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布衣崛起>第112章 官军与义军
  田皓勇也是淮南出身,和叶余真不同,这厮向来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水灾起后,田皓勇看不过几位兄弟家中受苦,又不想太过麻烦老家的亲友,于是带着几人投奔官军。

  负责招兵的书办对田皓勇这种良家子参军的行为很是不解,问过之后才了解到田皓勇便是那种四处游荡、好勇斗狠的“流氓无产者”,鄙夷之下不再关注。

  新募之军居然五日一练,田皓勇隐约觉得有仗要打,果不其然,他所在的厢军一部很快被姚平仲挑走。

  整编之后,姚平仲见到了自己的都头,居然是一位豪爽的西北军汉,据说在折老太爷的亲军待过,使得一手好弓箭。田皓勇因为武艺娴熟,很受自家都头的看重。

  田皓勇在老家时最多把人打得头破血流,哪里见过生死搏杀的阵仗?在和方腊军的第一场战斗中,他的腰刀插进一个小伙子胸膛,那个小伙子喊着爹娘求饶,却被姚平仲的都头一箭入脑,红白的东西溅到脸上。

  “他活不了,给他一个痛快”姚平仲的都头如此讲,嫌弃地看着呕吐发抖的田皓勇。

  连着几夜,田皓勇在冷汗中做噩梦。再次上战场,他的手居然不抖了,可拼杀后的空虚和暴躁无从弥补。

  田皓勇被都头拉着,闯进一家小民的茅草屋,当着那家男人的面享受了妇人,那个庄稼汉始终一语不发。

  临走时,都头突然拿弓射死那家的男人。田皓勇听着妇人和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拿刀刺向都头,却被都头踹倒在地。

  “咬人的狗不叫,好好学着点!”

  姚平仲为了增强战力,从西军中挑选可战之士,付出高额报酬的同时,对军纪也放松了约束。他本就是西军出身,太了解那些杀人不眨眼的汉子想要什么,也知道如何去驾驭那些糙汉。m.xiumb.com

  监军和法曹等人拿着“战利品”的分红,不好翻脸,一再提醒他多多注意,万一韩世忠兜不住,大家都要倒霉。

  姚平仲有自己的考量,对于有后台的人家他向来第一时间保护。他了解朝堂里的那帮文官,“只要老子在战场上有功劳,尽快把方腊镇压下去,还江南一个安宁,不耽误朝廷对北方的大计,那些个文官才不会管老子抢了多少财货。”

  “太过老实,他们反而怀疑老子心怀不轨……要挑刺,宰制大人也只会挑他韩世忠的刺。”

  姚平仲的考量是其一,方腊军对士绅大户的凶残才是姚平仲无需担心的主要原因。

  方腊军中大多数人对士绅官员恨之入骨,每破一地几乎杀绝大户士绅读书人,搞得士大夫们对方腊愤恨惊惧异常。

  相比方腊的“滔天罪行”而言,姚平仲军抢些财货、杀戮无辜、抄掠妇女……便很不显眼了。我是烂,但有比我更烂的挡在前头,姚平仲从不缺乏这样的“觉悟”。

  姚平仲这厮也觉得小心为上,在副将的建议下,开始打着“剪除投靠方腊军的叛逆”的旗号行事,还把俘获的方腊军头目以大价钱卖给吃过苦头的士绅大族,供其解恨。

  机智了,尽管有些士子大儒状告姚平仲部军纪糜烂,也往往被人压下。种种有段下来,又有天时地利“人和”的辅助,姚平仲还真不用担心太多。

  田皓勇便在这样的背景下,跟着身手出众的都头“奋勇杀敌”,跟随姚平仲的大旗一路西进。

  上了战场就跟着都头猛砍猛杀,休整的时候在充满方腊军“逆属”的军妓营发泄一下,当然,偶尔的劫掠扰民也是保留节目。

  平心而论,姚平仲混入了不少西军战士整编而成的几千人,的确是四路大军中最能打硬仗的军队,几百名马步娴熟、能砍善射的西军老卒为战力增色不少。

  姚平仲还死皮赖脸,从折种两家那里讨来三百骑士,东拼西凑成五百骑兵,论战力几乎和韩世忠的八百骑兵相当。

  田皓勇的都头在攻打嘉兴城时阵亡,临终之际把“战利品”交给田皓勇,田皓勇没有贪一个铜钱,全部寄给老都头的家人。

  他和那位西军老卒一样不是好人,他和那位老卒一样杀过无辜,他和那位老卒……他已和那位老卒相差无几,所以他不会贪军中兄弟的卖命钱。

  攻下嘉兴城后,田皓勇作为新都头,没有和手下一起去“收缴”逆贼的不法财产,而是一个人静静地发呆。手下进献的东西他没推辞,毕竟是兄弟们的一番心意,顶多全部送到阵亡兄弟家中。

  不知为何,田皓勇感觉厌倦了,也许再拼杀几阵再多杀些人,他便会正式成为一名合格武将。

  韩世忠攻克湖州后立即南下,传令姚平仲加紧拿下桐乡,护卫大军右侧。

  姚平仲觉得自己手下比韩世忠的中军还要强,也就是韩世忠掌握了很多大型军械,才显得那么厉害,于是他故意拖延了大半天。

  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反正他没有拖过一天,也没有马上动身,就这么不尴不尬拖延了大半天,搞得监军、法曹和幕僚摸不着头脑。

  沉闷的鼓声一起,许多士兵从妓楼、青楼和民宅中提着裤子跑出来,有些人怀里揣满了值钱物事,一路叮叮当当地跑着。

  好些士兵身后有哭诉的妇女在追赶,其中一些还衣冠不整,她们被家里的男人推出来索要财产。

  鼓声结束,有些没穿裤子的士兵,在过期必斩的军令威逼下,捂着下身站在队里。想展示一下剽悍属下的姚平仲,看到的便是这么一幅场景……

  在围观官绅想要吃人的眼光下,姚平仲杀了十几个士兵,马后炮般申明了一下军纪,带着三千士兵和几千民夫直奔桐乡。

  田皓勇手下便有一人被祭旗,那个士兵被拖下去时双腿都在颤抖,田皓勇低声允诺会把财货和抚恤全部发给他家人,那位士兵才没有出丑。

  姚平仲军凌晨造饭出发,打算午后到达桐乡,造饭休整后发起试探,第二天正式攻城。

  姚平仲军士兵不满四千,民夫青壮却有五千人,加上几百辆大车,队伍竟散成几里长。姚平仲很头痛,但他明白车上的东西是手下士兵的战力来源,只好搓着牙花子,压着速度缓缓前进。

  骑在高头大马上,姚平仲压低声音对副将道:“都怪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破规矩,有几支能打的厢军也成啊,把老子派来打方腊还得先把部队调教一下,不然靠那些肩不能挑手不能抗的老爷兵,怎么打仗?韩世忠那厮倒是占了便宜,直接带着征战多年的老部下上战场……”

  副将小心回应道:“韩招讨有宗泽老帅和几位宰执的支持,确实占些便宜。”

  然后这位副将眼珠子一转,“不过江南的兵不能打硬仗,更能衬托将军的不容易啊,东拼西凑出的军队竟能一路打胜,这才叫本事!”

  姚平仲哈哈一笑,“那倒是,且看老子一举而下桐乡,然后拔掉余杭这颗钉子,直抵杭州城下……”

  副将连声附和,然后犹豫道:“将军,在下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费什么话,讲!”

  “我军民夫青壮连绵几里,三千人马也散开成长蛇,万一被埋伏……是不是把那几百辆大车放到嘉兴,或者留下几百人保护,也好让主力集合一处,先到桐乡城下列阵?”

  姚平仲确认监军离得比较远,然后压低声音,“咳咳,你不是不知道这些东西从哪来的,放到嘉兴就是肉包子打狗,那些百姓还不拼死抢回去。手下军士看着这些东西才有战力,要是有人想拿走……”

  讲到这里,姚平仲和副将打了个冷战,姚平仲继续道:“方腊军并无骑兵,附近只有矮丘小河。方腊军又没有三哨炮和床弩,如何敢埋伏于我?”

  副将连连点头,他也没觉得方腊军有多厉害,刀枪都没有配齐能叫军队?虽然觉得自己多虑了,但这位副将老是心里打鼓,提醒亲兵保护主将,他则骑马来回查看。

  田皓勇也经过了那间被烧毁的茶铺,裸露的妇人尸体他也看到了,相比叶余真经过之时,此时的尸体已遍布灰尘,将灭的火焰噼啪作响。

  若是夏季,此地应是腐朽发臭、蚊虫飞舞的场面吧?便在田皓勇思绪飘飞之时,前面传来惊呼声,过河的石桥塌了!

  “有埋伏!”、“中计了!”之类的呼喊不断传来,脑子一片空白的田皓勇反应过来,命令有盾在手的士兵到第一排,长兵器斜举在第二排,弓箭手躲在车后准备。

  田皓勇和几位好手一起,充当预备队,准备随时补漏洞。他懂得的东西也就这些,其它便只能听上面的命令。

  从空中往下看,方腊军埋伏姚平仲军的战场呈东西长条状分布,路上全是大车和青壮民夫。

  最西面是被毁掉石桥的小河转弯处,最东面是弯曲的小路。北面是小河,南面是山丘,道路比较宽阔。

  这种地方并不是打埋伏的上佳场所,姚平仲军几千人,又有大车,在这种地方完全可以坚守待援,但方天定和石宝哪能没有后手。

  民夫青壮一片大乱,姚平仲的亲军杀了几十人才把这些人驱赶到车后,在北面小河边瑟瑟发抖。

  姚平仲命令各部依据大车防守,把几百骑兵分成三十人一队,准备来往冲杀,现在河边压制青壮。

  姚平仲的安排中规中矩,有一字长蛇阵的意思,除非方腊军派出上万精锐冲击,否则姚平仲便立于不败之地。

  方腊军从各个山丘的出口和山头出现,没有急于进攻,在等待什么。姚平仲皱眉不语,这时驱赶完青壮的副将拍马过来,“逆贼不急于进攻,有什么后手?”

  战场偏西的最高山丘上出现一名方腊军猛将,银盔银甲,手握华丽丽的方天画戟。这样的装扮过时了几百年,方天画戟更是过时了上千年,但没有人可以怀疑方天定的武力。

  传令兵飞速跑上山,很快有亲兵到方天定身边耳语一阵,方天定双眼一眯,“不愧是石帅,如此短时间便准备好了,开始吧!”方天画戟朝前一指,金属震吟声荡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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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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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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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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