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绝世天才,都是生于乱世之中,大符师亦如此。
乱世缘由,乃天下九州之首的大秦皇庭,底蕴丰裕,有意统一九州。杀神秦起自告奋勇,领军东征西伐,皇庭大军一路高歌,各州若有抵抗,便是尸横遍野,大地荒芜,如同饿鬼道降临。
大秦皇庭第四次出征南下,准备与大楚州开战之时,大符师便冒着大不韪,只身西渡八万里,历尽千难万险,破大秦边关,闯入皇庭之中,在祭天的擎天柱上仿写了一段法旨,直接震杀了三位天品武者,让大秦皇庭实力大损,自此名震九州。
但大秦隆运昌盛,岂是他一人可挡?最终他败给了命运,杀神率众攻破大燕王庭之时,为报复大符师而屠国数月,血祭亿万生灵,险些引来修罗道降临。
而关于大符师的下落,有人说他战死于擎天柱前,也有人说是在大燕州被强者围攻致死。
最终,大秦皇庭再无阻碍,定鼎九州,初代王自号大秦皇。
大符师仿佛消失了,但他所掌握的东西却从未消失,成为传说中最神秘最伟大的宝藏,他的事迹或被时间淡去,但他所开创的体系却永远的留了下来,符师,一个夺天地造化的修行路,一个最接近天道的修行法。
时光荏苒,一转眼便过去了三千年。小时候,总想长大了做一个屠夫,杀猪,能顿顿吃大肥肉,嘴上整天油光光的——油光光地在田野上走,在村子里走,在人前走,特别是在那些嘴唇焦干、目光饥饿、瘦骨伶仃的孩子们面前走。
在村子里,一个杀猪的屠夫竟是有很高位置的人,人们得奉承他,巴结他,得小心翼翼地看他的脸色。你要是让他厌烦了,恼火了,愤怒了,从此就很难再吃到好肉了。所谓的好肉,就是肥肉多瘦肉少的那种肉,厚厚的一长条肥肉上,只有矮矮的一溜瘦肉,七分白三分红,很漂亮。
那是一个全民渴望肥肉的时代。
土地干焦焦的,肠胃干焦焦的,心干焦焦的,甚至连灵魂都干焦焦的,像深秋时大风中胡乱滚动着的枯叶,它们互相摩擦,发出同样干焦焦的声音。天干焦焦的,风干焦焦的,空气干焦焦的,甚至连雨都干焦焦的。这是一个正在被风化的世界,一切都已成干土,只要一揉搓,就立即变成随风飘去的粉尘。“油水”在那个时代,是一个令人神往的词,是大词,是感叹词。摇摇晃晃地走在尘土飞扬的路上,身体扁扁地躺在用干草铺就床上,干瘪的心想着的是流淌的油水,是枯肠焦胃的滋润。肥肉是花,是歌,是太阳。
一家人总要积蓄、酝酿很长很长时间,几近绝望了,才能咬牙豁出去割一块肉。小时,对肉的盼望是全心全意的,专注的,虔诚的。在敲定了下一次吃肉的日子之后,就会日以继夜地死死咬住这个日子,一寸时间一寸时间地在心中数着。总怕大人反悔,因此会不时向他们强调着这个日子,告诉他们还剩多少天就要到吃肉的日子了。平时,即使吃饭也是半饥半饱,更何况吃肉!记得我都念高中了,一个月的伙食费才一块五毛钱,一天五分钱,早晚是咸菜,中午是咸菜汤,上面漂几滴油花。终于等到吃肉的日子,其实并不能保证你尽情地享受,有些时候,它带有很大的象征性——每个人分小小的一两块。于是,那时候,肥肉就显得弥足珍贵了——花同样的钱,瘦肉解决缺油的能力就远不及肥肉,只有肥肉才具有镇压馋涎的威力。肥肉的杀伤力,是那个时代公认的。那个时代,肥肉是美,最高的美——肥肉之美。厚厚的肥膘,像玉,羊脂玉,十分晶莹,像下了很久之后已经变得十分干净的雪。凝脂,是用来形容美人的,而凝脂不过就是肥油,而肥肉是可以炼成肥油的。等肥油冷却下来——凝脂,就成了最令人神往的美质。
肥肉吃到了嘴里,于是它爆炸了!等待多时、只有肥肉独有的油香,立即放射至你的全身,乃至你的灵魂。你,一块几乎干涸的土地,在甘霖中复苏,并陶醉。后来,你终于平静下来,像一只帆船懒洋洋地停在风平浪静的水面上,没有了前行的心思,觉得所有的一切都已获得,什么样的风景都已见过,心满意足了。
而一个屠夫,直接关系到你对肥肉愿望的满足。这是他的权力。
村里只有一个屠夫,管着方圆四五里地的人的吃肉大事。姓李,高个,颧骨突出,眼窝深陷,皮肤黝黑,像南亚人。络腮胡子,又浓又密。大人小孩都叫他“大毛胡子”,当然只能背后叫。他既杀猪,又卖肉,出身于屠夫世家,杀猪水平超绝,将一头猪翻到,再将它四爪捆绑,然后抬上架子,打开布卷,取出尺长尖刀,猛一下插入它的心脏,热血立即哗啦喷出,等那猪一命呜呼,再将它从架子上翻落在地,吹气,沸水褪毛,开肠破肚,一气呵成,堪称艺术,无人匹敌。卖肉的功夫也很好,问好你要多少钱的或是要多少斤两,就在你还在打量那案上的猪肉时,刀起刀落,已经将你要的这一份肉切出,然后过秤,十有八九就是你要的分量,最多也就是秤高秤低罢了。拿了肉的人,回家大可不必再用自家的秤核准。此人,一年四季总冰着脸。因为,他不必要向人微笑,更没有必要向人谦恭地、奉承地笑。无论是杀猪的刀还是卖肉的刀,都是那个时代的权力象征。狼山边上,有个圩塘,住的全是些外乡逃荒躲债来的穷人;有做手艺的,有做小本生意的,真是“敲锣卖糖,各做各行”。
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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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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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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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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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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