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引出的新人物将会贯穿本书结尾。
阅兵,又称讲武。
在阅兵开始前,由内阁发出提议,经由李牧之批准后,再返回到内阁和大将军府,内阁向兵部发出阅兵命令。
于是兵部再向大将军府提供必备的军备物资,然后一个流程才完成。
这就是大明的官方流程。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如今在内阁文官体系外,还有一个大将军府,直接归属于李牧之掌管,而大将军则是娄丝,娄丝特意改了个名字,叫做娄爱国。
这还是李牧之的一句戏言。
“你不用换姓了,还是姓娄,不过名字嘛可以改一改,比如建明啊,爱国,或者革新都行。”
娄丝记住了,第二天立马改了名字,娄爱国,谐音好像是我爱国,几乎没有什么两样。
娄爱国还是那副样子,不喜善笑。
老程如今是他的下级,身材好像又圆润了几分,他摸着肚皮,一口咬着大西瓜,红嚢的西瓜汁顺着嘴角掉落在地上,下面记载了一滩红色液体。
娄爱国淡淡的目光一扫,轻声道:“程将军,陛下有令,将于八日后正式举行阅兵行动,你作为阅兵第一批,也是第一个出场的人物,希望你勤加练习,不可懈怠。”
老程拍拍胸脯,道:“放心吧,没问题,有我老程办事,就放心吧。”
“就是因为你才不放心。”
一旁传来一道嘲讽的声音,话音的主人是一个光头男子,肌肉很多,杀包大的拳头,整个人坐在那里好像就是一座山,此人正是拔汗那。
娄爱国看了看拔汗那,没有多说话,因为他已经接到了消息,很快拔汗那就要调走了,吐火罗部落已经隐隐约约有向大明投靠的消息。
不是简单的臣服。
而是彻底融入到大明了。
陛下为了奖励吐火罗的功劳,准备新立怯薛军,不同于大将军府,地位更高一些,真正的属于陛下的亲军。
而拔汗那则是清军的首领。
老程没有回头也知道谁在说话。
他撇了撇嘴,嘴上一点也不饶人的说道:“你还不是有个好妹子。”
拔汗那脸色发紫,十分的尴尬。
他虽然比较单纯,但已经知道不同过往,李牧之的身份高贵,甚至说,也超出了他的想象。
在这种情况下,他也动了一些小心思,于是打算写信告诉父亲,想要和父亲谈一谈他妹妹的事情,不如把他妹妹嫁给李牧之。
问题是他不回写信。
吐火罗也没有语言,只好求助老程写了一封信,所以自此以后,老程都会用这句话挤兑他。
拔汗那幽幽的说道:“要不,一会儿咱们练一练。”
沙包大的拳头轻轻互碰了一下。
老程立马熄灭了心思。
自从在兰若寺的事情之后,拔汗那反而武力大增,本来两个人以前是棋逢对手,老程凭借着灵活,和勇猛的拔汗那来个持平打斗,现在可不行了。
其余坐下的将军嘿嘿的笑了几句。
老程不当回事,抬起下巴睥睨地说道:“你们谁能打得过我们两个?”wWW.ΧìǔΜЬ.CǒΜ
其余人立马不说话了。
毕竟,谁都打不住。
老程嘿嘿一笑,被拔汗那瞪了一眼。
娄爱国目光再转移。
视线落在了帐内的右侧角落里,那里坐着一位年轻瘦弱的男子,长长的头发掩盖了他的脸颊。
“李延。”
大家循声望去,这时候的李延才抬起了头,这是一张很普通的脸颊,更为重要的是,他的肤色和眼眸都表明着他不是大月氏人,也不是老秦人。
场上其他人的神态也是复杂异样。
李延,乃是希腊人和塞人混血。
更是秦禾的儿子。
没错,就是被李牧之灭掉的巴克特利亚的一位官员。
在后来的灭城战中,秦禾的母亲被大明军抓住,后来献给了李牧之,被李牧之宠幸,而李延也正是由于他母亲的原因活了下来。
他被抓时才十三岁。
如今刚刚十五。
别看他十分年幼,然而,娄爱国一点也不敢忽视他。
本来他活了下来之后,李牧之看在他母亲的份上,让他成为了一名普通大明人,摆脱了成为奴隶的后果。
可是,李延让人摸不着头脑,他反而加入了军队,当娄爱国知道的时候,李延已经从一名普通军士成为了一个小队长,更是一名百长的有力竞选者。
娄爱国拿过他的战绩一看。
也说不出任何反对的理由。
在平叛西泽【大明城邦】叛乱中,一人杀掉三个敌人,并接替自己死去的小队长,带着三个同袍,打败了五十贼军,并俘虏了二百人......
这样彪悍的功绩。
他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
甚至扪心自问,自己是否能有这样的战果,他自问,做不到。
后来,他好奇地调查了一下俘虏。
据那些俘虏说,他们也是稀里糊涂被俘虏的,有人投降了,就跟着投降了,至于谁是第1个投降的,他们也不知道。
娄爱国又问他们,为什么在回来的路上不逃走呢?
他们说,李延劝说他们,后来他们就服气了。
“.......”
娄爱国说不出话来。
这样的人才,为何巴克特里亚没有挖掘出来。
李延没有把奖励的金币花掉,反而买了许多书籍,并且把自己的功绩分给了周围的同泽,大部分功劳给了那个牺牲的小队长......
这还是个孩子。
就能做到这样,娄爱国不得不承认,人和人之间是有差别的。
李延一路升迁上来,现如今已经是百骑长。
李延很淡定地合上脚下的羊皮纸。
他无时无刻不在学习。
像一只海绵一样,吸取着各种各样的知识。
“大将军。”
李延恭敬道。
娄爱国深吸一口气,道:“程将军是第一梯队,你是第二梯队,准备的如何了?”
李延低眉顺眼,道:“禀告将军,正在准备中,程将军教了我许多,卑职会努力的。”
娄爱国轻轻点了点头。
“嗯嗯,不过也不用太过紧张,这是你第一次在陛下面前亮相,祝你好运。”
接下来娄爱国又继续分配任务。
大明的阅兵活动即将开始了。
即将拉开帷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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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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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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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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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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