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起原文中提到过,田秀秀是云清书院院长的女儿,之前逛街的时候,偶然见过陆辞一面,就对陆辞一见钟情了,又知道他是她爹书院的学生,一直想办法接近陆辞,奈何陆辞并不喜欢她,又因为被原主设计成婚,就越发不可能。
田秀秀因此记恨上了苏如月,有几次苏如月到镇上来,还被田秀秀为难过。原主其实就是个窝里横的,在田秀秀面前还是挺怂的,被欺负了后,回去就把这个气撒在了林念慈身上。
而白心儿就趁着这些机会,各种在林念慈面前刷好感,获得了林念慈的认可,也为将来白心儿嫁给陆辞做了很多铺垫。
苏如月有些无语,原主分明就是在帮白心儿背锅,毕竟陆辞喜欢的是白心儿,原主不过是顶着陆辞妻子的名号而已,处处被针对,被欺负,想想也真是可怜。
掌柜拿着钱过来,将钱递给苏如月:“这是这次的钱,你数一下。”
苏如月数了一下,不多不少正好是36文,就放在包里了。
刚打算走,就看到田秀秀的朋友拿着一匹粉色的布料对着田秀秀说道:“秀秀,这个适合你,你看多粉嫩啊,你皮肤白,穿这个肯定好看。”
田秀秀一听,连忙拿过布匹在身上比划了起来,好像特别喜欢。
苏如月暗自皱眉,田秀秀偏胖,穿这种浅粉色的最显胖了,也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居然会推荐这种。
她本不想管的,但是想到田秀秀今后要为难自己,倒不如提前搞好关系,于是大步的走过去,一脸不赞同的说道:“这位姑娘,你和你朋友是真朋友吗?推荐这种布料,一看就是故意的吧。”
听到她的话,田秀秀和她朋友都纷纷将目光移到了她的身上。
“你是谁啊?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而且我怎么就故意了,这个颜色本来就很适合秀秀,难道我说错了吗?王掌柜,你说呢?”杜春燕看到苏如月身上就穿着最便宜的麻布,一看就是个村姑,她懂什么啊,瞬间更加理直气壮,还拉上掌柜说事。
王掌柜不知道苏如月会突然说这种话,对于他们卖家来说,只要能把生意做成就行,至于客人买什么,和他们关系并不大,所以现在有些为难。
“你是不是故意你心里清楚,你朋友比较丰腴,浅色的布料只会显胖。”苏如月不卑不亢的说道。
杜春燕脸色有些难看,但是她反应还算快,提高了嗓音:“你的意思是说秀秀胖了?”
田秀秀的脸色一沉,她最在意人家说她胖了。
“我只说她比较丰腴,这种身材只需要好好搭配,选择适合自己的布匹,就会看上去瘦很多。而且你推荐的这种颜色,很显然并不适合,只会将缺点放大。”苏如月掷地有声的说道。
杜春燕被苏如月唬住了,心底竟然有些心虚。
“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反正我就觉得这匹布适合秀秀。”杜春燕神色不太自然,却还坚持那样说。“王掌柜,你说是不是?”
王东做布庄掌柜多年,其实也懂一些颜色搭配,知道什么人适合什么颜色,浅粉色确实不太适合胖子。
可是如果他说不适合,恐怕要得罪杜春燕和田秀秀。
至于苏如月也就是一个乡下丫头,林念慈家里更是穷得叮当响,买布从来都是买最便宜的,所以综合来看,他觉得得罪苏如月比得罪那两个人好一点。
“我也觉得这个颜色挺适合那位姑娘的,你既然没事就赶紧走吧,不要打扰我做生意了。”王东赶苏如月走人,不想她妨碍自己卖布。
苏如月皱了皱眉头,这掌柜分明就是睁眼说瞎话,这种人只为了眼前的利益,注定做不长久。
她有些无语,但是又毫无办法,正打算走人,却看到一个身材高大,五官端正的男人走了进来。
“这位小娘子请等一下。”男人对着她说道。
苏如月愣了一下,她好像不认识对方吧?
“王掌柜,我觉得刚才这位姑娘说的很对,浅色的布料确实不太适合太过丰腴的人,一般我们推荐颜色深一点的,比如这种蓝色,就会显得瘦一些。你在布庄做了十多年,连这点都不懂吗?”刘云霄看着王东,带着两分质疑。
王东没有想到刘云霄会突然出现,被质疑工作能力,额头上出了一层细汗。
“东家,我、我……”他说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找什么托辞。
“田小姐,刚才那位小娘子说的对,这颜色确实不是很适合你,如果你相信我的目光,我可以给你推荐两匹适合你的。”刘云霄没理会王掌柜,转过头对着田秀秀说道。
田秀秀知道刘云霄是洑水镇首富刘家的大公子,经常去州城,京城等地方做生意,眼光很好,镇上一些有钱人家的女眷,都会拖他采买布匹和首饰。
“好啊。”她赶紧答应下来。
刘云霄为田秀秀推荐了几款适合她的布料,而且还和她说了怎么做才好看,田秀秀听得开心极了,当场就买了两匹。
田秀秀买到了心仪的布匹,心情特别好,经过苏如月身边的时候,还特地停了下来。“你叫什么名字啊?感觉还挺懂这些的。你家住哪里?今后有空一起逛街。”
苏如月笑了笑,道:“我叫苏如月,我住杏花村,有机会见到了,可以一起,我对这些颇有研究。”
开什么玩笑,她之前可是专门学过服装搭配的,美商很在线。
“好啊,好啊,我叫田秀秀,你以后来洑水镇可以到文林巷田家去找我。”田秀秀开心的说道。
苏如月笑着答应了,没想到这田秀秀还挺好搞定的,就是不知道她知道自己是陆辞的妻子后,会不会被气死。
田秀秀和杜春燕离开后,苏如月也打算走了,不料却被刘云霄拦住了。m.χIùmЬ.CǒM
“苏娘子,我是刘氏布庄的老板,我刚才听你说你对这些很有研究,刚才我也看你对颜色搭配很懂,不知道能否赐教一二?”刘云霄走南闯北四五年,思想和眼界都比较开阔,觉得苏如月不简单,谈吐有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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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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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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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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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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