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这位通宝钱庄的三少爷,过惯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富贵日子。因此嫌弃乡野客栈的粗茶淡饭,难以下咽。
而是他自从离京之后,平时练功疲惫的臭毛病也渐渐改掉。逐渐开始吞服大药,内炼脏腑。
短短几个月,洛与贞的武道进步颇为明显。已经突破二重天,开始凝聚第一条气脉了。
寻常的大鱼大肉,即便经过脏腑运转吸收,也难免留下杂质,且无法增进气血。远不如大药、膳食来得立竿见影,速度飞快!
当然,这种路数的缺点也很明显。相当费银子!
就拿洛与贞每天都服的虎骨玉髓膏、熊胆大力酒、豹胎生筋丸来说。仅这三样大药,不需个三五日,便是上千两雪花银撒出去。
更何况每天使用!
除非王侯公卿的门第家底,不然哪里经得起这般挥霍!
「这吞药、打拳、练功、习武,真真是枯燥乏味,委实不贴合我的性情。也难为纪兄时刻勤勉,保持精进。
短短一年不到,已经直冲四重天!「
洛与贞取出内服的豹胎生筋丸,按照上乘的吐纳功法炼化药力。
他从小就对武道兴趣不大,不然以通宝钱庄的雄厚财力,六大真统也能拜入门下。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句话放之四海而皆准。
毕竟武道高手也离不开衣食住行四个字!
「因为练武才能吃饱饭不饿肚子,才能有气力不受欺负。
洛哥哥你是出身好,没经过那种苦头。
我以前在矿山的时候,有个监工心情不好,就拿矿奴出气,动辄抽鞭子。打得遍体鳞伤,浑身是血!没有任何理由!
矿奴也不敢有怨言,好像一切都是天公地道!
纪先生后来跟我说,没钱便要受穷,弱小便会挨打!天道无私,所以无情,以万物为刍狗!
两只脚陷在泥泞里头的小卒子,只有双手握刀,血气刚强,才能此生不再跪人!这也是纪先生最推崇圣人的一点!
圣人坐到那张至尊的宝座,却不强迫众生去拜、万民去跪!将之从礼纪废除!
这很了不起!」
小病已抬起头,双眼格外的亮,好似倒映出那袭大红蟒衣、那道挺拔身姿,轻声复述
道:
「纪先生还讲,以前的时候,读书再多、武功再高,非是大宗师,总要对权贵下跪。左右不过求一口饭吃,头便被按得这么低,凭什么?
大家一样是人,什么将种勋贵?无非投胎得好了,就可以高高在上指点江山!真正满腹经纶、一身武功的英雄豪杰,却要忍气吞声!
纪先生对我说,那样的人生便如在猪堆里头打滚,纵然吃饱喝足,也是绝无滋味!」「此生不跪人.....」
洛与贞听得沉默,心意却是澎湃,似是受到感染。四肢百骸的气血涌动,欲要喷薄而出。
那股猛烈的药力,恰如蛟蟒搅弄风浪!带动筋骨皮膜,不住地弹抖震荡!
哗啦,哗啦啦!
洛与贞眉头一皱,感觉五脏六腑养出的那一口内息蠢蠢欲动。旋即,他的右手五指发涨微微刺痛,有股温润的气流徐徐淌过。
浑身气血好似潺潺小溪,缓缓地灌注进去。
将虚幻无形的气脉拓宽,变得凝实。「这是?手脉凝聚成了!」
洛与贞既惊又喜,没想到无意识间,居然就将第一条气脉打通了。「多听听纪兄这些发人深省的道理,还是有用!
哈哈哈,我洛三郎竟然也有顿悟突破
的这天!「
这位通宝钱庄的三少爷开怀大笑,旁边的小病已撒了撇嘴,将碗碟里的饭菜一扫而空。他年纪小,骨架子还未长成,太早练功反而伤身。
纪渊只传授一套拳架子,用于锻炼筋肉,壮大气力。小病已很是勤奋,每天都会打上一次,风雨不误。用过午饭之后,洛与贞去到后院的客房。
这雨势像断线的珠帘,没个停歇。
他环顾一圈,看似寒酸的上房,其饮食起居所用之处,无不是上乘货色。「确实有心了。」
洛与贞颔首,他要做好生意,自然离不开这些地头蛇的鼎力襄助。阎王好过,小鬼难缠。
摆不平绿林道,站不稳根基,谈何打通商路?
这个安州城的罗大郎,据说有些不俗的手段,能够在地方上翻云覆雨。若非靖州排外,加上高手众多,硬生生将他拒于门外。
似蒲安集的鬼市买卖早就做大了!
等到夜色渐深,这座乡村野店被静谧笼罩。
只有偶尔几声虫鸣鸟叫,方才透出一两分生机。踏,踏,踏!
沉重有力的脚步声,恍如石子落入平湖,搅扰出大片涟漪动静。
头戴斗笠的高大男子掀开帘子,那掌柜的瞧见来人,面上露出恭敬之色,连忙接过取下的湿透外袍。
「老爷不是说,还要再过两日才能赶回蒲安集,怎么今日连夜就到了?」高大男子年纪约莫四十许,其面相凶恶,眼角挂着刀疤。
肌肤呈现古铜色,一双大手好似蒲扇,俨然像个练家子。他正是蒲安集的大当家,从猎户发迹成为地头蛇的罗大郎。
本名罗三虎,起家过后觉得不够风雅,找算命先生测字,改成罗平贵。「机会近在眼前,必须好好把握。
这位通宝钱庄的三少爷可是稀客、贵客!
若非跟着那个纪千户一起往辽东去,咱们这种穷乡僻壤小地方的鱼虾,哪能够得着?我跑死两匹马,为的就是早点见上一面。」
罗平贵拎着桌上的茶壶,咕咚咕咚狂饮干净,用力喘了两口气,方才踏入后院。他取下用布囊装好的画轴,双手举过头顶,立于屋檐廊道之外。
「听说三少爷喜好鬼仙沈海石的字画,罗某特地寻来这幅《倩女幽魂图》,经过大家鉴定,实打实的真迹。
打算献给三少爷,作为见面礼!」
房门嘎吱一声被推开,小病已端端正正从中走出。他板着小脸,接过递上来的画轴。
一言不发,转回屋内。
「真是沈海石的真迹!啧啧,这份气韵做不得假,正好转赠给纪兄。
我没记错,他家中有一幅《白骨菩萨极乐夜宴图》,可惜是赝品,没什么收藏价值。」洛与贞推开窗户,淡淡警了一眼有心攀附的罗平贵,却未出声邀请入内。
他并非故意摆架子,非要晾着人,而是做生意有时候就是如此。若不费力撑些场面,弄出几分威严或者气度,很容易被小瞧。
就像四位年轻貌美的随行侍女、喝茶要用八宝鸡心盏、走路不愿踩进泥泞脏污衣角…………这些做派,多是给外人看。
因为符合他们对于皇亲国戚的想象,倘若真个吃咸菜豆腐也能有滋有味,那就显得不「真」,装模作样鉴赏片刻那幅《倩女幽魂图》,洛与贞轻咳两声,大步跨过门槛,笑道:「闻名不如见面,罗大郎好生气派,果真是豪杰的风度!
我一进安州,人人都道你罗大郎是安州的及时雨!谁若有难处,必定去倾力而为!
这才深得绿林道上的敬重,将你看成带头大哥!如今一看,倒也不假!」ωωω.χΙυΜЬ.Cǒm
罗平贵低眉顺目,用与那张凶恶面相不匹配的轻柔语
气道:「三少爷谬赞了!
罗某操办集市,做些小本买卖,无非是求一口饭吃。
可如今兄弟多了,原本的锅子嫌小,就想再寻个能填饱肚子的活计。安州这地界,打打杀杀的简单营生不多,
能用上我那帮兄弟的营生,更少。
所以罗某前几年才费尽心力,打算在靖州趟出一条路。可惜那里风大浪急,藏龙卧虎。
我这点微末本事,经不住几次拍打,便灰头土脸滚回来了。」对于这段不光彩的往事,罗平贵倒没什么隐瞒,面色颇为坦然。「靖州是通往白山黑水的门户,聚拢三教九流、旁门左道。没几座过硬的靠山,确实难以镇住场面!
不然,哪来的那句俗话——行商不过山海关对吧?「洛与贞换上一副温和可亲的友善面容,笑呵呵道:「我的根底,想必罗大郎你也清楚。
家父经营钱庄,算是有些人脉。
无论中枢六部、亦或者地方府州,都能找到几个帮衬的朋友。我在家里不成器,幸而结识北镇抚司的纪兄,愿意助一臂之力。否则哪有胆子敢去辽东,更遑论做打通商路的大事!「
罗平贵眼角抽动,你老爹是皇后娘娘的亲弟弟,堂堂的国舅爷。
上至六部尚书,下到府主州牧,谁不卖面子?
更别提那个将凉国公府弄成灰头土脸的纪千户了!崛起速度之快,宛若大星横空出世!
相比起十年受困招摇山,一朝宗师天下知的宗平南。这份待遇,简直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罗某愿意鞍前马后,只希望三少爷给一条路,让我和一众兄弟能够做良家子!」罗平贵低头,将腰弯下,正色说道:
「除去那幅《倩女幽魂图》作为见面礼,罗某还收到风声,辽东有人开出五万两的暗花悬赏!
三更堂接下这笔大买卖,将三少爷你的好友,那位北镇抚司的纪千户,其名姓录在阎王帖上!
除去天字号杀手的五毒叟、一剑无血的肖鱼肠这两位,还有摩天金翅、百胜妖刀、血袍老祖…….……这些江湖余孽闻风而动,为的就是那份顶格的暗花!
罗某可以为三少爷打探消息,追踪这几个三更堂杀手的动向!」洛与贞眉毛一挑,眼中闪过几分惊色,尔后问道:
「你说的这几个人,他们都很厉害?」
罗平贵像是喝水被噎了一下,略微斟酌语句回答道:
「五毒叟擅长养蛊虫、制剧毒,往往杀人于无形,防不胜防!
最为有名的一桩血案,便是金鹏堡三百七十五口人,一夜之间全部暴毙!六扇门的名捕勘察现场,却没有找到下毒的源头。
要知道,金鹏堡内外戒备森严,数房取水都不一样,圈养的牲畜毫发无损,酒菜也未试出丁点儿剧毒。
可堪堪晋升四重天的堡主独云山,就那样不明不白死了。刑部悬赏名册上的第六名!
而一剑无血肖鱼肠,顾名思义,就是使得一手快剑,杀人封喉却不见血,亦是凝练真罡的四重天。
因为害了真武山的内门弟子,夺取功法,躲藏于辽东!
至于摩天金翅、百胜妖刀、血袍老祖…….亦非寻常之辈。各有所长,手段不俗!
因为朝廷马踏江湖,所以改头换面,苟活下来!」洛与贞神色浮现凝重,摩挲着手上的玉扳指。
江湖上名头越响亮,本事就越大。这是颠扑不破的道理!
没名没姓的高手,反而在少数。
尤其是出现在刑部海捕文书上,受到朝廷缉拿追杀的大寇逆贼!绝对不可小觑。
原因无他。
那些浪得虚名的下三滥货色,早就给六扇门
捉拿归案,或者就地伏法!岂能保住性命!
「听上去确实有些棘手!」
洛与贞眯起眼睛,纪兄还未踏进辽东,名字就上了三更堂的阎王帖。难不成真是瘟神转世?
「三少爷也不比担心,罗某兄弟广布,眼线众多.」罗平贵正要拍着胸脯做出保证,就被洛与贞抬手打断:「罗大郎,你可有门路,能够联系上三更堂?」
罗平贵微微愕然,迟疑问道:
「三更堂神出鬼没,行踪隐秘,而且都是一帮亡命之徒,要钱不要命……三少爷寻他们作甚?「
洛与贞似是想到解决法子,昂首得意道:
「区区五万两暗花,何必这么拼命,背上谋害朝廷钦差的大罪!到时候东宫震怒,掘地三尺肯定要把三更堂连根拔起。
这样吧,洛某不才,略有家底,我愿意出十万两!
叫那什么五毒叟、一剑无血打道回府,打消心思....罗大郎,你看如何?「
「十万两雪花银?」
罗平贵睁大眼睛,好像被洛与贞的这份财大气粗给砸晕了。
「这笔钱是不少,我一下子也难筹得出,但我以通宝钱庄做保,给我半旬时日,大概就能凑足。
三更堂不信洛与贞,难道还不信通宝钱庄的金字招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让他们识点相,别去招惹纪兄。
人家在北镇抚司绰号‘纪太岁,,你去太岁头上动土,那不是找死么。」罗平贵喉咙发涩,他万万没料到,还有这种解决的法子?
十万两雪花银,说不定真能打动三更堂,放弃之前接下的暗花悬赏。将那位纪千户的名姓,从阎王帖上勾销掉!
「洛兄,十万两的家底,你说给就给,未免过于大方了!」忽然,一道蕴含笑意的清澈声音传入后院。
大红蟒袍衣角翻飞,眨眼间就穿过前厅的廊道。咕咚!
几颗血葫芦也似的脑袋滚落于地,沾染泥泞。
「摩天金翅、百胜妖刀、血袍老祖…………他们几个都在这了。」纪渊眉宇冷峻,语气轻淡道:
「至于劳什子的五毒叟、肖鱼肠!你们也藏了许久!
打算何时出来露个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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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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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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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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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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