起先前用前辈口吻教育他,便觉得面颊滚烫……小丑竟是我自己。

  鲁温脸上的笑容早已不知不觉收敛,两条眉头紧紧拧在一起,心中虽然还记着数,可现在每过一息对他而言都是煎熬。

  一百息。

  一百一十息!

  坚持到此处,陆长歌已经胜过了凌志锋,可他仍没有停下的意思......

  直到第一百三十八息时,满头大汗的陆长歌这才主动退出,虽然气喘个不停,面色却是兴奋异常。

  “哈哈!”

  宋长虎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

  方才郁闷一扫而空,现在他心中是无比的畅快,便如万里晴空般舒适。

  一方面找回了场子,另一方面,陆长歌这货哪里是有潜力,简直就是武道天才啊!

  兄弟出风头便是我出风头.....景阳没放过这个落井下石的机会,冲对面大声道:“刚才谁说要用手指计数来着,你再计一个我看看?”

  余蒙面色铁青,没有说话。

  “我们走!”

  鲁温大手一挥,带着手下狼狈离开,让出尸魔占有权。

  这时候几人才围上陆长歌八卦。

  “不是吧你小子,一天就能进步这么多?”

  “是不是遇上绝世高手了啊?”

  “老子不要跟你当同僚了,妈的气人啊!”

  陆长歌只好赔笑说自己和陈墨前辈有一面之缘,被他点拨了一二,这才让几人接受。

  兴奋劲儿完后,陆长歌也认识到了其中局限性。

  这种提升方式只有在自己是个弱鸡时实用,待日后变强,随手便能秒杀尸魔,这样练习就用处不大了。

  不过,以后说不定能研究出别的梦中玩法?

  当日,宋长虎心情大好,难得不骂人。

  ........

  修炼完,几人随便找了处酒肆填肚子,今晚要巡夜,陆长歌也就不回姜府了。

  入夜了。

  四人分别巡逻不同街道,根据守夜人守则,遇到情况第一时间先吹口哨给信号,两长一短,再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出手还是等待支援。

  不过自从守夜人建立以来,长安城内一直没受到过夜魔侵扰,持续数十年的宵禁都解除了。

  守夜人们的巡夜也大都是走个过场,说不定还能找地方打个盹儿。

  陆长歌第一次巡夜,不敢摸鱼,正儿八经来回巡逻。

  夜晚街道上几乎没有行人,古代人对夜生活还没怎么开发,最热闹的地方就是教坊司一类的风月场所了。

  “也不知道茉薇那丫头住不住得惯。”

  “好两天没见到云霁妹妹了,有些想念。”wWW.ΧìǔΜЬ.CǒΜ

  “姜圆圆看不到我应当吃饭都变香了吧?”

  “上次在梦中认识的“海棠”,也不知他/她是何方高人,明日入梦得继续拉近些关系,看能不能利用下。”

  陆长歌心里想着些有的没的,忽然在街边墙角看到个人影,习武之人目力比较不错,加上旁边客栈亮着灯,能看清他的面容。

  头发蓬乱如鸡窝,脸上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一身布衣也是沾满灰尘泥土,像个乞丐。

  “小子,你过来。”

  “我?”

  瞧见对方冲自己勾了勾手,陆长歌愣了愣,走了过去。

  这乞丐模样的中年男子坐姿潇洒,身边也没有摆上标志性的破碗,应该不是乞讨来的......可浑身酒气,难不成就是个醉汉?

  只见他疯癫地笑了笑:“你是新来的守夜人,没错吧?”

  卧槽.....他怎么知道我是新来的?

  陆长歌下意识对这中年男子重视了许多,或许如陈墨前辈假装车夫一般,这也是个高人!

  “你为何知道?”

  “在高品强者眼中,能够从你的任何一个动作中看出你的深浅,小子,你显然是初入武道,加入守夜人便是为了更上一层楼。”

  “!!”

  陆长歌暗自惊叹,这人有货啊。

  中年男子笑了笑,低声道:“小子,想不想学两招?”

  陆长歌藏不住眼神中的热切,急忙蹲下身来:“不知前辈有何指教?”

  “哎,不急,你先去那客栈里给我买一坛酒来。”

  陆长歌突然有了强烈的既视感,自己仿佛在玩游戏,突然遇到了世外高人,接到任务:为他买一坛酒。

  “前辈当真?”

  “记住,要上好的女儿红。”

  一坛酒能值几个钱.....陆长歌当即答应下来,来到客栈里吆喝:“小二,来一坛上好女儿红!”

  “好勒官爷,三两银子。”

  “....这么贵?”

  见这位官爷皱了皱眉,小二心里有些发怵,毕竟守夜人都是不好惹的,只好赔笑。

  “官爷,您都说上好女儿红了....别人来买都是四两银子,我这看您巡夜辛苦,还便宜了些呢。”

  哦,这么上道?怪不得能在京城混。

  这么一听陆长歌就舒服多了,付了银子提上酒,又跑回去找那醉汉。

  “前辈,酒来了。”

  蓬乱的发丝下,男子双目放光,“快来。”

  拔开酒塞,他竟是直接提起如脑袋般大的酒坛痛饮,咕噜咕噜声持续整整十息,这才擦擦嘴大笑着感叹:““好酒,好酒啊!”

  “前辈,您刚才说的点拨,是不是......”

  “你这年轻人品性好,根骨也是上佳,若得点拨必能一飞冲天!”男子探出剑指,神叨叨地话语间,一指点在陆长歌眉心处。

  一阵凉风吹过,无事发生。

  哦不,对方打了个酒嗝,大概是太久没洗漱的原因,臭得几乎能熏死人。

  除此之外,陆长歌没感到任何异常。

  “前辈,您这就算点拨过了?”

  “那不然呢?”

  男子继续喝酒,便如渴了三天三夜的流浪汉,真正把酒当白水畅饮。

  陆长歌的酒量其实也不错,那日在宴席上畅饮许久,也未曾醉得不省人事,可他自认没有眼前这人厉害。

  “前辈,要不.....您再说明白些?”

  “哎,这酒虽好,没有下酒菜还是少了些味道啊,可惜,可惜!”

  “?”

  “小伙子,你再去买一碟花生米来,不用大鱼大肉,花生米香。”

  陆长中心里寻思,这花生米的确要不了几文钱,比起这三两银子的女儿红简直不要太便宜。

  “行,前辈你等等。”

  .......

  “小二,再来一碟花生米!”

  陆长歌刚说完,便见店小二面色古怪的看着他,“又买女儿红又买花生米......官爷,您不会被骗了吧?”

  “啥意思?”

  “叫您来的,是不是个躺在街边的醉汉?”

  “你咋知道?”

  “那就对了!官爷,那是个骗子,好些人被他这样骗过。”小二急忙道。

  “不是,他一眼就看出我新来的守夜人。”

  “他每天都在这附近几条街游荡,巡夜的守夜人早就认了个遍,您看着面生,可不是新来的吗?”

  “.......”

  陆长歌急忙跑回去,可那墙角哪里还有半个人影,只有些许泼洒在地上的酒,还散发着浓厚醇香。

  “我日,城里人套路这么多?!”

  三两银子,痛心啊!

  要知道,自从白茉薇来洉,陆长歌的银子全都交给她看管,没留太多零花钱。

  这下可好,偷偷去教坊司的钱也没了......下次还是继续白嫖吧。

  ........

  无人街道上,醉汉畅快痛饮。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快哉,快哉!”

  若是此刻有人在场,定会揉着眼睛以为自己看花了,因为那人每跨出一步竟都能走出数丈,如同瞬移一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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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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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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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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