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带着军需来大明>第四百六十一章 雨林之战
  没有见到一个敌人呢,就开始自主的减员,这也就是杨晨东的威望足够,若是换成其它人的话,怕就算是级别最高的两位师长,冷松和高雄也压不住场子的吧。

  当时人们不理解,但是当现在真正处于这样的环境之中了,所有人这才恍然大悟,他们终于体会到了六少爷的苦心,对于六少爷的高瞻远瞩更是十分的佩服。

  就像是现在,明明处于一个非常陌生的环境之中,且外面阴雨连绵,气候又十分的潮湿。若是换成了南明军队前来的话,怕没有多少人可以受的了,减员也是必不可少的事情,可是放在杨家军面前,却根本没有什么。

  大家只是感觉到重新的进入到以前的训练之中,更人一些心气大的,完全没有把这里当成战场,只是当成普通的训练了。

  正是有着这样的基础,杨晨东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突然进入到谅山地区,让所有想要看热闹的人扑了一个空。

  安全局不愧是重金砸出来的部门,像是什么英宗和岷王想要借着雇佣军与交趾军两败俱伤之时出手的消息早在杨晨东赶路的时候就送到了他的面前。

  面前就有一个超过自身实力七八倍的对手,身边又埋伏着两个虎视眈眈的敌人,怕是谁遇到这样的局面都会发懵,感觉到有些束手无策的吧。

  事情放在杨晨东的身上,他确只是随意的更改了一下行军路线。又或者说他只是按着原本的计划进入到了谅山而已,就把在云南地区那些针对自己的军事计划通通的打乱了,反让敌人有一种不知所措之感。

  没错,进入谅山地区原本就是杨晨东早就计划好的军事步骤之一。

  在汉人的地盘,尤其还是在几方面的注视之下动手,这让杨晨东有一种光膀子给别人看的感觉,让人非常的不舒服,也无法全力施展自己的手段。

  毕竟他现在的势力最小,如果表现出来的太过惊艳,难免就会让所有的敌人们生出一种不可对抗之感。一旦有了这样的感觉,谁知道他们不会联合到一起向自己下手呢?若是这样的话,岂不是太过危险了一些,毕竟他手中只有一万多人的军队不是。

  而如何把自己隐藏起来,或者是说让别人的目光放在自己的身上,就成为了重中之重的问题所在,这就有了进入谅山的军事决定。

  交趾是异族,历史已经证明,生活在这里的人,不管以后是不是因为汉人的强大,而又重新归附,或是再度反叛,但在多少年以后,生活在这里的人已经不认为自己是汉人的附属存在。相反他们还会有如一条烦人的毒蛇,有机会就想着来咬上一口。

  面对这样根本没有立场,没有原则甚至是没有底线的异族,杨晨东不会像其它君主那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是直接的吞掉他们,灭掉他们,直至完成灭国的目标。

  就是灭国。

  说起来挺吓人的,至少换到了后世,没有强大的原因和理由,就算是军事最强的老美也不敢这样去做,即便是去做了,也会有很多的麻烦缠身,逼得不得不扶起一个打另一个,完成暂时听话的目标就算是很了不起了。

  至于汉人,更是想都没有想过。这或许和儒学的中庸之道有关,与多年的传承有很大的关系,即便是了灭你的实力,也不会选择这样去做的。

  可现在是什么时候?

  公元一四五一年呀。

  此时人们的目光短视,眼中只有能看到的地方,在稍远一些的都不会去搭理。这种自扫门前雪,不理他家事的环境当真是杨晨东实现目标的最佳时机。

  别的暂且不说,就像是交趾这样的异族,说灭也就灭了,根本不用担心其它国家的谴责,这样的环境下,如果杨晨东还一心想着打到让他们臣服就可以了,那便是迂腐了,那才是真正的误国误族。

  而正是因为有了灭国的心思,谅山之行才显的不是那么的突兀。

  进入谅山,便可以借密林直达交趾内部,弄好了,行动更快的话,便是直接走到交趾的都城河内也非是没有机会和可能的,这也说为何大军现在会入谅山的另一个主要原因了。

  即能隐藏自己,又让别人针对自己的方略完全失败,还可能达到自己的最终军事目的所在,拥有着如此之多的好处,为什么不能去做呢?至于进入秘林之中会不会有外人猜测的种种不适应,呵呵,真当之前的针对性训练是白做的吗?

  密林之中什么最烦人,无非是连雨的天气还有四处可能出现的毒虫呗。

  前者并不难解决,刚才说过了,这里的树木茂盛,那么多的树叶笼罩下,雨水并不会轻意的落在战士的身上,无非就是脚下的道路有些泥泞罢了。但这一点就更不怕了,所有人,人手一双作战靴,便解决了一切的烦恼。

  不仅道路看起来不是那么难走了,有了这作战靴之后,蛇虫也是难以奈何他们了。

  打一个比方,野外行军,尤其像是这种密林行军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持营地的清洁,所有垃圾必须及时掩埋。

  因为只要有星点的油脂,就有可能把蚂蚁引来,蚂蚁又会将蜥蜴引来,而蜥蜴又会把蛇引来。

  在有蛇出没的地区活动时,应随时注意,以减少被蛇咬的可能。一般被蛇咬的部位有70%是在足部,若穿长裤、丛林靴、陆战靴,即使被咬也不会伤及肉体而中毒。

  想想当初人们穿的是什么,多是草鞋和布鞋罢了,偶尔有一些贵族才会穿上长的布靴,但这些在真正的作战靴面前,当真是什么也不算。这也是为何别人视密林如虎,雇佣军却敢轻意入内的原因所在了。

  至于说密林中树上有无毒蛇。野外宿营时,在住地周围适当撒一些石灰粉,以防毒蛇侵入。睡前检查床铺,压好帐篷,早晨起来检查鞋子。做到这些,一般可保无虑。

  而这些知识,当地就有一些人知道,更不要说杨晨东于后世军中而来,对这些就更加的清清楚楚不过了。早在决定进入谅山之前,赤嵌城就准备了足够多的作战靴、石灰,甚至还包括了少的防蚊虫药水以及吃的像是方便面和火腿肠类的食物。

  准备的足够了,吃的穿的都不成问题了,接下来就是如何好好杀敌的问题了。

  至于说是如何的有效杀敌,杨晨东业也早就做好了准备,有了足够的规划。

  现代军队讲究的是无战备有战,说的就是没有战争的时候,也要有足够的准备应付战争来临时要如何去做?wWW.ΧìǔΜЬ.CǒΜ

  连无战时都无时不刻在做着准备,那就更不要说马上要发生战争了,杨晨东早就叫来了两位团长,几位冷锋的营长共同来商议接下来的作战计划。

  高州府下的时候便有了最终的决议,面对着兵力人数都超过他们太多的交趾军,采取的是引敌深入,步步蚕食,从而达到作战目标完成的计划。

  所谓的引敌深入,讲的就是在这进入的谅山怎么样引敌人出现,然后先狠狠的咬上一口。

  说起来是有些大胆了。这里已经是交趾的地盘,在人家的地盘里引敌人出现,然后重创敌人,这样的想法怕也只有杨晨东敢做决定,也只有精锐的冷锋能够完成吧。

  一旦换成了南明的军队,先不说他们有没有魄力做出这样的决定。就算是做也出来,也是无法完成的。但一切放在杨家军的身上就没有问题了。

  这一次进入到南明地盘之中,雇佣军是屡战屡胜,只要他们愿意,根本就没有什么敌人会是他们的一合之将。在这样的气氛之下,军队士气大涨,军心可用。在加上有了上次与苗军冷兵器对冷兵器的对战之后,杨晨东完全的放弃了冷兵器改用了热武器。造成现在连辅兵配备上了八一杠,即便是临时辅兵用的也是辅兵换下来的强弩时,军队士气只会更加的旺盛。

  不夸张的说,拥有了这些武器,便等于胜利了一大半。试想一下吧,换成了现在军队的武器就算是退到了抗日时期,那也是可轻松的翻转局面的,更不要说来到几百年前明朝呢?那更加没有失败的可能了。

  正是这一份可用的军心,杨家军进入到了谅山地区之后,马上就按着之前的计划开始布置了起来。

  先是选了一个足够宽敞的战场,把这里做为了埋敌骨之地。随后就在这附近开始埋起地雷来。

  第一颗地雷的建造花了赤嵌城兵工厂足足九个月的时间。这还是因为已经懂得了火药知识,也知道了地雷的原理,但毕竟地雷在当时来讲还是太先进了一些,以至于突破了当时人类的想像。

  可无论如何,有了足够的科学依据,在加上在实物可做参考,九个月之后,经过了无数次试验的第一颗地雷终于制作成功。有了第一颗,那接下来的速度就开始加快了,这原本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只要火药等原材料足够,地雷那是一批批的生产出来,借着杨系海军送到了雷州府海边,送到了杨晨东的军营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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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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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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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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