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母!”林小明朝母蛇招了招手,“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小母游了进来,蛇尾翘起的指向山洞外面,同时还咬着他的衣服,轻轻往外扯。
林小明迅速反应过来,“有人进了孤王岭?”
小母连连点头。
“美涵姐!”林小明忙交待洛美涵,“你呆在这里不要动,我出去看看!”
“好!”洛美涵答应着忙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防狼电击枪,“你把这个带上!”
林小明摇头,“我用不着,你留着自己防身吧!”
洛美涵只好道:“那你一定要小心点!”
林小明答应一声,这就和要小母出去,不过想了想又改变了主意,“小母,你留在这里保护美涵姐!我和小公去看看什么情况。”
小母明显有些不情愿,因为它没点头也没摇头。
林小明这就伸手摸了摸它的头,“乖哈!不然就不就喜欢你了!”
摸头杀,又加美男计!
小母似乎终于扛不住了,冲他点了点头,然后游到洛美涵的身旁,乖巧的卷缩成了一团。
洛美涵也伸手摸了摸它,“小母,我们在一起,不给他们添麻烦哈!”
林小明出了山洞,然后冲小公挥了挥手,明显是让它带路。
小公没有墨迹,钻进了草丛,刷刷的往前游去。
林小明见草丛茂密,还夹杂着扎人的荆棘,有些哭笑不得,又不是没路给你走,你就不能好好的走条正道吗?
然而小公要这样带路,他也只能跟着钻了进去。
约摸二十来分钟后,小公终于停了下来。
林小明便从后面凑上前去,悄悄的扒开草丛往外查看,只见两男一女正停留在他之前挖过乌灵参的古树下方。
两个男的都极为魁梧高大,女的身材也相当高挑,足有一米七五的样子。
从他们的个头,装扮,以及蹬山鞋上残存的白色粉末痕迹来看,绝对就是之前在外面追击洛美涵的三人。
林小明确定这点后,立即就想出去收拾他们,给洛美涵狠出一口恶气,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第一,他们虽然只有三个人,可是身上明显都有武器。
女的身上背着一把轻便的弓弩,腿上还有个枪袋,里面别着一把手枪。
另一个板寸头男人的手上拿着一把开山刀,后面的背包侧边挂着一把拉栓式步枪。
最后一个胡腮大汉手里则直接端着把双管猎枪,此时正警惕的扫描着四周。
林小明虽然练了一身内外兼修的武功,但明显还没到刀枪不入的地步。
武功再高,一枪撂倒!
他觉得自己不想被打成马蜂窝的话,最好是不要冲动!
第二,这三人看起来明显不是普通人,他们的目的地,明显就是孤王岭。
那么他们来孤王岭到底做什么呢?
探险?
打猎?
还是寻宝?
不管他们到底想干什么,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他们对这个孤王岭有着一定的了解,否则不会小心翼翼,步步为营!
林小明对孤王岭还处于探索阶段,对它知之甚少,如果有“引路人”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正是这两个原因,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继续悄悄的观察。
看了一阵后,他竟然发现这三人隐隐透着一种熟悉的感觉,似乎曾几何时在哪里见过。
怎么会有这样感觉呢,自己明明是第一次见他们啊!
林小明十分纳闷,努力的想了想,终于记了起来。
这个胡腮大汉与那个板寸头,自己确实见过,但不是真人,而是相片。
毕珺手机中那些A级通缉犯名单中,这两人赫然就在其列。
胡腮大汉叫刘志青,板寸头叫邹鑫,两人身上都有命案,悬赏线索的金额达到二十万。
这是要发财的节奏啊!
林小明什么都不缺,就是缺钱,虽然四十万对于一个亿的目标而言只是杯水车薪,但也聊胜于无!
他赶紧掏出手机,调成静音模式后,打开相片拉近焦距,对着三人就是一顿拍,然后发送给毕珺。
然并卵,这里没信号,相片发送的进度通通在打转,连百分比都显示不出来。
林小明无奈的收起手机,然后又有些纳闷。
这两个男的感觉熟悉情有可原,因为看过相片。
那女的呢?
明明连相片都没见过,怎么也会感觉熟悉?
正在林小明纳闷的时候,那个胡思大汉刘志青已端着枪在周围转了一圈走回树下。
“我觉得我们小心过头了,这里根本就没有传说的那么恐怖,咱们没必要这么谨慎,大胆往里走吧!”
“刘志青!”板寸头邹鑫沉声喝道:“你别忘了,张国军和王候就是进来这里之后失踪的,至今音信全无,生死未卜。你要是自以为是,最后会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刘志青明显有些畏惧邹鑫,被教训得垂下头不敢吱声。
林小明听到张国军与王候这两个名字,心头却是大震,这三个人跟他们俩是一伙的?
这些……通通都是血门的人?
当他的目光再次落到那个身材高挑的女人身上的时候,终于恍然大悟,他知道她是谁了!
这个女人,他虽然是第一次见到活的,可真的说得上神交已经久了!
没搞错的话,她应该就是那个身上带着阴之花毒的女人——阮娇!
林小明之前确实没见过她本人,可是看过陈芝琳提供的监控视频,阮娇的背影与身材,跟眼前的女人完全一样,这也是他感觉眼熟的原因所在。wWW.ΧìǔΜЬ.CǒΜ
为了确定这个女人就是阮娇,林小明将一直挤在自己侧边,身上散发着腥臭气息的小公的蛇头按了下去,然后闭上眼睛,仔细嗅了起来,显然是分辨空气中有没有阴之花毒的浓腥味。
然并卵,隔得太远了,林小明仅仅只能闻到小公身上的味道。
不过也没关系,邹鑫接下来的话已经揭晓了答案,“阮娇,你对孤王岭的情况了解得比较多,你觉得张国军与王候现在是死是活?”
阮娇摇头,“这么久也联络不上,多半已经是凶多吉少了。”
邹鑫闻言眉头不由紧了紧,“那照你来看,咱们现在是继续前进,还是退出去。”
阮娇看了看天色,“现在已经是傍晚了,过不了多久就会天黑,为了安全起见,我们还是原路退回吧!”
刘志青明显有点不甘心,“不找那个女的了?”
阮娇摇头,“她受了伤,又孤身一人,闯进这里必定是十死九生,咱们没必要在她身上费心神!”
刘志青嘟哝起来,“……我还说找到她,今晚可以好好开开荤呢!”
邹鑫明显是三人中带头的,他没理刘志青的话,沉吟一下后当机立断的道:“听阮娇的,咱们撤!”
“卟”正是这个时候,一声闷响从林小明藏身之处响了起来。
他放了个屁?不,是被他一直按着蛇头的小公有些不耐烦,摇了摇蛇尾,正好扫中了一节枯枝。
“谁?”刘志青立即端起猎枪,指向林小明的藏身之处沉喝。
“咔啦!”邹鑫也反应极快的解下自己的步枪上膛,“出来,否则我们就开枪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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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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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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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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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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