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布衣崛起>第154章 铁骑重甲
  明月堡的外墙还没有修好,但原先的明月寨区域变化甚大。

  小河以南几乎没有了空地,密密麻麻的两层甚至三层砖石小楼,正在取代之前的篱笆小院。

  熊成文和张展郡估计,再过一段时间,新拿到黄色户籍的庄民连独栋屋子都没地盖了,只能几家合建一栋小楼。

  小河以北早已不允许建造新屋,除了一百多户老资格的庄民住在那里,便只有十几个核心作坊。

  武器作坊和铠甲作坊分布在西北角,那里建造了两层小水坝,稳定地推动六个水车运转。李响耗费两年时间和上万贯钱粮,不断招揽信得过的庄民建了几个绝密作坊,位于明月庄东北角,李响称之为实验室。

  新的议事堂,地面到大顶的距离超过五米。

  李响坐在庄主大椅上,和下属、门生、老庄民客气了一阵,便赶到明月堡东北角的绝密作坊,查看一种极其重要的东西。

  李响屏退护卫来到山脚,躲得远远地,看雷达和四眼仔两人表演。

  带着水晶眼镜的四眼仔用一根铜棒,把三种粉末按比例混合,放入雷达手中的陶罐。

  雷达额头见汗,小心地压了压粉末,用一个软木块儿塞进罐口。

  软木塞中间有个小洞,雷达把一根半米长的麻绳缠绕在铜丝上,插入洞口,再把铜丝抽出来。再用鱼胶把麻绳固定在罐子上,雷达才完成所有准备。

  见李响点头,四眼仔咽口唾沫,把麻绳点燃,雷达赶忙把罐子扔到远处。陶罐很结实,顺着小坡滚了五十多米才停下。

  两分钟过去。

  李响奇怪,问身边尴尬不已的两个门生,“怎么还没响?是不是熄火了?”

  雷达摇头,“这种麻绳是俺求了甄爷爷,特意搓出来的,好烧得很。截下来的这一小段,不应该出问题。”

  四眼仔扶了扶奢华的眼镜,“弟子是拿硫磺粉、硝石粉和木炭粉,按照夫子给出的配比加以混合,之前都能……”

  “轰隆~~~”四眼仔话没说完,便有一声巨响传来。

  李响只觉得心脏猛地一跳,然后才恢复正常,耳朵被巨大声响震得嗡嗡的。“骤然遇到这样的东西,老子都被吓到了,何况马匹?”李响不无得意地想到。

  四眼仔和雷达对视一眼,松了一口气。两人平日里一直较劲,但都不想在庄主面前出丑。

  李响拿过一根麻绳,点着,问雷达:“仔细看一下,和下雪前有什么不一样?”

  雷达一拍手,“慢,现在烧得慢!难道说,天冷了,麻绳就烧得慢?”

  李响一脸黑线,心道:还不止呢,要是空气里水分大,麻绳烧得更慢,烧到半截,直接熄灭都有可能。不把这些搞清楚,贸然把火药拿出去,炸死的很可能不是敌人!

  在雷达的肩膀上拍两下,李响苦口婆心,“年轻人,发现什么地方不一样,就要多看多想多记。尤其是涉及到拼命的东西,更要小心再小心,若是一个不好,你知道会发生什么吗?本庄主发下的任务只是一方面……”

  见雷达认真受教,四眼仔又拿铅棒在那里写写画画,李响才满意地点头。

  李响上前,查看爆炸后的残留物,眉头紧皱,心道:

  “奇怪了,没听说黑色火药,爆炸之后会有这么多的残留物啊?还残留着好几种颜色的粉末,真是垃圾,配比和工艺还要不断改进才行。”

  黑色火药不是说把硫磺、木炭和硝石的粉末混合,就可以点火炸人了。粉末的颗粒大小、粉末的纯度很能影响威力,要不断摸索,李响没有记住黑色火药的最佳配比,只能让两个门生不断改进。

  大周有原型的东西还好,曽木匠等人改进起来很快,但想要搞出新东西,何其艰难。

  大定府,金国的汉人大员韩民国,正在厅堂里考校两个儿子。

  韩民国妻子早逝,至今尚未续弦。韩家只有一个嫡子,也是长子,韩道昌。

  韩民国还有一个二子,为妾室所生,取名韩道济。

  为让两个儿子增长见识,韩民国用上了扶立阿骨打登基时结下的交情,把两个儿子送到女真军中做事。

  韩民国先问大儿子,“在金国军中已经待过一月,道昌有什么收获?”

  韩道昌刚要说金国如何如何,就被自己老子打断,连忙改口,“我大金的铁骑,人马具皆重甲。一旦开动,便如千钧之力,以前见过的什么辽国铁骑,直如土鸡瓦狗。”

  中都之战,女真举全族之力,以五万余人大战四十五万辽国大军,一举击溃。

  之所以有“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的说法,一是因为参战的女真联军中,只有不到一半是真女真;二是因为辽国为夸国力强盛,喊出了百万兵屠灭女真的口号。

  尴尬的事情发生了,辽国一败涂地,战神阵亡,女真趁势传播“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的说法。你不是号称七十万大军吗?我以两万破你七十万,看谁还敢抵抗?

  中都之战毁灭性地摧毁了辽国部队的士气。女真攻破了辽国五京中的三京,攻下了整个塞北和辽东,占据了辽国一多半国土。

  韩道昌提到的重甲铁骑,便是中都之战时,女真联军赖以取胜的三板斧之一。所谓三板斧,分别是铁浮屠、弓箭和重甲硬军。

  女真如日初升,建立金国,更加重视击败辽国的三板斧。靠着从辽国权贵富商家抄来的财富,金国把铁浮屠扩充至一万,直接由皇帝指挥。

  韩道昌在军营中,看到铁浮屠训练时踏破冰原的场景,感触颇深。

  韩民国微微点头,抚须思考一阵,又看向韩道济,“道济,你呢?”

  “我大金步阵之精,冠绝天下。女真战士身披重甲,手持铁锤、大刀和狼牙棒,无坚不摧。”韩道济原本是唇红齿白的佳公子,在金国军营中待了一个多月,却显得有些憔悴,脸上也有了些棱角。

  回想起女真死兵在训练中,奔突如虎的场景,韩道济汗毛倒竖。

  在老林子里渔猎为生的女真战士,步战更胜于骑战。在老林子里穿行,女真战士随时要跟虎熊搏命,尴尬的是,深山老林里可不能骑马。

  说来很是凄惨。

  女真被辽国统治的时候,身披兽皮鱼皮、手执粗陋武器、只能使用骨箭的女真青壮,遇到熊瞎子的第一反应不是盘算战力,看能不能打过,而是直接上去拼命。

  运气好,捕猎的女真猎人拼着死伤几个,干掉熊瞎子。部族长老就可以拿熊掌、虎皮和老山参讨好辽国贵人,让部落免于重罚;

  运气不好,捕猎的女真人死伤惨重,也没留下猎物,回到部族就惨了。女真部族物资紧张,还要被辽国贵族盘剥,没听过哪家的残废青壮活过下一个冬天……

  好些女真部落拼了老命,一年到头积攒好东西,为的只是少受些罪,少上交几个女娃娃和青壮。如果能不饿肚子,在冬天里不冻死人,就是长白山神保佑了。

  女真起兵后,老林子里长大的战士凭借悍不畏死的精神、百年积累的怨气和充足的饭食,很快表现出自己的凶悍绝伦。

  女真战士攻陷第一座辽国城池后,突然发现,原来契丹人已是如此软弱!

  为快速击溃辽军阵型,减少伤亡,阿骨打集中铁甲,搞出一支重甲步军,女真战士称之为重甲死兵。重甲死兵拼命向前,要么敌人死,要么自己亡。

  重甲死兵屡次打开辽国大军的缺口,在中都之战中居功至伟。xǐυmь.℃òm

  女真立国,各级的猛安谋克更加重视重甲死兵,完颜希尹还为重甲死兵取了一个称呼,“重甲硬军”。

  身着重甲、手持重武器、奋勇突前的重甲硬军,和人马具甲、如墙而进、交替前行的铁浮屠重骑兵一起,即将成为彻底攻灭辽国的杀手锏。

  韩民国取出视若珍宝的檀木盒,拿出羊脂玉小瓶,放在手心,小心地摩挲,“大郎,二郎。那你们觉得,金国战士为何屡屡以少胜多?铁浮屠、铁甲硬军和硬弓,你们觉得哪样最厉害?”

  韩道昌和韩道济面面相觑。

  两人都没有见过中都之战的场景,在女真军中做事的时候也不在一起。韩道昌不了解重甲硬军的厉害,韩道济也不了解铁浮屠的可怕,怎么回答?

  还有弓箭,北地的汉家儿郎也多有习练,韩道昌便是此道高手。女真军中,本族的老底子,平均拉力达到一百三十斤,韩道昌知道这很吓人,韩道济同样清楚。

  问女真的强弓、铁浮屠、重甲硬军哪个更厉害,便如同问一个战士,你的矛和盾哪个更厉害一样,怎么回答?女真人又不会相互攻杀,韩民国的两个儿子怎么知道,到底那样最厉害?

  韩民国借着日光,观赏羊脂玉瓶的温润色泽,道:“还是不开窍。陛下起兵以来,先以三千破两万,然后一万破十万,最后以五万兵马大败天祚帝。不算投附的室韦人和奚人,倒也当得起两万大破七十万。”

  “女真只十数万人,却屡屡大败子民过千万、拥兵百万的辽国,靠的不是强弓、铁浮屠和重甲硬军这些小道。”韩民国摇摇头,把玉瓶放入盒中,“再想想,女真立国之本,到底是什么?”

  韩道昌震惊了。父亲大人说铁浮屠是小道?

  韩道济听到他父亲的说法,却身体一震,在脑海里把女真战士和辽国士兵做了一个比较,脱口而出:“坚忍,挣命!”

  韩民国挑起眉毛,脸上终于有了笑意,“不错,女真一族在老林子里爬冰卧雪,被辽国欺压百年,坚忍求生。如今大金立国,女真如日初升,战士人人拼命,这,才是金国的立国之本!”

  “中都之战时,老夫却和陛下相距不远。五万打四十五万,若是辽国人能有女真勇士的十分之一坚忍,也不至于大败。”

  “尽管辽军一盘散沙,彼此不信任,可辽国的底蕴确实可怕。耶律木重这样的战神,还有耶律明、萧振这样的后起之秀,都是人杰……辽军在战场上数次险些翻盘,最后陛下只好亲自下场,才把天祚帝吓跑,一举锁定胜局。”

  “心无旁骛,坚忍向前,这才是女真强大的根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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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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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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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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